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快建设系统信用建设营造良好市场环境(论文文献综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1](2021)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中提出宁政办发[2021]6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十四五"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2021年9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十四五"规划第一章编制背景第一节"十三五"市场监管工作成效"十三五"时期,是宁夏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重要五年,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蔡义清[2](2021)在《持续高质量推进“信用电力”建设——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十三五”回顾与“十四五”展望》文中提出"十三五"期间电力信用建设基本情况2020年是我国发展历史上极其不平凡的一年。"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胜利完成,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跃上新的台阶,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
蔡璐[3](2020)在《政府规制对营商环境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规制也称为管制、监管,是现代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制度安排,是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集中体现。放松经济性规制和加强社会性规制是当前政府规制的两大发展趋势。放宽市场准入、简化审批流程、价格市场化、清除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法规,目的都是从体制机制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建设。加强职业安全规制、产品质量规制和环境规制,是从企业要素获得、成本负担、区位选择角度,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通过监管创新发挥经济性规制与社会性规制对营商环境的影响。监管创新利用大数据、互联网实现信息共享,实现大数据监管、协同监管;采用“双随机、一公开”加强监管震慑和减轻企业负担;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监管,建立诚信交易环境。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国际排名从2003年的83名,提高到2020年的31名,整体水平有显着提高。我国幅员辽阔,资源禀赋不同,地区间还存在差异。东部沿海地区营商环境水平较高,内陆地区营商环境水平较低。这与地方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有重要关系。政府规制的范围、强度、方式,对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民营经济发展、市场发育程度、法制化建设方面的影响,都间接表现在一个地区的营商环境上。良好的环境对企业开办、运营、竞争和发展都起着积极促进作用,同时会带动地区产业升级与经济发展。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已经认识到科学理解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减少过度的经济性规制,对建立公平竞争市场、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重要意义。社会性规制通过要素流动、生产成本、自然环境等方面,影响着企业要素获得、成本负担和区位选择。因此,本文根据政府规制的性质,分别从经济性规制与社会性规制研究其对营商环境的影响机制,提出优化路径。研究发现,我国营商环境建设存在路径依赖,始终保持着优化发展的趋势。过度的经济性规制对营商环境存在抑制作用,社会性规制对营商环境具有促进作用。本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文献综述部分。对政府规制与营商环境的内涵进行国内外文献梳理。从价格规制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放松价格规制对福利的影响,放宽市场准入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放松金融规制对金融市场供给侧改革,职业安全规制对劳动者与企业成本的影响,产品质量规制营造诚信市场环境,地方政府环境规制竞争等方面,分类归纳了政府规制影响营商环境的研究现状及主要结论。第二,机理分析部分。本研究认为:政府规制通过制度调节影响市场主体活力。规制时滞对技术创新、交易便利、公平竞争的刺激并不一定是正向的。过度金融规制扭曲了金融效率,削弱了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恶化营商环境。规制波动增加企业生产预期的不确定性,抑制了生产积极性。地方政府规制不是独立的,规制竞争策略对营商环境影响取决于策略互动的类型。第三,现状分析部分。将改革开放以来的我国政府规制实践发展进程划分为4个阶段。酝酿阶段(1979-1992)——起步阶段(1993-2001)——全面建设(2002-2013)——改革创新(2013-至今)。经济性规制逐渐放松,政府直接干预减少;社会性规制机构改革合理、规制手段提高,不断加强社会性规制。改革开放后的营商环境的建设可以划分为3个阶段。萌芽阶段(1979-2012)——初步实施(2013-2016)——全面推进(2017-至今)。在政府规制的影响下,国内市场竞争程度提高、创业主体数量增加、政务服务便利化,但也存在违约失信现象突出、区域间营商环境非平衡发展的问题。第四、实证分析部分。主要采用《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工业统计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等,选择2008-2018年30省份面板数据,构建省级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对价格规制、进入规制、金融规制、职业安全规制、产品质量规制、环境规制与营商环境进行实证分析。选择系统GMM模型、门槛模型、空间模型等实证检验了我国营商环境建设存在路径依赖,始终保持着优化发展的趋势。过度的经济性规制对营商环境存在负面影响,社会性规制对营商环境具有正向影响。并对5种理论机理进行实证检验。第五、案例分析部分。对我国规制实践与营商环境建设进行案例研究。为保持与政策文件用词统一,采用政府监管代替政府规制。通过监管创新发挥经济性规制与社会性规制对营商环境的影响,将影响过程提炼为BCRS模型。采用开放式编码、主轴式编码和选择式编码三个步骤,揭示了监管创新是一套“组合拳”,包括大数据监管、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协同监管。第六、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部分。研究发现,过度的经济性规制对营商环境存在抑制作用,社会性规制对营商环境具有促进作用。从完善经济性规制角度提出加强规制理论研究、提高规制法制化水平。从完善社会性规制角度提出降低产权界定成本、保持规制稳定和推进环境规制竞争。从监管创新的角度提出探索智慧监管、推动信用监管、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效能和落实协同监管的对策建议。通过以上研究,本文得到如下研究结论:我国营商环境建设存在路径依赖,始终保持着优化发展的趋势。过度的经济性规制对营商环境存在负面影响,社会性规制对营商环境具有正向影响。具体来说:第一,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明晰产权对企业形成一种约束,有利于塑造绿色环保的外部“硬环境”。寻租维持了企业原有垄断地位,难以形成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第二,价格规制时滞会激发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但进入规制时滞使企业错过最佳的进入时机。第三,过度金融规制扭曲了金融效率,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形成融资约束。第四,规制波动对生产预期产生不良影响,难以形成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第五,我国营商环境存在空间上“高高”、“低低”聚集分布。政府间环境规制存在“逐顶竞争”策略,加强环境规制不仅提高了当地营商环境水平,对周围省份的营商环境也具有促进作用。本文的创新之处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阐述了政府规制对营商环境的影响机理,解释了二者之间的作用路径。分析了制度调节的作用机理,价格规制时滞与进入规制时滞的作用机理,过度金融规制抑制金融效率对企业融资的影响,规制波动加剧生产预期的不确定性,地方政府间规制竞争对营商环境的作用。二是构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省级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包含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律制度和创新环境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20个三级指标。采用文本分析法,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赋权重,得到省级营商环境得分。三是采用多案例分析,揭示了监管创新作为一套“组合拳”,包括大数据监管、信用监管、协同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4个方面。通过监管创新发挥经济性规制与社会性规制对营商环境的影响,将影响过程提炼为BCRS模型。但在构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及搜集较全面的数据方面仍需要进一步完善与深入研究。
张贝尔[4](2020)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及其构建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全球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和中国“互联网+”国策的明朗,电子政府在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以及帮助政府履职方面作用明显,不可替代。得益于政府的独特地位、丰富资源和巨大权能,以及互联网的强大场域,电子政府的施用已然从政府及其服务和监管对象范畴扩展至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领域各方面,凸显出规范其言行、限制其权力以及监控其执行的必要和重要。为此,不仅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还需要提高电子政府自身的信用度,并加强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力度,以此为“互联网+各行各业”和“互联网+行政”创设安全可靠的信用环境。作为电子政府构建亟待突破的障碍因素之一,电子政府信用的涵义既可从不同方面来理解,又可从多种层面来解读。首先,从技术、组织、关系等方面来理解电子政府信用,把电子政府信用理解为多方面信用的集合,如信息技术及其产品、网络及其他信息基础设施的信用,政府的信用及其内外部关系的信用等。其次,可以从伦理学、经济学、法学、人机工程学等层面来解读电子政府信用。从伦理层面,电子政府信用要求政府及其部门在其内网、外网和互联网上“诚实无妄、信守诺言、言行一致”履行职责,涉及道德、职业精神、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是政府处理内外部关系的一种道德规范和践约行为。