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论文文献综述)
黄慧微[1](2020)在《马克思信用理论视角下我国商业信用风险防范研究》文中提出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信用制度的支撑和促进作用。党的十八大提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要尽快建立符合本国国情的信用体系,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领域建设,来规范市场经济的发展秩序,形成社会运行的良性格局。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重要会议讲话中,将风险防范提高到新的高度,强调要在经济全局、系统中化解风险,“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近年全国工业企业应收账款数据显示,应收账款及其占流动性资产的比重逐渐增加,在经济转型调整的关键之年,多重因素叠加下,坏账风险也在相应提高;尽管商业票据融资业务尚不够成熟,但需求日益增加,使得商业票据业务在我国金融市场的份额不断提高,2016年票据风险事件爆出后,票据业务量开始持续减少,但2019年我国商业票据业务再次呈现集体非理性的快速扩张趋势,潜在风险极容易在企业和银行间传导,扩大风险范围。无论理论研究本身还是对现代金融危机实践的反思,马克思的货币、信用和危机理论都常常被当作一个系统、有机的分析框架。尽管其中对应资本主义的具体结论不能直接照搬到我国实践,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信用一般理论、资本积累、扩张以及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对分析和解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商业信用风险依然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价值,且其中蕴含着不少前瞻性、现代性的观点和洞察力。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样面临市场自发调节下的各种失衡或失灵,更需要我们始终坚持坚持马克思宏观经济思想和信用理论的基本逻辑,继续创造性解决信用制度二重性下的各种现实问题。基于此,针对当前我国商业信用发展中的主要现实风险及潜在风险,依据马克思的商业信用循环条件,以商业信用与生产过剩、货币理论、经济周期之间的相互作用为理论支撑,本文采用平行式行文结构,从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投机风险三个方面探索我国商业信用风险的形成及防范。遵循马克思从抽象到具体、从本质到现象、从简单到复杂、从一般到特殊再到个别的逻辑顺序,剖析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信用风险的外在表现和产生的一般原因;坚持理论的实践性、开放性和发展性,探索信用基本理论与我国商业信用风险防范的具体应用相结合;为更契合当代商业信用风险特征,采用了金融学、行为经济学、演化经济学、财务管理等多学科交叉、综合分析。马克思的信用理论包含了信用产生及其作用、信用在生产、分配、消费等环节加速资本主义经济各要素间对立的机理和表象,在资本主义社会,这种对立最终的发展趋势便是彼此分离并以危机的形式趋于统一,且具有周期性。统一的过程中,部分则以具体信用风险形式呈现出来,商业信用风险便是其中之一。第一部分介绍了马克思信用理论的基本观点,包括核心概念界定、信用制度的二重性以及马克思的信用思想逻辑分析。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下的“信用”范畴,形式上指以债权债务关系为核心的交易行为,是一种经济关系,从属于商品交换和货币流通;商业信用则是社会再生产中以商品为借贷对象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具有商品让渡与价格实现分离、商品为对象、链条性的特征,风险也相应表现为锁链式扩散性、双向性、可转移性特点,但同样具备信用制度的二重性作用,即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在加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要素间的冲突。整理、归纳了商业信用扩张与风险形成相关理论,一是商业信用循环条件,即“1.产业资本家和商人的财富,即在回流延迟时他们所能支付的准备资本,2.这种回流本身”;二是商业信用扩张加剧和掩盖生产过剩的机理;三是商业信用对货币流通速度、流通数量的影响;四是归纳了经济周期中的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的共同作用及演变。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风险治理思想中居于核心地位的金融风险防范框架,金融发展“回归本源”的论断正是对马克思关于货币、信用与危机基本理论的继承与发展。该部分也成为下文具体分析我国商业信用风险的直接理论依据。第二部分概括了我国商业信用产生、发展历程,重点分析了应收账款和商业票据的整体现状、新发展:应收账款方面,当前部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流动资金偏紧,呈现比较稳定的行业集中分布,应收账款保理、应收账款质押及应收账款证券化三种应收展账款融资模式快速发展趋势明显,并逐渐平台化;商业票据方面,业务经营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票据市场的参与主体范围不断扩大,票据业务电子化水平显着提升,电子票据、数字票据带动票据融资业务增加,但随着国家逐步推进金融去杠杆和强化监管,票据市场进入调整、转型期,从而回归服务实体经济之本源。总体看,新常态下商业信用发展主要面临着突出的信用风险、不断增强的流动性风险、投机盛行三方面风险。第三部分从伦理维度分析了商业信用道德弱化下的信用风险及防范对策。成因:商业信用道德形态的不完备、道德契约的脆弱性;提出相应防范建议,即辩证看待马克思关于信用资本的道德批判,弘扬社会主义道德观体系下的诚信美德,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以强化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培育企业信用文化。从经济维度分析了商业信用风险评估、企业风险管理方面导致的信用风险,主张多渠道提高商业信用评估的科学性,全过程提高企业信用治理水平,完善社会征信服务系统。第四部分围绕马克思的商业信用循环条件分析流动性风险形成及防范。其中外部可支配的准备资本条件的分析综合了马克思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关于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关系的研究,同时结合经济周期原理,从部分产能过剩、产业比例失调、利润率下降、市场竞争压力分析了我国商业信用回流本身的风险。提出了优化外部准备资本配置、控制企业商业信用扩张边界、优化产业结构、构建公平、理性的市场竞争机制和环境的具体建议。第五部分为关于投机风险的分析,主要针对商业票据投机问题展开,也有部分兼具实体交易和金融衍生交易特征的投机风险形式。依据投机形成条件,从商业信用融资工具、供给、收益实现、有限理性等方面分析投机风险的形成。建议从完善商业票据融资市场供给、提升理性决策水平、强化制度、监管、服务一体化三方面抑制投机。第六部分总结、梳理了三种具体风险形成机理上的内在联系。主张整体中考量商业信用风险形成的各类因素;从防范措施中概括、提炼出我国商业信用风险防范的基本原则,即遵循经济规律、货币流通规律,科学化解风险;优化信用制度安排,调控政府行为边界;强化企业主体“志诚”的内在支撑。整体看,论文运用了马克思宏观经济思想、信用理论的研究方法和体系,又结合我国商业信用发展、经济转型的时期特征,把握信用杠杆和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的机遇,在创新发展中化解风险,在实践中继承、丰富马克思信用思想。
