从触电伤亡事故中规避农村触电事故风险

从触电伤亡事故中规避农村触电事故风险

一、从一起触电伤亡事故谈农村触电事故风险的规避(论文文献综述)

林侠磊[1](2020)在《企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研究 ——以温州市鹿城区Y街道为例》文中指出企业安全生产关乎劳动者生命安全,关乎社会安全稳定。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体现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目的是提高企业敬畏生命的思想意识,提高劳动者在生产中保护自身安全的意识。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共建共治共享”,即公共安全要坚持群众路线,要培育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安全观。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做总体设计,地方政府及应急管理局针对本地区实际情况具体实施方案,基层政府具体负责辖区各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基层政府在管理中近几年推行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是企业安全监管的新探索。本研究关注的主题是基层政府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实际运行如何,体制机制是否健全,有哪些短板需要完善,本文以鹿城区Y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为例开展研究,目的在于如何健全Y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机制,意义在于提高基层政府安全监管水平,为企业群营造安全的生产环境。本文介绍协同治理、精细化治理、委托代理理论,作为后续研究的理论依据,理论强调网格化监管是多主体协同参与治理的模式;在监管过程中以精细、严谨的标准,并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精细化治理;以社会力量参与监管来减少委托代理理论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接下来介绍鹿城区Y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现状,从监管主体、监管机制、监管成效分析,2019年,Y街道辖区内有695家企业,企业安全既关系自身长远发展,也牵动辖区安全稳定,Y街道以街道层级监管主体-应急管理办和社区层次监管主体-网格与网格管理组为责任主体,依托区政府层级监管主体-区应急管理局为督导主体对695家企业实行网格化监管工作,分析得出网格化监管能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规范、提高基层政府监管效率、使监管辐射面得到扩大,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但是Y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运行起来还是存在短板,主要有排查质量不高、权责不明确、网格化监管内卷化、监管长效机制有待建立、网格信息系统功能不健全、工作人员不稳定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分析原因,主要有监管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企业自身安全意识不强导致排查的全面性和深度性受到影响;权责划分不够合理导致权责不相等、执行主体不清晰;社会力量参与不足以致网格化监管仍是行政资源下沉的内卷化现象;信息系统建设滞后导致网格信息系统不能互联互通;基层负担过重、人员待遇水平偏低导致监管队伍缺乏稳定性不利于工作持续开展。为了解决问题,我们可以做到以下优化举措,具体有通过培训和引才提高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以部门下沉和明确职责清单实现权责一致,以提高信息化水平和技术实现多部门数据互联互通,以宣传和示范引导企业提高安全意识并落实主体责任,以强化社会力量参与度提高共治共享效果,以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和激励措施提高监管队伍稳定性。

项子萌[2](2020)在《KL煤炭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文中认为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社会经济发展也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企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主体,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要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实现企业发展与社会环境协调统一。煤炭企业由于特殊的行业属性和作业环境,更加注重其社会责任的承担。本文以KL煤炭公司为例,针对其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完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共赢”的良好局面。本文主要采用了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对文献资料进行搜集、整理和分析,在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相关理论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收集了KL煤炭公司及煤炭行业其他企业2014年到2018年的相关数据,进行比较分析。本文以该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情况为切入点,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对该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其披露的内容和方式。本文通过对KL煤炭公司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充分分析,探究披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现信息披露存在各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披露情况不佳、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缺乏具体数据的支持、披露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公司各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度不高等问题。本文进一步剖析造成这些问题的成因: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意识淡薄、专业技术人员水平和综合素质不高、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指标不完善、缺少与利益相关者的沟通机制、对于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不足、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并提出了完善建议:一是增强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意识,二是提高会计人员的胜任能力和专业素养,三是完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指标,四是建立与利益相关者的沟通机制,五是加强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审计监督,六是完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本文的研究结论可以丰富和完善KL煤炭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内容,这样不仅有助于KL煤炭公司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也为同行业的其他企业在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时提供一定的参考。