从经济层面,电子政府信用是指政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守信践诺,在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与社会公众之间建立起信赖关系,以更低成本、更高质量和绩效令公众满意。从法律层面,电子政府信用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在电子政府中工作的、与电子政府打交道的和享受电子政府服务的各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关系,二是指各当事人按照“契约”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肩负的义务。因此,电子政府信用应要求电子政府持有诚信、善意、不欺诈的主观态度,没有伪装的客观事实,尊重他人应受保护的利益。基于上述观点,本文提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是社会公众对电子政府实施诚信行为的一种反馈或评价。从人机工程层面,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包括技术、网络和设施的信用,电子政府系统的信用,以及政府本身的信用。上述信用关系的承载者和信用活动的行为者遍及政府、其他公共组织、社会组织和私人组织。由于这些组织都是相对独立的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承担着各自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追求利益的“经济人”的一般属性和基本特征,而“失信行为的泛滥必定表明现有的制度存在缺陷,从而使经济人发现选择机会主义的失信行为有利可图”,可见,电子政府信用体系中涉及的众多信息行为主体相互作用形成的信用关系必然使电子政府信用受累于目前缺乏制度建设和规则约束的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尤其是在电子政府必须依靠信息技术及其产品,依赖网络及其他信息基础设施的情况下,我国在信息技术及其核心产品方面严重依赖国外的现实境况无疑令电子政府信用保障形势严峻。基于电子政府信用的量化和可操作,遵从集合的确定性、互异性、无序性原则,可以基于信息的观点将电子政府信用集合中的元素归类为信息基础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人信用。可将这五个组成元素作为电子政府信用构成模型的基本要素,也可以基于技术和管理参数将这五个组成元素归类为技术型要素和管理型要素。其中,技术型要素包括信息基础信用中的硬件环境基础信用、信息平台信用和信息系统信用;而管理型要素涵盖信息基础信用中的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信息信用和信息人信用。在五个基本要素中,信息人信用是最重要的要素,在大数据时代,政府可以获取大量有关自身、其他政府及其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的信用状况记录,但这些记录并不一定是客观的,还混杂有主观的成分,需要政府在进行管理和决策过程中深入挖掘、辨识和使用,如何确定数据信用以及保证据此做出的管理和决策公平公正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但取决于政府的能力,所以,政府不得不依靠其他组织,与企业和社会公众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社会公众虽不是信息基础、信息平台、信息系统的直接建设者和运维者,却因广泛渗透与频繁使用信息基础、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而成为其不可或缺的信用主体。进一步地,本文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管理型信用要素部分解构为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信息人和信息信用,并基于“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基础性要素”、“信息人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根本性要素”“信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核心性要素”“技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支撑性要素”予以分别建构,搭建起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整体性框架结构。最后,分析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现实难题,提出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实施策略,包括: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信用化;建立系统的法规政策,推进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合法化;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制度化;打造普适的共享体系,达到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最大化。此外,本文在对吉林省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吉林省信用评估中心以及负责吉林省信用信息平台搭建的祥云科技公司等政府机关和企业单位开展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以吉林省政府门户网站为信用数据来源,验证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基本构成及其现实构建的难题和策略的现实性和可行性。本文的创新点在于:第一,从文献研究和积累方面看,国内尚没有关于电子政府信用体系这一论题的研究专着,也鲜见有学者和专家对该领域进行系统研究。部分成果概念繁杂,没有结合电子政府的特征进行界定,难免顾此失彼,层次不明。大多数学者都是从“政府信用”、“政府公信力”的角度来思考政府信用的内涵和外延,很少有人以“电子化”和定量化的视角去分析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逻辑内涵。本文通过对电子政府信用内涵的多方面、多视角阐释,以及对电子政府信用的构成要素的概要分析,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以往电子政府信用概念模糊和难量化的问题,创新性地阐释了电子政府信用的核心思想。第二,本文提炼出电子政府信用构成的五大要素:信息人信用、信息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基础信用和信息系统信用,明确解析出的电子政府信用涉及到电子政府的软硬件环境、平台、系统、信息、人等多方面信用,相应地,牵涉到其各个构成要素的构件、结构、关系、流程、权限、结果等各个层面或环节,指出其体系构建必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关涉社会公众对与之相关的所有信用主体的多方面、各层面、全流程的诚信行为实施的反馈或评价,由此要求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必须兼具平台性和延展性、生态性和合作性、创新性和革命性、公共性和政治性等特征。这些研究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提供了具体化的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第三,本文依据“目标定位——顶层设计——保障机制——运行模式”路径对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进行逻辑设计,创造性地提出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的基本样式,凸显出其构建目标的具体化与可行性,旨在填补战略目标和具体样态之间的间隙。基本样式是由宏观至具体的设计过程。通过这一过程,能够有力保证总体目标定位与具体任务实现之间的关联、匹配和衔接,进而为其他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组成要素提供构建前提。考虑到信用难得易失,失去又很难恢复,且信用体系构成要素的任何一个出现问题,都会令电子政府信用减量、受损甚至失去,以致影响电子政府的健康发展和普及深化,为保证电子政府信用不因一时一事被破坏或毁掉,除了利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五大要素全方位、深层次地构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之外,还必须保证所有应用电子政府功能和使用电子政府服务的人和组织都能从中体验到电子政府言行的守信践诺,并分享到电子政府及其信用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此,政府不但要借助与各类组织的合作持续完善电子政府信用体系,使其渐趋系统和完整,同时,以政府为代表的信用主体还要进行经常性的诚信宣传教育,实行常态化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诫,以及加强个体乃至全社会的诚信管理和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也是非常重要的。可见,以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引导个人信用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和完善是正途和根本,只有做到人人讲信用、所有组织都讲信用,诚信社会才有建立根基,诚信国家形象才有望树立。
张韵[5](2020)在《中国区域创新政策有效性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当前,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在世界范围内加速演进,创新发展已成为国际竞争大势所趋。各国竞相出台新时期的创新发展战略,通过不断完善创新政策制定,推动区域经济持续增长。在此背景下,中国政府提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依靠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区域创新能力与竞争力整体提升,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区域创新政策的有效性需要特别关注。对于区域的创新发展来说,高质量、有效的区域创新政策有利于规避创新政策失败风险,加快区域创新创业发展,形成区域创新优势,是中国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以公共政策分析理论和区域创新系统理论为基础,通过对创新政策研究文献的梳理、概括和抽象,同时结合区域创新实践,构建区域创新政策有效性理论;围绕区域创新政策制定中的关键环节,形成以区域创新政策网络构建、区域创新政策问题评议、区域创新政策内容定制、区域创新政策供给推动,以及区域创新政策执行保障5项内容为重点的中国区域创新政策有效性基本分析框架。构建区域创新政策网络有利于提升创新政策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接受性,对于形成有效的区域创新政策十分关键。区域创新政策网络的选择包括创新政策网络行动者选择、引入与激发,创新政策网络共同价值观的凝炼和培育,创新政策网络组织规则的明确与调适,以及创新政策网络利益冲突的妥善处理。区域创新政策网络的全面覆盖,包括创新政策社群覆盖,创新政策专业网络覆盖,创新政策府际网络覆盖,创新政策生产者网络覆盖和创新政策议题网络覆盖。区域创新政策网络的结构优化,强调创新政策网络的高密度,创新政策网络中心的均衡,创新政策网络中凝聚子群力量约束和创新政策网络的高协同性。高水平的区域创新政策问题评议,是制定有效区域创新政策的逻辑前提。区域创新政策情势感知与分析,包括对创新政策情势的准确感知,创新政策问题搜寻的高效率和对创新政策情势的科学分析。区域创新政策问题认知与界定,应树立创新政策问题系统思维,对创新政策问题假设进行创造性综合,以及对创新政策问题本质的合理界定。区域创新政策问题阐述与精炼,强调创新政策利益诉求详述和对创新政策目标的权衡与取舍。区域创新政策问题分类与结构,包括区域创新政策重要问题,区域创新政策次要问题和区域创新政策低级问题。精心定制的区域创新政策,应聚焦区域创新优势,适应区域创新能力,化解区域创新问题,并兼顾边界条件约束,以进一步释放区域创新潜力,提升创新政策的有效性。聚焦区域创新优势,要求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创新资源,促进区域优势领域创新,强化区域创新集聚优势。应基于对区域创新能力的全面评估,调整区域创新政策内容重点;应着力解决组织薄弱、创新锁定、网络分割等特定的区域创新问题,兼顾边界条件约束,适应动态变化的区域技术和产业结构环境。高质量区域创新资源的持续投入,是改善区域创新政策预期效果的重要途径。区域创新资金投入与配置,强调区域创新资金的精准配给,创新金融资本结构合理化和区域创新资金的稳定投入。区域创新人力资本培育与投入,包括高质量区域创新人才培养,创新人力资本结构优化,以及创新人力资本的持续投入。区域创新基础设施规划与升级,要求建立区域创新技术支持体系和强化创新公共服务支撑体系。良好的创新制度与机制设计,是区域创新政策执行的有力保障。区域创新利益相关者行为规范与权益维护,要求制定环境与健康标准,规制垄断行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推进创新信用制度建设。创新共同体内部融合与互动学习机制构建,强调创建良性合作机制和完善互动学习机制。金融市场完善与创新产出激励,包括创新成果产权激励,知识溢出补偿,创新金融激励,科技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和股权、期权激励。此外,还应根据技术发展保持创新制度的超前性与灵敏性。
