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方税费改革的国际比较与借鉴(论文文献综述)
胡月卉[1](2019)在《税收营商环境优化研究 ——以咸宁市为例》文中指出笔者在咸宁税务局工作期间,经历了放管服改革、营业税改增值税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税收改革,作为与纳税人接触的第一线人员,对于我国进行的这些改革措施对纳税人的产生了什么样的效果,对税收营商环境的改善程度有多少是非常想要了解的。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来看,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是大势所趋。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有助于促进实体经济投资、增加创业创新活动、降低市场运行成本,助力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但我国的税收营商环境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企业税目繁多、税收负担较重、税制复杂、办税时间偏长等问题。本文从基层税务部门的角度出发,立足于税收营商环境优化的研究,结合专家学者相关研究成果和自身工作经历,探寻“放管服”改革对税收营商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对策。本文以新公共管理理论、税收遵从理论和政府流程再造理论为基础,根据咸宁市税收营商环境现状,结合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设计调查问卷,问卷涉及四类22个题项,全面剖析咸宁市税务局税收营商环境情况。调查对象以纳税总额200万元以下的私营企业和中小型企业为主,从税费负担来看,咸宁市税费负担占比平均为62%,低于世界银行《2018年营商环境报告》公布的67.3%的数值(我国);从微观税负变化来看,大部分企业认为负担明显减轻,与我国降税减费政策基本相符;从税收管理情况来看,咸宁市年度耗时数为231小时,高于我国平均小时数,年度耗时时间仍有待进一步缩减;从税收执法及服务情况来看,调查参与者对税收营商环境的满意度较高,达到了97.3%,但依然还有部分有待改善之处。在此基础上,本文考虑到咸宁市作为地级市的权限,提出了优化咸宁市税收营商环境的基本思路和对策建议,即落实税收优惠,释放政策红利;提升办税体验,降低办税成本;推进协同共治,实现资源融合;规范税收执法,维护合法权益;完善个性服务,夯实税收保障。
丁溢[2](2019)在《基于贫富差距的视角研究我国房地产税费改革》文中研究指明贫富差距是指在将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财产等资源拥有量进行比较之后形成的一个相对概念,通常表现为因居民收入分配不同产生的差距(收入差距)以及因居民财产拥有量不同产生的差距(财产差距),可以用基尼系数来衡量。税收调节收入分配主要通过税种之间的配合,对纳税人收入的各个环节发挥调控作用得以实现。在我国的18个税种中,能够调节贫富差距的税种只有个人所得税、消费税以及财产税。个人所得税主要是对收入的流量环节产生的差距进行调节,消费税主要是对收入由流量转为存量的过程产生的差距予以调节,财产税是对收入的存量环节产生的差距予以调节。由于还未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所以无法对财产的继承和赠与进行调节。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由分类征收模式转为综合分类征收模式,并加入了专项附加费用扣除,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调节我国贫富差距。在我国,房地产税作为财产税的一个种类,其制度设计并不完善,现行税种中财产税只有房产税、契税、车船税,不能有效调节我国的贫富差距。与消费税相比,研究房地产税费体系改革以调节因居民对我国房地产持有不同而导致的贫富差距更有意义。本文通过理论与实证分析,充分论证了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和费存在的问题以及这些问题对贫富差距产生的影响,并对我国房地产税费的改革提出了与这些问题有关的政策建议,分析了我国房地产税费改革时政府部门需要注意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建议。在具体内容分布中,第一章为绪论部分,主要论述了文章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文献综述以及研究方法,其中文献梳理主要分为国外文献梳理和国内文献梳理,国外研究较多为纯理论研究,国内的文献大多基于我国的具体情况,采用实证研究的方式予以论证,并基于他们的实证结论给予相应的对策。第二章研究了与房地产税费的有关概念以及与本文写作有关的理论。第三章研究了房地产税费的历史演变及发展现状,为下文的研究做铺垫。第四章通过实证分析的方式来研究我国房地产税流转环节税收收入、保有环节税收收入以及土地出让金与基尼系数的关系,并进一步分析造成这种关系的原因,为下文改革的政策建议奠定了扎实的基础。第五章是基于前面的章节对我国房地产税费改革提出的相关政策建议,具体分为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对我国房地产税费体系的改革提出相关建议,第二部分分析了在我国房地产税费改革时可能会遇到哪些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造成我国贫富差距的原因有很多,针对这些原因也有很多应对方式,房地产税费改革只是众多方式中的一种。本文主要是从税收的角度研究我国房地产税费的改革,使房地产税起到有效调节我国的贫富差距的作用。由于税收并不是缩小我国的贫富差距的根本方法,因此,仍需要从其他方面予以分析、论证,找到更好的方式以解决我国贫富差距较大的问题。
李洁仪[3](2019)在《汽油消费税对机动车碳排放的影响研究》文中提出中国是最大的能源消费国,能源消费带来的污染不容小觑,温室气体和各类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不仅给中国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障碍,同时也严重影响居民了的健康和生活质量。近年来,机动车的大量使用是导致污染排放的主要原因,也是目前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的重点,汽油消费税政策则是控制以汽油为燃料的机动车使用及其污染物排放的重要手段,税费职能应完成从增加财政到环境保护的转变。基于以上背景,本文旨在探究中国现行汽油消费税政策对机动车碳排放的影响,本文聚焦于机动车的使用,首先构建汽油消费税减排理论模型,明确税费对二氧化碳排放影响的传导路径。其次将税费引入STIRPAT模型,使用中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2009-2016年的数据,采用两阶段最小二乘和广义矩估计的方法,对汽油消费税对机动车碳排放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以进一步证明税费减排的路径及机理;最后基于地区差异、车辆性质差异以及污染物差异,对税费减排效果的异质性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1)汽油消费税对交通二氧化碳的排放有抑制作用,但目前中国的税费政策作用效果有限,适当的提高税费是控制机动车碳排放的有效途径;(2)异质性分析结果表明,汽油消费税政策对不同机动车保有量的地区、不同车辆性质、不同污染物的影响不同,机动车保有量越大的城市,汽油消费税的减排效果越显着,汽油消费税对私人汽车的抑制作用相对公交车与出租车更为显着,对其余污染物的抑制程度略小于二氧化碳;(3)实证结果发现,交通碳排放效率是抑制二氧化碳排放的显着因素,因此要加大引导碳排放效率提高的政策导向。基于以上研究发现,提出了合理提高税费、税率差异化设置以及与清洁能源发展相适应的税费改革政策建议,以更好的实现税费对机动车碳排放的抑制作用。
廖逸儿[4](2019)在《财政教育精准扶贫:绩效目标及其实证检验》文中研究表明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财政精准扶贫是公共财政的价值体现,也是确保完成新时期我国扶贫攻坚任务的物质保障。历史经验表明,财政政策重在落地。从财政资金管理流程来看,明确绩效目标,以评价检验和驱动目标实现对于提升支出绩效,提高公共财政公信力和执行力,增强政治信任,推进理论创新具有重要意义。梳理我国财政教育精准扶贫政策的演变过程,财政教育精准扶贫绩效目标包含凸现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和可以量化的技术目标,这种特征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不谋而合。基于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依据财政绩效评价的理念方法与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公平性的结构维度,构建结构化的目标检验体系,以2016-2017年广东省财政教育精准扶贫资金为例,运用问卷调查等方法取得基础数源,对其量化目标的检验结果显示:专项资金总体绩效表现一般,存在补助对象识别不精准、部分基层财务合规性不足等问题;价值依附于个体而存在,从个体发展权考虑,基于马斯洛需要层次论,运用深度访谈法与观察法等手段,对财政教育精准扶贫进行价值目标检验发现,价值“扶贫”受到重视并收到成效,但扶贫对象基本生理保障不足、农村教育存在安全隐患、教学点学生社交得不到保障、贫困家庭拒绝扶助并表现“贫困无奈”、贫困生缺乏内生动力。究其原因在于:高强度考评与权责分立导致目标置换;扶贫与教育部门间职权错位与职能重叠;全国范围内教育系统间数据联通不畅;基层财政薄弱难以支撑教育精准扶贫长期性巨额投入;财政教育精准扶贫价值目标检验体系尚不成熟;等等。财政绩效评价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论。从“工具-价值”视角,依据存在问题,分析成因,要确保财政教育精准扶贫目标实现,应高度重视价值目标与量化目标的融合;强调“人民满意”价值导向;建立“扶贫部门识别、教育部门提供在学证明”的贫困生瞄准机制;基于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全国教育数据联网;强化教育财政投入激励机制,构建“以省为主”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同时,应立足于基层实际,构建对目标的纠错纠偏机制,以及基层容错机制。本研究涉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范畴与教育精准扶贫领域。主要创新:一是选题跨公共管理学、财政学、教育学等学科领域,研究问题是国家推进扶贫攻坚的重大问题;二是研究区分价值目标与量化目标,并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4E”维度相对应,从形式上推动目标纠正纠偏。当然,本文研究涉及的样本量有限、产出目标检验较为单一等,有待日后进一步深入探讨。
陈思瑞[5](2019)在《论营改增后中国地方主体税种的应然选择》文中认为曾几何时,我国在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法治水平薄弱的情况下,取得了经济和社会高速发展的中国式奇迹。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是调动了中央与地方发展的两个积极性。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地方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使各级政府各自招商引资、打造优良的投资环境,从而拉动经济快速发展。税收是国家赖以生存发展、政府赖以正常运转的经济命脉。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在筹集财政收入的同时,运用税收政策把控经济发展的方向盘。1994年分税制改革,是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历史上的里程碑,以经济分权冲破行政分权的局限性,充分调动了地方各级政府的理财积极性,改变了央地政府之间传统的博弈关系,提高了中央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为后续财税体制深化改革奠定了基本框架。2016年,营改增全面推行,长期担任地方主体税种的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引致地方主体税种缺失、地方税体系支离破碎的局面。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选择和培育新的地方主体税种,打造健全的地方税体系,再次调动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成为当前深化财税体制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营改增后,营业税消失,增值税五五分成的过渡期即将结束,本文在探索地方税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之后,提出在当前阶段应摒弃以税收立法权或税收征管权作为地方税划分依据的观点。以税收收益权作为地方税的划分准,将地方享有收益权的税种都纳入地方税体系的考察范围之中。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的中心,在税种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健全地方税体系,必须先明确地方主体税种,确立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标准,构建层级清晰的税收体系。在归纳外国地方税体系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本文认为,在微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应当能够满足地方财政需求,保障地方财政自主权,并对地方政府行为形成正面的激励效果;在中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应当兼顾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和地方区域调控能力,并反映地区居民的差异化公共受益程度;在宏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应具备税收正义的价值取向,满足实质正义、程序正义和制度正义三个维度的要求。基于此,通过联动的立法改革,构建“消费税+资源税”的双主体税种结构,是营改增后地方主体税种的适当选择。
