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剑还是花瓶?

独立董事——剑还是花瓶?

一、独立董事——是宝剑还是花瓶?(论文文献综述)

易胜[1](2019)在《上市公司治理与退市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以来,我国资本市场获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发展,股票市值已跃升世界各国前茅,上市公司在经济生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近期发生了一些负面事件,如乐视网事件、*ST长生重大违法事件等,这些事件表明我国在上市公司治理与退市制度的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研究上市公司治理与退市,探讨我国上市公司治理与退市机制如何进一步完善,对促进我国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对中美上市公司治理与退市制度进行对比分析,发现我国借鉴了西方许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与退市的相关规定,但我国在上市公司治理与退市制度的建设方面还存在问题,一些制度流于形式,而且在公司治理与退市制度上,在细节上与西方有关公司治理与退市的规定差异较大,因而造成公司治理与退市制度的实施效果有着显着的差异。在实证研究方面,本文选取了2001-2018年退市的79家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和按照行业、年份、规模匹配的79家非退市上市公司作为控制样本,通过独立T检验和Logistic回归分析,研究股权集中度、董事会规模、两职合一等公司治理特征与退市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董事会规模如果过大,会加大退市的风险,但其它公司治理特征如股权集中度、监事会会议次数、监事会规模、两职合一,虽与退市存在一定关系,但显着性较低,不是影响退市的主要因素。本文对上市公司治理与退市进行了案例分析,进行案例分析的公司包括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退市吉恩等七家公司,其中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在香港交易所的退市,该公司采用了VIE结构,为同股不同权的科技公司。中弘股份为中国第一家因为连续20日股价低于1元而退市的上市公司。ST长生则是因为重大违法而面临退市的上市公司,研究这些公司的公司治理与退市问题,非常具有代表性。本文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和退市主要存在的问题有:相关退市的规定比较宽松,易于上市公司规避退市,而在公司治理方面,许多制度流于形式,细节上的差异,导致其在实施效果上与西方公司治理与退市制度有较大差异。因而,建议为了完善中国的上市公司治理与退市制度,除加强相关公司治理与退市制度的建设外,更重要的是应完善相关配套的法律制度建设,并以法律制度为后盾的诚信方面的建设。

赵青[2](2018)在《独董如何“独立”和“董事”》文中指出我国的独董制度还有很大的改善空间,其核心在于要让独董的权利与义务对等,并逐渐建立合理的社会诚信档案制度4月8日凌晨,万科独董、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企业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刘姝威在其公众号发表文章《宝能的"颜色革命"》,将矛头对准宝能,指责其控股南玻、举牌万科格力等行为是动用巨额保险资金和银行资金损害实体经济。尽管该文章因违规已被删除,但依然带给市场巨大的震动。舆论震动,是因为刘姝威直接给宝

孙娇[3](2017)在《论我国上市公司引入独立董事制度下的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文中研究指明在如今资本国际化的大背景下,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课题。为了能够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我国上市公司引入了独立董事。然而在过去的十多年间,独立董事在我国并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件依然层出不穷。2013年修订后的《公司法》虽在立法和保障中小股东权益方面有很大的突破和创新,但仍然存在着诸多不足亟待完善。而发达国家是独立董事制度的发源地,其拥有着成熟的治理体系、漫长的发展历史和对中小股东权益强烈的保护意识。这些宝贵的“积淀”对于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保护中小股东权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因此,我们要在分析我国公司治理中存在缺陷的同时结合当前的立法现状和国外成熟经验,建立适合我国的中小股东权益保障体系。本文共分为五部分:绪论:首先对本文的选题背景及该选题的研究意义进行了简要的阐述,其次对与选题内容相关的国内外文献做了归纳总结;最后对本文的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做了简单介绍。第一章:独立董事制度下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概述。首先对相关概念做了界定,包括独立董事,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概念,股东股权的内容及其分类,然后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以及其在上市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阐述。第二章:我国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的表现及保护的必要性分析。本章主要列举了当前我国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的几种主要表现,并阐述了其危害性以及当前加强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必要性。第三章:我国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的原因分析。本章主要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受损的原因,分别从独立董事制度方面、公司内部治理方面、公司外部治理方面以及中小股东自身角度进行了分析。第四章:独立董事制度下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域外模式。这一章主要介绍了以日本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和以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国家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模式。第五章: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下对中小股东权益的法律保护。本章为最后一章,主要针对第三章总结的有关中小股东权益受损的原因给出了相关立法的建议,以期能够达到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目的。

宋玉禄,王俊领[4](2015)在《浅谈我国独立董事制度》文中认为随着独立董事制度的在我国的实施,虽然一定程度上的改善了"一股独大"、"内控失效"的局面,但是在很多方面效果还是不理想。本文就独立董事制度的起源、特征来探讨了这种现象的原因,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的策略。