黄彦琳[6](2019)在《财政在我国普惠金融发展中的作用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重大论断: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已经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生活水平显着提高,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强烈,提出了更平衡、更充分发展的需求,但目前金融发展存在诸多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普惠金融的研究对解决这个难题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普惠金融致力于解决上述不平衡、不协调的发展的问题。普惠金融旨在推进金融服务更加普及,使低收入人群、小微企业等群体都能获得更加便利、更加快捷、更加实惠和更加安全的金融服务。普惠金融的服务目标群体为那些较少享受传统金融服务的低收入人群及中小企业,在我国这部分群体主要为农户、城镇弱势群体和中小企业。财政一方面通过资源配置来作用于普惠金融的发展:普惠金融可以视为一种金融资源,财政天然具备的资源配置职能,可以将部分金融资源引入弱势产业、落后地区和弱势群体,从而实现国家宏观层面更为有效的资源配置;另一方面财政可以缓解普惠金融的市场失灵问题,帮助其更好地发展。财政具有经济稳定发展的职能,从中长期角度看,普惠金融的发展也能助推经济的包容性增长,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最终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此外,普惠金融的普惠性本质与促进收入公平分配的目标高度契合。与传统金融相比,普惠金融更加强调公平(居民无论收入高低都能够享受到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可以为高收入者提供理财、保险、投资等高端服务,也可以为低收入人群提供其所需要的储蓄、结算、贷款等收入,满足所有人群的需要。中国在发展社会经济中提倡公平、和谐、可持续发展,这与普惠金融所倡导的观念一致。本文紧紧围绕“财政在我国普惠金融发展中的作用研究”这一主题,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分析两者的作用关系,理顺财政对普惠金融发展的作用机理,最终得出研究结论,财政通过对“量”、“质”和“结构”等多方面作用,可以更好地支持普惠金融的发展,实现普惠金融从规模数量转向高质量发展。一方面财政推动我国普惠金融供需平衡,促进普惠金融规模的增长,另一方面财政积极营造发展环境实现普惠金融发展质的提升,并不断优化结构,全方位多层次促进普惠金融的发展。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的最终现实目标是实现收入的再分配,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帮助弱势群体增加收入,发挥普惠金融造血功能,实现财政解决分配问题的生产性手段,促进创业就业、助推脱贫攻坚。本文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是“绪论”。本章主要对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基本研究思路和方法等进行了简要介绍和阐述。同时,本章还对文章的创新与不足进行了说明。第二章是“文献综述”。本章本文的文献综述部分按照“什么是普惠金融?——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如何,如何进行测度?——财政如何影响普惠金融?”的逻辑展开,从普惠金融发展、普惠金融的测度与影响因素、财政与普惠金融发展的关系等四个方面递进阐述。通过总结国内外专家学者对普惠金融问题的研究成果,可以发现已有文献较少地从财政政策角度分析对普惠金融的作用,且多数都是仅仅停留在定性分析层面上,从定量的层面上分析的较少。第三章是“财政作用于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理论基础”。本章主要分析了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发展的理论分析基础。从西方经济学中福利经济学和市场失灵的角度分析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发展的必要性,财政通过产生正外部性企业补贴来缓解普惠金融的市场失灵问题,帮助其更好地发展。从国家分配论的角度分析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发展的有效性,财政通过资源配置来作用于普惠金融的发展:普惠金融可以视为一种金融资源,财政天然具备的资源配置职能,可以将部分金融资源引入弱势产业(中小企业等)、落后地区(农村地区等)和弱势群体等,从而实现国家宏观层面更为有效的资源配置。财政的职能主要有四个方面: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经济稳定和发展职能、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和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财政拥有经济稳定发展的职能,通过制度性的安排,发挥“自动稳定”的作用,普惠金融的发展也能助推包容性增长,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与财政的职能高度契合,最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财政发挥收入分配的作用,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效率,通过财政收入分配职能积极实现公平分配的目标,普惠金融的普惠性本质与促进收入公平分配理念高度契合,此外,普惠金融也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分配,帮助财政发挥收入分配的职能,最终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第四章是“财政作用于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现状”。本章主要对财政作用于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我国普惠金融的服务对象是农村及偏远地区低收入群体、城镇低收入群体、中小微企业。我国普惠金融主要经过几个重要阶段的发展:(1)20世纪90年代:公益性小额信贷阶段;(2)2000年-2005年:发展性微型金融阶段;(3)2006年-2010年:综合性普惠金融阶段;(4)2011年之后,创新性互联网金融阶段,目前在普惠金融机构体系、支付体系建设、金融创新以及互联网金融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发展。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的制度安排包括税收优惠及减免、贷款贴息(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专项资金(技术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基金等)和其他的相关财政政策,并且也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财政扶持普惠金融政策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如:普惠金融专项资金的利用率受限、财政专项资金申报门槛较高、财政专项资金反向激励问题,总体来看,普惠金融的财政政策的受益面有限。下一步发展中亟需解决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普惠金融风险逐渐暴露、和普惠金融可持续性发展等问题。第五章是“财政作用于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机理分析”。财政对普惠金融发展的作用主要在量的增长、质的提升和结构优化等方面。财政推动我国普惠金融供需平衡,促进普惠金融规模的增长。财政作用于我国普惠金融供给方和需求方,从而缓解目前我国普惠金融市场存在供需不平衡的问题。财政积极营造普惠金融发展环境。一是加强培育竞争性市场,推进普惠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二是完善担保体系,实现普惠金融发展与风险防范双重效果。三是鼓励发展征信系统,构建普惠金融受众群体依法诚信履约的环境。财政有效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结构优化主要体现为财政积极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平衡。一是加强普惠金融区域发展的平衡,推进普惠金融在各区域间平衡发展。二是加强普惠金融城乡发展的平衡,努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和金融排斥,推进普惠金融在城乡平衡发展。三是加强普惠金融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平衡,普惠金融的发展和社会发展之间天然存在高度一致性,社会发展的终极目的是提倡全面共享,鼓励“人人享有”的概念,普惠金融致力于解决发展的不充分和不平衡问题。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来缩小收入差距是最终的现实目标。一是财政可以通过作用于普惠金融,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帮助弱势群体增加收入;二是财政可以通过作用于普惠金融,发挥普惠金融造血功能,实现财政解决分配问题的生产性手段,促进创业就业;三是财政可以通过作用于普惠金融,推进生活性补助和生产性金融服务措施并举,助推脱贫攻坚。第六章是“财政作用于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实证分析”。本章主要是从实证分析的角度来论证财政作用于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首先,本章对普惠金融发展规模指数进行了测算,测算的步骤主要有是无量纲化、确定权重分析和指数合成。本文测算的普惠金融发展规模指数基本特征有:(1)在各省的发展差距,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缩小;(2)指数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不同程度的地区差异,一般而言,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的地区,普惠金融发展规模指标的程度也越高。本文指数框架和指标选取维度主要参考了国内学者的相关文献,在此基础上,引入了保障性金融服务覆盖程度,弥补了对保障性金融服务测度的不足;该指数与焦瑾璞等2015年编制的传统金融普惠指数之间的相关系数高达0.8,这也从某种程度上说明了本文编制的中国普惠金融发展规模指数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可靠性,但指数更多地侧重于描述普惠金融发展规模情况。