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取得执业权的条件

理论上取得执业权的条件

一、理论获得实践权的条件(论文文献综述)

李丹阳[1](2021)在《从入场、对话到合作:驻所社会工作者的实践策略研究 ——基于上海市Y机构8名驻所社会工作者的深度访谈》文中认为随着2003年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体系的提出,上海市建立起三支司法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人才队伍,Y机构于2009年在MH区率先试点派社会工作者进驻监所为违法/涉罪青少年提供专业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服务成效。笔者在实习过程中发现,驻所社会工作者在开展服务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阻碍和困难,于是产生了“驻所社会工作者如何应对服务困境,以保证专业服务的顺利开展”的思考和疑惑。基于此,本研究以场域理论为研究视角,以8名实务经验丰富的驻所社会工作者为研究对象,并辅之以5名监所民警和8名接受过驻所社会工作者服务的违法/涉罪青少年进行深度访谈,分析了多元主体并存的监所实践场域,探讨了驻所社会工作者在不同场域位置上所面临的服务困境,进一步总结提炼了驻所社会工作者在应对服务困境时所采取的实践策略。研究发现,场域内行动主体所拥有的资本、惯习及所处的场域位置会影响实践策略的选择。社会工作者进驻监所(看守所/拘留所)为违法/涉罪青少年开展服务,从最初的边缘化场域位置转变为迂回性场域位置,最终达到稳定性场域位置,要经历入场阶段、对话阶段、合作阶段三个不同的服务阶段,在不同的服务阶段受“惯习”、“资本”和“场域位置”的影响,会选择采取“退而取之”的生存策略、“定中有变”的适应策略及“聚力合力”的发展策略应对所遇到的服务困境。这三重实践策略,一方面反映出行动主体在监所实践场域中存在“互利共生”的客观关系,另一方面有助于监所实践场域的良性留存。基于上述研究发现,驻所社会工作者的实践策略可以从历史条件、客观环境及主体惯习三方面着手进行完善,具体有以下四条建议:完善基础的制度性保障、建立多方主体的沟通交流机制、构建多方联动的服务体系及对驻所社会工作者的优势惯习进行培育。

金劲彪,刘斌[2](2020)在《大学生实习实践权益保护的困境与实现路径——基于浙江省60所高校章程的实证分析》文中研究说明大学章程是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要体现,也是维护和保障学生权益的重要载体。对浙江省60所高校的章程从实体权利与程序权利两个维度进行的抽样分析表明,诸多高校在保障学生实习实践权益方面仍存在实习生身份不清、保障内容不细、保障措施不够等问题,需要从明晰学生实习法律身份、加强管理指导、完善权益救济等方面予以完善,不断推进大学生实习实践权益的保障与落实。

张微,卢时秀[3](2019)在《社会工作嵌入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合法性形成与演化》文中研究指明合法性问题是社会工作嵌入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凸显的重要实然议题之一。该议题的澄清需包括合法性形成条件与演化过程两个方面。基于S市实证案例经验研究发现,社会工作行动系统对现有"工作效果"评价取向的遵循、与本土性角色的互构及对实践空间与边界的明晰是其合法性形成,即实践权获得的条件;而合法性演化,即外在结构的生长则会经历服务供给、理念方法、角色设置和意义符号四个阶段的建构过程。