寓真[5](2013)在《张伯驹身世钩沉》文中研究表明醇儒家学,书生本色风流名士,散淡人生中国传统文化元素凝固在他的血液中览民国历史,述国难家纷张伯驹鲜为人知的身世资料《聂绀弩刑事档案》之姊妹篇所以让人怀慕,是由于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具有深厚文化修养的深人,他的一切思想行为

李文莉[6](2012)在《非公允关联交易的监管制度研究 ——以上市公司并购为中心》文中指出关联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简言之,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因此,关联方的法律界定是本课题研究的逻辑起点。关联方是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则认为他们是关联方。正是因为关联方之间的这种控制与重大影响的关系以及关系背后的利益,使关联交易成为利益冲突最为激烈的交易。关联交易的这种利益冲突性决定了关联交易的中性性质,当关联方之间的协议是建立在公平谈判类似于正常交易基础之上时,即为公允关联交易,而若该协议允许交易一方独自受益并以牺牲公众投资者或少数股股东利益为代价,则为非公允的关联交易。其典型特征是控股股东、董事高管从公众股东中提取财富。伯利和米恩斯基于股权高度分散的现代美国大型公司经验研究,在其着作《现代公司与私有产权》概括了“伯利和米恩斯式公司”的代理问题是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冲突。而在亚洲,高度集中的所有权结构非常普遍,特别是在中国的资本市场,上市公司特有的“主体剥离上市,原企业改造为母公司”的上市模式,造就了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控股股东与小股东(公众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取代了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代理问题的主导地位。非公允关联交易成为大股东侵占小股东利益的主要手段。在我国,控股股东的非公允关联交易的掠夺方式,在股改前后有较大变化,由原先的占资、违规担保等相对有限度的单向性资产掠夺转变为以股价套现为主、资产变性为辅的多渠道掏空。特别是,近十年来,中国并购市场活跃,关联交易与并购混合操作,加大了关联交易的隐蔽性和复杂性,其危害是复合的:微观上,损害了公众股东利益;中观层面,掏空了上市公司;宏观层面,加剧了资本市场风险。为此,加强上市公司并购中的非公允关联交易监管任重道远。本文认为,上市公司并购中的非公允关联交易的监管难题在于:交易主体的利益冲突性、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性、欺诈性以及定价的非公允性。为此,本文提出的主要观点是,针对这种利益冲突的交易,必须使其类似于“正常交易”或说“臂长交易”的特性。一、针对交易主体的利益冲突性,通过权利义务的设定,施加控股股东、董事高管诚信义务,赋予小股东公平交易的请求权,平衡交易双方的利益。二、针对非公允关联交易的欺诈性,强化并细化关联交易的强制信息披露制度。三、针对定价的非公允性,主张依程序公正保证实质公正,为保障定价程序的公正性。现有的法律体系已借鉴吸收了部分国外立法先进经验,但实效不佳。本文认为问题症结在于,现有的有关规定过于粗疏,不够细化、系统化。建议在现有的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批准制度基础上进行改良:第一,设立临时的、特别的独立董事委员会(a special board/negotiation committee以下简称SC或SNC),代表无利害关系股东利益来参与谈判并批准交易,以此阻断控股股东对董事会的控制影响;第二,采用“小股东的大多数”批准制度(Majority-of-the-Minority以下简称MOM)代替现有的“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表决机制;第三,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审计师的守门员的作用,确保定价的公允性。上市公司并购中的非公允关联交易的监管制度上的设计,本文注意的几个原则:一是微观上制度设计要注重精细化、科学化,宏观上要基于效率与公平、成本与效益的考量。无论并购监管还是非公允关联交易的监管,利益的平衡既要保障公平又要促进并购的效率,如为促进并购效率同时,法律可配置给小股东相应地事后司法救济;信息披露设定不同的门槛等。二是建议采用公共执法与私人诉讼双轮驱动的监管模式,监管与诉讼并举,惩戒与救济通彰。三是原则性监管与类型化思考并重,保障监管制度体系的闭合性与开放性的互动。依此思路,本文除导言与结语外包括四个部分共六章内容,各章逻辑关系与内容如下:第一部分非公允关联交易的概念界定与现状分析第一章非公允关联交易的界定及现状分析。通过对关联方、关联交易、非公允关联交易、并购、上市公司并购中的非公允关联交易等概念的层层剥离,明确本课题的研究对象的内涵与外延,其中关联方的界定是本文逻辑起点,界定了关联方的内涵和外延,实质是“控制”与“重大影响”,确立了以利益为核心的认定标准。明确界定了非公允性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利用对公司的控制与影响,与上市公司达成的可能产生一方独自受益并以牺牲公众投资者或少数股股东利益为代价的交易。界定了本文的分析框架,即在上市公司并购的框架下研究以及上市公司并购的内涵与外延。通过大量的实证数据对上市公司并购中关联交易进行宏观考察,并选取了协议收购、吸收合并和定向增发三种并购模式下的典型案例做微观的个案剖析,以期全景式概括上市公司并购中非公允关联交易的现状。最后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上市公司并购中非公允关联交易五大成因,包括特殊的上市公司生成机制、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不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控股股东的机会主义及信息不完备等五大成因,并从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面剖析了非公允关联交易对小股东、上市公司及资本市场的危害。从而找出本课题问题的症结,为监管理论剖析及监管制度的构建提供方向。第二部分非公允关联交易的监管理论分析本部分为第二章内容分两个小部分:一是解决上市公司并购中非公允关联交易的监管正当性问题;二是探寻非公允关联交易的三大监管难题即法律困境问题,这是本文的理论核心,作为理论内核贯穿概念界定与现状以及制度构建。首先,剖析非公允关联交易监管正当性。本节首先从剖析上市公司并购中非公允关联交易的监管正当性出发,着重讨论了非公允关联交易监管的三大法律困境。通过对契约理论、社群理论、特许理论三大公司理论进行简要梳理,提出了吸收社群理论和特许理论中的精华,修正传统契约理论的“去监管化”,秉承契约理论的高效与低成本的制度内涵,实现路径依赖与理论融合的互动。本章第二、三、四节非公允关联交易的三大法律困境。本部分为全文理论核心,通过挖掘非公允关联交易的三大核心难题,上承第一章现状与成因分析,下启后四、五、六章监管制度构建。通过对非公允关联交易三大法律问题即利益冲突、欺诈、公平性深入挖掘,描绘并购中非公允关联交易基本利益冲突模型,探寻利益平衡的方案,挖掘非公允关联交易中欺诈、不公平性的危害及规制理由。第三部分现有非公允关联交易的监管与法律制度剖析本部分既对现有监管制度梳理剖析,又起到逻辑结构上承上启下的作用。本文运用卡尔·拉伦茨的“体系的形成”的法学方法,试图通过原则性监管、类型化监管及事后司法监管来构建非公允关联交易的监管制度体系。此构思在第四部分(后三章)逐一展开论述。第四部分为非公允关联交易监管制度构建第四章非公允关联交易的原则性监管。主要通过控股股东、董事高管的诚信义务理论嬗变、比较以及我国相关立法评述,分析我国现有诚信义务制度以及相关配套机制的缺陷,详细论述了披露加批准的双重监管路径选择,并通过对OECD的《亚洲滥用关联交易监管实用指南》与我国现有《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南》比较评述,探寻非公允关联交易的一般性原则性监管。第五章非公允关联交易的类型化监管。通过类型化思考对上市公司并购中重点领域、三大并购模式:协议收购、吸收并购及定向增发中非公允关联交易的现状特点分析,探寻“规范性真实类型”向“法的构造类型”的转变。针对不同并购模式下的关联交易提出相应的对策性的建议,以期形成上市公司并购中的关联交易的类型化监管制度,待条件成熟时,纳入到非公允关联交易法律规制体系中。第六章非公允关联交易的司法监管。事后的司法监管一直被认为是行政监管背后的威慑,具有强大的监管功能和违法阻吓功能。因此,上市公司并购中的非公允关联交易的监管,落实到司法救济层面,主要是包括诚信义务之责任的构建、小股东估价救济的构建等具体救济制度,以及股东派生诉讼以及集团诉讼的完善与借鉴。只有这样,通过事前监管的防微杜渐,事后的司法监管恢复与威慑,才能实现上市公司并购各方利益主体间的利益平衡。