尚国萍[2](2018)在《个人信用的民法调整研究》文中提出在现代社会,信用既是一个经济和社会问题,又是一个法律与道德问题。它不仅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而且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动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与完善程度在整体上反映了一个国家的信用状态,是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和司法公信等多层面信用的综合体现。个人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其制度是否完备直接关系到社会信用体系能否合理构建。只有在全社会树立起个人守信观念,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司法公信才有坚实的基础。个人信用立法的构建与完善需要公法与私法等多个部门法协调完成,而民法作为最具伦理性的法律部门,其与诚信道德规范的融合程度反映了一国的信用建设水平。个人信用的民法调整规范作为个人信用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范内容完善与否关涉到个人信用制度构建的科学性与实效性,因此,合理运用民法个人信用调整机制对推进个人信用立法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市场经济具有信用经济与法治经济特质。2014年6月,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勾画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框架和具体步骤,将有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信用经济与法治经济时代有序发展。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在市场经济趋利思想的诱导下,经济和社会领域内的失信、欺诈现象频发,社会道德底线和人际信任根基不断受到挑战,已成为影响和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如果仅靠传统道德规范对个人失信行为进行“软约束”无法推动诚信社会的建立,而现行公法规范对失信行为的“硬约束”也存在较大的局限性。传统民法长期固守其“权利法”本质,对自然人应尽的守信义务和社会责任研究不足,导致民法中的权利与义务相失衡,无法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凸显了个人信用民法调整研究的必要性。2017年3月颁布的《民法总则》将弘扬自由、平等、公正、诚信等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立法目的,并在《民法通则》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诚信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独立地位。面对当前我国社会从“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型的困境、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滞后等问题,民法典编纂中必须直面回应民法对个人信用如何调整的问题,应积极发挥民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法的核心优势,确立和保护个人信用权,细化个人信用义务的配置,强化个人失信民事责任与惩戒,寻求个人信用民法调整与个人征信体系的契合之道,与公法相互配合形成制度合力,使法治与德治相向而行,为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与构建诚信社会提供私法支撑与制度保障。本文除导论和结论外,共分为五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调整基础:个人信用民法调整的基本理论。中国和西方社会都重视信用的社会价值和功能,但各自信用文化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中国传统的信用文化建立在自然经济基础之上,与儒家文化密切相连;而西方社会的信用文化建立在商品经济基础之上,往往与契约精神联系在一起。从信用的历史发展来看,信用经历了从道德范畴到法律范畴、从人格利益到与财产利益混同、从封闭走向开放、从经济领域延伸到社会多领域的变迁。道德为信用根本之所在。任何信用制度一旦偏离了道德核心便滑入伪善的深渊。不同学科对“信用”内涵有不同的理解和阐释。从民法上而言,信用可以理解为民事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就经济能力和履约意愿在社会上获得的评价与信赖。个人信用是指自然人在经济活动中就经济能力和履约意愿在社会上获得的评价与信赖。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把信用与诚信概念相混用。实质上,信用是诚信的制度化表现,诚信是信用制度的内核。个人信用的民法本质表现为自然人与他人、自然人与社会之间形成的以信用权利与信用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其具有归属性、信息标识性、风险性等法律特征。不对称信息与信息经济理论、博弈理论、制度经济学理论为民法调整个人信用奠定了理论基础。民法是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的基本法,个人信用是市场经济良性运行和构建诚信社会的基石和根基。由于公法规制个人失信行为具有一定的限度与不足,故而,迫切需要民法为个人信用制度建设提供私法支撑与保障。第二章调整方式一:个人信用权的直接保护与侵权救济。信用权利化是信用问题社会化过程的必然结果。将个人信用权确立为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不仅是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而且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前提基础,并反映了现代民事权利体系的发展趋势。个人信用权是自然人在经济交往活动中对其经济能力与履约意愿在社会上获得的评价与信赖而享有的保有、维护、利用和救济的权利。与个人名誉权不同,其具有非恒定的独占性、有限的支配性、间接的财产性、载体的信息性等特征。从本质属性分析,个人信用权应归属于人格权范畴,间接具有无形财产价值,良好的信用评价为其提供更多的交易机会。个人信用权应当包括信用保有权、信用信息知情同意权、信用信息异议权、信用使用收益权、信用救济权等具体内容。通过考察和比较西方主要国家个人信用保护模式,我国对个人信用权的保护应摒弃现行通过名誉权间接保护的模式,采用民法典和单行法相结合的直接保护模式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最佳选择。这有利于全面保护自然人的信用权益,引领未来民事权利的新发展和民事立法的新常态。对侵害个人信用权的责任认定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应具备侵权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主观过错四个构成要件。关于其侵权责任的承担,在司法实践中应以停止侵害等非财产责任方式适用为主,辅之于精神损害赔偿等财产责任承担方式。第三章调整方式二:个人信用的义务配置与责任强化。个人信用义务是民事义务之下的一个类概念,包含约定的信用义务和法定的信用义务等。从本质上分析,其从诚信原则推演而生,是一种法律义务、利他义务和利己义务。其以民事具体义务为基础,具有产生基础多样性、以作为义务与不作为义务为内容、以直接实现相对人利益和间接累积自身信用利益为目的,具有法律和道德双重拘束力。在理论上,个人信用义务可分为约定的和法定的信用义务、积极的和消极的信用义务、实体的和程序的信用义务等类型。在现行民事立法中,信用义务具体反映在民法总则的诚信原则和代理制度、物权法的公示公信原则、善意取得制度、相邻关系以及地役权制度、合同法的缔约过失责任、全面履行义务与附随义务等具体民法规则中。民事义务是民事责任的基础,民事责任是义务履行和权利实现的法律保障。对个人失信行为的民法规制应重点强化民事责任制度,通过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违约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法定赔偿金等责任形式对个人失信行为进行民事惩戒,以督促个人信用义务的履行。第四章调整路径:民法典中个人信用调整方式的整合。通过对我国现行个人信用立法的概况分析,反映了我国个人信用民法调整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缺陷:一是个人信用民事立法滞后于社会信用体系和信息时代的发展要求;二是对个人信用权益缺乏民法上的直接保护;三是私有财产权制度不完善直接制约着个人征信业的健康发展;四是个人信用义务配置和失信责任制度不健全。