张艳荣[4](2019)在《赋权还是剥权:司法社会工作介入我国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制度的困境分析》文中研究说明合适成年人制度是少年司法体系中比较重要的一环,是涉罪青少年受到社会力量帮扶的第一步,但是,司法社会工作核心理念的嵌入需要克服公、检、法三方对于资源和权力的控制。然而,目前由于我国少年司法领域的发展有其固有的权力分配,所以司法社会工作的介入还无法准确定位“合适”位置,找寻“合适”空间。本研究以C机构介入H区看守所的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服务实践为案例,解释专业司法社工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机制嵌入原有的少年司法领域之后,在少年司法领域原有的权力主体操控下面临的困境。为此,笔者以C机构为研究案例通过4个月的参与式观察,期间借助访谈法、参与式观察法等质性研究方法分别从公检法权力机关获取相关资料,深入了解机构司法社工在这一制度实践中的做法,并通过对质性资料的深入分析及回顾,从中分析在不对等的权力关系下司法社工在介入这一服务时面临的困境,通过赋权理论的视角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具体呈现司法社工在这一制度执行中面临的困境,从而结合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和制度背景也解释了司法社工与公检法权力机关在制度执行中的权力关系,不仅对这项服务本身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也能够从中发现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制度运作实践中不同主体之间的制度连接机制,从而司法社工在合适成年人服务中能够获得更多的实践权。通过研究发现司法社会工作介入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制度主要面临三方面的困境:第一,制度文本层面的合法化困境。制度的实施是以公、检、法权力机关为主导的,制度实际运行的效果不仅仅取决于制度文本更取决于制度实践,由于中国科层制的管理体制,制度本身就有一定的弹性结构,这种制度的弹性利用导致实践过程中赋权实践变成了剥权;第二,服务主体层面的专业化困境。现实场域中环境因素的影响使司法社工的主体性被削弱,司法社工在少年司法领域的从属地位导致司法社工作为服务的输出方失去了主动性选择服务的权力;第三,多方主体的角色位置困境。司法社会工作在少年司法领域有其自己的制度目标,并强调互动双方权力关系的平等状态以及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对于公、检、法权力主体和社工机构而言,目前三方主体还无法找寻最佳的合作空间总之,制度在实践中的选择利用形成了多元主体间心照不宣的“默契”,看似赋权的过程最终导致的赋权状态是目前司法社会工作介入少年司法领域合适成年人制度实践所面临的制度困境。

陈志军,李建红[5](2019)在《农村社会工作中实践权的构建和维护》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构建和维护农村社会工作的实践权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处理好与政府及相关部门、村庄干部和服务对象的关系: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接纳和支持是实践权的基础和力量源泉;村庄干部的配合是实践权的必要条件和有力支撑;服务目标及手段是否与服务对象的行动逻辑和价值选择相协调决定了社会工作实践权最终能否实现。

黄景莲[6](2019)在《社工服务机构参与社区治理的结构框架与行动逻辑 ——以深圳市M社区为个案》文中研究说明今年恰逢改革开放迎来四十年华诞,全国范围内不同领域都在总结和反思过往四十年的得失与经验。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深圳是一个前沿阵地,它不仅是经济体制改革最早试行并取得巨大成就的地方,同时也是社会体制改革起步较早、成绩最显着的城市之一。在这样的宏观背景下,笔者萌生了以社会工作参与深圳市基层社会治理为主题进行研究的初步想法。经过对深圳市社会工作发展历史的简要回溯,以及笔者先后两个时段对深圳M社区的参与式研究,笔者发现,社会工作(从主体上包括组织和人才)介入基层社区治理的实践及其功能并非如我们观念上想象的那样“理所应当”,实际的情形则是,政府以吸纳的方式引入社会工作,后者以嵌入的方式进入相关服务场域,在这种“吸纳——嵌入”逻辑下,政府与社会工作之间并未朝着某种共识性目标展开行动,而是在实践中呈现出非常复杂的互动关系,并在前后不同时期呈现出分与合的关系。这种张力引发笔者的好奇之心:地方政府引入社会工作以及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的行动逻辑分别是什么?何以出现两个主体在行动上的分与合?社工机构在不同的社区治理结构下采取怎样的行动策略,以适应基层治理情景所型塑的治理网络?带着上述问题意识,笔者对既有理论视角进行了批判性回顾基础上,借助结构与自主相关的理论思想,形成“结构式自主”的分析框架,采取质性研究方法,对M社区场域中社会工作前后两个时段参与社区治理的行动实践及其背后的内在机理进行分析。研究发现,在社区服务中心时期,S社工机构驻社区团队与社区权力主体之间形成看似“平等并行”的社区治理结构,实际上却更加凸显二者之间的不平等状态,进而在合同周期结束后难以延继而被X机构取代。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时期,党在社区治理中的核心引领角色被强化,原先社工团队被纳入社区综合党委领导之下,X机构社工团队看似属于社区权力主体的附庸,实际上却在这种治理结构下通过一些行动策略争取了一定的自主性空间,进而与街居权力主体、社区居民等关系较为和谐。上述两个时段分别形成了两种各具特色的治理模式:第一种模式背后反映的是平行权力竞争下能力不足的社工机构在社区治理中被排斥、被悬置进而形成的“单一管理”逻辑;第二种模式反映了社区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核心整合,为社工机构在该结构下借助相应的政治资源并发挥专业优势创造了空间,初步形成了“合作共建”逻辑。笔者进一步指出,上述不同治理逻辑主要基于社区治理结构与社工机构本身的组织特性之间的弹性互动所型塑的;同时,社工机构也在此过程中通过借助制度环境所赋予的“外在性自主”与自身能力建设所生发的“内在性自主”,探索形成了参与社区治理的“结构式自主”行动机理。这种机理在某种意义上是对主导性政社关系二元范式的整合或者超越,有望进一步形成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的新型整合性范式。