奚新春[7](2012)在《浅析我国公司法中的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双轨监督机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现存公司治理结构的典型代表是英美法国家的一元制模式和大陆法国家的二元制模式。我国为解决上市公司内部治理中存在的大股东或控制人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等问题,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在保持二元制下的监事会制度同时,引进了英美国家的独立董事制度,形成了我国独具特色的双轨监督机制,即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并存的公司治理结构。经过十多年的实践,我国公司的双轨监督机制未能解决“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问题,上市公司治理状况依然不容乐观。本文试图从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制度本身及其寄存环境的角度,反思我国公司的双轨监督机制失效的原因,为改善我国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提出建议。文章由四章组成,第一章详细介绍了英美国家的独立董事与德日的监事会制度,主要梳理了制度的历史渊源与具体架构,概括了独立董事、德国监事会和日本监事会制度的特征。第二章主要介绍了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制度产生的理论基础和不同的现实背景。第三章从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制度本身和非制度因素两个方面分析中国模式失效的原因。第四章,首先,详细介绍了中国监督模式即双轨监督机制的建构路径、具体架构和特征。其次,在文章前三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完善中国模式的思路和建议。最后,文章结论是现阶段我国应坚持现存模式,同时,从制度本身、制度寄存的环境以及相应的配套措施等方面来完善中国模式。