刘晋达[3](2015)在《从一起触电事故谈农村安全用电》文中提出1事故经过2015年4月1日下午,某镇因雷雨天气导致西村奶牛场业主王某某的下户线断落在地,14时许,业主王某某在未向属地供电所报修的情况下私自带电操作,不慎触电死亡。事故发生后,供电所接到西村村民电话,告知本村奶牛场有人触电,供电所立即采取断电措施,并随同属地派出所、村委会

王洪林[4](2014)在《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施工风险管理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城市的快速发展,面对城市人口压力、交通压力、环境压力,城市轨道交通以其无可比拟的优势成为国内外各大城市发展公共交通的选择,在城市轨道交通大量开工建设过程中,大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影响随之而来。因此本文以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的施工阶段为研究对象,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且相对完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施工风险管理体系。首先,本文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施工安全事故入手,对2003-2013年间城市轨道项目施工事故进行统计分析,为了研究清楚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通过综合研究几种常见的事故致因理论,结合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施工的特殊性,提出了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施工事故发生的机理,其中致险因子为人员、环境、材料、设备、管理因素五类。结合提出的施工事故发生机理,对统计的十一类常见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施工事故类型运用鱼骨图的方法从人员、环境、材料、设备、管理因素五个方面风险因素进行分解、分析,再结合文献查阅、专家访谈,最后识别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施工的风险因素。最后建立了基于WBS-RBS进行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施工的风险辨识的方法,并以实例进行方法运用说明。其次,本文针对辨识出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施工风险因素,建立了基于风险矩阵法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施工风险评价模型,其中风险概率和损失的估计采用模糊综合评判法,此外还建立了风险等级标准、风险接受准则。为了解决传统风险评价结果不能实时反映风险状态,本文构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施工风险预警系统,提出了城市轨道交通风险预警机制,提出了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施工风险预警系统的组成部分,包括风险预警分析系统、风险预警传导系统、风险预控与对策系统、风险预警信息管理系统、风险预警组织系统。在风险评价指标的基础上构建了基于模糊综合评判法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施工风险预警模型,划分了预警区间,提出风险预警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处理标准。此外还提出了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施工风险预警管理策略和应急管理策略。最后,本文以徐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振兴路站施工项目为背景,对本文所建立的风险评价模型和风险预警系统进行了应用,验证了其有效性、适用性、准确性。

桂网文[5](2013)在《触电案件法律风险防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一、开展触电案件法律风险防范研究的背景和意义(一)触电案件是公司发案率最高的案件类型20082010年,广西电网公司所属各供电局(含县级企业)共发生案件纠纷287起,其中触电案件169起,占公司案件总数的59%。(二)触电案件的胜诉率偏低三年来,公司系统所发生287案件的总体胜诉率为67%,没有达到南方电网公司考核的85%的目标要求。案件总体胜诉率不高的主要原因是触电案件的胜诉率偏低。169起触电案件中,

王海英[6](2012)在《抗滑桩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编制方法研究》文中指出抗滑桩是人工挖孔桩的一种常见结构形式,其施工具有工艺特殊性,危险因素复杂性等特点,属于危险性较大工程,经常发生护壁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中毒窒息等人身伤亡事故,严重威胁着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而且,还有可能对整个地质灾害的治理过程造成严重的影响,甚至加剧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和要求,本文对抗滑桩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方法展开研究。首先,根据抗滑桩工程特点,总结常见事故类型,识别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采用AHP系统分析的方法,计算危险源及作业内容的权值并进行排序,确定危险源事故发生概率的比重以及各作业过程中需要重点防护事故的比重,指明抗滑桩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编制的侧重内容。其次,按照危险源权值计算结果,从抗滑桩护壁设计、滚石防护设计、通风设计三大重点方面,从根本上控制控制坍塌、物体打击和中毒与窒息事故的发生。对影响安全设计的各因素以及相互关系进行总结、优化和论证,明确设计步骤,建立统一完善的抗滑桩安全设计理论标准。再次,在抗滑桩施工工艺基础上,结合施工作业技术特点,分别从施工安全技术、危险源控制、应急救援三个角度,分析研究,制定具备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的抗滑桩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将事故发生时的危险和损失降到最低。最后,总结上述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编制涉及的各项内容,从格式和内容上统一方案的编制方法,以宝塔山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中1号滑坡抗滑桩工程为例,详细编制完整的、可操作性强的施工安全专项方案,以作为抗滑桩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的范本性实例。