赵和楠[6](2018)在《中国粮食安全的财政保障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民以食为天”,粮食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物质基础。纵观人类发展史,历次重大饥荒事件均导致人口的大量死亡和经济社会的严重衰退,其教训异常惨烈。也正因如此,当今世界各国政府均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将保障粮食安全视为国家安全战略。就中国而言,中国人口众多,耕地等自然资源相对有限,资源“红线”问题不容忽视,同时,受自然灾害频发、粮食生产经营方式不科学等因素的影响,生态“红灯”问题日益凸显,加之供给侧粮食结构性矛盾等因素的制约,粮食数量及质量安全中长期仍面临着严峻挑战,这就决定了保障中国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讲,粮食安全的公共品属性、外部性属性及粮食生产的弱质性、基础性决定了政府对其扶持的必要性。作为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工具,财政政策成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的天然构成。本世纪初,中国政府通过实施系列财政支持政策以促进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经过十余年的政策实践,既有政策暴露出诸多问题,尤其是对贸易和生产有扭曲作用的“黄箱”政策规模已临近WTO规定的8.5%的微量允许“黄线”。此外,伴随财政支粮资金规模的不断增长,经济“新常态”下中国财政收入增速正逐渐放缓,2011—2016年全国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由25%持续降至4.8%,为近25年来的最低值。因此,面对粮食安全的严峻形势及财政支粮的实际困境,未来如何优化保障中国粮食安全的财政政策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并最终保障国家粮食数量、质量安全,则成为本文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本文在阐述财政保障粮食安全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对中国粮食安全形势进行了系统描述,进而回顾总结了财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策演变过程,并对现行政策的整体成效及主要问题进行了定性评价,随后采用双重差分法(DID)等实证分析方法对保障粮食安全的典型财政政策效果予以检验。结合定性及定量研究结论,比较借鉴国外保障粮食安全的财政政策,最后提出完善中国粮食安全财政保障政策的对策建议。除导论所做各项研究准备外,全文基本内容如下:一、深入阐述财政保障粮食安全的相关理论。文章介绍了粮食、粮食安全及其财政保障政策的概念与衡量,并界定了具体研究范畴,即“粮食”限于小麦、水稻、玉米三大主粮,这符合国际通行标准及中国新粮食安全观,“粮食安全”则主要涉及粮食生产环节的粮食数量安全、质量安全问题,这是基于生产环节源头性、基础性及关键性的考量。在此基础上,粮食生产的基础产业理论、粮食产业的弱质性、粮食市场的蛛网模型及粮食安全的公共产品属性、正外部性为财政保障粮食安全提供了理论依据,相应的价格支持政策、挂钩直接补贴政策、一般服务支持政策则通过各具体政策的特定传导路径作用于粮食安全。二、系统描述中国粮食安全形势。从总体上看,中国粮食安全形势当前整体良好但结构性矛盾凸显,且未来粮食安全形势仍就异常严峻。具体讲,在粮食数量安全方面,一是国内粮食生产现实约束显着,表现在资源承载能力减弱、自然生态环境失衡、比较利益低等;二是国外粮食进口风险性增强;三是口粮需求、饲料用粮需求、工业用粮需求及种子用粮需求引致粮食需求刚性增长。在粮食质量安全方面,粮食生产环节源头污染、粮食流通环节过程污染及粮食消费环节终端污染共同挑战中国粮食质量安全。三、回顾总结财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策演变过程,并定性评价现行财政保障政策的整体成效及主要问题。建国至今,中国财政支粮政策共经历四个发展阶段,这与各时期城乡发展战略、财政体制等密切相关。价格支持政策、挂钩直接补贴政策和一般服务支持政策构成当前中国财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策框架,并促进了粮食播种面积及产量的持续增长,提升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粮食宏观调控能力。然而,经过多角度、多地域的深入访谈及问卷调查,发现现行财政保障政策仍存在如下主要问题:一是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扭曲市场机制,加深粮食结构性矛盾,加重财政负担;二是农机购置补贴范围、补贴操作不尽合理,表现在补贴目录缺乏绿色生产农用机具、部分机具难以适应地区粮食生产实际、补贴方案公布迟缓降低政策效应、“全价购补”增加购机主体支出压力等;三是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执行偏离目标,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设计仍以粮食种植面积为补贴依据,忽略了耕地质量的保护与提升,而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则采取现金直补方式,易造成补贴资金“漏损”,不利于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四是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区域差异化不明显,补贴范围有待扩大;五是缺乏对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及粮食加工环节的财政激励;六是财政重点一般服务支持政策未充分实施,表现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及管护缺位、粮食绿色补贴不足、粮食科技研发推广应用滞后等问题;七是主产区粮食安全责任与成本相脱离,“粮财倒挂”现象显着,补贴资金供给机制有待调整。四、实证检验财政政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策效果。运用双重差分法(DID)等研究方法对价格支持、挂钩直补及一般服务支持政策中的部分典型财政政策效果进行了检验,结果发现:一是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对政策实施区粮食市场价格产生显着正向影响,存在托市效应;二是粮食主产区农机购置补贴对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具有显着正向影响,从构成上看,农机购置补贴对机耕水平的影响大于机播水平,对机收水平则影响不显着;三是财政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对粮食产量具有显着正向影响,对粮食平均生产成本具有显着负向影响,验证了农业基础设施的粮食增产降本效应;四是财政土地治理投入对粮食质量威胁指数具有显着的负向影响,即财政土地治理投入有助于改善粮食质量。五、比较借鉴美日印三国粮食安全的财政保障政策。对美国、日本、印度财政支粮政策演进及现行政策进行梳理、比较后得到如下启示:一是保留对主粮的价格支持,但应逐步调整以减少对市场的扭曲;二是实施“绿色补贴”项目,注重保护资源与环境;三是注重对新型粮食经营主体的财政扶持;四是加大对重点一般服务支持项目的供给;五是通过立法形式保障财政支粮政策顺利实施。六、提出完善中国粮食安全财政保障政策的对策建议。根据前文定性及定量研究结果,结合国际有益经验,提出如下对策建议:一是逐步推进价格支持政策调整转型。短期仍坚持并调整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但长期应逐步推进其向目标价格政策转型,实现“价补分离”,以减少对市场的扭曲,同时,还需注重粮食生产及流通信息平台建设,助力政策调整转型;二是系统优化挂钩直接补贴政策,包括调整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完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健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深化实施玉米生产者补贴等政策以及扶持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发展;三是强化实施财政一般服务支持政策。应加强财政对农业气象、农田水利设施、农业科技的扶持力度,通过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财政直接投资等形式支持粮食绿色清洁生产,完善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注重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四是配套改善财政支粮资金供给及管理体系。通过构建粮食安全责任与成本相统一的补贴资金供给机制,多举措科学管理财政支粮资金,并逐步完善财政支农立法体系,以释放财政保障政策效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文可能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研究视角上,将粮食质量安全纳入研究范畴,对中国粮食安全形势及财政保障政策全貌进行系统描述、评析,克服以往仅从粮食供求视角或单一财政支粮政策视角进行的局部化研究中可能存在的不足;二是在研究方法上,运用多种实证分析方法检验不同类型财政支粮政策的实施效果。在数量安全层面,实证检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财政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对粮食数量安全的影响;在质量安全层面,构建粮食质量安全的逆向衡量指标并对样本省份粮食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测算,继而实证检验财政土地治理投入对粮食质量的影响。由此,以弥补既有成果中实证性成果相对不足的“短板”;三是在学科交叉上,文章实现农业基础学科、农业经济学与财政学的学科交叉,尤其在粮食质量安全层面,以农业科学相关原理服务于粮食质量安全指标的构建与财政保障政策效果的检验。本文的不足在于受数据可获性、新旧政策交替等因素的影响,实证章节仅选择三类财政保障政策中的四项具体政策进行代表性研究,且部分实证过程样本量略显偏少。未来将尝试采用问卷调研所得微观数据并结合新的实证分析方法对本文未涉及的其他具体财政支粮政策效果展开深入研究。