民法的诚信原则具有一般条款地位和统帅功能,在司法实践中可以限制与其相冲突具体规范的适用。对《民法总则》第7条应从正反两个方面阐释才能全面了解民法对信用调整的路径。从正面来看,该条可以理解为遵循诚信是民事主体的法定社会义务,具有强制性规范属性,是民事主体履行信用义务和承担失信责任的一般法律依据;从反面来看,该条可以解释为民法对遵循诚信义务的民事主体应赋予得到社会积极评价的权利,进而对民事主体信用利益的民法保护奠定条件。只有从正反两个方面理解,才能跳出传统民法仅将诚信原则作为一种民事义务理解的窠臼,为民法对个人信用的体系性调整提供一般条款基础。我国未来民法典应按下列路径对个人信用制度进行建构:一是对个人信用在调整方式上应采用“信用权利——信用义务——失信责任”的逻辑结构;二是明确个人信用权的法律地位和规范内容;三是厘清个人信用权与个人信息权、隐私权的边界;四是细化与完善民法具体制度中的个人信用义务配置;五是在民事责任中强化惩罚性赔偿对个人恶意失信行为的惩戒。第五章调整契合:个人征信与个人信用民法调整相协调。个人征信是个人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个人信用交易中信息不对称问题的重要机制。对个人信用的评价离不开个人征信的专业性服务基础。个人征信是在对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分析等行为基础上对个人信用进行总体评价的活动,其与个人信用民法调整存在着紧密联系。个人信用民法调整为个人征信运行提供基础和前提,完善个人信用报告制度、个人信用评估制度等个人征信制度有利于增进民法调整个人信用的实效。征信模式的选择必须处理好征信业发展和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之间的利益平衡,同时要密切结合本国的国情和信用环境。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正处在初步发展阶段,需要政府推动和市场配合这两个方面的力量共同发挥作用,在个人征信模式选择上应采用以政府征信为主导、市场征信和社会征信相结合的多元征信模式。民法是建立个人信用体系的私法基础,但个人信用的多重法律关系决定了个人信用制度建设不可能通过一部法律来完成,应当需要公法与私法共同调整和相互配合,才能形成制度合力。具体路径如下:一是立足于民法规范完善个人征信立法;二是明确个人信用信息采集范围与程序规则;三是有效形成个人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民法内部调整机制与征信外部规制机制的契合。
刘训智[3](2015)在《商事人格权的理论诠释与制度构造》文中认为目前学界对商事人格权的分析多集中于法律属性和经济利益层面,对于商事人格权的理论内涵、外延结构以及功能特征都缺乏深入研究。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商事人格权的定位还不清晰,囿于民商法的关系,该权利的本质属性和法律定位都没有达成共识。其实,商事人格权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应运而生,目的在于为市场交易提供商事主体的权利信息公示、信号识别和信用彰显的便利,也体现了市场对于权利的需求。从商事人格权所具有的信息传递和信用表彰功能来考察该权利的法律结构,并探索具体的制度构建,比较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对于商事权利的内在要求。
邢永俐[4](2013)在《信用利益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信用利益已经成为各类经济主体参与信用活动的起点和归属。在经济学理论研究中,利益和信用是两个相互关联的重要研究领域,深入分析与研究信用活动与经济增长之间的运行规律已成为经济理论界的热点。因此选择信用利益论这一研究课题是源于对信用和利益的理论和现实考虑。一方面,将信用和利益两大重要研究领域结合在一起进行统一考察,拓宽了经济理论的研究视野,丰富了经济理论的研究内涵;另一方面,在对中国信用利益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为增进我国信用利益以及构建我国和谐社会提供一些具有较强实践性的政策建议。文章试图以信用利益这一概念为核心构建全新的信用利益理论分析架构。具体包括理论篇、实证篇和对策篇。理论篇,首先对相关研究文献进行了综述,然后对一些基本概念进行了创新性界定和理论上的深入分析,从而为文章展开论述提供了逻辑基础和重要理论依据;从新的理论视角研究信用利益的形成机理,试图从微观角度揭示形成信用利益的内在机制,并尝试构建信用利益的理论研究框架;在研究了信用利益演进的一般规律后,从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出发分析了信用利益的历史、现状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实证篇,以中国为研究对象,从宏观层面对我国国家信用利益的实现机理、发展现状进行了研究,并对相关研究结论作了实证检验;从微观层面对中国的信用利益实践进行了实证分析,对商业信用利益、银行信用利益、消费信用利益的实现机理和发展现状进行了普遍研究;从世界范围考察信用利益的实践,以美欧以及日韩为研究对象,对这些发达国家的信用利益实践进行了相关研究。对策篇,在对中国信用利益发展现状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借鉴发达国家信用利益实践经验,从健全信用体系,大力发展银行信用利益、商业信用利益以及消费信用利益几个角度提出一些能够增进中国信用利益的对策建议。文章的创新之处主要表现在如下三方面,第一、本文首次尝试从经济利益这一更宽广的视角界定信用的涵义,从而引申出了信用利益这一新概念,并试图以其为核心构建全新的信用利益理论分析架构。第二、以信用利益为研究视角,用系统分析的方法对信用利益的形成机理进行了揭示,并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对中国的信用利益进行了实证研究。如此全面、系统地对中国的信用利益进行研究的尚不多见。第三、文章运用博弈论研究方法,对信用制度如何促进交易费用的较低以及保障信用利益的实现进行了分析,并起到了较好的解释效果,这种研究方法也属于本文的创新之处。
章洪玮[5](2011)在《论市场经济下社会信用经济管理优化问题》文中指出为了建立并完善符合规范、富有活力、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信用经济体系,形成规范有序的经济秩序和市场秩序。就有必要宣传和普及信用文化、强化制度建设、规范信用监管、健全社会信用经济发展等。本文就此问题展开论述。
刘建勋[6](2010)在《我国农村社会信用理念的生成及其法律保障 ——以农村信用社的变迁为对象的研究》文中指出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礼仪之邦,守信重义是中华文明的瑰宝,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诚实信用被赋予了崇高的地位,被人们尊崇和提倡。《吕氏春秋》谈“信”的重要性,列举了信的多种方式:“君臣不信,则百姓诽谤,社会不宁。处官不信,则少不畏长,贵贱相轻。赏罚不信,则民易犯法,不可使令。交友不信,则离散忧怨,不能相亲。百工不信,则器械苦伪,丹漆不贞。夫可与为始,可与为终,可与尊通,可与卑穷者,其惟信乎!”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诚信作为市场经济的灵魂,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石,其作用更是不可忽视。“人无信不立,国不信则衰”,农民的信用意识不仅影响到自身,更影响到中国农村社会的长远发展与稳定。农民的信用意识不仅需要教育来提高,更需要法治来维系。农村是中国社会的基础。考察农村信用理念的变迁史及其与中国信用法治的关系,其目的主要在于在探索信用理念发展足迹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农村信用社持续稳定发展,进而促进社会主义创新型农村的建设,为实现“十一五”期间农村建设目标增添助动力。本文运用建立在跨学科的多维视角透视和制度思想变迁史的社会学研究方法,通过对大量史料文献和调查研究资料的分析整理,提炼、梳理了农村信用理念发展的历史传统和传承变迁过程,描述和分析了农村信用制度和信用思想的现实状况,进而探索了中国农村信用社的在中国农村信用由人际信任走向制度信任中的作用,以及中国农村信用治理的合作社路径。中国农村深受中国五千年传统文化的影响,相信人的“性本善”,尊崇“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呈现出了“血缘”、“地缘”等独具特色的信用文化。