汪燕红[7](2008)在《供电领域主要民事法律问题探讨》文中指出本文共包括五部分,第一部分例举了供电企业常见的几类民事纠纷,阐述了供电领域主要民事纠纷发案趋势与现存的法律问题以及探讨的意义;第二部分从高低压的界分标准、人身触电损害案件分类、触电发生主要原因分析、电力设施产权归属、触电损害归责原则与免责规定以及触电侵权诉讼责任构成要件、触电损害赔偿原则、范围与方法等七大方面着手,就人身触电损害民事法律问题开展探讨;第三部分从探讨供电企业检查窃电的法律地位出发,进行窃电分析,论述了窃电行为法律认定与窃电处理法律规定、窃电检查的法定程序、证据提取和运用、窃电法律责任、检查窃电法律风险以及防治窃电的法律措施等方面阐述了窃电主要民事法律问题;第四部分通过例举华东电网拖欠电费情况,进行欠费现状、原因分析,论述了电费回收程序与步骤,从而提出了电费回收的法律途径以及防范电费回收风险的法律建议,对电费回收主要民事法律问题开展探讨;第五部分为结语部分,综述了新形势下供电企业法制化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号召供电企业必须依法治电、依法治企,加强和完善法制环境和市场秩序。近年来,触电赔偿、窃电违约、电费欠费等民事问题在供电领域发生率呈快速上升趋势。本文以第二、三、四部分为论述重点,主要针对供电领域主要民事法律问题开展探讨,目的是开拓思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依法处理供电企业主要民事问题提供法律借鉴与参考。

刘根乐[8](2008)在《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研究》文中指出本文简要说明了触电的原因、种类和方式,分析了触电人身损害的法律属性并对触电人身损害进行了分类。低电压触电人身损害属于一般侵权行为,应适用侵权法的一般规定;高电压触电人身损害属于高度危险作业,是典型的特殊侵权行为,应适用侵权法的特别规定。《民法通则》、《电力法》等不同的法律,由于其所规范的法律关系不同,对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有不同的规定,造成理解和适用法律的困难。多数国家对高度危险作业的责任都规定了无过错责任原则或与其内涵一致的归责原则。但适用无过错责任并非不考虑过错,而是不考虑行为人的过错,但应考虑第三人过错和受害人的原因。受害人的故意是适用无过错责任的免责事由,但不可抗力的免责应该受到限制,同时当第三人和受害人的重大过失行为等“外在原因”与触电损害后果的发生有因果关系时,应当减轻电力作业人的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时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适用“过失相抵”原则。在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适用中,应当区分不同责任主体,准确把握《民法通则》第123条蕴涵的立法精神,从而正确适用相应的法律规定,确保使受害人能够公平、及时地得到救济。建议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完善。

刘琍琍[9](2007)在《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随着电网建设和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作为国民经济基础产业的电力产业也得到进一步的深化发展,由此导致电力设施产权人与用电户或者第三人之间的案件逐渐增多,尤其是以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最为突出。由此所带来的法律适用问题也存在诸多分歧、说法不一。本文由五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从“高度危险作业”的立法本意研究出发,探讨《民法通则》第123条“高压”与“高压电”的关系,高度危险作业与电力设施产权人的关系,为准确认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的归责问题奠定基础。第二部分从国际、国内对无过错责任制度的理解出发,探讨无过错责任能否独立成为民事侵权的一项归责原则,触电人身损害赔偿实践对无过错责任与过错责任能否并用有两种观点,笔者结合实践,不认同可以并用的说法。第三部分从受害人过错与过失相抵、不可抗力、第三人的过错、监护人几个方面探讨对触电损害赔偿中加害人责任承担的影响,如触电案件是多种原因造成的,如何分配其责任承担。本文还就共同侵权中如何确定责任提出了自己的认识。第四部分从人身损害赔偿关于赔偿项目范围的立法发展出发,分析比较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与其他有关赔偿法律,在赔偿项目内容上的变化,对精神损害赔偿、死亡、残疾赔偿金等如何适用提出了自己的认识。第五部分对完善触电损害赔偿提出自己的立法、司法建议,认为立法方面,梳理《电力法》与《民法通则》的关系意义重大,结合《电力法》亟待修订之际,提出重构高压电的高危作业的归责原则,建立以过错责任为主,无过错责任作为过错责任的补充的框架体系,更多体现补偿、平衡的立法思想。作为无过错制度的延伸,建议构筑电网责任保险制度,确立最高限额赔偿制度,在司法完善方面也提出自己的认识,建议应严格区分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依法正确适用连带责任制度和合理地分配举证责任。