刘胜[7](2018)在《税制结构与居民消费:理论与实践》文中研究指明现阶段经济增速放缓的不可避免,既是中国经济转型的必然性,也是外部环境不佳导致的结果。一方面,全社会固定投资同比增速自2011年以来以持续回落,国内基础设施建设的逐步完善、城镇化率的提高,投资难以实现以往的高贡献度水平;另一方面,自2010年开始中国的进出口同比增长率逐年降低,随着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加剧,贸易对经济的推动作用大不如前。至此,“三驾马车”中仅剩的消费,却早自2000年以来就出现了极大的下滑,近年来虽有抬头的迹象但依然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在投资和贸易受阻的情况下重拾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可能是未来一段时间内实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最佳选择。如果要扩大内需,那么最终还是要回到解决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和消费能力这一问题上来。要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一是要提高居民的劳动或资本收入,二是降低居民的税收负担。前者主要从内生增长的角度来考虑,这与现阶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息息相关。后者主要从政府财政手段的角度来考虑,更准确的说是税收手段。居民税收负担包括所得类税收负担和消费类税收负担,他们分别指对居民所得征税和对消费行为征税。如果单从某一税种的角度来看,税收都会降低个人的消费水平,但如果从社会整体水平来看则不然,比如个人所得税一方面降低了个人收入水平不利于消费,但另一方面也可以借助个人所得税具有累进的特性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利用低收入人群的高边际消费倾向从而整体上促进居民消费。单一税种如此,更遑论众多税种的不同组合方式对居民消费的影响。由此可以看出,居民的税收负担水平与税制结构是息息相关的。由于贸易、投资受阻,消费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而要促进消费,在现有的经济环境下降低居民的税收负担又成为了重要问题,要解决居民税收负担的问题,又要从税制结构调整入手。因此,要解决现阶段中国经济增长过缓的问题,关键在于税制结构如何调整。虽然在逻辑上这一推理是成立的,但实际理论是否支持?税制结构实际中如何影响居民消费?本文首先通过构建理论模型,描述了税制结构与消费之间的内在联系。一是在Banchard(1985)的无限期界世代交叠模型基础上,构建了包含税制结构在内的最优化模型,分析了税制结构对消费的整体影响;二是通过税收归宿模型分析税制结构对商品(或服务)价格的影响机制。其次,本文从一般性上分析了税制结构与居民消费的关系。通过使用89个国家(地区)1990-2015年的跨国面板数据,估计了所得税、流转税与财产税对居民消费的影响,实证结果显示所得税和财产税有利于居民消费,而流转税不利于居民消费。为了进一步降低方程的内生性,利用计量方法剥离出消费偏差,重新评估了税制结构对消费偏差的影响,结果同样支持前文的结论。最后进一步分析税制结构的收入效应与替代效应,结论显示所得税和财产税的收入效应更大,而流转税的替代效应更大。再次,本文还分析了税制结构与消费外溢之间的关系。近些年来,消费外溢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由于中外的税制结构不同,中国的间接税占总体税收比重偏高,而间接税会嵌入到商品的价格之中,进而抬高国内商品的价格,导致境内外商品价格之间的“反差”或“倒挂”。鉴于此,本文利用97个国家(地区)2006-2015年的面板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显示间接税促使了消费外溢的产生。然后,本文选取了农村税费改革与“营改增”这两起事件,从可支配收入与消费税负担的角度分析了税制变革对居民消费产生的影响。结果表明,农村税费改革事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居民消费率的上升,且这一效果具有一定的持续性特征。对比第一阶段的改革效果和第二阶段的改革效果,更证明了降低居民直接税税收负担对促进消费的有效性。“营改增”则通过降低企业流转税负担,间接降低了包含在商品中的单位含税量,最终降低了商品价格促进了居民消费的增长。最后,基于以上理论与实证分析的结论,本文结合现阶段中国发展情况,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启示。
刘颖[8](2017)在《充足、公平和效率视角下的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学前教育财政体系是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中的关键子系统。但学前教育财政体系仍存在投入不足、分配不公、支出损耗过高等多种问题。2010年以后,我国各级政府推进了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体制机制改革,学前教育投入显着增长,但现有财政投入能否稳定、长效地支持学前教育实现普及、普惠、有质量,是否解决了久遭诟病的公平争议,是否最大化地实现了效益仍有待考察。为此,本研究综合运用文献法、问卷法、访谈法、数理统计分析法、政策文本分析法,综合政策学、财政学、经济学、教育管理学等学科的理论,从充足、公平和效率三个维度考察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研究主要追问以下几个问题: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应然价值取向为何?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理念是否契合财政充足、公平和效率的要求?当前我国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和效率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如何?三者的影响因素为何,如何发生作用?儿童权利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和公共品理论共同勾勒了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应然价值图景:以儿童为本、注重教育公平、追求充足投入、提高投入效率。因此,充足、公平和效率应为我国学前教育财政体系设计和评估的三项基本原则。研究借助政策范式理论对政策文本进行分析发现,新中国建国以来,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经历了单位福利范式、市场化范式和社会投入范式萌芽三个阶段。在社会投入范式萌芽时期,在政策取向上出现了充足、公平和效率三者的渐强。我国学前教育财政充足水平在2010年以后改善明显,但仍存在持续改善乏力、落后于世界多数国家、在教育体系中最薄弱、距离财政充足理想水平有较大差距等问题。财政横向公平也有所改善,但省际、县际差异不容忽视。公共财政资源向城市公办园集中的情况未发生根本性转变。财政城乡纵向公平有所改善,但还存在明显的“城镇中心”导向,公用经费的改善情况及公平状况都优于人员经费。省级财政中立的改善并不明显,人员经费的财政中立状况弱于公用经费。就机会公平而言,儿童家庭资本仍是影响幼儿进入公办园机会的重要因素。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效率不高,损耗严重,尤以规模效率最为突出。同时,近年来人员经费占比降低到不适宜的比例,已明显低于OECD所有国家。研究继而从学理上探索了在内系统、外系统、宏系统中影响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和效率的要素。理论上,内系统各要素通过作用于政府投入意愿、支出能力以及学前教育财政充足政策的出台和执行,来影响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外部系统的作用集中体现于“中国式分权”的经济上分权、政治上集权的体制、官僚制度、公共需求表达制度等重要的政治经济制度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对地方政府支出意愿、支出能力以及公共需求进入决策可能性和有效性的影响。乡土社会成为当前经济分权和“自上而下”标尺竞争的文化根源,而根深蒂固的考试文化则成为地方官员准确认识学前教育价值的桎梏。就财政公平而言,研究认为,内系统和外系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分散化、“城市中心”、以编制投入为主的既有投入体制是制约财政公平的重要制度原因;自利的地方官员在成本—收益的理性计算下缺乏调整利益格局、进行制度创新的内在动机;支出层级过低、分税制改革、农村税费改革削弱了农村学前教育的财力基础;义务教育集权和“普九”锦标赛进一步挤占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宏系统的影响主要体现为差序格局下亲疏远近和地位等级对资源分配的影响。就学前教育财政效率而言,内系统的公共支出规模、支出要素结构、支出方式、资金拨付链条、财务信息的公开和监管机制、质量监测和问责机制都影响着财政效率。从外系统来看,弱化的公民参与机制和“中国式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激烈的横向竞争都不利于财政支出效率的提高。从宏系统来看,“信任半径”较小,公共生活中缺乏诚实、节俭和合作也是增长交易成本的重要原因。研究以我国31个省的省级面板数据和A省样本(区)县的面板数据建立了回归模型,对学前教育财政充足、财政公平和财政效率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经验研究。对财政充足的经验研究发现,财政的支出和收入分权程度对学前教育财政充足的作用基本为正;中央向省一级的转移支付,能够起到激励和“粘蝇板”的效应。政府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是影响学前教育财政充足的关键因素。居民偏好对公共财政支出决策的影响力有限。《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重要政策对学前教育财政充足正向作用显着。对城乡纵向公平的经验研究发现,财政自主权的提高会降低公平程度。政府学前教育努力程度的影响显着为正。省一级城镇化对城乡学前教育公平起负向作用,教育城镇化可能降低省一级学前教育城乡生均经费支出差异。对财政综合技术效率的经验研究发现,财政分权对学前教育支出效率的影响基本为负;政府学前教育努力程度对财政支出效率的影响为负,投入仍沿着效率损耗路径展开;私人投入占比较高的地区,财政效率也较高。省一级人口密度和人均GDP对财政效率影响为正。研究进一步总结了世界主要国家、我国部分地区促进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和效率的经验,并最终提出了完善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建议。对学前教育财政充足而言,要通过立法确定学前教育权利、实现预算单列、确立底线标准来解决投入的合法性问题,综合采用内外部监督机制和政治、经济激励机制来解决政府投入的意愿问题;通过支出责任适度上移、分地区确立适宜的政府间分担责任来解决政府投入的能力问题;通过核算学前教育成本、明确公共财政分担比例、建立与需求挂钩的生均投入机制来解决投入的技术合理性问题。就学前教育财政公平而言,短期要做到弱势优先,兼顾“惠及人人”,长期需要实现“惠及人人”基础上的“弱势补偿”。通过新增普惠性资源向弱势群体聚集地区布局、向弱势群体优先开放来实现“弱势优先”;通过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确保入园资格无歧视、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对所有儿童经济可得和距离可得来实现惠及人人。在公共财政资源的分配上要利用生均经费拨款机制普及性分担基础成本,为弱势群体分担额外补偿成本;加强中央和省级统筹,实现对弱势地区的倾斜和补偿。就提高财政效率而言,要提高人员经费占比,确保财政资金配置到位,加强财政预算民主和预算管理、监督,完善绩效评估和问责机制。