近代以来,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突破了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改变了农村经济关系和利益关系,中国农村现代信用制度和信用理念也正是在传统农村信用伦理的传承和变迁中生成的。中国农村信用制度和信用理念的形成、发展过程,是中国农村信用由人际信任走向制度信任的扬弃过程,是基于理念基础上的制度创新,是“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现实的市场经济中的种种复杂活动,信用理念与法治的关系亦变的极为复杂。不可否认,法治是建立现代社会信用关系的基础,究其原因在于,法治不仅体现于确立的相关的法律制度,更重要的在于法律有保障其顺利实施的有效工具。其次,法律精神自其诞生之时起便已内在的要求诚实信用的存在。由此,信用与法治的共生契合成为无可辩驳的事实。中国经济改革进行到20世纪90时代中期时,经济秩序对经济发展的制约作用凸现出来。从文明的高度看,肇始于古希腊罗马,并在近代欧美资本主义中发展起来的契约文明是现代信用社会的一般文明基础。传统中国社会是一个以农业生产、宗法制度和儒家礼教为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基础的典型的身份社会,在这种社会里不可能产生出契约文明。在转型时期,中国社会的信用缺失表现在各个方面,而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信用危机”的提法可能过于夸大其辞,但信用状况令人深忧则肯定不为过,以至需要政府出面来强调信用的整顿和规范。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由于政府承担着多种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管理职能,政府信用就成为现代信用的基础。整顿和规范信用秩序,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维护经济正常运行、推进体制创新、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环节和治本措施,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实践领域对于信用的重视程度也日益提高。一些深受信用问题困扰的地方,更是将信用问题提高到立身之本的高度。例如,在信用问题较为集中的农村,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带动下,与农民直接发生信用往来的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作为支农建设的“排头兵”,其作用自是不言而喻,在这样的背景下,信用研究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不言自明。信用的内涵是什么?信用理念对我国的法治建设有何意义?我国转型背景下的农村信用有何特殊性?推崇诚信美德的华夏文明如今为何遭遇丛生的信用难题?合作社、征信系统能让我们走出信用困境吗?……这一系列基本问题尚未完全找到有充分理论说服力的答案。本文拟从信用理念的变化来看转型中的中国人从农业社会向市民社会过渡中的信用理论,以期为当前农村信用社会治理和发展有所贡献。从农村信用理念变迁为出发点,以信用理念的生成机理为研究中心,尝试着从点到面以法制社会等视角作一个实证分析,进一步厘清中国人自古代以来信用理念的变迁发展,从人际信任走向制度信任,从乡土社会走向都市化社会,最终走向产业化社会的变迁脉络。总体上看,必须在“承续传统”与“吸收现代”的平衡中不断提升和优化中国农村信用制度和理念的发展创新,为中国农村信用建设和发展提供制度依据、法律依据,并借此推进中国农村信用社的依法治理和建设,为农村信用社特殊独立的金融地位和支农宗旨提供更加有力地保障。本文包括导论、主体五章、结语,共七个部分。导论部分主要是问题、范畴、沿革与进路。首先是针对选题缘由、选题意义展开论述,指出信用是市场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乐章中最为重要的主旋律之一,可以说信用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市场经济能否顺利推进、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社会能否和谐发展,中国经济能否跻身世界主流经济圈的重要战略因素。什么是信用理念?其具体内涵的界定以及中西方关于信用的比较研究是此后展开的重点所在。在厘清有关于信用理念的相关概念之后,我们再把视角投向本文的立足点——信用理念的法律保障,也就是对信用理念研究的法思索,信用不是只停留于概念或者书本上的,它是要融入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其中是中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故而要将信用理念与农村社会秩序的推进紧密联系在一起,充分发挥国家法与习惯法的协调统一。当然这不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奋斗,也需要很多人的付出和努力。论文的第一章主要内容是整体描述了农村社会信用理念的变迁。中国传统的信用理念是一种基于血缘和地缘关系的信任型信用,它主要特点是对于与自己有血缘关系或者生活的地域接近的人很容易信任,反之对于那些血缘上没有任何关系,空间距离也很远的人是很难相信的,这种关系的形成与中国传统小农社会的生产有着密切的关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信用社也在经济浪潮中实行着变革和发展,由最初政府对其领导和管理,逐步到自主经营,这是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发展规律的必然选择,而与之相关的是传统信用理念的现代转型。这是文章第二章的主要内容,在本章里,笔者对农民信用约束行为进行了一个实证分析,揭示了农村社会信用理念的生成机理。第三章主要是描述了在经济转型时期人们的思想观念得到极大的冲击,旧的思维模式被打破,但是新的思维理念的形成也是需要一个反复、长期的过程,那么在新旧交替的空白时期往往容易造成思想上的空缺,故而导致行为的失范,系列不信用行为表现也是较为突出。基于此我们必须致力于培养现代信用机制,充分发挥法律在信用治理中的作用。第四章则意在探索农村社会信用治理的合作社路径。信用社需要通过内外部的治理提升自身的信誉进一步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合作社是农民的自发组织,即个人在自愿、平等原则指导下,本着自治的精神,以互助互利为思想旗帜即按照交易额度共同分享利润、承担经营风险,并为全体社员服务的社团法人。它有着自身的优越性,对农村和农民信用理念的提升其作用是不可小视的,但是成员——农民自身还是处于弱势的群体,加快发展可谓困难重重,迫切需要有社会等外部力量和因素的积极介入和大力扶持,这就是要走合作社的道路,其可以通过资金联合以及供销联合实现合作之路,从而实现由人际信任走向制度信任,进而加快农村社会的法治建设道路。论文主体的最后一章是探寻信用理念生成的法治化路径,强调征信系统的建设,与此同时,必须加快立法建设,在这一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其中的导向作用。“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抱着这种信条将努力在这条路上孜孜不倦奋力前行,以为中国农村的信用治理工程贡献微薄之力。
程民选,唐雪漫[7](2010)在《现代信用社会的内涵及其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关系》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现代信用社会与征信社会是两个既有联系但又并不完全等同的概念。现代信用社会应是以制度信任为基本支撑,以人际信任为交往基础,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完善,信用文化建设卓有成效,实现社会成员互信互利的和谐社会。现代信用社会显然比征信社会层次更高,征信社会仅仅是现代信用社会建设的第一阶段。现代市场经济交易经济、契约经济、信用经济和法治经济的特征,使现代信用社会建设成为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内生要求。