黄学庆[10](2002)在《供电企业面临的民事赔偿问题的探讨》文中研究指明正确处理好供用电双方的民事法律关系,是供电企业开展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针对供电企业民事赔偿案件逐步增多这一问题,文章提出:应明确供电企业与用户的民事关系;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提高依法维护供电企业权利的能力;搞好安全生产,积极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分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减少供电企业的诉讼。

二、从一起触电伤亡事故谈农村触电事故风险的规避(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从一起触电伤亡事故谈农村触电事故风险的规避(论文提纲范文)

(1)企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研究 ——以温州市鹿城区Y街道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导论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1.1.1 研究的背景
        1.1.2 研究的目的
        1.1.3 研究的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1.2.1 国内研究综述
        1.2.2 国外研究综述
        1.2.3 研究述评
    1.3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1.3.1 研究思路
        1.3.2 研究方法
    1.4 研究的创新点
第二章 安全监管研究的理论基础
    2.1 主要概念界定
        2.1.1 安全生产
        2.1.2 安全生产监管
        2.1.3 网格化监管
    2.2 理论基础
        2.2.1 协同治理理论
        2.2.2 精细化治理理论
        2.2.3 委托代理理论
第三章 鹿城区Y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现状
    3.1 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主体
        3.1.1 区政府层级监管主体:区应急管理局
        3.1.2 街道办层级监管主体:街道办应急管理办公室
        3.1.3 社区层次的管理主体:网格与网格管理小组
    3.2 鹿城区Y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机制
        3.2.1 全科网格下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机制
        3.2.2 区政府层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机制
        3.2.3 Y街道协调各主体参与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机制
    3.3 鹿城区Y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成效
        3.3.1 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规范
        3.3.2 扩大了安全生产监管覆盖面
        3.3.3 提高了安全生产监管效率
        3.3.4 强化企业落实了主体责任
第四章 鹿城区Y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4.1 鹿城区Y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存在的问题
        4.1.1 安全生产信息采集质量不高
        4.1.2 存在权责不明确现象
        4.1.3 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内卷化
        4.1.4 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有待建立
        4.1.5 信息系统功能不健全
        4.1.6 人员不稳定
    4.2 产生问题的原因
        4.2.1 安全监管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
        4.2.2 权责划分不够合理,运行机制不完善
        4.2.3 企业自身安全意识不强
        4.2.4 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不足
        4.2.5 信息系统建设滞后
        4.2.6 基层负担过重,人员待遇水平偏低
第五章 优化Y街道企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对策和建议
    5.1 提高安监员和网格员安全生产监管专业化水平
        5.1.1 组织开展培训
        5.1.2 引进与培养专业监管人员
    5.2 明确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主体责任
        5.2.1 推进区安全监管力量向街道下沉
        5.2.2 建立权责清晰的责任制度
        5.2.3 比学赶超促进工作落实
    5.3 提升信息化水平,实现多部门数据共享,职能互补
    5.4 动员企业负责人和员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5.4.1 引导企业开展实战式应急演练
        5.4.2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5.5 强化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
        5.5.1 扩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范围
        5.5.2 引导市场化服务协助Y街道参与安全监管
        5.5.3 加强社会化服务
        5.5.4 搭建政民互动平台,注重群众监督
    5.6 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提高队伍稳定性
        5.6.1 优化人员配置
        5.6.2 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目标考核激励机制
第六章 总结
参考文献
附录
    附录 A 关于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人员的调查问卷
    附录 B 关于企业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评价的调查问卷
    附录 C 访谈大纲
致谢
作者简介