吴遥光[9](2017)在《煤炭行业资源税费改革效应分析》文中研究表明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都离不开矿产资源的支撑,于是在自然资源日趋紧缺的今天,矿产资源的重要性自然就不言而喻了。而作为我国重要矿产资源之一的煤炭,它不仅是工业部门的主要动力燃料,同时也是居民生活所用的重要能源资源。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煤炭消费就一直处于上升趋势,占我国一次性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在70%以上,煤炭资源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之一。而且煤炭资源在我国一次性能源的探明储量中的比重高达70%,这决定了我国的能源结构中以煤炭为主的局面在短期内不会发生改变。于是促进煤炭行业的稳健发展也就变得尤为重要了,但是当前我国煤炭资源税费制度出现的诸多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煤炭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有必要对煤炭资源税费制度的改革以及改革之后依然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以促使我国煤炭行业的高效运行和稳健发展。本文首先在现有学者研究的基础上,梳理了国内外专家学者对于矿产资源税费、煤炭税费的相关研究成果,为本文的研究提供必要的理论基础。其次简述我国煤炭资源税费制度的相关情况,介绍了我国煤炭资源税费制度的历史沿革以及现行的煤炭资源税费制度,对我国煤炭行业的发展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指出了我国煤炭企业资源税费存在的问题,即煤炭企业增值税税负过重、煤炭资源税设计不合理、煤炭企业的相关收费过多、以费挤税现象严重、煤炭资源补偿费发挥效用低等并分析了其形成的原因。又以S煤炭企业为例,对此次煤炭资源税费改革的效果进行了综合评价,其中,具体分析了S企业在改革前后的税费情况变化,通过分析我国煤炭资源税费改革对S煤炭企业经营收益、煤炭销售、生产成本等方面的影响可以看出此次煤炭行业资源税费的改革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最后对煤炭资源税费的改革方案进行了研究,并针对煤炭资源税费制度的改革以及煤炭企业应对资源税费改革提出了具体意见以及政策建议,如调整煤炭资源税的计征方法、清费立税、提高资源税负水平、建立煤炭资源耗竭补偿机制、优化煤炭企业的核算模式、完善煤炭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体系等以促进环境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唐峻[10](2015)在《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认为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收入的重要构成,对其进行有效规制,可以实现政府收支的科学化,促进财政领域的公平和效率,为我国建设法治财政奠定坚实的基础。我国目前非税收入约占政府总收入的40%,尤其是地方政府对于非税收入的依赖性很强。近年来,宏观经济趋弱,地方财政压力加大,一些政府部门在税收收入增速明显下滑时,盲目追求非税收入的高速增长,“三乱现象”死灰复燃,侵害了人民的权益。与税收相关法律制度比较健全、立法层次较高相比,对非税收入的法律规制仍处于较为落后的境地,没有一部全国统一的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法律,只有国务院和财政部颁布的一些规章及地方政府颁布的相关条例对,导致了从上到下对非税收入的性质和功能产生了错误认识,乱收费、乱开支、无监管的现象,屡禁不止。因此对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展开研究,既可以促进财政法理论研究的深入,也可以为政府实务部门在非税领域的改革提供理论指引。对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研究,首先,从法学角度研究非税收入有一定新颖性,并可开拓财税法学研究领域;其次,政府非税收入的法制改革是实现政府收入来源和管理法制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研究财税法治不可缺失的一环;最后,政府非税收入法制的完善与否也和财税法相关理论命题的突破大有关联。实践中,通过对其法制改革的研究,实现政府非税收入回归财政,为我们保障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限制政府公权力的滥用、理顺财政分配关系、强化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和转变政府职能提供支持,并进一步为完善我国公共财政体制、健全财税和行政法制奠定坚实的基础。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选题背景、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二部分比较全面地对和政府非税收入有关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做了初步的介绍和梳理。第三部分指出了研究中的不足,一是对各种政府非税收入的共性和个性提炼、总结上的不平衡性总结,二是缺乏定量分析的研究。第四部分提炼了本文的部分特色与创新之处,主要包括在研究视角上、非税立法体系构建和“收支两条线”改革方面。最后一部分介绍了本文研究中主要采用的一些研究方法。第一章,主要研究非税收入问题的理论基础,本章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的历史沿革。首先,为更好地展开对非税收入的研究,本文先分析了政府收入的内涵,在阐释政府收入概念的基础上,对政府收入做了理论上的分类。其次,分四个阶段阐述了从预算外资金到政府非税收入的演变,并指出预算外资金向非税收入转变的意义。第二部分是对我国政府非税收入法律概念的梳理,分别从政府管理部门、国际经济组织和理论界做了界定。第三部分以不同的标准对政府非税收入做了分类。第四部分分析了政府非税收入的特性,首先研究了非税收入性质,其次考察了非税收入与税收的联系与区别。最后一部分介绍了政府非税收入的正当性和合法性。首先,对正当性和合法性的概念进行了辨析,其次,提出本文政府非税收入的“正当性”实际指政府收取非税收入的理论依据和前提条件。最后,研究了非税收入的形式合法性和实质合法性。第二章,对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制度的缺陷及成因进行了反思。第一部分分析了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制度的现状与弊端,如执收主体多元化,征收项目项目繁多,规模失控侵犯公民财产权,结构失衡偏离非税收入真正目的等弊端。同时也检视了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立法现状及存在问题,首先分中央和地方,对我国现行政府非税收入立法的概况做了大致的介绍,然后指出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立法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立法层级偏低、立法技术粗糙和操作性不强、非税征收管理存在空白、征收设定违法、预算制度有待完善、收支脱钩效果不明显等。第二部分深入探讨了政府非税收入问题产生的主观动因与客观环境。首先是理论研究的不足与认识上的偏差;其次,现行财政体制的缺陷是主观动因,较为明显的有财政压力下的制度变迁、不规范的财政分权体制、地方政府缺乏税权、不合理的干部政绩考核机制和地方政府融资渠道的匮乏。最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的缺陷是导致非税收入领域乱象纷呈的客观环境。第三部分指出政府非税收入制度的缺陷是造成非税领域诸多问题的客观环境,包括法治不健全、非税收入自身特性、公共产品和服务边界模糊等。第三章,政府非税收入规范管理的国际考察与启示。本章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从发展演进、规模状况、收入结构介绍了国外政府非税收入发展的概况。第二部分从法律体系、项目设立、收费标准的确定、预算收支、信息公开收缴电子化等六个方面考察了国外非税收入的管理制度。第三部分提出了国外非税收入管理对我国非税收入制度改革的启示。本文认为,我国在改革与完善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制度是时,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一是结合我国具体国情,二是对政府非税收入合理定位,三是确立法治理念和完善法律制度,四是合理确立非税项目和征收标准,五是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透明度。第四章,我国政府非税收入法治化的路径分析。本章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指出我们首先应做好理论研究的推进和指导思想的纠偏。首先,应加强政府非税收入领域的法学理论研究,其次,纠正非税收入领域的错误认知。第二部分提出了完善我国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的构想,主要从八个方面展开:第一,应构建和完善政府非税收入法律体系框架。首先要明确政府非税收入立法的主要形式,目前来看较为实际和稳妥的做法是采取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分阶段逐步推进的折衷做法。其次,规范政府非税收入设定权,在确定法律保留原则的合理程度后,对授权立法做限制性规定,然后分解非税收入设定权。最后,分析具体非税收入设定权的归属。第二,分类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将非税收入项目按照应取消、可以保留但应规范、改为税收、大力发展四个层次予以规范。第三,重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机构,在将财政部门内部机构调整后,可考虑依托地税机构成了新的非税征管机构。第四,合理确定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标准。第五,完善政府非税收入预算体制,首先应明确四本预算之间的功能定位,其次加强四类预算之间的统筹与协调。最后,协调基金目录与预算科目不符的地方。第六,提高非税收入法治化运作的透明度,应提高财政信息的法律法规的层级、修改信息公开和保密法规和建立高效的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第七,强化非税收入征管监督体制,从法律体系、监督主体和监督模式三个方面完善。第八,改进政府非税收入激励与约束机制,既要对征收主体的利益进行激励,也要通过科学的绩效指标对其考核。第三部分提出了我国非税收入法治化所必须的配套体制改革,首先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分权制度,保证地方政府的财力和支出责任相符。其次是合理规划政府职能,推进机构改革和人员精简,科学划分政府;最后,要多渠道开拓地方政府的融资渠道。
二、地方税费改革的国际比较与借鉴(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地方税费改革的国际比较与借鉴(论文提纲范文)
(1)税收营商环境优化研究 ——以咸宁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三、研究内容和方法 |
四、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税收营商环境 |
二、税收营商环境建设 |
三、放管服 |
第二节 相关理论基础 |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 |
二、税收遵从理论 |
三、政府流程再造理论 |
第二章 加强税收营商环境建设的必要性 |
第一节 我国税收营商环境的国际比较 |
第二节 加强税收营商环境建设的必要性 |
一、适应宏观经济发展的需要 |
二、应对纳税人需求变化的需要 |
三、应对国际税收竞争的需要 |
第三章 税收营商环境指标体系构建 |
第一节 指标体系构建 |
一、基本原则 |
二、指标体系 |
三、相关说明 |
第二节 问卷设计 |
第三节 问卷发放 |
第四章 税收营商环境调查与分析 |
第一节 咸宁市税收营商环境现状 |
第二节 调查对象情况分析 |
第三节 税费负担情况分析 |
第四节 税收管理情况分析 |
第五节 税收执法及服务情况分析 |
第五章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减轻税费负担 |
第二节 优化税收管理 |
第三节 完善税收执法及服务 |
结论与展望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2)基于贫富差距的视角研究我国房地产税费改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文献综述 |
二、国内文献综述 |
三、小结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第四节 本文创新及不足 |
一、创新 |
二、不足 |
第二章 房地产税费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房地产税费的概念界定 |
一、房地产 |
二、房产持有不平等 |
三、房地产税 |
四、土地出让金(费) |
第二节 我国房地产税费改革的理论依据 |
一、税负归宿理论 |
二、税收公平原则 |
第三章 房地产税费的历史演变及发展现状 |
第一节 房地产税费的历史演变 |
一、建国以来土地出让金的历史演变 |
二、建国以来房产税的历史演变 |
第二节 中国现行房地产税费概况 |
一、中国现行房地产税的概况 |
二、中国现行土地出让方式的概况 |
第三节 中国现行房地产税费收入情况分析 |
一、房地产税税收收入情况分析 |
二、土地出让金收入情况分析 |
第四章 房地产税费对贫富差距影响的研究 |
第一节 房地产税费对贫富差距影响的实证研究 |
一、变量引入与数据来源 |
二、平稳性检验 |
三、协整检验 |
第二节 房地产税费具有的问题对贫富差距的影响 |
一、房地产税费负担不合理导致贫富差距过大 |
二、房地产税费的结构设置不合理 |
三、保有环节税制设计不合理导致贫富差距扩大 |