本章通过实证的方法研究了普惠金融专项资金对普惠金融发展规模的作用。首先建立财政作用于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理论模型,然后运用2016年-2017年我国31个省(区、市)的面板数据定量刻画财政与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因果关系。最后,对实证结论进行分析和解读。本文实证分析的主要结果有:1.财政对普惠金融发展的整体作用。财政作用于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实证结果表明,财政对普惠金融发展变动情况存在正向冲击,可以从一定程度上证实普惠金融发展受到财政的正向作用。2.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发展的“量”、“质”方面。目前我国在普惠金融发展的渗透性、使用性和保障性金融服务的覆盖程度方面成效较大(更多地体现为“量”的方面),而普惠金融服务的效用性效果较弱(更多地体现为“质”的方面)。此外,财政的普惠金融专项资金与普惠金融发展“量”的维度得分的相关性系数更大,与普惠金融发展“质”的维度得分的相关性系数更小。可以从一定程度说明:普惠金融发展量的增长(规模方面的增长)是更容易通过财政的普惠金融专项资金来促进其发展,而普惠金融质的提升(服务质量、服务环境等方面)仅仅从财政的普惠金融专项资金支持的方法提升更困难。3.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发展的结构方面。在经济发达的组别,财政的普惠金融专项资金与普惠金融发展水平之间的相关系数更大,在经济欠发达的组别,系数较小。可以从一定程度说明:经济发达地区的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更容易通过财政的普惠金融专项资金支持来促进,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普惠金融发展水平仅仅从财政的普惠金融专项资金支持的方法提升更困难。第七章是“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的案例分析”。本章主要聚焦在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发展的案例和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来缩小收入差距的案例分析。案例分析的方法有助于阐述财政助推普惠金融发展,以及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发展缩小收入差距的现实目标。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发展方面选择了“财政引导农业保险服务”和“江苏农业风险补偿基金缓解农民合作社融资难”的案例。“财政惠农信贷通助力家庭农场规模翻番”的案例印证了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而增加居民收入的观点;“财政惠农信贷通圆创业梦”的案例印证了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而促进创业的观点;“宁夏固原市蔡川村早拔穷根”的案例印证了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而助推脱贫攻坚的观点。第八章是“国际普惠金融发展经验”。本章主要是介绍国际普惠金融发展经验。普惠金融的发展主要从代理银行、移动支付、多样化的供应商、国有银行改革、消费者保护、金融身份认证等6个方面开展,且目前国际上致力于全球普惠金融发展的组织主要有国际金融公司(IFC)、扶贫协商小组(CGAP)、联合国资本发展基金(UNCDF)等。欧美发达国家、亚洲和美洲的发展中国家以及全球的其他国家都在为普惠金融的发展做出努力。国际发展经验为我国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发展提供了一些借鉴意义。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发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政府对普惠金融相关立法制度的支持、以政府为主导的普惠金融体系建设、通过财政政策加强金融服务设施建设、税收优惠政策、财政支持科技创新以及政府对相关行业进行监管、财政支持小额信贷和新型普惠金融产品的发展等。第九章“结论和政策建议”,是全文研究的落脚点。本文的主要结论如下:1.财政从“量”、“质”和“结构”多方面影响普惠金融的发展,且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来实现收入差距缩小的现实目标。财政通过对“量”、“质”和“结构”多重作用,来支持普惠金融的发展。一方面财政推动我国普惠金融供需平衡,促进普惠金融规模的增长,另一方面财政积极营造发展环境实现普惠金融发展质的提升,且不断优化结构,多层次多角度支持普惠金融的发展。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的最终现实目标是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帮助弱势群体增加收入,发挥普惠金融造血功能,实现财政解决分配问题的生产性手段,促进创业就业、助推脱贫攻坚。2.实证结果表明,财政对普惠金融发展的整体水平存在正向作用。此外,财政作用于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实证结果显示,财政对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变动存在正向冲击,可以从一定程度上证实普惠金融发展受到财政的正向影响。3.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发展的“量”、“质”方面。目前我国在普惠金融发展“量”的增长(规模方面的增长)方面成效较大,而普惠金融“质”的提升(服务质量、服务环境等方面)效果较弱,从下一步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角度看,还需要在普惠金融“质”的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普惠金融发展“量”的增长是更容易通过财政的普惠金融专项资金来促进其发展,而普惠金融“质”的提升仅仅从财政的普惠金融专项资金的方法提升更困难。“质”的提升更多需要综合性财政手段的协同配合,以及中长期的持续发展。4.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发展的结构方面。实证结果表明,经济发达地区的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更容易通过财政的普惠金融专项资金来促进,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普惠金融发展水平仅仅从财政的普惠金融专项资金的方法提升更困难,更多需要财政金融手段的协同配合。此外,不考虑直辖市的地区普惠金融发展受到财政的正向冲击程度更小。因此,在直辖市增加财政对普惠金融的支出,可能取得效果更佳。5.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发展来缩小收入差距。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来缩小收入差距是最终的现实目标。一是财政可以通过作用于普惠金融,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帮助弱势群体增加收入;二是财政可以通过作用于普惠金融,发挥普惠金融造血功能,实现财政解决分配问题的生产性手段,促进创业就业;三是财政可以通过作用于普惠金融,推进生活性补助和生产性金融服务措施并举,助推脱贫攻坚。6.财政政策需要兼顾“量”、“质”和“结构”,保持和优化作用于普惠金融“量的增长”的相关政策、发展和创新作用于普惠金融“质的提升”的相关政策,不断进行“结构优化”,才能更好地实现我国普惠金融从规模数量转向高质量发展、质效全面提升的局面。针对我国普惠金融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了具体建议:一是应通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促进普惠金融的供给。可以通过适当调整财政政策扶持的门槛和力度,通过推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来促进基础金融服务条件的完善;此外,拓宽财政支持的覆盖面,有助于推进普惠金融区域性的协调发展。二是应优化财政投入的结构,明确普惠金融的创新导向。多支持普惠金融业务模式的创新,多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培育科技创新企业等。此外,运用金融科技创新为普惠金融事业赋能。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可以有助于流程精简、改善融资慢和资金需求时效性强之间的矛盾。三是应丰富财政支持的形式,积极营造普惠金融良好的发展环境。首先,财政具有分类引导金融资源的重要作用,推动城乡平衡发展。财政可以积极支持大中型金融机构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积极开展普惠金融业务;引导中小金融机构的金融资源流向普惠金融体系;财政应积极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资等。财政可以支持担保、征信体系的完善,积极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等,帮助企业获得直接融资渠道。此外,财政政策应该保证这方面政策的持续性、连贯性和一致性。四是需要理顺普惠金融发展的“量”、“质”和“结构”之间的关系,使得“量”、“质”的发展相统一,相互促进、“结构”不断优化的良性循环,财政推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可以有效地提高普惠金融服务效率,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充分发挥普惠金融的生产性功能。财政通过拓宽普惠金融受益面,可以积极营造金融服务机会公平的良好局面。综上所述,普惠金融的财政政策支持要有战略性的思维和眼光,为力争实现我国普惠金融发展规划要求的“2020年建立相匹配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提供高效的保障,强有力地支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于俊[7](2019)在《国家治理视角下的当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研究》文中指出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税收制度是一国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制度改革是个源远流长、历久弥新的课题,从古至今,税收制度改革以制度促经济、以经济稳政治、以政治助发展,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发挥了突出的作用、留下了深刻的印迹,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统治阶级治国理政的战略考量。税收制度兼具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双重色彩,税收制度改革是通过税收制度架构设计和组成要素的边际变化来调整治理格局、增进社会福利的过程。国家治理呼唤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税收制度改革助推国家治理优化。当今世界,不论是何种性质的国家、抑或是何种发展程度的国家,在国家治理中都非常重视税收制度改革,这其中既有共性、也有个性,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如何吸收和借鉴他人在税收制度改革中取得的有益成果,适时推进本国的税收制度改革,成为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面对的一个理论和实践课题。鉴于税收制度改革的庞杂性、专业性和技术性,目前学术界对于税收制度改革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税制结构、税种设置、税收政策等较为传统单一的领域内。