陈琴琴[8](2011)在《我国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治理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证券投资基金在现代资本市场上是一种很受追捧的投资工具。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初具规模,它不但拓宽了投资者的投资渠道,为投资者提供专业化、高质量的投资服务,而且给证券市场注入新鲜的血液,进一步促进了证券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在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组织体系中,基金管理人(受托人)应当为基金持有人(委托人)的利益勤勉尽责地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的行为直接影响着基金持有人的投资收益,换句话说,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中处于核心地位。因此,要想保证基金规范运作,首先需要对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治理。基金管理公司治理与一般公司治理的主要差别在于治理目标的不同,即基金管理公司不仅要保护股东的利益,更应把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摆在优先位置。但是,由于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存在冲突,导致在现实中经常出现基金管理公司在利益的驱动下利用信息优势、专业优势从事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公司在运作中产生的问题成为制约我国基金业发展的“瓶颈”,因此,有必要设计一套制度来规范和约束基金管理公司的行为,从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本文主要从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督察长和经理层的角度进行研究,揭示这些组织机构存在的一些弊端,并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一些完善对策。本文分为引言和正文,正文由五个部分组成:引言主要介绍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发展历程和发展现状,并指出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困境主要在于基金管理公司的内部治理缺陷。第一部分先简单介绍公司治理和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并将两者进行比较,指出基金管理公司在机构设置、受股东制约程度和治理目标上与一般公司存在差异。第二部分主要是理论阐述,首先对委托代理理论进行简要介绍,分析基金管理中委托代理关系的特殊性。然后介绍了利益相关者理论,并提出基金持有人是基金管理公司的利益相关者。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我国基金管理公司运作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如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基金经理的频繁跳槽,股东的“积极管理”和封闭式基金的“边缘化”。第四部分指出基金管理公司运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是由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治理不完善引起的,即股权结构不合理,独立董事作用有限,监事会形同虚设,督察长制度效果不佳以及基金经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第五部分对完善我国基金管理公司治理提出了一些对策,包括股权结构、独立董事制度、监事会、督察长制度和经理层的改进。

杨超男[9](2009)在《中国国有企业独立监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现代公司治理模式在国有企业中得到日益广泛的应用。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前提下,国家作为资产所有者与公司经营者之间极易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进而导致企业经营不善、股东利益受损和国有资产流失。因此,加强国有企业监督已成为当前完善我国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而完善国有企业监事会正是其中的关键环节。在本文的研究中,笔者深入分析了我国国有企业现有监事会制度存在的现状,指出其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在借鉴德、日两国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基础之上,探讨在我国构建国有企业独立监事制度的可行性和现实障碍,从制度设计、运行机制、立法体系和配套制度几方面提出了构建我国国有企业独立监事制度的具体措施,以期对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和完善有所裨益。

李静[10](2008)在《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认为随着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上市公司日益增多,中小投资者以购买股票的形式进入公司成为股东,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大多数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上市的,公司中法人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一股独大”和“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为了改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完善公司中的法人治理结构,我国证监会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于2001年8月16日,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正式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发源于美国,我国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的目的主要是用来制衡控股股东,保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几年来,独立董事制度的实施尽管对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起到一定的推进作用,保障了公司决策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减少了公司重大决策的失误,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但是,最近一些上市公司的财务丑闻的曝光,继而引发了一系列的独立董事案件:号称我国独立董事第一大案的“郑百文”事件;“乐山电力”独立董事在置疑公司频繁的担保行为与巨大的担保金额的情况下,要求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调查受阻;“新疆屯河”两名独立董事在对公司关联交易提出反对意见后辞职;“伊利牛奶”出现了独立董事被公司管理层罢免的事件,导致了我国学术界对独立董事制度实施效果的质疑。本文将从分析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产生背景出发,结合独立董事制度现状,从独立董事制度内在结构设计本身以及其运行环境对该制度的影响两方面找出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提出的问题对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体系进行了重新构建,提出把独立董事从上市公司中剥离出来,成立独立董事协会以及构建独立董事人才库网络平台,使独立董事由产生、激励约束直到最后退出都真正的独立于上市公司之外的构想。另外,本文还针对我国独立董事法律环境的缺失,提出了完善我国独立董事法律保护机制以及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的建议,希望能够对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推进作用。

二、独立董事——是宝剑还是花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独立董事——是宝剑还是花瓶?(论文提纲范文)