段新红[8](2010)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信用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但是由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诚信”的积淀,人们只是把信用作为一种道德规范,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往往忽视了其经济含义,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信用制度的发展缓慢,而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信用制度的完善。因此,完善我国社会信用制度对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基于此,本文主要针对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下的信用缺失现象进行剖析与总结,在借鉴国外征信国家信用制度建设的优秀经验的同时,积极探寻适合我国发展的信用制度构建模式。首先,介绍了信用制度的相关概念,以及信用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相互关系,在对研究如何构建与完善信用制度上奠定了基础。其次,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主要市场主体中信用缺失现象的表现,通过对一系列表现进行仔细的剖析,总结出信用缺失现象形成的原因有制度上的原因,思想的原因以及历史的原因等。最后,介绍了国外发达征信国家的信用制度,试图借鉴其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传统文化中优秀的信用道德思想,在坚持扬弃原则的基础上,进而探寻出适合我国信用制度发展的构建模式。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我国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延伸,良好的信用已经成为中国经济迈入世界大门的重要标准,随着中国加入WTO,信用制度的发展显得尤为紧迫和更加重要,信用的欠缺已经成为了市场经济发展的瓶颈。解决信用缺失现象的重要措施之一便是制度建设。因此研究如何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制度具有现实性和必然性。
张爽[9](2009)在《转型期中国企业信用缺失及其治理研究》文中指出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基本步入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轨道,市场机制逐步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信用交易已经成为我国市场经济中的基本交易方式。然而,由于经济转型中多种因素长期积聚作用的结果,中国目前正在进入企业信用问题的高发期。本文在对经济转型界定的基础上,分析了转型期我国企业信用缺失的表现和影响,对现阶段我国企业信用缺失的现状进行了概括和梳理。从交易成本、市场融资风险和资源配置等多等角度对企业信用缺失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进行了逐一分析。本文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从产权结构多元化、决策主体分权化和多重制度规则并存等方面,分析了转型期企业信用缺失的制度环境。探讨了企业信用缺失的制度性成因,认为经济转型期信用秩序缺失、信用约束机制减弱、制度承诺不足等因素综合作用,是经济转型期我国企业信用缺失的正式制度成因;同时,我国非正式信用制度变迁中,传统的人际交往模式、道德理念、思维模式变革,规则的冲突与不确定,是转型期我国企业信用缺失的非正式制度成因;此外,转型期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之间的协调性减弱和约束软化也对信用体系的有效运行产生了不利影响。本文运用了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对转型期企业面临的经济环境进行了分析。通过研究经济主体的信用行为可以发现,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罚,提高企业失信成本,使企业的短期博弈失信成本远高于因此获得的收益,能促使企业倾向于长期博弈,减少企业失信行为。因此,构建企业信用缺失治理机制的设计需要从增加失信成本、加大守信收益,而使守信成为博弈方的效用最大化行为出发,同时通过加大监管体系的建设,使得守信成为经济主体的自主选择。本文还对企业信用建设进行了国际借鉴比较。分析了对以欧洲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信用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主导型信用模式和以日本为代表的行业协会信用模式的不同特点,从信用立法、信用监管、信用管理与服务、不良信用行为惩罚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中国信用模式设计与建设必须考虑现阶段经济和其它方面的制约因素,采用遵循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兼取发达国家的优点,逐步建立起中国特色的信用体系。最后,本文提出了对我国企业信用治理问题的总体设想。提出了构建企业信用治理的制度规范机制、健全企业信用治理的信息传递机制、强化企业信用治理的环境约束机制和完善企业信用治理的技术辅助机制的具体设计四方面治理对策。
王文贵[10](2009)在《经济信用及其制度基础》文中研究指明信用本质上是一种产权关系。好的信用关系意味着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对自己的资源有比较可靠、明晰的权利边界,并且,交易当事人能尊重彼此之间的权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信用缺失归根结底是与市场经济信用要求的制度缺乏有关,正是制度的缺乏给信用缺失留下了空间,因此,只有从制度建设入手,构建现代社会信用的制度前提,才能从根本上消减市场经济的信用缺失。
二、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论文提纲范文)
(1)马克思信用理论视角下我国商业信用风险防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一) 重点 |
(二) 难点 |
(三) 创新点 |
第一章 马克思的信用理论 |
一、马克思信用理论核心概念界定 |
(一) 信用 |
(二) 商业信用 |
(三) 信用风险 |
(四) 商业信用风险的含义及特征 |
二、信用的作用 |
(一) 信用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
(二) 信用加速危机的爆发 |
三、商业信用的产生与发展 |
(一) 商业信用的产生 |
(二) 商业信用的发展 |
四、马克思商业信用风险形成理论 |
(一) 商业信用自身的界限 |
(二) 信用扩张与生产过剩 |
(三) 信用与货币流回规律 |
(四) 经济周期中的信用作用及演变 |
五、马克思信用理论的时代价值 |
(一) 对我国市场经济运行效率提升的指导价值 |
(二) 研究当代金融风险的重要理论支撑 |
(三) 对我国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的指导意义 |
第二章 我国商业信用发展现状及主要风险 |
一、我国商业信用发展现状 |
(一) 发展概述 |
(二) 传统商业信用形式的发展现状 |
(三) 商业信用模式的新发展 |
二、当前商业信用发展中的主要风险隐患 |
(一) 信用风险突出 |
(二) 流动性风险增强趋势明显 |
(三) 投机活动难以有效遏制 |
第三章 信用风险形成及防范 |
一、信用风险形成 |
(一) 伦理维度的商业信用道德弱化成因 |
(二) 经济维度的信用风险成因 |
二、信用风险防范 |
(一) 强化商业信用伦理道德建设 |
(二) 提高商业信用风险评估的科学性 |
(三) 提高企业信用治理水平 |
(四) 完善征信服务系统 |
第四章 流动性风险形成及防范 |
一、流动性风险形成 |
(一) 企业所能支配的准备资本不足 |
(二) 回流本身的风险 |
二、流动性风险防范 |
(一) 优化外部准备资本配置 |
(二) 商业信用扩张以产业资本边界为限 |
(三)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
(四) 进一步构建公平、理性的市场竞争机制和环境 |
第五章 投机风险形成及防范 |
一、投机风险形成逻辑 |
(一) 商业信用基础工具及金融衍生品融合的风险 |
(二) 有限理性下的决策偏差 |
(三) 商业票据融资制度、监管机制不够完备 |
二、投机风险防范 |
(一) 完善商业票据融资市场供给 |