(2)KL煤炭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0.1 研究背景和意义
        0.1.1 研究背景
        0.1.2 研究意义
    0.2 文献综述
        0.2.1 国外文献综述
        0.2.2 国内文献综述
        0.2.3 文献评述
    0.3 研究内容和方法
        0.3.1 研究内容
        0.3.2 研究方法
    0.4 本文创新点
1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1.1 相关概念
        1.1.1 社会责任
        1.1.2 社会责任会计
        1.1.3 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
    1.2 理论基础
        1.2.1 利益相关者理论
        1.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1.2.3 可持续发展理论
2 KL煤炭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及问题分析
    2.1 KL煤炭公司简介
    2.2 KL煤炭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2.2.1 KL煤炭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现状纵向分析
        2.2.2 KL煤炭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现状横向分析
    2.3 KL煤炭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
        2.3.1 各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披露情况不佳
        2.3.2 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缺乏具体数据的支持
        2.3.3 披露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
        2.3.4 公司各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度不高
3 KL煤炭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3.1 内部原因分析
        3.1.1 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意识淡薄
        3.1.2 专业技术人员水平和综合素质不高
        3.1.3 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指标不完善
        3.1.4 缺少与利益相关者的沟通机制
    3.2 外部原因分析
        3.2.1 对于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不足
        3.2.2 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4 改进KL煤炭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建议
    4.1 增强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意识
    4.2 提高会计人员的胜任能力和专业素养
    4.3 完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指标
    4.4 建立与利益相关者的沟通机制
    4.5 加强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审计监督
    4.6 完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
结束语
参考文献
致谢

(4)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施工风险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摘要
Abstract
目录
Contents
图清单
表清单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问题的提出
    1.3. 研究目的与意义
    1.4. 文献综述
    1.5. 研究内容
    1.6. 研究方法
    1.7. 研究思路
    1.8. 研究创新点
2.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地下工程施工方法及风险分析
    2.1. 风险管理理论概述
    2.2. 地下工程施工方法及风险分析
3.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施工风险辨识
    3.1.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施工事故统计分析
    3.2. 事故致因理论
    3.3.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施工事故发生机理
    3.4.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施工事故的风险分析
    3.5.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施工风险因素辨识
4.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施工风险评价模型构建
    4.1. 风险矩阵法
    4.2. 风险矩阵法评价的步骤
5.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施工风险预警系统
    5.1.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施工风险预警机制和基本程序
    5.2.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施工风险预警系统的构建
    5.3.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施工风险预警模型的构建
    5.4.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施工风险预警防范对策
6. 实证分析—徐州市轨道交通项目施工风险管理
    6.1. 案例背景及概况
    6.2. 徐州市轨道交通 1 号线振兴路站施工风险评价
    6.3. 徐州市轨道交通 1 号线振兴路站施工风险预警
7. 结论与展望
    7.1. 研究结论
    7.2. 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 1
附录 2
作者简历
学位论文数据集