(1)上市公司治理与退市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研究方法与创新
        1.2.1 研究方法
        1.2.2 研究创新
    1.3 研究内容与框架
        1.3.1 研究内容
        1.3.2 研究框架
第二章 文献综述
    2.1 关于公司治理的研究
        2.1.1 关于管理薪酬和公司治理绩效的关系的研究
        2.1.2 关于CEO和董事会主席两职分离的研究
        2.1.3 关于大股东和公司治理的研究
        2.1.4 关于独立董事和公司治理的研究
        2.1.5 关于公司治理指数的研究
        2.1.6 其它关于公司治理问题的研究
    2.2 关于上市公司退市的研究
        2.2.1 关于上市公司自愿退市的研究
        2.2.2 关于上市公司强制退市的研究
        2.2.3 关于上市公司退市的后果的研究
    2.3 关于公司治理与退市的研究
    2.4 评述
第三章 上市公司治理与退市基础理论分析
    3.1 上市公司治理
        3.1.1 公司治理及其相关概念
        3.1.2 公司治理的原则和模式
        3.1.3 公司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
    3.2 上市公司退市
        3.2.1 上市公司退市的概念
        3.2.2 上市公司退市的方式及其原因
        3.2.3 中国退市制度的发展历程
    3.3 上市公司治理与退市相互作用机制
第四章 中美上市公司治理与退市比较
    4.1 安然事件与萨班斯-奥克斯利法(Sarbanes-Oxley Act)
    4.2 纽约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与退市的规定
        4.2.1 纽约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治理的规定
        4.2.2 纽约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退市的规定
    4.3 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治理与退市的规定
        4.3.1 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治理的规定
        4.3.2 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退市的规定
    4.4 我国有关上市公司治理与退市的规定
        4.4.1 中国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
        4.4.2 中国有关上市公司退市的规定
    4.5 中美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及其实施效果比较
        4.5.1 上市公司退市要求
        4.5.2 上市公司退市数量
        4.5.3 上市公司退市中自愿退市的比例
第五章 公司治理对上市公司退市影响的实证分析
    5.1 提出假设
        5.1.1 股权特征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5.1.2 董事会特征对上市公司退市的影响
        5.1.3 监事会特征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5.2 样本选择与研究方法
        5.2.1 样本选择
        5.2.2 研究方法
    5.3 实证分析与结果
        5.3.1 独立T检验
        5.3.2 Logistic回归分析
第六章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与退市的案例分析
    6.1 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
        6.1.1 公司上市历程
        6.1.2 公司退市历程
        6.1.3 公司治理与退市分析
        6.1.4 启示
    6.2 退市吉恩
        6.2.1 公司上市历程
        6.2.2 公司退市历程
        6.2.3 公司治理与退市分析
        6.2.4 启示
    6.3 退市昆机
        6.3.1 公司上市历程
        6.3.2 公司退市历程
        6.3.3 公司治理与退市分析
        6.3.4 启示
    6.4 深基地B
        6.4.1 公司上市历程
        6.4.2 公司退市历程
        6.4.3 公司治理与退市分析
        6.4.4 启示
    6.5 烯碳退
        6.5.1 公司上市历程
        6.5.2 公司退市历程
        6.5.3 公司治理与退市分析
        6.5.4 启示
    6.6 中弘股份
        6.6.1 公司上市历程
        6.6.2 公司退市历程
        6.6.3 公司治理与退市分析
        6.6.4 启示
    6.7 *ST长生
        6.7.1 公司上市历程
        6.7.2 公司退市历程
        6.7.3 公司治理与退市分析
        6.7.4 启示
    6.8 案例分析的进一步启示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7.1 研究结论
    7.2 政策建议
参考文献
硕士期间研究成果
致谢

(2)独董如何“独立”和“董事”(论文提纲范文)

