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浅谈动物口蹄疫与进出境卫生检疫(论文文献综述)
陈斌玺,尹亚娇[1](2021)在《关于推动海南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向OIE申请无疫认证的若干思考》文中研究说明在当前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背景下,为满足新形势下动物及动物产品国际贸易刚性需求,须推动海南省免疫无口蹄疫区OIE认证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配套。本文通过分析海南省免疫无口蹄疫区维持无疫建设的现状,对照OIE口蹄疫无疫认证的有关规则和标准要求,建议理顺兽医体系,建立外检内检互认机制,强化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支撑,联合共建动物隔离检疫场,构建动物疫病防控监管大数据平台,建立外来动物疫病防控合作交流培训中心,着力提升海南省动物疫病防控能力,谋划推动海南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向OIE提出无疫认证,以进一步促进我国兽医领域对外开放,提升海南省兽医工作在国际上的认可度。
季新成,员丽娟,石磊,方海萍,兰乃洪,李建军[2](2021)在《中蒙进出境动物检疫法比较》文中研究说明为深入了解中国与蒙古国进出境动物检疫制度,促进贸易开展,对双方进出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的主要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蒙古国进出境动植物及动植物原材料、产品检疫法》进行比较,并分析各自特点。对比发现:中蒙两国动物检疫法在基本情况、立法目的、被检疫对象、境外检疫要求、检疫审批、进境检疫、出境检疫、过境检疫、旅客携带邮寄物检疫、运输工具检疫以及各方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规定基本一致。但蒙古国检疫法规定对进境、出境或过境的动物及动物产品须进行专门风险分析,而我国没有对风险分析相关内容在法律和行政法规层面进行规定;蒙古国对不同动物分类规定了不同的境外隔离检疫期限,而我国仅以双边签署的议定书形式进行规定,期限大多统一为30 d;蒙古国按旅客携带动物、动物产品,如果来自严重动物传染病的国家/地区,则禁止进境,而我国则禁止携带、邮寄几乎所有的动物及其产品,这种一律禁止的做法过于机械。由此建议,我国需在法律层面作出进出境动物检疫风险分析和可接受风险的规定,并提高管理能力,根据不同动物风险等级设定隔离检疫期限,调整携带、邮寄物的检疫措施,加快推进进出境动物检疫法修订工作。
吴凌梓[3](2021)在《我国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物流多样化的深入发展,加上全球气候恶化等不利因素,世界各地新发和变异病原频繁出现,非洲猪瘟、沙漠蝗和新冠肺炎等疫情非常严重,外来物种入侵、物种资源流失、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受破坏等生物安全事件持续不断,造成了巨大危害;此外,转基因农产品、食品和生物恐怖袭击等潜在生物安全问题,让人类和动植物以及生态环境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安全风险。生物安全已经成为全世界、全人类和动植物面临的重大生存和发展威胁之一,这种非传统安全威胁给我国的总体国家安全造成潜在、深远的危害。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是维护国家生物安全最重要的屏障,完善和健全的我国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是有效防止上述生物因子传入传出国境口岸的支柱与基石。面临国内外复杂形势,根据中国国情,为有效保障我国生物安全和经济安全,从《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定》(简称《SPS协定》)和《国际卫生条例》等国际规则的视角审视我国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结合对比域外先进国家生物安全法律制度,我国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还存在不足之处。本文通过对有关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系统地梳理分析、深入地调查研究,提出适合中国国情又符合国际规则,更加科学、合理、实用的健全和完善之建议。论文分绪论、四部分主要内容和结论。绪论介绍本文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方法和主要创新。主要内容四方面,第一,概述生物安全和国境口岸生物安全的内涵,归纳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阐述其重要意义。第二,梳理我国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的现状,包括立法和实践现状,并通过分析一些实际数据、案例,论述了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在保障国境口岸生物安全存在的问题,并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第三,介绍域外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包括国际规则、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的法律法规。第四,提出健全和完善我国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的建议。