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视角开展税收制度改革研究,可以将税收制度改革由微观的、具体的工作层面提升到宏观的、战略的层面,拓展税收制度改革研究的内涵和外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制度,顺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要求,实现税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争取无产阶级自身解放的斗争中,对税收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述,提供了这个问题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税收具体实践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财税思想的中国化。在当代中国,新时代赋予税收制度改革研究的新思维、新要求、新使命,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视角探讨税收制度改革,能够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从高速度增长阶段转入到高质量发展阶段、更好地化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彰显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四个自信”。新中国成立以来,税收制度及其调整、改革始终伴随着共和国的历史发展进程:改革开放前,税收制度及其调整以税收集权化匹配计划经济化、以集中统一税收体制匹配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改革开放后,税收制度及其改革以税收公共化匹配经济市场化、以公共税收体制匹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税收制度及其改革以税收现代化匹配国家治理现代化、以现代税收制度匹配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这是我国税收制度变革发展的一项基本经验。历经七十年发展,我国税收制度日臻完善,但也还存在结构布局、法律层级等方面的不足,这些瓶颈制约着税收制度进一步的深化改革,只有从新时代税收文明现代化的高度统筹布局税收制度改革,才能打破瓶颈,建立起与国家治理战略相匹配的税收制度体系。党的领导是我国税收制度改革最本质的特征和最根本的属性,是贯穿当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研究始终的一根红线。在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研究中自觉融入马克思主义原理观点和党的方针政策,能够集中体现党对税收制度改革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制度的优势。新时代的税收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相融洽相助益,总体布局重塑了税收制度改革的灵魂,税收制度改革强劲了总体布局的血脉。自觉成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政治发展的“稳定器”、文化发展的“催化剂”、生态文明发展的“净化剂”、社会发展的“粘合剂”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加速器”,是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宏观抱负和历史使命。新时代的税收制度改革既要遵循自身发展规律、也要嵌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确保税收制度改革运行在正确的轨道上,避免走僵化封闭的老路和改旗易帜的邪路。恪守税收制度改革的家国情怀、激励国家社会公民多元治理主体同频共振,遵循市场规则、力求治理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注重统筹兼顾、发挥制度集成聚变效应,尊重契约伦理、扞卫税收权利义务生态,维护央地关系、调动两个积极性,是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中观价值和基本原则。新时代的税收制度改革需要仰望星空、更要脚踏实地,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是税收制度改革应有的姿态。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施行税收法治方略,在“五大发展”理念指导下放大税收乘数效应,在公平正义精神感召下释放税收正能量,在绿水青山愿景引领下促进绿色税收发展,在多元共治价值追寻下创新税收治理方式,为各国治理中的税收制度改革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是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微观努力和路径探索。
张露瑶[8](2019)在《成都资阳两市区域信用体系共建研究》文中指出当前,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成为一种趋势,一体化发展增强了区域凝聚力和竞争力,实现优势互补与共赢。成都资阳同城化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成都资阳同城化建设正有序推进,目前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为区域信用一体化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推进成都资阳两市信用一体化,将对维护两地的经济金融安全、提高市场效率、降低经营成本、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发挥重要作用。本论文对成都、资阳两地信用体系建设与发展历程进行论述,并对成都资阳区域信用体系共建进行SWOT分析。从优势来看,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并且采取联合行动,区域信用体系建设在一体化中占据重要位置,构建区域信用一体化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从劣势来看,成都资阳两市的信用体系建设不平衡,信用资源建设的整合难度大,信用信息的共享缺乏法律法规的支撑。从机会来看,国家大力发展信用体系建设带来契机,组织建设方面政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存在可供借鉴的经验等。从威胁来看,区域信用体系建设缺乏源动力,区域信用体系缺少信息化技术支撑。通过研究发现,目前长三角、京津冀地区的区域信用体系协同共建已经取得一定成效,对成都资阳两市区域信用体系构建也有一定的启示。根据实际情况及参考借鉴,本文提出了加强成都资阳区域信用体系共建的对策建议,加强区域信用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加强区域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及制度保障;加快建设统一的社会信用共享平台;加大区域信用成果联合应用力度;加强区域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加强区域信用文化建设等。
王欣欣[9](2019)在《新时代网络诚信建设研究》文中指出新时代我国的社会矛盾发生转变,人们的需求也在不断转变。新时代也是一个大数据,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时代。数据显示我国已经是一个网络大国,正在由网络大国走向网络强国。网络虽然已经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是各种网络诚信问题也随之而来。网络“黑客”、网络犯罪、网络诈骗、各种各样的电脑病毒等问题层出不穷,已经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网络诚信问题的治理已经成为新时代的重要课题。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基石,是互联网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美好生活不可或缺的道德规范。网络的发展离不开诚信,社会诚信建设也离不开网络诚信的完善和发展。党和国家也高度重视社会各领域的诚信建设,网络诚信建设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还存在很多问题。鉴于此,如何在新时代继续加强网络诚信建设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本文将通过界定新时代网络诚信的相关概念,论述新时代网络诚信建设的理论基础,阐述新时代网络诚信建设的现实依据和时代价值,在分析新时代网络诚信建设现状上,进一步思考研究如何更好地健全网络法律法规,完善诚信教育体系,加强诚信文化建设以及提升网络安全技术水平。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10](2017)在《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金融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中研究表明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穗府办[2016]2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金融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金融局反映。2016年11月22日广州市金融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目录第一章发展背景
二、加快建设系统信用建设营造良好市场环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加快建设系统信用建设营造良好市场环境(论文提纲范文)
(2)持续高质量推进“信用电力”建设——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十三五”回顾与“十四五”展望(论文提纲范文)
“十三五”期间电力信用建设基本情况 |
行业信用制度与诚信文化建设稳步推进 |
行业信用评价日益精细化,企业参与度逐年提高 |
行业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效果显现 |
行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功能日益完善 |
企业与行业信用建设充分融合相互促进 |
现阶段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
“十四五”期间电力信用建设工作建议 |
完善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助推市场信用监管 |
深化行业信用工作体系,加快推进标准建设 |
全面搭建行业信用技术支撑体系,大幅提升信用信息共享水平 |
健全行业信用联合奖惩机制,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
创新开展信用服务,积极推进“信易+”产品落地 |
厚植行业文化建设,培育以信用为核心的价值观 |
(3)政府规制对营商环境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框架结构 |
1.2.1 研究内容 |
1.2.2 框架结构 |
1.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政府规制与营商环境的内涵 |
2.1.1 政府规制的内涵 |
2.1.2 营商环境的内涵 |
2.2 经济性规制对营商环境的影响 |
2.2.1 价格规制对营商环境的影响 |
2.2.2 进入规制对营商环境的影响 |
2.2.3 金融规制对营商环境的影响 |
2.3 社会性规制对营商环境的影响 |
2.3.1 职业安全规制对营商环境的影响 |
2.3.2 产品质量规制对营商环境的影响 |
2.3.3 环境规制对营商环境的影响 |
2.4 文献评述 |
第3章 政府规制对营商环境的影响机理 |
3.1 制度调节视角的影响机理 |
3.1.1 正式制度调节视角 |
3.1.2 非正式制度调节视角 |
3.2 规制时滞视角的影响机理 |
3.2.1 价格规制时滞 |
3.2.2 进入规制时滞 |
3.3 金融效率调节视角的影响机理 |
3.3.1 金融价格规制 |
3.3.2 金融进入规制 |
3.4 规制波动视角的影响机理 |
3.4.1 规制波动的理论解释 |
3.4.2 演化博弈分析 |