质疑宝能的公开信
独董“独立”之辩
该如何履职

(3)论我国上市公司引入独立董事制度下的中小股东权益保护(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一) 选题背景
        (二)、研究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一) 国内研究综述
        (二) 国外研究综述
    三、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
        (一) 研究方法
        (二) 创新之处
第一章 独立董事制度下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概述
    第一节 独立董事及中小股东的概念界定
        一、独立董事简述
        二、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界定
        三、股东权的内容及其分类
    第二节 中小股东的作用和其在公司中的地位
        一、中小股东的作用
        二、中小股东在公司中的地位
    第三节 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理论基础
        一、股东平等原则
        二、法的平等价值与效益理念
第二章 我国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的表现及保护的必要性分析
    第一节 我国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的表现
        一、信息披露不规范,股东知情权受损
        二、中小股东的参与权受侵害
        三、中小股东的分红权受侵害
        四、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第二节 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必要性分析
        一、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现实意义
        二、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法律意义
第三章 我国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的原因分析
    第一节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缺陷
        一、独立董事职权不独立,缺乏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实力
        二、独立董事选任不规范,缺乏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能力
        三、独立董事的人员比例不合理,缺乏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势力
        四、独立董事薪酬激励制度不健全,缺乏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动力
    第二节 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分析
        一、“资本多数决”原则滥用
        二、股权结构不合理
        三、公司监事会监管不到位,缺乏有效监督
        四、公司章程并未发挥出应有作用
    第三节 从公司外部治理分析
        一、相关法律制度缺乏
        二、证券监管不到位
    第四节 从中小股东自身的角度分析
        一、中小股东的“理性冷漠” 22
        二、中小股东普遍存在“搭便车”的心理
        三、中小股东严重的投机心理
第四章 独立董事制度下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域外模式
    第一节 大陆法系国家的保护模式——以日本为例
        一、日本公司法中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历史沿革
        二、日本公司法中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模式
    第二节 英美法系国家的保护模式——以美国为例
        一、美国公司法中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历史沿革
        二、美国公司法中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模式
    第三节 两大法系保护模式的比较以及对我国的启示
        一、两大法系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模式的比较
        二、两大法系的保护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第五章 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下对中小股东权益的法律保护
    第一节 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
        一、健全相关法律制度,保障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完善独立董事选任制度
        三、扩大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
        四、完善独立董事的薪酬制度与约束机制
    第二节 完善公司内部治理
        一、完善“资本多数决”原则的相关制度
        二、优化公司股权结构
        三、充分发挥监事会职能
        四、 全面规范公司章程的订立,有效发挥其法律作用
    第三节 优化公司外部治理
        一、完善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法律制度
        二、加强证券监管力度,强化信息披露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介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论文发表情况

(4)浅谈我国独立董事制度(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二、理论上的独立董事的概况
三、现实生活中的独立董事状况
四、改进独立董事的几点策略

(5)张伯驹身世钩沉(论文提纲范文)

一 文外的前言
    (一)
    (二)
    (三)
二 且从张镇芳说起
    墓志铭:镇芳的忠心与才干
    是攀靠袁世凯走上了暴富之路吗
    临战辞职,感喟百姓痛不聊生
三 盐业银行之问世
    北方商业银行之创始者
    借重张勋为盐业银行张翼
    称帝大肆挥金,哪能顾得盐行
    寒云怒责镇芳,伯驹为父辨诬
四 复辟案之始末
    伯驹评述曰:忠而无谋,实负清室
    镇芳受审,伯驹指为挟嫌报复
    开释乃形势使然,亦得于伯驹操劳
五 张伯驹身世自述
    (一)传统教育
    (二)新学影响
    (三)军政牢笼
    (四)家风传承
六 青楼夺姝之传奇
    任职盐业银行,乃有缘结识潘素
    好事多磨,仰赖孙氏父子成全
    瞒着父亲的第四婚姻,又纳妾乎
七 所谓民国四公子
    饮醇近妇,妓馆夜饮
    公子称谓的嘲讽意味
    由贬而褒,文辉垂耀
八 横祸飞灾上海滩
    绑匪可恶,解救还靠爱人奔走
    函件披露,人情竟然如此冷漠
九 平复帖与西安之行
    其一为避难
    其二为护宝
    其三为谋生
    其四为参与后方文化活动
十 与王韵缃之离婚诉讼
    泪洒词中,半为家庭烦恼
    纠纷解决,却恨腰缠输尽
十一 迁入迁出承泽园
    承泽园雅集,半是伤心泪语
    繁华几日,便说到西风消息
十二 离题的插话
    插话其一:张伯驹忆谈金编钟
    插话其二:珍护国宝,可歌可泣
十三 与张家芬之分产诉讼
    分产的起诉、答辩与判决
    法学家韩幽桐亲任终审法官
十四 终于成了无产者
    文物捐献,特定环境之反思
    重返京华,往事视如泼水
    散淡暮年,心地一片净白
十五 多余的跋语
    词魔情痴,演成昆曲传奇
    世态暖寒,感叹曲终人渺
    张伯驹是文化艺术界的绊脚石
    人性文化,精髓薪尽火传
    感喟气数之终,警醒后人