四、税收征管调节能力有待完善 |
第五章 完善房地产税费改革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优化房地产税的税制结构 |
一、土地出让金改税 |
二、整体转型,重在保有 |
三、简化税种 |
第二节 优化房地产税保有环节的税制设计 |
一、纳税义务人 |
二、扩大征税范围 |
三、重设统一的征税依据 |
四、优化税率 |
第三节 完善房地产税的征收管理 |
一、完善各部门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机制 |
二、建立税基评估体系、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 |
第四节 我国房地产税费改革需要注意的问题 |
一、税费负担问题 |
二、社会问题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汽油消费税对机动车碳排放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
1.2.1 研究内容 |
1.2.2 技术路线图 |
1.3 论文创新点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汽油消费税的减排效果研究 |
2.1.1 基于需求弹性视角的税费减排效果研究 |
2.1.2 基于局部均衡视角的税费减排效果研究 |
2.1.3 基于一般均衡视角的税费减排效果研究 |
2.2 机动车污染排放影响因素研究 |
2.3 机动车污染排放控制政策研究 |
2.4 税费政策效果异质性研究 |
第3章 汽油消费税政策梳理及国际比较 |
3.1 汽油消费税制度改革历史 |
3.2 汽油消费负外部性分析 |
3.2.1 交通拥堵 |
3.2.2 交通事故 |
3.2.3 大气污染 |
3.3 汽油消费税功能定位 |
3.3.1 基本功能 |
3.3.2 特有功能 |
3.4 汽油消费税政策国际比较 |
3.4.1 国际燃油税政策目的分析 |
3.4.2 国际燃油税政策比较 |
3.4.3 国际燃油税税负水平比较 |
3.4.4 国际燃油税政策借鉴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汽油消费税对碳排放的影响路径分析 |
4.1 汽油消费税税费环保性推导 |
4.2 汽油消费税对碳排放的影响机理分析 |
4.2.1 影响机理几何模型分析 |
4.2.2 影响机理理论模型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汽油消费税对碳排放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 基准模型设定 |
5.2 变量选取 |
5.2.1 被解释变量 |
5.2.2 核心解释变量 |
5.2.3 其它控制变量 |
5.3 描述性统计和关键指标分析 |
5.3.1 描述性统计 |
5.3.2 关键指标分析 |
5.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汽油消费税对碳排放影响的异质性分析 |
6.1 基于地区差异 |
6.1.1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1.2 异质性原因分析 |
6.2 基于车辆性质差异 |
6.2.1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2.2 异质性原因分析 |
6.3 基于污染物差异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及政策建议 |
7.1 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4)财政教育精准扶贫:绩效目标及其实证检验(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一)选题背景 |
(二)问题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核心概念 |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
(二)财政支出与财政政策 |
(三)财政教育精准扶贫支出 |
(四)目标与绩效目标 |
(五)目标检验 |
四、文献综述 |
(一)文献来源 |
(二)关于教育财政支出与扶贫关系的研究 |
(三)关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研究 |
(四)关于财政教育精准扶贫绩效的研究 |
(五)文献评析 |
五、研究方法 |
(一)文献分析法 |
(二)实地考察法 |
(三)统计分析法 |
六、研究内容与论文结构 |
(一)研究内容 |
(二)逻辑思路 |
(三)论文结构 |
第二章 理论方法 |
一、教育精准扶贫理论 |
(一)精准扶贫是实现全面小康的制度保障 |
(二)教育精准扶贫是精准脱贫的长期性举措 |
(三)公共财政是教育精准扶贫的物质基础 |
二、政策执行理论 |
(一)政策目标实现是政策的终极目标 |
(二)政策执行是实现政策目标的必经阶段 |
(三)公共选择机制下政策执行偏误难以避免 |
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与绩效目标价值理论 |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引入、目的与功能定位 |
(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作为财政管理手段的双重理性 |
(三)绩效目标价值决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科学性 |
四、财政支出绩效目标检验的技术体系与方法 |
(一)绩效目标检验及其分类 |
(二)公共价值的可得性 |
(三)绩效目标检验的体系与方法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绩效目标 |
一、财政教育精准扶贫支出政策阶段性演进 |
(一)早期教育扶贫阶段 |
(二)教育财政扶贫形成阶段 |
(三)“两基”全覆盖与助学体系完善阶段 |
(四)新时期教育精准扶贫阶段 |
二、财政教育精准扶贫支出绩效目标 |
(一)财政教育精准扶贫支出目标需求 |
(二)财政教育精准扶贫支出绩效目标体系 |
(三)财政教育精准扶贫支出绩效目标特征 |
三、财政教育精准扶贫绩效价值目标与量化目标 |
(一)价值目标 |
(二)量化目标 |
(三)作为财政绩效评价的目标界定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目标检验体系 |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双重属性 |
(一)以监督提效降耗为目标的工具属性 |
(二)以公众满意度为主导的价值属性 |
(三)评价适用的前提条件 |
二、绩效目标检验视角 |
(一)第四代评价的提出与意义 |
(二)“工具-价值”绩效检验视角 |
三、“量化-价值”绩效目标检验体系构建 |
(一)体系构建 |
(二)量化目标检验具体思路 |
(三)价值目标检验具体思路 |
四、目标检验个案选择 |
(一)广东贫困情况基本介绍 |
(二)广东的典型性与代表性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量化目标检验 |
一、量化目标检验:以广东省财政教育精准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为例 |
(一)资金概述 |
(二)评价范围与对象 |
(三)评价体系与评分标准 |
(四)评价组织与流程 |
(五)实地考察抽样与满意度调查 |
二、量化目标检验的基本结果 |
(一)总体结果 |
(二)区域结果 |
(三)指标结果 |
三、量化目标实现偏差及其原因 |
(一)量化目标实现偏差 |
(二)原因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价值目标检验 |
一、价值目标的构成与检验方法 |
(一)价值目标的构成 |
(二)检验方法 |
二、深度访谈结果 |
(一)教育扶贫补助广覆盖下成效明显 |
(二)学生教育需求保障难精准 |
三、满意度测量及分析 |
(一)普通师生与家长的满意度 |
(二)贫困户与扶贫干部的满意度 |
(三)财政教育精准扶贫满意度的影响因素 |
四、价值目标实现偏差的直接原因 |
(一)经费投入不足导致教育需求难保障 |
(二)扶助对象强自尊与扶贫考核间矛盾导致低满意度 |
(三)教育精准扶贫补助化导致教育扶贫效果不彰 |
(四)信息系统维护不足与管理条块化导致瞄准偏差 |
(五)农村生源流失给农村教育规划与保障带来挑战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目标完善及绩效提升 |
一、量化目标与价值目标实现偏差的深层原因 |
(一)高强度考评与权责分立引起目标置换 |
(二)扶贫与教育部门间职权错位与职能重叠 |
(三)全国范围内教育系统间数据联通不畅 |
(四)基层难支撑教育精准扶贫长期性巨额投入 |
(五)财政教育精准扶贫价值目标检验体系尚不成熟 |
二、财政教育精准扶贫绩效提升的对策与建议 |
(一)强化“人民满意”价值导向 |
(二)建立绩效评价纠偏机制与容错机制 |
(三)形成“扶贫-教育”贫困生瞄准机制 |
(四)实现全国范围教育数据联网 |
(五)构建“以省为主”教育经费管理体制 |
三、延伸与讨论 |
(一)2020 年全面教育脱贫的形式意义与实质内涵 |
(二)未来财政教育精准扶贫的支出重点 |
(三)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及“量化-价值”绩效目标检验 |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S市问卷调查中师生与家长所提到关于当前教育精准扶贫的主要问题 |
附录2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5)论营改增后中国地方主体税种的应然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相关研究资料综述 |
(一)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二)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方法和创新之处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三) 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地方主体税种的基本概念 |
一、地方税的概念及涵义 |
二、地方税相关概念辨析 |
三、地方主体税种的概念及涵义 |
第二节 公共财政理论 |
一、公共财政理论的兴起与发展 |
二、公共财政理论的基本内涵 |
三、公共财政理论对于地方税收支的意义 |
第三节 财政分权理论 |
一、财政分权理论的兴起与发展 |
二、财政分权理论的基本内涵 |
三、财政分权理论对于地方税权的意义 |
第四节 税收正义理论 |
一、税收正义理论的兴起与发展 |
二、税收正义理论的基本内涵 |
三、税收正义理论对于地方税的意义 |
第二章 营改增后中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
第一节 地方税收不符合地方公共财政需求 |
一、税收收入在地方财政中占比过低 |
二、非税收入在地方财政中占比过高 |
三、地方财政高度依赖于中央转移支付 |
第二节 地方税权难以适应财政分权的需求 |
一、地方税立法权缺失 |
二、地方税征管权日趋萎缩 |
三、税收收益权划分愈发不合理 |
第三节 地方税制有违税收正义价值 |
一、地方税制不符合税收实质正义要求 |
二、地方税制不符合税收程序正义要求 |
三、地方税制不符合税收制度正义要求 |
第四节 我国地方税体系问题溯因 |
一、市场与政府界限不清晰 |
二、分税制以集权作为初衷 |
三、地方税制设计有违正义 |
第三章 外国地方主体税种立法经验及其借鉴 |
第一节 发达国家地方主体税种的设置 |
一、发达国家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
二、发达国家政府间税权划分 |
三、发达国家地方主体税种设置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地方主体税种的设置 |
一、发展中国家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二、发展中国家政府间税权划分 |
三、发展中国家地方主体税种设置 |
第三节 外国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比较分析 |
一、外国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比较分析 |
二、外国政府间税权划分比较分析 |
三、外国地方主体税种设置的比较分析 |
第四节 外国立法经验对我国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借鉴 |
一、科学合理的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二、稳定适度的政府间税权配置 |
三、明确合理的地方主体税种 |
第四章 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逻辑思路和选择标准 |