立法建议的构想是从我国国情实际出发,综合考虑保障国境口岸生物安全的科学性、合理性、实用性、适应性,以《国际卫生条例》《SPS协定》《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国际规则为基础,同时借鉴和汲取域外国家生物安全立法经验。建议的内容包括:一是健全国境口岸生物安全主要法律规定存在的共性问题,包括明确执法和管理机构、增设社会共治规定、增加进口货物和物品实施检疫处理的法律制度等。二是完善国境卫生检疫的立法宗旨、国境口岸分级建设要求、入境申报和跟踪制度、口岸监测和应对能力以及公共卫生事件评估和通报程序、强制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三是完善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律的立法目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内容和范围等五方面法律制度。四是完善日常进出境查验监管法律制度,包括完善《海关法》,出台《生物安全法》配套法规与规章,健全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物种资源流失、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查验监管和防控口岸生物恐怖袭击的法律制度。
吴昊彤[4](2021)在《大庆市畜禽疫病防疫体系建设的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综合运用数学分析、系统工程方法、模糊数学等多种理论和方法对大庆市畜禽疫病防疫体系建设的发展问题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研究。首先,对大庆市畜禽疫病防疫体系建设现状中的大庆市县区及乡镇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情况、基础设施情况、人员队伍情况、经费保障、畜禽检疫情况及疫病检测情况进行分析,利用SWOT分析方法辨析大庆市畜禽疫病防疫体系建设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优势与劣势,并进行组合分析,提出了大庆市畜禽疫病防疫体系建设的优化路径为:SO战略得出大庆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促进了防疫体系的发展,随着动物疫病的不断增加,政府加大对疫病防控资金投入,内部机制的调整与动物疫病监测及其他工作相匹配,加快防疫体系的发展。其次,综合运用层次分析、熵权法及模糊综合评判法对大庆市畜禽疫病防疫体系建设进行定量分析确定主客观权重及隶属度,确定了影响大庆市畜禽疫病防疫体系建设影响因素的序列,即养殖户防疫意识不强;乡镇防疫信息化建设有待完善;机构与职责设置不明晰;防疫人才不足;乡镇防控资金投入不足;防疫法实施细则不完善。最后,根据研究的结果并结合大庆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大庆市畜禽疫病防疫体系建设的主要对策:1、加强动物疫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引导工作,强化养殖者的防疫意识,从根本上降低畜禽疫病发生和传播;2、完善防疫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大庆市基层防疫信息化程度;3、明晰乡镇一级的防疫机构设立和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保障防疫体系工作顺利开展;5、加大乡镇防疫资金投入;6、完善《动物防疫法》实施细则为防疫管理体系的发展提供依据。
王永刚,于洋,左天荣,季新成[5](2021)在《国门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中进出境动物检疫的经验和做法》文中认为由动物疫情引发的生物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全世界、全人类面临的重大生存和发展威胁。海关总署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进出境动物检疫监管体系,实施严格的检疫准入与评估制度,积极推进国际贸易便利化,防范化解重大动物疫病跨境传播风险,有力地保障了我国国门生物安全和畜牧业生产安全,维护了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曹大海,刘阳中[6](2021)在《试析《生物安全法》与海关执法》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生物安全法》是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根本法律保障,也是海关维护国门生物安全的重要法律依据。海关系统应根据《生物安全法》的要求,牵头完善国家准入、指定口岸等相关制度,防控口岸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船舶压舱水管理,推动口岸防控能力建设和建立国际合作网络,参与相关制度建设和相关领域防控活动,保障国门生物安全执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7](20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21年 第14号》文中认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农林部关于中国从老挝输入屠宰用肉牛的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老挝屠宰用肉牛进口。现将进口老挝屠宰用肉牛检疫卫生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特此公告。