(二) 提升理性决策水平 |
(三) 制度、监管、服务一体化 |
第六章 系统把握三种商业信用风险的防范 |
一、贯彻习近平现代信用风险治理念和新时代经济思想 |
(一) 立足新时代的风险治理战略部署 |
(二) 金融风险治理 |
(三) 金融风险治理是对马克思信用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
二、整体考量商业信用风险形成因素 |
(一) 坚持马克思信用风险的基本立场 |
(二) 理顺商业信用风险成因的内在联系 |
三、遵循客观经济规律,科学化解风险 |
(一) 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回归信用服务实体经济之本源 |
(二) 尊重货币流通规律,调控信用规模 |
四、优化信用制度安排,调控政府行为边界 |
(一) 优化相关信用制度安排,提高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 |
(二) 把握信用功能发挥中政府与市场合理边界 |
五、强化企业主体“志诚”的内在支撑 |
(一) 信用道德提升有助于信用风险与投机风险控制 |
(二) 流动性问题的解决为企业诚信提供物质保障和凝聚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
(2)个人信用的民法调整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 |
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评析 |
四、本文的结构安排 |
五、本文的主要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调整基础:个人信用民法调整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信用的内涵解读与制度功能 |
一、信用的词源考察与发展变迁 |
二、多学科视域下信用的内涵解读 |
三、信用与相关概念之辨析 |
四、信用制度的功能分析 |
第二节 民法上个人信用的本质 |
一、个人信用的民法本质 |
二、个人信用的法律特征 |
三、个人信用与企业信用 |
第三节 个人信用民法调整的正当性 |
一、个人信用公法调整的限度与不足 |
二、个人信用民法调整的制度优势 |
三、个人信用民法调整的理论依据 |
四、个人信用民法调整的价值基础 |
第二章 调整方式一:个人信用权的直接保护与侵权救济 |
第一节 个人信用权的界定与权利化意蕴 |
一、个人信用权的概念界定 |
二、个人信用权的法律属性 |
三、个人信用权利化的价值意蕴 |
四、个人信用权与个人名誉权之关系 |
第二节 个人信用权的权能内容与立法模式 |
一、个人信用权的权能内容 |
二、个人信用权立法模式的比较考察 |
三、我国个人信用权立法模式之选择 |
第三节 侵害个人信用权的民法救济 |
一、个人信用权侵权责任之构成 |
二、侵害个人信用权的责任承担 |
第三章 调整方式二:个人信用的义务配置与责任强化 |
第一节 个人信用义务的本质与法律特征 |
一、个人信用义务的本质 |
二、个人信用义务的法律特征 |
三、个人信用义务的理论分类 |
第二节 个人信用义务的配置 |
一、个人信用义务的一般条款配置 |
二、民法中个人信用义务的具体配置 |
三、个人信用义务民法配置的边界 |
四、个人信用义务配置的基础条件 |
第三节 个人失信行为的民法规制 |
一、个人失信行为的界定 |
二、个人失信的民事责任机制 |
第四章 调整路径:民法典中个人信用调整方式的整合 |
第一节 我国个人信用的立法现状与民法调整缺陷 |
一、我国现行个人信用立法概况 |
二、我国个人信用民法调整存在的主要缺陷 |
第二节 民法典中诚信原则与个人信用规范之关系 |
一、诚信原则为个人信用规范提供一般条款基础 |
二、完善个人信用规范有利于增强诚信原则的确定性 |
三、《民法总则》诚信原则的地位解读 |
第三节 未来民法典中个人信用调整的具体路径 |
一、调整方式上应采用“权利—义务—责任”的逻辑结构 |
二、明确个人信用权的法律地位与规范内容 |
三、厘清个人信用权与个人信息权、隐私权的边界 |
四、细化与完善民法具体制度中个人信用义务配置 |
五、强化惩罚性赔偿对个人恶意失信行为的惩戒 |
第五章 调整契合:个人征信与个人信用民法调整相协调 |
第一节 个人征信与个人信用民法调整的互动 |
一、个人征信与个人信用 |
二、个人征信与个人信用民法调整的互动机制 |
三、我国个人征信模式的选择 |
第二节 个人征信与个人信用民法调整的契合 |
一、立足于民法规范完善个人征信立法 |
二、明确个人信用信息采集范围与程序规则 |
三、形成个人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的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 |
后记 |
(3)商事人格权的理论诠释与制度构造(论文提纲范文)
一、商事人格权的理论解说 |
( 一) 商事人格权的理论内涵 |
1. 基于民商法关系的理论界定 |
2、基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界定 |
( 二) 商事人格权的谱系结构 |
( 一) 商号权 |
( 二) 商业形象权 |
( 三) 信用权 |
( 四) 商誉权 |
( 五) 商业秘密权 |
二、商事人格权的生成基础 |
( 一) 习惯基础 |
1. 商业习惯 |
2. 制度习惯 |
( 二) 现实基础 |
1. 市场交易的信息公示 |
2. 公众消费的符号需求 |
3. 市场信用机制的必然要求 |
三、商事人格权的功能结构 |
( 一) 商事人格权的信息传递功能 |
1. 信息公示 |
2. 信号识别 |
( 二) 商事人格权的信用彰显功能 |
1. 信用约束 |
2. 信用激励 |
四、商事人格权的制度构建 |
( 一) 民法典人格权编的一般规定 |
( 二) 在商事登记立法中补正商事人格权的内容 |
结语 |
(4)信用利益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和意义 |
1.1.1 研究缘起 |
1.1.2 研究意义 |
第二节 主要观点、创新和不足 |
1.2.1 主要观点 |
1.2.2 创新之处 |
1.2.3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研究 |
2.1.1 利益理论研究的相关综述 |
2.1.2 信用理论研究的相关论述 |
第二节 西方经济学的研究 |
2.2.1 利益理论研究 |
2.2.2 信用理论研究 |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3.1 国外研究综述 |
2.3.2 国内研究综述 |
2.3.3 文献综述总结 |
第三章 信用利益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信用利益的含义 |
3.1.1 信用解析 |
3.1.2 利益解析 |
3.1.3 信用利益的含义 |
第二节 信用利益的特征 |
3.2.1 信用利益的累积性 |
3.2.2 信用利益的系统性 |
3.2.3 信用利益的风险性 |
第三节 信用利益的分类 |
3.3.1 按信用交易主体不同分类 |
3.3.2 按信用交易活动领域分类 |
第四章 信用利益形成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信用利益形成的基础 |
4.1.1 分工是研究信用利益形成的起点 |
4.1.2 产权是信用利益形成的前提条件 |
4.1.3 信息不完备约束理论是信用利益形成的理论基础 |
第二节 信用利益形成的制度保障 |
4.2.1 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约束信用利益的形成 |
4.2.2 信用制度保障信用利益的形成 |
第三节 信用利益形成的机制 |
4.3.1 信用制度促进交易费用降低实现信用利益 |
4.3.2 信用资本创造信用利益 |
第五章 信用利益的演进 |
第一节 信用利益演进的一般规律 |
5.1.1 信用创新推动信用利益演进 |
5.1.2 信用利益演进的自然属性 |
5.1.3 信用利益演进中政府作用的基础性和两面性 |
第二节 自然经济时期信用利益 |
5.2.1 自然经济时期交易的发展 |
5.2.2 自然经济时期信用利益演进 |
第三节 商品经济时期信用利益 |
5.3.1 商品经济时期信用的发展 |
5.3.2 商品经济时期信用利益演进 |
第四节 信用经济时期信用利益 |
5.4.1 信用经济时期信用的扩张 |
5.4.2 现代信用经济时期信用利益演进 |
第六章 信用利益的宏观分析 |
第一节 信用与经济增长 |
6.1.1 信用促进经济增长的微观机理分析 |
6.1.2 信用通过改变金融及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增长 |