3.5 规制竞争视角的影响机理 |
3.5.1 规制竞争的效应分析 |
3.5.2 演化博弈分析 |
第4章 我国政府规制与营商环境建设的现状分析 |
4.1 我国政府规制的发展与现状 |
4.1.1 我国政府规制的发展进程 |
4.1.2 我国经济性规制的现状 |
4.1.3 我国社会性规制的现状 |
4.2 我国营商环境建设的进程与现状 |
4.2.1 我国营商环境建设的发展进程 |
4.2.2 我国营商环境建设的现状 |
4.3 政府规制对营商环境建设影响的现状 |
4.3.1 加强市场竞争 |
4.3.2 提高创业数量 |
4.3.3 便捷政务服务 |
4.3.4 违约失信突出 |
4.3.5 制约平衡发展 |
第5章 我国政府规制对营商环境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 基本模型与数据来源 |
5.1.1 基本模型 |
5.1.2 数据来源 |
5.2 变量选择 |
5.2.1 被解释变量 |
5.2.2 解释变量 |
5.2.3 控制变量 |
5.2.4 描述性统计 |
5.3 制度调节视角的实证检验 |
5.3.1 模型设计 |
5.3.2 实证分析 |
5.4 规制时滞视角的实证检验 |
5.4.1 模型设计 |
5.4.2 实证分析 |
5.5 金融效率调节视角的实证检验 |
5.5.1 模型设计 |
5.5.2 实证分析 |
5.6 规制波动视角的实证检验 |
5.6.1 模型设计 |
5.6.2 实证分析 |
5.7 规制竞争视角的实证检验 |
5.7.1 模型设计 |
5.7.2 实证分析 |
5.8 研究小结 |
第6章 我国政府规制对营商环境影响的案例分析 |
6.1 研究设计 |
6.1.1 研究方法 |
6.1.2 案例选取 |
6.1.3 资料搜集和处理 |
6.1.4 信度与效度分析 |
6.2 数据分析 |
6.2.1 开放式编码 |
6.2.2 主轴式编码 |
6.2.3 选择式编码 |
6.3 研究发现 |
6.3.1 大数据监管对营商环境的影响 |
6.3.2 信用监管对营商环境的影响 |
6.3.3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营商环境的影响 |
6.3.4 协同监管对营商环境的影响 |
6.4 结论与启示 |
6.4.1 研究结论 |
6.4.2 实践启示 |
第7章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完善经济性规制的对策建议 |
7.2.1 加强价格规制研究 |
7.2.2 注重进入规制理论 |
7.2.3 提高规制法制化水平 |
7.3 完善社会性规制的对策建议 |
7.3.1 降低产权界定成本 |
7.3.2 保持规制水平稳定 |
7.3.3 推进环境规制竞争 |
7.4 推动监管创新的对策建议 |
7.4.1 探索智慧监管 |
7.4.2 推动信用监管 |
7.4.3 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效能 |
7.4.4 落实协同监管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4)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及其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一)研究背景 |
(二)问题的提出 |
(三)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和实践现状 |
(一)美国电子政府信用研究和实践现状 |
(二)欧盟电子政府信用研究和实践现状 |
(三)中国电子政府信用研究和实践现状 |
三、理论依据 |
(一)整体性治理理论 |
(二)三维信用论 |
(三)制度经济学理论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分析框架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相关概念 |
一、政府信用相关概念的理解 |
(一)信任 |
(二)信用 |
(三)政府信用 |
二、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内涵特征 |
(一)电子政府信用的概念理解 |
(二)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内涵范畴 |
(三)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主要特征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基础性要素 |
一、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目标定位 |
(一)文化定位 |
(二)制度定位 |
(三)平台定位 |
二、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顶层设计 |
(一)基于治理视角的顶层设计 |
(二)基于法律关系的顶层设计 |
(三)基于政治生态的顶层设计 |
三、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保障机制 |
(一)信息人信用的环境保障机制 |
(二)信息信用的环境保障机制 |
(三)技术信用的环境保障机制 |
四、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运行模式 |
(一)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运行样式 |
(二)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运行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信息人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根本性要素 |
一、信息人信用的概念及属性 |
(一)信息人信用的概念模型 |
(二)信息人信用的属性 |
二、信息人信用的权义解析 |
(一)电子政府行政人的权利解析 |
(二)电子政府行政人的义务解析 |
(三)“行政相对人”和“利益相关方”信用的权义解析 |
三、对信息人信用的检验研究 |
(一)构建评估指标的现实目标 |
(二)构建评估指标的层次逻辑 |
四、信息人信用的建构路径 |
(一)目录式建构——相应电子政府信息人的核心信用功能需求 |
(二)互动式建构——提高电子政府信息人的协同治理能力 |
(三)监督式建构——完善电子政府信息人的行政治理意愿 |
(四)成果式建构——适应电子政府信息人的主流信用评价模式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信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核心性要素 |
一、信息信用的概念及属性 |
(一)信息信用的概念模型 |
(二)信息信用的属性 |
二、信息信用规制解析 |
(一)信息建设的整体性规制 |
(二)信息治理的制度性规制 |
(三)信息供给的异质性规制 |
(四)信息管控的格式化规制 |
三、对信息信用的实证研究 |
(一)构建模型推演的背景描述 |
(二)构建模型推演的取样调查 |
(三)构建模型推演的实证研究 |
(四)构建模型推演的回归分析 |
四、信息信用的形塑路径 |
(一)改善信息传递性,塑造信用形象 |
(二)增强信息互动性,提升信用影响 |
(三)提高信息响应度,巩固信用粘度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技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支撑性要素 |
一、技术信用的概念及属性 |
(一)技术信用的概念模型 |
(二)技术信用的属性 |
二、技术信用配置解析 |
(一)技术信用与供需配适的差异化 |
(二)技术信用与制度驱动的缺失化 |
(三)技术信用与全球网络的安全化 |
三、对技术信用的优化研究 |
(一)技术信用的危害案例 |
(二)构建技术信用的现实描述 |
四、技术信用的发展路径 |
(一)协同技术制度发展 |
(二)划归技术规范界限 |
(三)提升技术治理高度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现实策略 |
一、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现实难题 |
(一)缺乏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制度保障 |
(二)缺乏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推进合力 |
(三)缺乏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执行保障 |
二、构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实施策略 |
(一)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信用化 |
(二)建立系统的法规政策,推进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合法化 |
(三)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制度化 |
(四)建立普适的共享体系,达到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最大化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情况 |
后记 |
(5)中国区域创新政策有效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 |
1.4 研究的创新点 |
2 研究的基础理论与逻辑分析框架 |
2.1 研究的基础理论 |
2.2 研究的逻辑分析框架 |
3 区域创新政策网络构建环节的有效性 |
3.1 创新政策网络的选择 |
3.2 创新政策网络的全面覆盖 |
3.3 创新政策网络的结构优化 |
3.4 本章小结 |
4 区域创新政策问题评议环节的有效性 |
4.1 创新政策情势的感知与分析 |
4.2 创新政策问题的认知与界定 |
4.3 创新政策问题的阐述与精炼 |
4.4 创新政策问题的分类与结构 |
4.5 本章小结 |
5 区域创新政策内容定制环节的有效性 |
5.1 内容定制关键之一,聚焦区域创新优势 |
5.2 内容定制关键之二,适应区域创新能力 |
5.3 内容定制关键之三,化解区域创新问题 |
5.4 内容定制关键之四,兼顾边界条件约束 |
5.5 本章小结 |
6 区域创新政策供给推动环节的有效性 |
6.1 区域创新资金投入与配置的政策供给推动 |
6.2 创新人力资本培育与投入的政策供给推动 |
6.3 创新基础设施规划与升级的政策供给推动 |
6.4 本章小结 |
7 区域创新政策执行保障环节的有效性 |
7.1 创新政策执行的制度保障:利益相关者行为规范与权益维护 |
7.2 创新政策执行的机制保障:创新共同体内部融合与互动学习 |
7.3 创新政策执行的动力保障:金融市场完善与创新产出激励 |
7.4 创新政策执行的弹性保障:创新制度的超前性与灵敏性 |
7.5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6)财政在我国普惠金融发展中的作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3 概念界定 |
1.3.1 普惠金融概念的提出 |
1.3.2 普惠金融概念辨析 |
1.4 论文逻辑和研究方法 |
1.4.1 论文逻辑 |
1.4.2 研究方法 |
1.5 文章的创新与不足 |
1.5.1 论文的创新之处 |
1.5.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2 文献综述 |
2.1 普惠金融内涵及发展的文献综述 |
2.2 普惠金融测度与影响因素的文献综述 |
2.2.1 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测度 |
2.2.2 普惠金融的影响因素 |
2.3 财政政策扶持普惠金融发展理论的文献综述 |
2.4 财政政策影响普惠金融发展的文献综述 |
2.5 文献研究动态评述 |
3 财政作用于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理论基础 |
3.1 财政的必要性:财政解决普惠金融市场失灵的问题 |
3.1.1 正外部性理论 |
3.1.2 不完全信息理论 |
3.2 财政的有效性:财政对普惠金融发挥资源配置作用 |
3.2.1 国家分配论 |
3.3 财政职能与普惠金融属性 |
3.3.1 财政与经济发展:财政职能与普惠金融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属性 |
3.3.2 财政与社会和谐发展:财政职能与普惠金融促进收入公平分配的属性 |
3.4 本章小结 |