(5)触电案件法律风险防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开展触电案件法律风险防范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一) 触电案件是公司发案率最高的案件类型
    (二) 触电案件的胜诉率偏低
    (三) 触电案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1、对公司安全生产的影响
        2、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3、对公司社会形象的影响
二、公司系统触电案件的特点
    (一) 触电案件的法律分类
        1、根据事故电源的电压等级不同, 可以将触电案件分为高压触电案件与低压触电案件两种
        2、根据触电案件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及调整该种关系的法律部门的不同, 可以将触电案件分为劳动纠纷案件、刑事案件及民事纠纷案件三种
        3、根据触电案件受害人与事故电源的位置变动关系不同, 可以将触电案件分为主动触电和被动触电两种
        4、根据导致触电结果原因的量的多少可以将触电案件分为单因触电案件和多因触电案件
    (二) 公司系统触电案件的特点
        1、案件基本上属于高压触电
        2、案件多集中为两种情形, 主要以单因触电为主
        (1) 未成年人由于好奇擅自靠近电力设施造成触电
        (2) 受害人或第三人违反电力安全规定造成触电
    (三) 案件引发的纠纷多为民事纠纷
三、触电案件多发的原因分析
    (一) 政府部门执法缺位, 事故隐患无法及时消除
    (二) 电力设施质量本身存在安全隐患
    (三) 产权人或管理人对电力设施怠于维护
    (四) 部分群众缺乏电力安全知识, 风险意识淡薄
    (五) 未成年缺少安全教育, 监护人未尽监护责任
四、供电企业在触电案件中败诉的主要原因
    (一) 立法方面的原因
    (二) 执法方面的原因
    (三) 司法方面的原因
        1、电力设施产权属于供电企业的判决倾向;
        2、电力设施产权不属于供电企业的判决倾向。
        3、低压触电案件的判决倾向。
    (四) 企业管理方面的原因
五、触电案件法律适用原则的理论探讨
    (一) 高压电致损的归责应当采用过错推定原则
    (二) 低压触电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为过错责任原则
六、触电案件法律风险防范的对策和措施
    (一) 建立一体化的案件处理机制
        1、决策集中。
        2、资源共享。
        3、流程统一。
        4、运作信息化。
    (二) 加强管理维护和源头管控
        1、明确设施产权
        2、加强电力设施维护管理
        3、严格施工管理
        4、加强协作沟通
        5、做好宣传教育
        6、注重证据收集
    (三) 采用责任保险投保方式减轻企业损失
    (四) 定期组织培训, 提高办案水平

(6)抗滑桩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编制方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选题的背景及研究意义
    1.2 安全专项方案研究现状
    1.3 抗滑桩安全专项方案研究现状
        1.3.1 抗滑桩工程的发展和特点
        1.3.2 抗滑桩工程施工安全研究现状
    1.4 本文研究内容
    1.5 本文的研究思路
第二章 抗滑桩工程危险源识别与分析
    2.1 危险源的基本概念
    2.2 危险源分类
    2.3 抗滑桩工程危险源识别与分析
        2.3.1 危险源危害因素识别方法
        2.3.2 AHP 层次分析法对抗滑桩工程危险源定权及排序
        2.3.3 结论分析
第三章 抗滑桩安全施工设计计算
    3.1 安全施工设计计算概述
    3.2 护壁安全设计计算
        3.2.1 抗滑桩侧压力计算
        3.2.2 护壁内力计算
        3.2.3 护壁配筋计算
        3.2.4 护壁构造要求
        3.2.5 校核混凝土护壁强度
    3.3 滚石防护安全设计计算
        3.3.1 滚石防护设计理论研究
        3.3.2 抗滑桩工程滚石防护措施
    3.4 通风安全设计计算
    3.5 本章小结
第四章 抗滑桩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4.1 抗滑桩施工的安全技术方案
        4.1.1 桩身挖孔
        4.1.2 护壁施工
        4.1.3 钢筋作业
        4.1.4 混凝土浇筑
    4.2 抗滑桩施工危险源控制方案
    4.3 施工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4.3.1 应急组织机构
        4.3.2 应急工作原则
        4.3.3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3.4 外部应急资源
        4.3.5 教育、培训与演练
    4.4 本章小结
第五章 抗滑桩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
    5.1 安全专项方案编制的审查论证程序
    5.2 安全专项方案编制的格式和内容
        5.2.1 编制格式
        5.2.2 编制要求
        5.2.3 编制内容
    5.3 安全专项方案编制的注意事项
    5.4 抗滑桩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实例
        5.4.1 编制依据
        5.4.2 工程概况
        5.4.3 危险源辨识和分析
        5.4.4 施工安全设计计算书
        5.4.5 施工条件
        5.4.6 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5.4.7 应急救援预案
        5.4.8 施工安全记录
    5.5 本章小结
结论与展望
    结论
    展望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参与的科研项目
致谢