6.1.3 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 |
6.1.4 信用与经济增长的互动作用 |
第二节 我国信用活动发展现状分析 |
6.2.1 信用总规模相对较低,对经济发展促进作用有限 |
6.2.2 经济信用化率低,信用活动与经济增长不匹配 |
6.2.3 信用活动分布与结构不平衡制约经济发展 |
6.2.4 良好的信用交易制度环境与条件尚未形成 |
第三节 我国信用利益的实证分析 |
6.3.1 实证方案设计 |
6.3.2 数据说明与描述性统计 |
6.3.3 实证分析过程 |
6.3.4 结论 |
第七章 信用利益的微观分析 |
第一节 商业信用利益 |
7.1.1 商业信用利益的理论分析 |
7.1.2 商业信用利益经验性研究 |
7.1.3 我国商业信用利益现状 |
第二节 银行信用利益 |
7.2.1 银行信用利益的理论分析 |
7.2.2 银行信用利益经验性研究 |
7.2.3 我国银行信用利益现状 |
第三节 消费信用利益 |
7.3.1 消费信用利益的理论分析 |
7.3.2 消费信用利益的经验性研究 |
7.3.3 消费信用利益现状 |
第八章 国外信用利益的实践 |
第一节 美国信用利益的实践 |
8.1.1 美国的征信系统 |
8.1.2 美国的信用评级体系 |
8.1.3 美国的信用法律法规 |
8.1.4 美国政府和专业协会对信用服务行业的监管 |
8.1.5 美国信用利益发展实践经验 |
第二节 欧洲信用利益的实践 |
8.2.1 德国信用利益的实践 |
8.2.2 英国的信用利益实践 |
第三节 日韩信用利益的实践 |
8.3.1 日本信用利益的实践 |
8.3.2 韩国信用利益的实践 |
第九章 促进中国信用利益实现的对策 |
第一节 我国信用利益的发展回顾和建设现状 |
9.1.1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发展历程 |
9.1.2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初步成就 |
9.1.3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足之处 |
第二节 信用利益与我国和谐社会 |
9.2.1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定义 |
9.2.2 信用利益与我国和谐社会 |
第三节 促进中国信用利益实现的具体对策 |
9.3.1 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社会信用体系,保障信用利益的最大化 |
9.3.2 提高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促进银行信用利益的实现 |
9.3.3 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最大化地实现企业信用利益 |
9.3.4 突破消费信用发展瓶颈,扩大消费信用利益的实现基础 |
参考文献 |
后记 |
(5)论市场经济下社会信用经济管理优化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1. 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 |
1.1 什么是市场经济 |
1.2 什么是信用经济 |
1.3 市场经济与信用经济的关系 |
2. 中国信用经济现状 |
3. 我国信用经济现状成因分析 |
3.1 传统文化方面的原因 |
3.2 社会制度方面的原因 |
4. 重建中国信用经济的对策建议 |
4.1 普及发展信用文化 |
4.2 加强制度建设, 实行信用监督 |
4.3 建立健全全国信用体系 |
4.4 完善信用担保机制 |
5. 结束语 |
(6)我国农村社会信用理念的生成及其法律保障 ——以农村信用社的变迁为对象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问题、范畴、沿革与进路 |
第一节 选题缘起及研究意义 |
第二节 信用理念的涵义界定与比较观察 |
一、"信任"、"信用"概念辨析 |
二、"信用理念"的概念界定 |
三、中西信用理念沿革的比较观察 |
第三节 信用理念与法治的共生逻辑 |
一、信用理念与中国农村社会秩序推进: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协调统一 |
二、信用理念与法治的契合:行走在中国法治建设的路上 |
第四节 研究进路与框架结构 |
第一章 我国农村社会信用理念变迁的整体性描述 |
第一节 现代信用合作思想的引进和信用理念的形成 |
一、先进思想的引进和传统信用理念的振荡 |
二、农业的商品化、农民市场行为的进化和新型借贷关系的出现 |
三、农村信用社雏形及其薄弱的信用基础 |
第二节 计划经济体制下信用主体现代信用理念的缺失 |
一、平均主义思想对信用主体现代信用理念发展的遏制 |
二、落后的经济制度导致农民信用观念的淡薄 |
三、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与制度信用的背离 |
第三节 改革开放后农村社会的信用理念演进 |
一、改革开放初期农民信用理念的进化及实践 |
二、农民传统信任格局的变迁 |
三、基于农村信用社中介作用的现代货币信用的发展 |
第二章 我国农村社会信用理念的生成机理 |
第一节 我国传统信用理念主要面向 |
一、基于地缘的信用互助理念 |
二、基于血缘关系的信用互助理念 |
三、对基于血缘、地缘的信任互助理念的进一步分析 |
第二节 农户信用约束的实证分析——一个框架性的描述 |
一、总体还款意愿描述 |
二、还款的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三节 金融产品与农村社会信用理念演进 |
一、农村信用社金融产品的变迁路径 |
二、信用社金融产品对农民信用理念的作用机制 |
第四节 制度约束与农民信用理念的生成 |
一、农户联保对农户信用养成的激励作用 |
二、制度约束对农民信用养成的促进作用——基于模型的分析 |
第三章 我国农村社会信用理念生成过程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农村信用治理环境的变迁与潜在的风险 |
一、社会失范与农村信用理念的生成 |
二、制度缺陷与农村信用社的信贷风险 |
三、人际信任到制度信任变迁的过程性 |
第二节 农村信用领域内的法律治理 |
一、农村金融法律制度变迁的历史性考察 |
二、对信用的立法现状分析 |
三、农村法律治理信用的缺陷与不足 |
第四章 我国农村社会信用理念生成的合作化路径 |
第一节 合作社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
第二节 农村信用社对农村社会信用的治理机制 |
一、完善农村信用社内部治理,提高自身信誉 |
二、规范农村信用社外部治理,创造制度依靠 |
第三节 农村社会信用理念生成的路径探索:合作化 |
一、合作组织与信用理念的生成 |
二、供销联合与信用理念的生成 |
三、合作社经济对农民信用理念的提升作用 |
第五章 信用理念生成的法治化路径—兼论征信系统的功用及改进 |
第一节 日渐发展完善的征信系统 |
一、建立社会征信系统的意义 |
二、中国信用体系发展情况—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建立 |
三、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健全社会征信系统 |
第二节 立法完善与信用理念的生成 |
一、信用立法的现实意义 |
二、征信行业的法律规制 |
三、信用制度立法体系的完善 |
第三节 政府法治与农村社会信用理念的生成 |
一、"烽火戏诸侯"引发的思考 |
二、行政法制与农村社会信用理念的生成 |
三、控权理念与农村社会信用理念的生成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调查问卷 |
附录二:本文图标索引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7)现代信用社会的内涵及其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关系(论文提纲范文)
一、现代信用社会的内涵 |
二、现代市场经济与现代信用社会的关系 |
(8)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信用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0.1 选题依据 |
0.2 研究的主要问题及意义 |
0.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0.3.1 国内研究现状 |
0.3.2 国外研究现状 |
0.4 研究方法 |
第1章 信用制度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