4 财政作用于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现状 |
4.1 我国普惠金融发展阶段和基本情况 |
4.1.1 普惠金融机构体系建设 |
4.1.2 支付体系的建设 |
4.1.3 金融创新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
4.2 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的制度安排及成效 |
4.2.1 税收优惠及减免 |
4.2.2 贷款贴息 |
4.2.3 专项资金 |
4.2.4 其他财政政策 |
4.3 我国普惠金融发展面临的问题 |
4.3.1 财政支持普惠金融的相关政策存在的问题 |
4.3.2 普惠金融未来发展亟需解决的问题 |
4.4 本章小结 |
5 财政作用于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机理分析 |
5.1 量的增长:财政推动我国普惠金融供需平衡 |
5.1.1 普惠金融市场供需不平衡的问题 |
5.1.2 财政作用于我国普惠金融供给方 |
5.1.3 财政作用于我国普惠金融需求方 |
5.2 质的提升:财政积极营造普惠金融发展环境 |
5.2.1 加强培育竞争性市场,推进普惠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
5.2.2 完善担保体系,实现普惠金融发展与风险防范双重效果 |
5.2.3 鼓励发展征信系统,构建依法诚信履约的环境 |
5.3 结构优化:财政促进普惠金融平衡发展 |
5.3.1 财政促进普惠金融区域发展平衡 |
5.3.2 财政促进普惠金融城乡发展平衡 |
5.3.3 财政促进普惠金融发展与社会发展平衡 |
5.4 现实目标: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来缩小收入差距 |
5.4.1 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 |
5.4.2 发挥普惠金融“造血式”的生产性功能,促进创业 |
5.4.3 生活性补助与生产性金融服务并举,助推脱贫攻坚 |
5.5 本章小结 |
6 财政作用于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实证分析 |
6.1 普惠金融发展规模的测算 |
6.1.1 指数测算的作用 |
6.1.2 指数测算的基本框架 |
6.1.3 指标的选取与数据采集 |
6.1.4 指标权重确定方法 |
6.1.5 指标的无量纲化 |
6.1.6 指数的计算 |
6.1.7 指数的主要结果 |
6.1.8 指数评价 |
6.2 普惠金融专项资金作用于普惠金融发展规模的计量分析 |
6.2.1计量分析框架 |
6.2.2 模型的设定 |
6.2.3 变量的选取与数据说明 |
6.2.4 计量方法的选择 |
6.2.5 实证结果及分析 |
6.2.6 稳健性检验 |
6.2.7 模型结论与评价 |
6.3 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发展的“量”、“质”维度的实证分析 |
6.3.1 普惠金融发展情况的分维度测算 |
6.3.2 普惠金融发展情况的分维度分析 |
6.4 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发展结构的实证分析 |
6.4.1 普惠金融发展情况的地域性分析(行政区域划分) |
6.4.2 普惠金融发展情况的地域性分析(经济发展划分) |
6.5 实证结论 |
7 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的案例分析 |
7.1 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发展的案例分析 |
7.1.1 财政引导农业保险服务“三农”见成效 |
7.1.2 江苏农业风险补偿基金缓解农民合作社融资难 |
7.2 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缩小收入差距的案例分析 |
7.2.1 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来增加居民收入的案例分析 |
7.2.2 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来促进创业的案例分析 |
7.2.3 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来助推脱贫攻坚的案例分析 |
7.3 本章小结 |
8 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的国际发展经验 |
8.1 国际普惠金融发展概况和发展阶段 |
8.2 普惠金融国际组织 |
8.3 欧美发达国家 |
8.3.1 发展概况 |
8.3.2 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重点案例 |
8.4 亚洲发展中国家 |
8.4.1 发展概况 |
8.4.2 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重点案例 |
8.5 美洲、非洲发展中国家 |
8.5.1 发展概况 |
8.5.2 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重点案例 |
8.6 财政作用于普惠金融发展的国际经验与启示 |
9 结论及政策建议 |
9.1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促进普惠金融的供给 |
9.1.1 适当调整财政政策扶持的考量标准和力度 |
9.1.2 推进互联网金融发展,支持基础金融服务条件的完善 |
9.1.3 拓宽财政支持覆盖面,推进普惠金融区域性协同发展 |
9.2 优化财政投入结构,明确普惠金融的创新导向 |
9.2.1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普惠金融产品 |
9.2.2 运用金融科技创新为普惠金融发展赋能 |
9.2.3 大力支持小微企业中的科技创新企业 |
9.3 丰富财政支持形式,营造普惠金融发展环境 |
9.3.1 财政分类引导金融资源,推动城乡平衡发展 |
9.3.2 支持保险行业发展,持续完善担保、征信体系 |
9.3.3 进一步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 |
9.4 统筹财政资源,激发普惠金融生产性来缩小收入差距 |
9.4.1 理顺普惠金融量、质、结构关系,合理配置财政资源 |
9.4.2 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充分发挥普惠金融的生产性功能 |
9.4.3 财政拓宽普惠金融受益面,营造金融服务机会公平的良好局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7)国家治理视角下的当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来源和意义 |
二、国内外的研究现状述评 |
三、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 |
四、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 |
六、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治理与税收制度 |
第一节 国家治理 |
一、国家治理对国家统治和国家管理的历史性超越 |
二、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中的税收因素 |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当今世界各国共同的任务 |
第二节 税收及其制度 |
一、财政与税收 |
二、税收制度的内涵与发展 |
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税收的论述 |
第三节 国家治理与税收制度的互动 |
一、具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双重色彩的税收制度 |
二、国家治理呼唤深化税收制度改革 |
三、税收制度助推国家治理成就新高度 |
第二章 国外税收制度改革的治理经验与启示 |
第一节 发达国家的税收制度改革 |
一、税收制度促进面向现代国家转型 |
二、相机抉择的税收制度结构化改革 |
三、税收制度改革强国富民的新担当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的税收制度改革 |
一、税收制度助力稳固民族独立成果 |
二、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中税收制度改革 |
三、税收制度改革擦亮新兴市场国家的发展成色 |
第三节 国外社会主义国家的税收制度改革 |
一、苏联东欧国家不成功的税收制度改革 |
二、越南革新开放下的税收制度改革 |
三、古巴“模式更新”下的税收制度改革 |
第三章 当代中国税收制度的确立、改革和问题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前税收制度的建立、调整和评价 |
一、新旧税收制度的转换 |
二、改革开放前的税收制度调整 |
三、对改革开放前税收制度改革的评价 |
第二节 改革开放新时期的税收制度改革 |
一、税收制度现代化进程的开启 |
二、涉外税制和“利改税”的出台 |
三、分税制和“营改增”的深远影响 |
四、市场经济条件下央地税收的合作与博弈 |
第三节 现行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结构布局不够完善 |
二、税收法律级次较低 |
三、地方税收体系失衡 |
四、税收征管效率较低 |
第四章 国家治理视角下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使命 |
第一节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治理的“助推器” |
一、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
二、提升政府对经济主体进行调节的能力 |
三、拓展公共资源的多元协同治理 |
第二节 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治理的“稳定器” |
一、从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到政治体制改革 |
二、从依法治税实践推及到依法治国战略 |
三、从税收技术发展关涉到民主权利保障 |
第三节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治理的“催化剂” |
一、协同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 |
二、丰富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三、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
第四节 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治理的“粘合剂” |
一、推动形成稳定的橄榄型社会结构 |
二、推动建成全面的多层次社保体系 |
三、推动创建融通的大格局社会治理 |
第五节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治理的“净化剂” |
一、克服生产的“异化”及自然的“异化” |
二、放大生态文明建设的正外部性 |
三、绿色税收制度拓宽绿色发展道路 |
第六节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加速器” |
一、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
二、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 |
三、促进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 |
第五章 国家治理视角下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
第一节 恪守家国情怀的价值 |
一、以人为本 |
二、增进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
三、助力民族复兴之梦 |
第二节 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势 |
一、把握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二、把握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