(6)非公允关联交易的监管制度研究 ——以上市公司并购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二、 文献综述与本文定位
    三、 研究方法、结构安排、创新尝试与不足
第一章 非公允关联交易的界定及现状分析
    第一节 非公允关联交易的概念界定
        一、 关联方的界定:以利益为核心的认定标准
        二、 关联交易的认定与类型
        三、 非公允关联交易的法律界定
        四、 上市公司并购中的非公允关联交易的概念之厘定
    第二节 上市公司并购中非公允关联交易的现状分析
        一、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实证考察
        二、 非公允关联交易的上市公司并购模式个案分析
        三、 非公允关联交易成因与危害分析
第二章 非公允关联交易的监管理论分析
    第一节 非公允关联交易的监管正当性剖析
        一、 关于公司监管理论的演变
        二、 我国并购中非公允关联交易的监管正当性剖析
    第二节 非公允关联交易的法律困境(一):代理问题
        一、 利益冲突与代理问题
        二、 非公允关联交易的利益冲突的类型
        三、 公司治理与公司法上的利益平衡
        四、 规范利益冲突之价值取向
        五、 利益冲突最激烈之行为:关联交易之类型
    第三节 非公允关联交易的法律困境(二):欺诈问题
        一、 关联交易欺诈的表现
        二、 关联交易反欺诈理由
    第四节 非公允关联交易的法律困境(三):公平性问题
        一、 公允价值的判断
        二、 公平性审查标准
        三、 反对非公允关联交易的理由
第三章 我国现有非公允关联交易的监管制度剖析
    第一节 非公允关联交易监管制度框架
        一、 财政部会计监管制度
        二、 证监会信息披露监管与上市公司治理制度
        三、 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
    第二节 非公允关联交易监管制度框架评价
        一、 上市公司非公允关联交易监管制度总体框架基本形成
        二、 上市公司并购中非公允关联交易监管制度缺陷
    第三节 非公允关联交易监管制度体系的构建
        一、 非公允关联交易的原则性规定:诚信义务
        二、 非公允关联交易的类型化监管:以上市公司并购模式为中心
        三、 非公允关联交易的司法监管:救济机制的重构
第四章 非公允关联交易的原则性监管
    第一节 标准策略:控股股东、董事诚信义务
        一、 控股股东诚信义务的嬗变
        二、 域外忠实义务标准策略之比较
        三、 我国董事高管、控股股东诚信义务立法检讨
    第二节 从属策略加信托策略:披露加批准双重监管路径
        一、 从属策略:强制信息披露制度
        二、 信托与决策权策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制度
    第三节 《亚洲滥用关联交易监管实用指南》评述及对我国启示
        一、 《亚洲指南》与《指引》之比较
        二、 《亚洲指南》评述与对我国的启示
第五章 非公允关联交易的类型化监管
    第一节 上市公司协议并购中控股股东不当定价的监管:从 Weinberger v.UOP 案看亿阳通信监管失败
        一、 基本案情比较
        二、 监管重点比较
        三、 亿阳信通案监管成败得失分析
        四、 上市公司协议并购中控股股东不当定价的监管对策建议
        五、结语
    第二节 上市公司吸收并购中现金选择权制度构建:以济钢并购莱钢案为视角
        一、 案情介绍
        二、 现金选择权制度的现状分析
        三、 国外相关异议股东退出制度借鉴:美国估价权制度
        四、 我国现金选择权法律制度构建与完善
        五、结语
    第三节 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背后的利益输送监管:以驰宏锌锗案为视角
        一、 案情介绍
        二、 定向增发的关联并购实质:双重的关联交易
        三、 定向增发并购模式下的非公允关联交易的监管对策
        四、结语
第六章 非公允关联交易的司法监管
    第一节 非公允关联交易责任之构建与完善
        一、 非公允关联交易的民事责任
        二、 非公允关联交易的刑事责任
    第二节 非公允关联交易司法救济途径选择:并购集团诉讼
        一、 证券集团诉讼的功能与目的:美国经验
        二、 并购集团诉讼引进必要性
        三、 我国引进并购集团诉讼的可行性
        四、 我国并购集团诉讼制度的初步构思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

(7)浅析我国公司法中的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双轨监督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现有公司治理结构中监督机制的现状
    第一节 一元制模式下的独立董事制度
        一、独立董事的内涵
        二、独立董事的产生及其发展
    第二节 二元制模式下的监事会制度
        一、德国模式
        二、日本模式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制度的理论基础及现实背景
    第一节 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理论基础
    第二节 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现实背景
        一、独立董事的现实背景
        二、监事会的现实背景
第三章 两种监督模式的制度功效及其缺陷
    第一节 独立董事制度的制度功效及其缺陷的分析
        一、制度功效
        二、制度缺陷
    第二节 监事会制度的制度功效及其缺陷的分析
        一、制度功效
        二、制度缺陷
第四章 中国模式的反思及其构造
    第一节 中国监督模式概述
        一、中国模式的形成、演变和发展
        二、中国模式的构造
        三、中国模式的特征
    第二节 中国模式失效原因的探析
        一、文化思想
        二、经济体制
        三、特有的公司背景
        四、制度自身原因
    第三节 中国模式的再构造
        一、独立董事的再构造
        二、监事会的再构造
        三、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协调
结语
注释
参考文献
后记