1.1 信用制度的相关概念 |
1.1.1 信用的概念及表现形式 |
1.1.2 信用制度的内涵 |
1.2 现代市场经济与信用制度 |
1.2.1 市场经济的信用性 |
1.2.2 信用制度完善对市场经济的作用 |
1.3 本章小结 |
第2章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信用缺失的状况分析 |
2.1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信用缺失的主要表现 |
2.1.1 个人信用体制的缺失 |
2.1.2 企业的诚信缺少约束 |
2.1.3 政府公信力不足 |
2.2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信用缺失的原因分析 |
2.2.1 体制转型过程中信用制度建设滞后 |
2.2.2 产权制度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 |
2.2.3 社会信用信息的不对称 |
2.2.4 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 |
2.2.5 道德教育的不完善 |
2.2.6 政府行为不规范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信用制度的构建 |
3.1 征信国家信用制度的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
3.1.1 征信国家信用制度发展的实践经验 |
3.1.2 国外信用制度的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
3.2 构建我国信用制度的思想道德基础 |
3.2.1 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诚信” |
3.2.2 培育现代契约精神 |
3.2.3 倡导正确的义利观 |
3.3 构建我国信用制度的制度支撑 |
3.3.1 完善个人信用相关配套制度 |
3.3.2 健全企业产权制度 |
3.3.3 规范政府行为 |
3.3.4 加强信用法制建设 |
3.4 为信用制度的建立提供技术支持 |
3.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9)转型期中国企业信用缺失及其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问题的提出 |
0.2 研究的意义 |
0.3 研究的方法 |
0.4 基本结构与主要内容 |
0.5 主要创新点及不足 |
1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1 国外文献综述 |
1.1.1 国外关于信用缺失成因的研究 |
1.1.2 国外关于信用缺失治理的研究 |
1.2 国内文献综述 |
1.2.1 国内关于信用缺失成因的研究 |
1.2.2 国内关于信用缺失治理的研究 |
2 转型期中国企业信用缺失的表现及其影响 |
2.1 经济转型及转型期企业信用关系的变化 |
2.1.1 经济转型及其界定 |
2.1.2 经济转型期企业信用关系的变化 |
2.2 转型期中国企业信用缺失的表现 |
2.2.1 企业商业信用缺失 |
2.2.2 企业资金信用缺失 |
2.2.3 企业商品信用缺失 |
2.3 转型期中国企业信用缺失的影响 |
2.3.1 对企业成本和赢利的影响 |
2.3.2 对市场融资和风险的影响 |
2.3.3 对资源配置和市场秩序的影响 |
3 转型期中国企业信用缺失的制度性成因分析 |
3.1 传统经济条件下信用制度的特征 |
3.1.1 传统经济体系与企业产权特征 |
3.1.2 传统产权体系与企业信用特征 |
3.2 转型期企业信用缺失的制度环境 |
3.2.1 产权结构多元化 |
3.2.2 决策主体分权化 |
3.2.3 信用规则复杂化 |
3.3 转型期企业信用缺失的正式制度成因 |
3.3.1 制度规则变迁下的信用秩序机制缺失 |
3.3.2 政策监管转换下的信用约束机制减弱 |
3.3.3 制度承诺不足下的信用权威机制失效 |
3.4 转型期企业信用缺失的非正式制度成因 |
3.4.1 转型期企业非正式信用关系的环境演变 |
3.4.2 转型期企业非正式信用关系的演变特点 |
3.4.3 转型期企业非正式信用关系的分化与整合 |
3.5 转型期企业信用缺失的制度问协调性成因 |
3.5.1 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协调性降低 |
3.5.2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双重软约束 |
4 转型期中国企业信用缺失的信息与监管因素分析 |
4.1 信息结构因素的影响 |
4.1.1 信息结构对企业信用行为的影响 |
4.1.2 信息结构对企业行为影响的博弈分析 |
4.2 监管激励因素的影响 |
4.2.1 监管激励对企业行为影响的静态博弈 |
4.2.2 监管激励对企业行为影响的动态博弈 |
5 企业信用制度的国际比较及借鉴 |
5.1 政府主导型信用制度模式 |
5.1.1 政府主导模式的执行机构 |
5.1.2 政府主导模式的监管体系 |
5.1.3 政府主导模式的主要特点 |
5.2 市场主导型信用制度模式 |
5.2.1 市场主导模式的执行机构 |
5.2.2 市场主导模式的法律体系 |
5.2.3 市场主导模式的监管体系 |
5.3 协会主导型信用制度模式 |
5.3.1 协会主导模式的产生环境 |
5.3.2 协会主导模式的运行体系 |
5.3.3 协会主导模式的主要特点 |
5.4 发达国家信用制度的比较与借鉴 |
5.4.1 发达国家信用制度的比较 |
5.4.2 发达国家信用制度的借鉴 |
5.4.3 发达国家信用制度的启示 |
6 转型期中国企业信用制度的总体构建 |
6.1 构建激励约束机制 |
6.1.1 完善产权制度激励 |
6.1.2 强化法律体系约束 |
6.1.3 加强政府治理效用 |
6.2 健全信息传递机制 |
6.2.1 建立适度的信用标准 |
6.2.2 选择合理的征信模式 |
6.2.3 完善评级与担保功能 |
6.2.4 规范信用信息的管理 |
6.3 强化环境约束机制 |
6.3.1 推行行业保障约束 |
6.3.2 引导舆论监督约束 |
6.3.3 提高道德自律约束 |
6.3.4 有效实现自身管理 |
6.4 完善技术辅助机制 |
6.4.1 开发智能辅助工具 |
6.4.2 发挥市场技术作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10)经济信用及其制度基础(论文提纲范文)
一、市场经济信用缺失只能消减, 不能消除 |
二、仅靠道德教化, 不能解决市场经济信用缺失 |
三、市场经济信用不仅是一种美德, 更是一种制度 |
四、加强市场经济信用的制度基础建设, 消减市场经济的信用缺失 |
(一) 建立完善的产权制度 |
(二) 建立与完善信用制度和信用管理制度, 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与个人的信用联合征信系统 |
(三) 加强市场经济信用的立法和执法 |
(四) 加强市场经济主体信用伦理建设 |
(五) 规范政府行为 |
四、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论文参考文献)
- [1]马克思信用理论视角下我国商业信用风险防范研究[D]. 黄慧微. 河北师范大学, 2020(07)
- [2]个人信用的民法调整研究[D]. 尚国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8)
- [3]商事人格权的理论诠释与制度构造[J]. 刘训智.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15(06)
- [4]信用利益论[D]. 邢永俐. 复旦大学, 2013(02)
- [5]论市场经济下社会信用经济管理优化问题[J]. 章洪玮. 中国证券期货, 2011(04)
- [6]我国农村社会信用理念的生成及其法律保障 ——以农村信用社的变迁为对象的研究[D]. 刘建勋. 山东大学, 2010(08)
- [7]现代信用社会的内涵及其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关系[J]. 程民选,唐雪漫. 天府新论, 2010(01)
- [8]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信用制度研究[D]. 段新红. 燕山大学, 2010(08)
- [9]转型期中国企业信用缺失及其治理研究[D]. 张爽. 辽宁大学, 2009(04)
- [10]经济信用及其制度基础[J]. 王文贵. 长江论坛, 2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