刘振伟[8](2021)在《构建科学合理健全的动物防疫法律制度——关于动物防疫法第二次修订》文中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为了更好学习宣传和施行这一事关动物卫生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法律制度,本刊约请主持法律修改工作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对修改的主要问题作权威解读。
张雨桐,刘达芳[9](2020)在《未来海关法律体系架构探析》文中研究表明未来的海关法应该是统领关税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各个子部门的总法,关税法与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检验检疫诸法律处于同一层级。通过充实和扩大《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对所有违反海关法律的行为实施统一的行政处罚,实现原先关检两大部门法律的融合。
李国梁,吕煜昕[10](2020)在《新时代中国进出口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进出口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是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初步构建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进出口食品安全相关法律为引领、进出口食品安全行政法规为支撑、进出口食品安全部门规章为基础、进出口食品安全部门公告为补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进出口食品安全法规体系。本文对进出口食品安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部门公告等法律体系组成进行了深入分析,同时介绍了新时代这些法律体系取得的最新进展,以期为学者们进一步推进进出口食品安全法律研究提供借鉴。
二、浅谈动物口蹄疫与进出境卫生检疫(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浅谈动物口蹄疫与进出境卫生检疫(论文提纲范文)
(1)关于推动海南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向OIE申请无疫认证的若干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 海南省免疫无口蹄疫区维持无疫建设现状 |
1.1 兽医工作体系建设有所弱化 |
1.2 动物防疫技术支撑能力弱化 |
1.3 动物防疫体系基础设施弱化 |
2 OIE口蹄疫无疫认证的有关规则和标准要求 |
2.1 对国家或地区无口蹄疫状态的规定[2] |
2.1.2 非免疫无口蹄疫国家或地区 |
2.2.2免疫无口蹄疫国家或地区 |
2.2 OIE口蹄疫认证申请材料要求[3] |
3 口蹄疫易感动物主要分布及养殖生产情况 |
4 推动海南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向OIE申请无疫认证的几点思考 |
4.1 理顺兽医体系,建立外检内检互认机制 |
4.2 对照标准,强化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支撑 |
4.3 整合资源,联合共建动物隔离检疫场 |
4.4 运用信息技术,构建动物疫病防控监管大数据平台 |
4.5 多方参与,建立外来动物疫病防控合作交流培训中心 |
(3)我国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目的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
1、国内研究现状 |
2、国外研究现状 |
3、发展趋势 |
(三)研究方法和主要创新 |
1、研究方法 |
2、创新之处 |
一、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概述 |
(一)国境口岸生物安全内涵 |
1、生物安全概念 |
2、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概念 |
(二)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的内容 |
1、国境卫生检疫 |
2、进出境动植物检疫 |
3、进出境日常查验监管 |
(三)完善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的意义 |
1、保障公众和动植物生命健康 |
2、维护国家非传统安全 |
3、保护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 |
4、护航国家经济安全 |
二、我国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现状和问题分析 |
(一)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的立法现状 |
1、国境卫生检疫的主要法律法规及规范内容 |
2、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主要法律法规及规范内容 |
3、进出境生物安全日常查验监管的主要法律法规及规范内容 |
(二)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的实践现状 |
1、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存在的共性问题 |
2、国境卫生检疫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
3、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
4、进出境其他生物因子查验及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三、域外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的考察与借鉴 |