第一节 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逻辑思路 |
一、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逻辑前提 |
二、关于地方主体税种的备选税种 |
第二节 微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财政标准 |
一、地方主体税种对地方财政自主权的保障意义 |
二、地方主体税种对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稳定作用 |
三、地方主体税种对地方政府行为的激励导向 |
第三节 中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经济标准 |
一、地方主体税种应当与宏观经济发展方向相契合 |
二、地方主体税种应当与区域发展特色相一致 |
三、地方主体税种应当与居民公共受益相匹配 |
第四节 宏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价值标准 |
一、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应当具备实质正义 |
二、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应当具备程序正义 |
三、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应当具备制度正义 |
第五章 地方主体税种部分备选税种的利弊分析 |
第一节 增值税作为地方备选主体税种的利弊分析 |
一、增值税方案的财政能力考量 |
二、增值税方案的经济意义检视 |
三、增值税方案的税收正义价值探究 |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作为地方备选主体税种的利弊分析 |
一、企业所得税方案的财政能力考量 |
二、企业所得税方案的经济意义检视 |
三、企业所得税方案的税收正义价值分析 |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作为地方备选主体税种的利弊分析 |
一、个人所得税方案的财政能力考量 |
二、个人所得税方案的经济意义检视 |
三、个人所得税方案税收正义价值探究 |
第四节 房地产税作为地方备选主体税种的利弊分析 |
一、房地产税方案的财政能力考量 |
二、房地产税方案的经济意义检视 |
三、房地产税方案税收正义价值探究 |
第六章 我国地方主体税种立法改革的设想 |
第一节 双主体税种结构之消费税方案 |
一、消费税方案具备财政意义 |
二、消费税方案满足经济标准 |
三、消费税方案符合税收正义价值 |
第二节 双主体税种结构之资源税方案 |
一、资源税方案具备财政意义 |
二、资源税方案满足经济标准 |
三、资源税方案符合税收正义价值 |
第三节 地方主体税种的立法改革路径 |
一、双主体税种模式的立法改革总体思路 |
二、消费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立法改革 |
三、资源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立法改革 |
第四节 地方主体税种立法改革的配套措施 |
一、明确政府职能并简化政府层级 |
二、适当下放税收立法权 |
三、税收立法权下放的配套条件 |
四、稳步推进地方辅助税种立法改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表 |
(6)中国粮食安全的财政保障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目的、内容、方法及思路 |
四、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财政保障粮食安全的相关理论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粮食的概念 |
二、粮食安全的内涵及衡量 |
三、粮食安全的财政保障政策 |
四、本文研究范畴界定 |
第二节 财政保障粮食安全的理论依据 |
一、粮食生产的基础产业理论 |
二、粮食产业的弱质性 |
三、粮食市场的蛛网模型 |
四、粮食安全的公共产品属性 |
五、粮食安全的正外部性 |
第三节 财政保障粮食安全的作用机理 |
一、价格支持政策的托市效应 |
二、挂钩直接补贴政策的传导机理 |
三、一般服务支持政策的影响机理 |
第二章 中国粮食安全形势的系统描述 |
第一节 中国粮食安全形势的总体判断 |
一、粮食安全形势当前整体良好但结构性矛盾凸显 |
二、粮食安全形势未来依就严峻 |
三、粮食安全形势的基本特征 |
第二节 中国粮食数量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 |
一、国内粮食生产现实约束显着 |
二、国外粮食进口风险性增强 |
三、粮食需求刚性增长 |
第三节 中国粮食质量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 |
一、粮食生产环节源头污染日益严重 |
二、粮食流通环节过程污染隐患凸显 |
三、粮食消费环节终端污染不容忽视 |
第三章 财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策演进及评价 |
第一节 财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策演变过程 |
一、财政支粮政策的负向保护阶段(1950-1977) |
二、财政支粮政策的调整过渡阶段(1978-1993) |
三、财政支粮政策的推进完善阶段(1994-2003) |
四、财政支粮政策的全面转型阶段(2004至今) |
第二节 财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现行政策 |
一、价格支持政策 |
二、挂钩直接补贴政策 |
三、一般服务支持政策 |
第三节 现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财政政策的整体成效 |
一、粮食播种面积及产量持续增长 |
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显着提升 |
三、粮食宏观调控能力有效增强 |
第四节 现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财政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最低收购价政策扭曲市场,加重粮食结构性矛盾及财政负担 |
二、农机购置补贴范围、补贴操作不尽合理 |
三、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执行偏离目标,政策效应弱化 |
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差异化不明显,补贴范围有待扩大 |
五、缺乏对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及粮食加工环节的财政激励 |
六、财政重点一般服务支持政策未充分实施 |
七、主产区粮食安全责任与成本相脱离,“粮财倒挂”现象显着 |
第四章 财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政策效果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托市效应检验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方法与变量描述 |
三、实证过程及结果分析 |
第二节 粮食主产区农机购置补贴对农业机械化水平的影响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主产区农业机械化水平测算 |
三、主产区农机购置补贴对农业机械化水平影响的实证检验 |
第三节 农业基础设施的粮食增产降本效应检验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农业基础设施的粮食增产效应检验 |
三、农业基础设施的粮食降本效应检验 |
第四节 财政土地治理投入对粮食质量的影响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粮食质量威胁指数指标体系构建与测算 |
三、财政土地治理对粮食质量影响的实证检验 |
第五章 财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国际比较及经验借鉴 |
第一节 美国粮食安全的财政保障政策 |
一、美国财政支粮政策的演进历程 |
二、美国现行财政支粮政策 |
三、美国财政支粮政策的基本特征 |
第二节 日本粮食安全的财政保障政策 |
一、日本财政支粮政策的演进历程 |
二、日本现行财政支粮政策 |
三、日本财政支粮政策的基本特征 |
第三节 印度粮食安全的财政保障政策 |
一、印度财政支粮政策的演进历程 |
二、印度现行财政支粮政策 |
三、印度财政支粮政策的基本特征 |
第四节 美、日、印财政支粮政策对中国的启示 |
一、保留对主粮的价格支持,但应逐步调整以减少市场扭曲 |
二、实施“绿色补贴”项目,注重保护资源与环境 |
三、注重对新型粮食经营主体的财政扶持 |
四、加大对重点一般服务支持项目的供给 |
五、通过立法形式保障财政支粮政策顺利实施 |
第六章 完善中国粮食安全财政保障政策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逐步推进价格支持政策调整转型 |
一、短期仍坚持并调整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 |
二、长期逐步向目标价格政策转型,实现“价补分离” |
三、注重粮食生产及流通信息平台建设,助力政策调整转型 |
第二节 系统优化挂钩直接补贴政策 |
一、调整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提升粮食综合机械化水平 |
二、完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鼓励“藏粮于地”和适度规模经营 |
三、健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减轻粮农风险性损失 |
四、深化实施玉米生产者补贴等政策,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五、整合优化挂钩直接补贴政策,扶持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发展 |
第三节 强化实施财政一般服务支持政策 |
一、加强对农业气象、水利设施、农业科技等的财政扶持 |
二、支持粮食绿色清洁生产,保障粮食质量安全 |
三、完善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注重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
第四节 配套改善财政支粮资金供给及管理体系 |
一、构建粮食安全责任与成本相统一的补贴资金供给机制 |
二、科学管理财政支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三、完善财政支农立法体系,保障政策运行规范性稳定性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7)税制结构与居民消费:理论与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问题提出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标 |
1.3 研究思路、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与数据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框架 |
1.3.3 研究方法 |
1.3.4 数据来源 |
1.4 主要研究内容 |
1.5 文章可能的创新点 |
2 文献综述 |
2.1 影响消费的因素 |
2.1.1 消费理论假说 |
2.1.2 其他影响因素研究 |
2.2 税制结构影响消费文献 |
2.2.1 国外研究 |
2.2.2 国内研究 |
2.3 文献评述 |
3 影响居民消费的税制结构理论基础 |
3.1 税制结构与居民消费的内在影响机制 |
3.1.1 家庭的跨期迭代模型 |
3.1.2 企业的Cob-Douglas模型 |
3.1.3 政府部门的预算约束 |
3.1.4 消费与税收的动态最优化选择 |
3.2 税制结构的消费者价格模型 |
3.2.1 三部门模型构建 |
3.2.2 均衡状态求解 |
3.3 小结 |
4 税制结构与居民消费的历史变迁轨迹 |
4.1 税制结构变动的历史轨迹 |
4.1.1 发达国家税制结构的历史变迁 |
4.1.2 转型经济国家税制结构的历史变迁 |
4.2 世界各国居民消费的历史变迁 |
4.2.1 收入水平的视角 |
4.2.2 区域、文化、经济制度变革的视角 |
4.3 税制结构与居民消费的对照 |
4.4 中国税制结构与居民消费的现状 |
4.4.1 中国税制结构的历史变迁 |
4.4.2 中国居民消费的历史变迁 |
4.5 小结 |
5 税制结构与消费:跨国证据 |
5.1 引言 |
5.2 文献回顾 |