三、把握好坚守与开创的关系 |
第三节 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 |
一、统筹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 |
二、统筹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 |
三、统筹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 |
第四节 遵从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契约伦理 |
一、维护税务相对人的权益 |
二、建设纳税社会信用体系 |
三、提供税收事先裁定服务 |
第五节 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
一、明确中央和地方的职权 |
二、健全地方税体系 |
三、增强税收预算科学性 |
第六章 国家治理视角下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对策 |
第一节 全面落实税收法治方略 |
一、大力推进税收立法进程 |
二、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
三、完善提供税收司法保障 |
四、创新开展税收法治宣教 |
第二节 充分发挥税收乘数效应 |
一、进一步优化税收制度结构 |
二、进一步稳定宏观税负水平 |
三、进一步深化税收种类改革 |
四、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改革 |
第三节 有力彰显税收公平正义 |
一、聚合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
二、情系民生降低基尼系数 |
三、大力扶持民营企业成长 |
四、积极鼓励慈善事业发展 |
第四节 加速提升税收绿色指数 |
一、激活绿色税收制度机制 |
二、健全完善环境保护税法 |
三、增强现有税种绿色程度 |
第五节 多元构建税收综合治理 |
一、推动建立税收保障制度 |
二、发挥涉税中介服务力量 |
三、打造经世济用税收智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8)成都资阳两市区域信用体系共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相关研究评述 |
1.4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存在的不足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信用的概念和内涵 |
2.1.2 社会信用体系的概念和内涵 |
2.1.3 区域信用的概念和内涵 |
2.2 相关理论分析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协同理论 |
2.2.3 信用管理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成都资阳两地信用体系建设现状及问题 |
3.1 成都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
3.1.1 成都信用体系建设历程 |
3.1.2 成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 |
3.1.3 成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
3.2 资阳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
3.2.1 资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历程 |
3.2.2 资阳信用体系建设成果 |
3.2.3 资阳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
3.3 成都资阳区域信用体系共建存在的问题 |
3.3.1 两市的城市信用状况存在较大差异 |
3.3.2 两市的经济和金融生态环境差距较大 |
3.3.3 两市对信用共建的统筹协调力度不够 |
3.3.4 两市信用共建的资金落实难以保障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成都资阳两市区域信用共建的SWOT分析 |
4.1 成都资阳区域信用体系共建的优势 |
4.1.1 政府联合行动高度重视 |
4.1.2 成都资阳同城化不断取得新进展 |
4.1.3 构建成都资阳区域信用一体化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 |
4.2 成都资阳区域信用体系共建的劣势 |
4.2.1 信用体系建设不平衡存在较大差距 |
4.2.2 信用信息互联互通难度大 |
4.2.3 信用体系双牵头机制下监管协调性不足 |
4.3 成都资阳区域信用体系共建的机会 |
4.3.1 国家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4.3.2 大数据建设不断成熟 |
4.3.3 存在可供借鉴的参考 |
4.4 成都资阳区域信用体系共建的威胁 |
4.4.1 区域信用体系建设缺乏源动力 |
4.4.2 信用体系建设缺乏法律法规的支持 |
4.4.3 区域信用共建缺少信息化技术支撑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内区域信用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及启示 |
5.1 我国长三角区域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及启示 |
5.1.1 长三角区域信用体系发展历程 |
5.1.2 长三角区域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 |
5.1.3 对成都资阳区域信用体系共建的启示 |
5.2 我国京津冀区域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及启示 |
5.2.1 京津冀区域信用体系发展历程 |
5.2.2 京津冀区域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 |
5.2.3 对成都资阳区域信用体系建设的启示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成都资阳两市区域信用体系共建路径探析 |
6.1 加强区域信用体系共建的顶层设计 |
6.1.1 区域社会信用体系的总体思路 |
6.1.2 成都资阳区域社会信用体系的共建途径 |
6.2 强化区域信用体系共建的保障措施 |
6.2.1 制定统一的联动机制 |
6.2.2 强化资金引导支持 |
6.2.3 打造信用共建的专门队伍 |
6.2.4 强化信用共建的检查督导 |
6.3 加快推进跨区域信用信息共享共用 |
6.3.1 规范信用信息的标准制定 |
6.3.2 建设统一的社会信用共享平台 |
6.3.3 加快健全联合奖惩工作机制 |
6.4 建立完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 |
6.4.1 推进信用管理领域的地方立法 |
6.4.2 坚持严格诚信执法 |
6.5 加强两地区域信用服务市场培育 |
6.5.1 积极开展信用联合监管专项行动 |
6.5.2 协调成立区域信用服务行业协会 |
6.5.3 推动区域内信用服务机构的合作 |
6.6 加强两地区域信用文化建设 |
6.6.1 以信用宣传来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 |
6.6.2 以信用教育来塑造恪守诚信的品德 |
6.6.3 以信用研究来扩大“信用”品牌的影响力 |
6.7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总结与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9)新时代网络诚信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述评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创新点以及不足之处 |
一、研究创新点 |
二、研究不足之处 |
第二章 新时代网络诚信建设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新时代网络诚信相关概念界定 |
一、新时代的内涵 |
二、诚信的内涵 |
三、新时代诚信的时代特色 |
四、网络诚信的内涵及特征 |
五、新时代网络诚信建设的特点 |
第二节 新时代网络诚信建设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诚信思想 |
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诚信理念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诚信观 |
第三章 新时代网络诚信建设的现实依据和时代价值 |
第一节 新时代网络诚信建设的现实依据 |
一、传承与发展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需要 |
二、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需要 |
三、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需要 |
四、推进网络强国建设的需要 |
第二节 新时代网络诚信建设的时代价值 |
一、有利于提升诚信意识,实现个人全面发展 |
二、有利于规范网络秩序,促进网络健康发展 |
三、有利于营造诚信氛围,保证社会和谐发展 |
第四章 新时代网络诚信建设的现状 |
第一节 新时代网络诚信建设取得的成效 |
一、网络法治环境逐步改善 |
二、网络失信行为逐步遏制 |
三、网络诚信意识逐渐增强 |
第二节 新时代网络诚信建设存在的问题 |
一、网络诚信法律法规的不健全 |
二、网络诚信教育体系的不完善 |
三、网络诚信文化建设存在不足 |
四、网络安全技术水平有待提升 |
第五章 新时代网络诚信建设的目标及路径探析 |
第一节 新时代网络诚信建设的目标 |
一、推进新时代网络强国的建设 |
二、打造诚信安全的生态环境 |
三、提升社会公众诚信意识和水平 |
第二节 新时代网络诚信建设的基本原则 |
一、以人为本,教育为先 |
二、德法兼治,刚柔相济 |
三、政府推进,多方参与 |
第三节 新时代网络诚信建设的路径探析 |
一、健全网络诚信法律法规 |
二、完善网络诚信教育体系 |
三、加强网络诚信文化建设 |
四、提升网络安全技术水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及论文发表情况 |
四、加快建设系统信用建设营造良好市场环境(论文参考文献)
- [1]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J].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21(23)
- [2]持续高质量推进“信用电力”建设——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十三五”回顾与“十四五”展望[J]. 蔡义清.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2021(31)
- [3]政府规制对营商环境的影响研究[D]. 蔡璐. 辽宁大学, 2020(07)
- [4]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及其构建研究[D]. 张贝尔. 吉林大学, 2020(08)
- [5]中国区域创新政策有效性研究[D]. 张韵. 华中科技大学, 2020(01)
- [6]财政在我国普惠金融发展中的作用研究[D]. 黄彦琳.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19(01)
- [7]国家治理视角下的当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研究[D]. 于俊. 华侨大学, 2019(12)
- [8]成都资阳两市区域信用体系共建研究[D]. 张露瑶. 电子科技大学, 2019(01)
- [9]新时代网络诚信建设研究[D]. 王欣欣. 宁夏大学, 2019(02)
- [10]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金融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J].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