(一)国际上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公约和条约 |
1、国境卫生检疫直接相关的国际法规和标准 |
2、动植物检验检疫直接相关的国际法规和标准 |
3、其他生物安全国际惯例、规则 |
4、主要的生物安全国际法规、惯例和规则简介 |
(二)域外国家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的规定 |
1、澳大利亚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
2、新西兰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
3、美国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
四、我国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的立法完善 |
(一)修正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中的共性问题 |
1、明确执法和管理机构的权责 |
2、增设国境口岸生物安全社会共治规定 |
3、增加进口货物和物品实施检疫处理的法律制度 |
4、强化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责任追究机制 |
(二)完善国境卫生检疫法律制度 |
1、完善国境卫生检疫立法宗旨 |
2、完善国境口岸分级建设要求 |
3、完善入境申报和跟踪制度的规定 |
4、完善口岸监测和应对能力以及公共卫生事件评估和通报程序的规定 |
5、完善国境卫生检疫强制措施的规定 |
(三)完善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律制度 |
1、完善立法目的 |
2、确立动植物检疫基本原则和制度 |
3、完善动植物检疫的内容和范围 |
(四)完善日常进出境查验监管法律制度 |
1、完善《海关法》加大监管力度 |
2、尽快出台《生物安全法》配套的行政法规与规章 |
3、健全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的法律监管制度 |
结论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大庆市畜禽疫病防疫体系建设的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发展畜牧养殖业的意义 |
1.1.2 畜牧业成为农业重要组成部分 |
1.1.3 畜禽防疫体系是畜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意义 |
1.4 国内外相关研究进展 |
1.4.1 国内畜禽疫病防疫管理现状 |
1.4.2 国外畜禽疫病防疫管理现状 |
1.5 研究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
1.5.1 大庆市畜禽防疫体系建设状况的分析 |
1.5.2 大庆市畜禽疫病防疫体系建设的SWOT分析 |
1.5.3 大庆市畜禽疫病防疫体系的系统评价 |
1.5.4 大庆市畜禽防疫体系的发展对策 |
1.5.5 研究方法 |
1.6 研究的技术路线 |
2 大庆市畜禽疫病防疫体系现状分析 |
2.1 大庆市畜牧业基本情况 |
2.2 大庆市畜禽重大疫病发生情况 |
2.3 大庆市畜禽防疫体系基本状况 |
2.3.1 大庆市县区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情况 |
2.3.2 乡镇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情况 |
2.3.3 基础设施情况 |
2.3.4 人员队伍情况 |
2.3.5 经费保障情况 |
2.3.6 畜禽检疫情况 |
2.3.7 畜禽疫病检测情况 |
2.4 大庆市畜禽防疫工作的法律依据 |
2.5 本章小结 |
3 大庆市畜禽疫病防疫体系建设的SWOT分析 |
3.1 大庆市畜禽疫病防疫体系建设的优势 |
3.2 大庆市畜禽疫病防疫体系建设的劣势 |
3.3 大庆市畜禽疫病防疫体系建设的机遇 |
3.4 大庆市畜禽疫病防疫体系建设的威胁 |
3.4.1 组合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4 大庆市畜禽疫病防疫体系建设影响因素分析 |
4.1 大庆市畜禽防疫体系的系统诊断 |
4.2 层次分析法确定主观权重 |
4.2.1 评价指标的选择 |
4.2.2 建立判断矩阵 |
4.2.3 构造针对因素层的判断矩阵及一致性检验 |
4.2.4 评价指标确定 |
4.3 熵权法确定客观权重 |
4.4 本章小结 |
5 大庆市畜禽疫病防疫体系运行效果评价 |
5.1 基于模糊综合评判法对大庆市畜禽疫病防疫体系的运行效果评价 |
5.2 本章小结 |
6 对策建议 |
6.1 加强宣传,提高养殖者的防疫意识 |
6.2 加强防疫信息化建设 |
6.3 建立健全动物防疫机构体系,明确岗位职责 |
6.4 稳定动物防疫人才队伍,加强与大学研究院所的合作 |
6.5 加大乡镇防疫资金的投入 |
6.6 完善动物防疫法实施细则 |
7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介 |
(5)国门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中进出境动物检疫的经验和做法(论文提纲范文)
1 当前国门生物安全防控形势更加严峻 |
2 进境动物检疫经验做法 |
2.1 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
2.2 实施严格的检疫准入与评估制度 |
2.3 建立科学的检疫监管体系 |
2.4 积极推进国际贸易便利化 |
2.4.1 积极采用国际规则。 |
2.4.2 科学进行风险管理。 |
2.4.3 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 |
3 问题建议 |
3.1 加强制度创新 |
3.2 进一步完善风险监测体系。 |
3.3 加强联防联控 |