5.3 税制结构对居民消费需求的影响机理 |
5.4 计量模型设定、估计方法与数据统计性描述 |
5.4.1 模型设定及估计方法说明 |
5.4.2 变量说明 |
5.4.3 .数据来源及统计性描述 |
5.5 计量检验结果及解释 |
5.5.1 基于系统GMM的动态面板数据回归 |
5.5.2 税制结构与消费偏差 |
5.5.3 收入效应、替代效应与消费偏差 |
5.6 总结与政策启示 |
6 税制结构与消费外溢:跨国证据 |
6.1 引言 |
6.2 理论模型 |
6.2.1 .假设前提 |
6.2.2 .模型设定 |
6.3 计量模型、变量和数据 |
6.3.1 .计量模型设定 |
6.3.2 .变量描述 |
6.3.3 .数据来源及统计性描述 |
6.4 检验结果及解释 |
6.5 稳健性检验 |
6.6 扩展分析 |
6.6.1 .模型设定及说明 |
6.6.2 .空间回归检验结果 |
6.7 总结 |
7 税制结构与消费:基于中国省际面板数据的检验 |
7.1 引言 |
7.2 基于中国省际面板数据的分析 |
7.2.1 计量模型设定与数据描述性统计 |
7.2.2 数据来源及统计性描述 |
7.2.3 回归结果及解释 |
7.3 基于税制结构改革的扩展分析 |
7.3.1 基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消费影响效应 |
7.3.2 基于“营改增”的消费影响效用 |
7.4 本章小结 |
8 促进居民消费增长的政策建议 |
8.1 优化间接税结构促进消费增长 |
8.2 优化直接税结构促进消费增长 |
8.3 优化税系收入结构,构建双主体税制结构 |
8.4 优化税种设计 |
8.4.1 继续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发挥其有效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 |
8.4.2 改进消费税,増强对高消费行为的调节力度 |
8.4.3 完善财产税,提高居民消费倾向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清单 |
后记 |
(8)充足、公平和效率视角下的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提出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目的 |
(三) 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 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相关研究 |
(二) 国外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相关研究 |
(三) 已有研究的评述 |
三、研究设计 |
(一) 概念界定 |
(二) 理论基础 |
(三) 研究思路与研究问题 |
(四) 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点、不足与展望 |
(一) 研究的创新点 |
(二)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第一章 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与效率的涵义与关系分析 |
第一节 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与效率的概念探讨 |
一、学前教育财政充足的概念探讨 |
(一) 教育财政充足:源于美国基础教育对教育结果公平的追求 |
(二) 财政充足原则有适用于我国学前教育财政体系的现实必要性和可能性 |
(三) 我国学前教育财政充足的内涵与外延 |
二、学前教育财政公平的概念探讨 |
(一) 公平与教育公平的概念探析 |
(二) 教育财政公平:源于美国的公共教育财政公平框架 |
(三) 我国学前教育财政公平的内涵与外延 |
三、学前教育财政效率的概念探讨 |
(一) 教育财政效率的本义 |
(二) 学前教育财政效率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
第二节 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与效率三者的关系分析 |
一、学前教育财政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
(一) 学前教育财政公平与财政效率不必然呈现二元对立 |
(二) 过分追求公平和效率会造成另一价值的缺损 |
(三) 学前教育领域能实现财政公平与财政效率的有机统一 |
(四) 以公平为先,努力实现二者共同改善 |
二、学前教育财政充足与公平的关系 |
(一) 财政公平状况影响财政充足的真正实现、持续稳定 |
(二) 财政充足状况关系到财政公平的现实意义 |
(三) 财政充足与财政公平并重,二者不可偏废 |
三、学前教育财政效率与充足的关系 |
(一) 财政充足的真正、长期实现依赖技术效率和结构效率的保障 |
(二) 结构效率的实现需要一定水平的投入提供保障 |
(三) 规模效率与财政充足之间存在一定张力 |
(四) 财政充足对财政技术效率的作用,依赖于政府角色与监督问责体系 |
(五) 寻求财政效率与财政充足的最优平衡,以财政充足原则为先 |
四、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和效率三者关系总结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不同理论视角下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共同价值 |
第一节 儿童权利理论视角下的学前教育财政政策 |
一、儿童权利理论视角下的学前教育 |
(一) 学前儿童享有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 |
(二) 学前教育过程中应保障儿童的权利 |
二、基于儿童权利理论的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价值取向 |
(一) 以儿童为本,儿童利益最大化 |
(二) 强调充足,保障学前教育权利的落实 |
(三) 突出公平,努力实现学前教育权利人人享有 |
第二节 人力资本理论视角下的学前教育财政政策 |
一、人力资本理论视角下的学前教育 |
(一) 学前教育能带来持久和可观的社会经济效益 |
(二) 学前教育是最具有经济效率的人力资本投入项目 |
(三) 面向处境不利群体的学前教育项目能同时实现公平和效率 |
(四) 迟滞性、外溢性和不确定性导致学前教育投入不足 |
二、基于人力资本理论的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价值取向 |
(一) 关注充足,提高学前教育的公共投入水平 |
(二) 注重公平,将有限资源优先投向处境不利群体 |
(三) 强调有效,支持和引导学前教育质量提升 |
第三节 公共品理论视角下的学前教育财政政策 |
一、公共品理论视角下的学前教育 |
(一) 学前教育是具有异质性的准公共产品 |
(二) 学前教育的“市场失灵”界定公共财政作用的前提 |
(三) 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供给存在“政府失灵” |
二、基于公共品理论的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价值取向 |
(一) 加强财政投入力度,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提供制度保障 |
(二) 确保财政支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实现普遍惠及与弱势倾斜 |
(三) 协调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提高财政投入的效率 |
第四节 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应然价值体系建构 |
一、将公平作为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基础性价值目标 |
二、将效率作为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补充性价值目标 |
三、将充足作为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发展性价值目标 |
四、将“以儿童为本”作为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纲领性价值目标 |
第五节 学前教育财政政策价值取向的演变 |
一、政策范式理论:政策范式鉴别和范式转移的分析框架 |
二、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政策范式识别 |
三、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范式转移路径 |
(一) 第一阶段:单位福利范式确立和发展 |
(二) 第二阶段:单位福利范式的式微和市场化范式的兴起 |
(三) 第三阶段:社会投入范式的萌芽 |
四、不同时期政策价值取向在充足、公平和效率维度的表现 |
(一) 第一阶段:财政充足的缺失、公平的扭曲和效率的缺损 |
(二) 第二阶段:财政充足的弱化、不公平的延续、效率的扭曲 |
(三) 第三阶段:充足、公平与效率三者的渐强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和效率的评价 |
第一节 学前教育财政充足的评价 |
一、财政充足的评价方法与指标选取 |
(一) 研究方法 |
(二) 指标选取和数据来源 |
二、财政充足的实证研究结果 |
(一) 以国家为分析单位的学前教育财政充足评价 |
(二) 以省为分析单位的学前教育财政充足评价 |
(三) 以县为分析单位的学前教育财政充足状况评价 |
第二节 学前教育财政公平的评价 |
一、财政公平的评价方法与指标选取 |
(一) 财政横向公平的评价方法与指标选取 |
(二) 财政纵向公平的评价方法和指标选取 |
(三) 学前教育财政中立的评价方法与指标选取 |
(四) 机会公平的数据来源和变量选择 |
二、财政公平的实证研究结果 |
(一) 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横向公平的现状分析 |
(二) 学前教育财政纵向公平状况 |
(三) 学前教育财政中立状况 |
(四) 学前教育机会公平状况 |
第三节 学前教育财政效率的评价 |
一、财政效率的评价方法与指标选取 |
(一) 财政技术效率的评价方法与指标 |
(二) 财政结构效率的评价方法与指标 |
二、财政效率的实证研究结果 |
(一) 学前教育财政投入规模效率与技术效率现状的实证分析 |
(二) 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结构效率的实证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效率的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一节 学前教育财政充足的影响因素研究 |
一、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制约因素的学理分析 |
(一) 内系统:学前教育体系的影响 |
(二) 外系统:政治治理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 |
(三) 宏系统:价值观、信念的影响 |
二、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制约因素的经验研究 |
(一) 分析的框架 |
(二) 基于31个省级行政区面板数据的计量分析 |
(三) 基于A省县级行政区面板数据的计量分析 |
(四) 讨论和政策涵义 |
第二节 学前教育财政公平的影响因素 |
一、学前教育财政公平制约因素的学理分析 |
(一) 财政资源在公办园中分配公平的制约因素 |
(二) 财政资源在公民办园之间公平分配的制约因素 |
(三) 财政资源在城乡之间公平分配的制约因素 |
(四) 宏系统:差序格局下亲疏远近和地位等级的总体性影响 |
二、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影响因素的经验研究 |
(一) 分析框架 |
(二) 基于31个省级行政区面板数据的计量分析 |
(三) 基于A省县级行政区面板数据的计量分析 |
(四) 政策涵义 |
第三节 学前教育财政效率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一、学前教育财政效率制约因素的学理分析 |
(一) 内系统:学前教育体系的影响 |
(二) 外系统:政治治理结构和地区经济人口状况 |
(三) 宏系统:“信任半径”小,公共生活中缺乏诚实、节俭和合作精神 |
二、学前教育财政效率影响因素的经验研究 |
(一) 分析的框架 |
(二) 基于31个省级行政区面板数据的计量分析 |
(三) 基于A省县级行政区面板数据的计量分析 |
(四) 政策涵义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促进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效率的政策实践 |