(7)供电领域主要民事法律问题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前言
导论 供电领域主要民事纠纷发案趋势与法律问题综述
    一、电力损害赔偿纠纷
    二、因窃电引起的民事纠纷
    三、电费欠费纠纷
    四、劳动争议纠纷
    五、其他民事纠纷
第一章 人身触电损害主要民事法律问题探讨
    一、界分高压电与低压电的法律标准及其合理性问题
    二、人身触电损害案件的分类
    三、触电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
    四、电力设施产权归属的法律界定
    五、现行法律关于人身触电损害的归责原则与免责规定
    六、触电侵权诉讼责任构成要件
    七、人身触电损害赔偿的原则、范围与方法
第二章 窃电主要民事法律问题探讨
    一、供电企业在用电安全检查(包括检查窃电)中的法律地位
    二、窃电分析
    三、窃电行为的法律认定及窃电处理的法律规定
    四、检查窃电的法定程序
    五、证据的提取和运用
    六、窃电行为的法律责任
    七、检查窃电的法律风险
    八、防治窃电的法律措施
第三章 电费回收主要民事法律问题探讨
    一、电费欠费现状分析
    二、电费欠费原因分析
    三、电费回收的程序与步骤
    四、电费回收的法律途径
    五、防范电费回收风险的法律建议
结语
注释
参考文献
后记

(8)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部分 触电人身损害赔偿及归责原则
    一、触电人身损害分析
        (一) 触电及触电人身损害
        (二) 触电人身损害的性质
        (三) 高低压触电人身损害的区别
    二、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
        (一)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归责原则的历史发展
        (二) 高电压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
        (三) 低电压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
第二部分 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的贵任主体
    一、触电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复杂性
    二、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电力设施产权人的确定
    三、触电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特殊问题
        (一) 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和农村电网改造引发的问题
        (二) 电力管理部门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问题
        (三) 电力设施委托维护、出租或承包经营的赔偿义务人问题
        (四) 电力设施缺陷对确定触电人身损害赔偿义务人的影响
第三部分 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的抗辩事由
    一、受害人原因
    二、不可抗力
    三、第三人过错
第四部分 触电人身损害的赔偿
    一、过失相抵在触电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运用
    二、触电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及标准
        (一) 触电人身损害赔偿范围的法律适用
        (二) “残疾人生活补助费”赔偿标准
结语
注释
参考文献
致谢

(9)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前言
一、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的基本法律问题
    (一) 触电人身损害与高度危险作业侵权
    (二) 触电人身损害与电力设施产权人的关系
二、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
    (一) 无过错责任的内涵及法理学分析
    (二) 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定位
    (三) 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
三、触电人身损害的责任承担
    (一) 受害人的过错与过失相抵
    (二) 不可抗力
    (三) 第三人的原因
    (四) 监护人的重大过错
    (五) 共同侵权引起高压电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
四、触电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
五、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完善
    (一) 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的立法完善
    (二) 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完善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四、从一起触电伤亡事故谈农村触电事故风险的规避(论文参考文献)

  • [1]企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研究 ——以温州市鹿城区Y街道为例[D]. 林侠磊.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0(04)
  • [2]KL煤炭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D]. 项子萌. 辽宁大学, 2020(01)
  • [3]从一起触电事故谈农村安全用电[J]. 刘晋达. 农村电工, 2015(12)
  • [4]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施工风险管理研究[D]. 王洪林. 中国矿业大学, 2014(03)
  • [5]触电案件法律风险防范研究[J]. 桂网文. 广西电业, 2013(Z1)
  • [6]抗滑桩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编制方法研究[D]. 王海英. 长安大学, 2012(S2)
  • [7]供电领域主要民事法律问题探讨[D]. 汪燕红. 复旦大学, 2008(08)
  • [8]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研究[D]. 刘根乐. 内蒙古大学, 2008(02)
  • [9]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问题研究[D]. 刘琍琍. 安徽大学, 2007(06)
  • [10]供电企业面临的民事赔偿问题的探讨[J]. 黄学庆. 电力需求侧管理, 2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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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触电伤亡事故中规避农村触电事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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