(8)我国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治理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简析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治理
    (一) 公司治理
    (二) 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治理的特殊性
        1. 机构设置上存在差异
        2. 受股东制约的程度存在差异
        3. 公司治理目标存在差异
二、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治理的理论基础
    (一) 委托代理理论
        1. 委托代理理论的简要介绍
        2. 委托代理理论视角下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
    (二) 利益相关者理论
三、我国基金管理公司运作出现的主要问题
    (一) 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
        1. 操纵市场
        2. 内幕交易
        3. 净值操纵
        4. 不当关联交易
    (二) 基金经理的频繁跳槽
    (三) 股东的“积极管理”
    (四) 封闭式基金的“边缘化”
四、问题的根源——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治理不完善
    (一) 股权结构不合理
    (二) 独立董事作用有限
        1. 独立董事的法律地位不明确
        2.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受到质疑
        3.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偏低
        4. 独立董事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缺乏
    (三) 监事会形同虚设
    (四) 督察长制度效果不佳
        1. 督察长的独立性无法保障
        2. 督察长的行为未受有效约束
        3. 督察长的权力太大
    (五) 基金经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
        1. 个人交易管制过于武断
        2. 薪酬制度不合理
        3. 声誉机制匮乏
        4. 惩处力度太弱
五、完善我国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治理的对策
    (一) 股权结构的改善
        1. 应该采取相对控股模式
        2. 股东应当多元化
    (二) 独立董事制度的改进
        1. 独立董事制度的理论突破
        2. 改变独立董事产生的提名方式
        3. 建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相关制度
        4. 完善独立董事的激励约束机制
        5. 明确独立董事的权责
    (三) 监事会的改良
        1. 改革监事会的组织结构
        2. 提高监事的专业素质
        3. 明确和扩大监事会的职权范围
        4. 突出监事会的独立性
    (四) 督察长制度的健全
        1. 确保督察长的超然地位
        2. 加大对督察长的惩处力度
        3. 创造宽松的监督环境
    (五) 基金经理激励约束机制的完善
        1. 正确处理基金经理的个人交易
        2. 构建合理的薪酬制度
        3. 建立良好的声誉机制
        4. 落实基金经理的责任
结论
参考文献

(9)中国国有企业独立监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我国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的历史发展与现状分析
    第一节 我国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的历史发展
    第二节 我国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的现状
第二章 德、日两国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的分析与借鉴
    第一节 德国模式
    第二节 日本模式
第三章 我国国有企业独立监事制度的建构与完善
    第一节 建构我国国有企业独立监事制度的必要性与现实障碍
    第二节 建构我国国有企业独立监事制度的具体建议
结论
参考文献
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清单
致谢

(10)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致谢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研究思路、内容及研究框架图
        1.2.1 研究思路和研究内容
        1.2.2 研究框架图
第二章 独立董事制度的研究综述
    2.1 国外独立董事制度的研究综述
    2.2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研究综述
        2.2.1 国内的理论研究
        2.2.2 国内的实证研究
    2.3 本章小结
第三章 独立董事制度的概述
    3.1 独立董事制度的涵义
        3.1.1 独立董事的涵义
        3.1.2 独立董事的特征
        3.1.3 独立董事的职能
    3.2 独立董事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实施现状
        3.2.1 国外独立董事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实施现状
        3.2.2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实施现状
    3.3 本章小结
第四章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
    4.1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案例分析
    4.2 根据以上案例分析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2.1 独立董事制度本身内在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
        4.2.2 独立董事制度外在运行环境存在的问题
    4.3 本章小结
第五章 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对策
    5.1 重新构建我国独立董事制度体系
        5.1.1 理论依据
        5.1.2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体系的设计流程
    5.2 协调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之间的关系
    5.3 加强外部环境的建设
        5.3.1 建立独立董事诉讼制度
        5.3.2 设立责任保险制度
    5.4 本章小结
第六章 总结及后续研究
    6.1 论文的主要工作及创新之处
    6.2 后续研究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四、独立董事——是宝剑还是花瓶?(论文参考文献)

  • [1]上市公司治理与退市的研究[D]. 易胜. 安徽工业大学, 2019(02)
  • [2]独董如何“独立”和“董事”[J]. 赵青. 法人, 2018(05)
  • [3]论我国上市公司引入独立董事制度下的中小股东权益保护[D]. 孙娇. 宁夏大学, 2017(02)
  • [4]浅谈我国独立董事制度[J]. 宋玉禄,王俊领. 商, 2015(47)
  • [5]张伯驹身世钩沉[J]. 寓真. 黄河, 2013(04)
  • [6]非公允关联交易的监管制度研究 ——以上市公司并购为中心[D]. 李文莉. 华东政法大学, 2012(11)
  • [7]浅析我国公司法中的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双轨监督机制[D]. 奚新春. 复旦大学, 2012(03)
  • [8]我国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治理法律问题研究[D]. 陈琴琴. 西南政法大学, 2011(04)
  • [9]中国国有企业独立监事制度研究[D]. 杨超男. 暨南大学, 2009(10)
  • [10]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 李静. 合肥工业大学, 2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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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剑还是花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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