第一节 促进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与效率的国际经验 |
一、世界主要国家促进学前教育财政充足的政策实践 |
(一) 进行充分的政治动员,建立最广泛的政策倡导者联盟 |
(二) 确立学前教育法定权利,立法保障学前教育财政预算投入 |
(三) 确立适宜的政府间分担比例,保证事权、支出责任与财力相匹配 |
(四) 建立稳定的生均拨款机制,按需进行公式拨款 |
(五) 拓宽筹资渠道,扩宽学前教育公共经费来源 |
二、世界主要国家促进学前教育财政公平的政策实践 |
(一) 提供全面及(免费)的公共学前教育服务 |
(二) 提供弱势优先的公共学前教育项目 |
(三) 强化弱势补偿的拨款机制,考虑弱势地区和群体的需求 |
(四) 为处境不利家庭提供费用减免、资助 |
(五) 适当提高财政支出责任的层级,加强财政统筹 |
三、世界主要国家促进学前教育财政效率的政策实践 |
(一) 在预算过程当中明确投入的目标 |
(二) 整合重点项目资金,统筹协调部门内和跨部门的资金 |
(三) 优化投入结构,提高财政投入的结构效率 |
(四) 追踪资金流向,加强公共资金监管,防止资金滥用 |
(五) 开展结果导向的绩效问责 |
第二节 促进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与效率的地方探索 |
一、促进学前教育财政充足的地方探索 |
(一) 地方立法明确学前教育性质地位以及政府财政投入职责 |
(二) 提供政治和财政激励,鼓励地方政府加大投入 |
(三)分项目、按比例确定省以下政府间支出责任,确保财权与事权的对等 |
(四) 将学前教育进行预算单列,规定教育经费中学前教育占比 |
(五) 建立稳定增长的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 |
(六) 拓宽筹资渠道,扩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来源 |
二、促进学前教育财政公平的地方探索 |
(一) 提供全面普及的学前一年免费教育 |
(二) 完善弱势儿童学前教育资助制度 |
(三) 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园的财政扶持力度 |
(四) 推行农村学前教育项目,建设农村公共学前教育体系 |
(五) 加强省级统筹,重点支持欠发达地区以缩小省内差异 |
三、促进学前教育财政效率的地方探索 |
(一) 调整支出结构,提高教师工资待遇 |
(二) 财政资金引导,撬动更多社会投入 |
(三) 实施结果导向的绩效预算管理制度 |
(四) 健全学前教育财务制度,加强对财政资金预算和执行的监督管理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完善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的建议 |
第一节 基本立场和核心原则 |
一、基本立场 |
(一) 明确学前财政政策应遵循充足、公平和效率的价值取向 |
(二) 在“以儿童为本”价值的引领下实现三者的改善 |
二、权衡框架:核心原则 |
(一) 遵循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回应儿童发展的诉求 |
(二) 考虑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等外部约束条件 |
(三) 承认我国既有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体制的影响 |
(四) 处理好制度变迁的短期和长期的成本收益 |
第二节 促进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和效率的政策建议 |
一、促进学前教育财政充足的政策建议 |
(一) 合法性:立法赋权、预算单列、确立底线 |
(二) 意愿:内外部监督结合,政治与经济激励并行 |
(三) 能力:责任适度上移,分地区确立政府间分担比例 |
(四) 技术合理性:成本核算,明确政府分担,按需定标 |
二、促进学前教育财政公平的政策建议 |
(一) 普惠性学前教育机会“弱势优先” |
(二) 普惠性学前教育机会“惠及人人” |
(三) 公共财政资源分配“惠及人人”与“弱势补偿” |
三、促进学前教育财政效率的政策建议 |
(一) 提高人员经费占比到65%以上,保障幼儿园教师有尊严的薪资待遇 |
(二) 确保财政资金配置到位,财政投入由粗放型增长向集约型增长转变 |
(三) 加强学前教育预算民主,完善预算管理和监督 |
(四) 建立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绩效评估体系,开展结果导向的绩效问责 |
四、同时促进学前教育财政充足、公平和效率的政策措施 |
(一) 加强对学前教育政策的中长期系统规划 |
(二) 采用以生均拨款为基础的公式拨款 |
(三) 明确支出责任,适度提升支出层级 |
(四) 加强财政评价和监督问责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成果 |
后记 |
(9)煤炭行业资源税费改革效应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 国外研究现状 |
(二) 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 研究内容 |
(二) 研究方法 |
四、论文的创新性与不足 |
第二章 我国煤炭资源税费概述 |
一、我国煤炭资源税费的改革历程 |
二、我国现行的煤炭资源税费制度 |
第三章 我国煤炭行业资源税费现状分析 |
一、我国煤炭行业的发展现状 |
二、当前煤炭行业资源税费存在的问题 |
(一) 煤炭企业增值税税负过重 |
(二) 煤炭资源税税制设计不合理 |
(三) 税费关系混乱 |
(四) 煤炭资源补偿费发挥效用低 |
第四章 煤炭资源税费改革效应分析—以S煤炭企业为例 |
一、S煤炭企业简介 |
二、S煤炭企业当前的税费情况分析 |
(一) S企业目前需要缴纳的主要税费 |
(二) S企业近几年税费负担分析 |
(三) S企业近几年缴纳税费情况分析 |
三、煤炭资源税费改革对S企业的影响 |
(一) 对S企业煤炭分部经营收益的影响 |
(二) 对S企业煤炭销售的影响 |
(三) 对S企业煤炭生产成本的影响 |
四、煤炭资源税费改革效果评价 |
第五章 深化煤炭资源税费改革的建议 |
一、适当调整煤炭资源税的计征办法 |
二、全面实施清费立税 |
三、提高煤炭资源税税率标准 |
四、建立煤炭资源耗竭补偿机制 |
五、优化煤炭企业的核算模式 |
六、完善煤炭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体系 |
第六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10)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中的不足 |
四、特色与创新之处 |
五、采取的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政府非税收入问题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的历史沿革 |
一、研究非税收入的基础:对政府收入内涵的分析 |
二、我国从预算外资金到政府非税收入的演变 |
第二节 我国政府非税收入法律概念的梳理 |
一、政府管理部门的界定 |
二、国际经济组织的界定 |
三、理论界的界定 |
第三节 政府非税收入的分类 |
一、政府非税收入的统计口径 |
二、政府非税收入的分类标准 |
三、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的具体分类 |
第四节 政府非税收入的特性 |
一、非税收入的性质分析 |
二、政府非税收入与税收的联系与区别 |
第五节 政府非税收入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
一、正当性和合法性概念辨析 |
二、政府非税收入的正当性 |
三、政府非税收入的合法性 |
第二章 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制度的缺陷与反思 |
第一节 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制度的现状与弊端 |
一、执收主体多元化,征收项目繁多 |
二、规模失控,侵犯公民财产权 |
三、结构失衡,偏离非税收入真正目的 |
四、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制度的立法检视 |
第二节 政府非税收入问题产生的主观动因与客观环境 |
一、理论研究的不足与认识上的偏差 |
二、主观动因:现行财政体制的缺陷 |
三、客观环境:政府非税收入制度的缺陷 |
第三章 政府非税收入规范管理的国际考察与启示 |
第一节 国外政府非税收入发展的基本情况 |
一、国外政府非税收入在近现代的发展 |
二、国外政府非税收入的规模 |
三、国外政府非税收入来源分析 |
第二节 国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考察 |
一、政府非税收入的法律体系比较完善 |
二、政府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法治化 |
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和收费标准确定的科学化 |
四、政府非税收入统一纳入预算收支 |
五、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过程公开透明 |
六、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市场化程度较高 |
第三节 国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的启示 |
一、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改革我国非税收入法律制度 |
二、对政府非税收入应科学合理定位 |
三、法治理念的确立和法律制度的完善 |
四、依法合理设立非税收入项目和确定征收标准 |
五、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透明度 |
第四章 我国政府非税收入法律规制的路径 |
第一节 理论研究的推进和指导思想的纠偏 |
一、加强政府非税收入领域的法学理论研究 |
二、纠正非税收入领域的错误认知 |
第二节 完善我国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的构想 |
一、构建和完善政府非税收入法律体系框架 |
二、分类规范政府非税收入 |
三、重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机构 |
四、合理确定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标准 |
五、优化政府非税收入预算体制 |
六、提高政府非税收入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
七、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监督体系 |
八、改进政府非税收入激励与约束机制 |
第三节 政府非税收入法律规制所需的配套制度改革 |
一、建立科学的财政分权制度 |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三、多渠道开拓地方政府的融资渠道 |
后记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四、地方税费改革的国际比较与借鉴(论文参考文献)
- [1]税收营商环境优化研究 ——以咸宁市为例[D]. 胡月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2)
- [2]基于贫富差距的视角研究我国房地产税费改革[D]. 丁溢. 云南财经大学, 2019(02)
- [3]汽油消费税对机动车碳排放的影响研究[D]. 李洁仪.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019(09)
- [4]财政教育精准扶贫:绩效目标及其实证检验[D]. 廖逸儿.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5]论营改增后中国地方主体税种的应然选择[D]. 陈思瑞.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6]中国粮食安全的财政保障政策研究[D]. 赵和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4)
- [7]税制结构与居民消费:理论与实践[D]. 刘胜. 暨南大学, 2018(03)
- [8]充足、公平和效率视角下的学前教育财政政策研究[D]. 刘颖. 南京师范大学, 2017(12)
- [9]煤炭行业资源税费改革效应分析[D]. 吴遥光. 安徽大学, 2017(08)
- [10]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研究[D]. 唐峻. 西南政法大学, 20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