3.4 强化防控人才培养和科技支撑 |
3.5 加强科普宣传 |
(6)试析《生物安全法》与海关执法(论文提纲范文)
1《生物安全法》是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根本法律保障 |
2《生物安全法》是海关维护国门生物安全重要法律依据 |
3《生物安全法》对海关执法提出了六方面新要求 |
3.1 完善三项制度 |
3.1.1 国家准入制度 |
3.1.2 指定口岸制度 |
3.1.3 境外重大生物安全事件应对制度 |
3.2 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 |
3.3 严格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 |
3.4 加强国际航行船舶压舱水管理 |
3.5 推动口岸防控能力建设和建立国际合作网络 |
3.6 参与相关制度建设和相关领域防控活动 |
4 结语 |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21年 第14号(论文提纲范文)
附件 进口老挝屠宰用肉牛检疫卫生要求 |
一、检验检疫依据 |
二、允许进口商品名称 |
三、检疫审批要求 |
四、老挝动物卫生状况要求 |
五、肉牛集中饲养场的动物卫生要求 |
六、肉牛隔离检疫要求 |
七、食品安全要求 |
八、肉牛运输要求 |
九、动物福利要求 |
十、检疫证书要求 |
(8)构建科学合理健全的动物防疫法律制度——关于动物防疫法第二次修订(论文提纲范文)
一、修订动物防疫法的重要意义 |
二、修订动物防疫法的总体思路及重点 |
(一)强化对重点动物疫病的净化、消灭,调整动物防疫方针 |
(二)强化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保障公共卫生和人体健康 |
(三)强化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检疫 |
(四)强化“三方”责任 |
(五)强化动物防疫制度体系 |
(六)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能力建设,完善保障措施 |
(七)强化法律责任制度 |
(9)未来海关法律体系架构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海关法已经发展成一个综合涵盖关税检验检疫等领域的法律部门 |
二、关税法可以作为大海关法体系中的一个单独部门 |
(一)关税法所规定内容应该可以与其他子部门的内容并列 |
(二)关税的地位与其他子部门工作的地位是并列的 |
三、关税法内容应当以关税征管内容为核心 |
(一)现行关税条例是否整体平移进入关税法 |
(二)进出口税则是否应作为关税法的组成部分 |
(三)海关裁定和预裁定制度是否规定于关税法中 |
(四)跨境电子商务是否适用新的税种 |
四、关税法在海关法律形成初期可以起到制度融合的先导作用 |
五、可以统一规定于未来的“海关法”和“实施条例”的制度 |
结语 |
(10)新时代中国进出口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进出口食品安全相关法律 |
(一)食品安全专业性法律 |
(二)出入境专业性法律 |
(三)其他相关法律 |
二、进出口食品安全相关行政法规 |
三、进出口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规章 |
四、进出口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公告 |
(一)关于防止特定国家疫病传入的公告 |
(二)关于进口特定国家特定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
(三)关于禁止进口特定国家特定产品的公告 |
(四)其他进出口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公告 |
四、浅谈动物口蹄疫与进出境卫生检疫(论文参考文献)
- [1]关于推动海南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向OIE申请无疫认证的若干思考[J]. 陈斌玺,尹亚娇. 中国动物检疫, 2021(12)
- [2]中蒙进出境动物检疫法比较[J]. 季新成,员丽娟,石磊,方海萍,兰乃洪,李建军. 中国动物检疫, 2021(11)
- [3]我国国境口岸生物安全法律制度研究[D]. 吴凌梓. 广西师范大学, 2021(11)
- [4]大庆市畜禽疫病防疫体系建设的对策研究[D]. 吴昊彤.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2021(10)
- [5]国门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中进出境动物检疫的经验和做法[J]. 王永刚,于洋,左天荣,季新成. 口岸卫生控制, 2021(02)
- [6]试析《生物安全法》与海关执法[J]. 曹大海,刘阳中. 口岸卫生控制, 2021(01)
-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21年 第14号[J].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2021(10)
- [8]构建科学合理健全的动物防疫法律制度——关于动物防疫法第二次修订[J]. 刘振伟. 农村工作通讯, 2021(03)
- [9]未来海关法律体系架构探析[A]. 张雨桐,刘达芳. 《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0年第21卷 总第45卷)——上海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文集, 2020
- [10]新时代中国进出口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研究[J]. 李国梁,吕煜昕. 食品安全导刊, 20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