杨芳勇[7](2018)在《论社会稳定风险防范中社会工作介入机制》文中提出社会工作对社会稳定风险防范的介入有两种主体身份:一是作为一项职业能力的专业社会工作能力,二是具备专业社会工作能力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是通过社会组织这个载体发挥作用的。文章以A协会这个草根社会组织介入失独群体社会稳定风险防范为例进行研究,发现社会工作组织介入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实践权的获得是起点,三社联动是核心,"双嵌入"的政社关系是保障,服务对象的参与是见效的基础,网络型专业服务是根本属性。建议政府设立社会稳定风险防范专项,发现和培育具有专业能力的社会工作组织;建设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环境,助推"双嵌入"机制成熟;建立利益相关者、政府、媒体构成的三维互动机制,方便社会工作组织精准介入。

田鹏[8](2018)在《整合社会工作视角下流动儿童社区融入研究——以N市D街道某公益创投项目为例》文中指出随着新型城镇化的进一步推进,流动儿童社区融入服务已成为社会工作的题中之义。突破既有研究局限,从方法论上将流动儿童视作"留守—流动连续统一体",采用整合社会工作实践介入模式,基于小组工作与个案工作有机整合、服务对象与非服务对象适度融合等实践策略,建立不同专业关系,实现作用机制的深度嵌入和服务效果的彼此强化。但在由政府包办向政府购买转型过程中,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和制度化面临结构性矛盾时,整合社会工作模式也面临着实务层面的嵌入困境。

阙跃平[9](2018)在《多元主体及其互动性:我国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的实践与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的发展是司法制度改革、社会治理创新及社会工作本土化相互作用的产物。基于社区矫正领域实践开展的多元主体及其互动性,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的研究可以从社会工作本位、司法系统本位、两者互动本位等三大视角进行系统梳理。本文发现目前对司法系统本位及两者互动本位的研究较为薄弱,需进一步加强,并从研究体系建构、政府制度设计、专业自身发展等层面对我国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提出相关建议。

陈雯雯[10](2018)在《社会工作服务新实践场域的生成路径探析 ——以S市H镇微公益为例》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在我国政府积极推行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之政策的背景下,社会组织及专业社会工作获得了愈益宽广的发展空间。与此同时,由于服务资金来源的单一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发展中也产生了较为严重的单向依赖症以及实践空间受限、缺乏自主实践权等问题。对此现象,有关政府部门和学者不乏担忧。可喜的是,为了解决这些体制性问题,建构“政社分工与合作”取向的新体制、新机制,一些社会组织积极同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合作,以此拓展资金来源的多样化,探索服务的新场域和扩展专业发展的新空间,形塑组织的自主权和提升组织的话语权。S市H镇的社区“微公益项目”就是这样一个鲜活的案例。本文以S市H镇的“微公益项目”为样本,结合社会学的场域理论,运用质性研究方法,介绍了“微公益项目”诞生的背景和动力,梳理了项目发展进程中的三对关系——“企社关系”、“政社关系”以及“政、社、企关系”,论述了专业社会工作在社区公益服务平台上的新场域的生成过程,剖析了新场域中各行动者采取的策略及其策略运用的背后逻辑,借此揭示了社会组织“自下而上”推动生成的、具有自主性的实践场域何以可能的规律性。本研究发现:社会组织的打造微公益项目,跨越了政府购买服务的边界,拓展了服务资金的来源,埋下了专业社会工作新的场域得以生成的“种子”;社会组织通过多渠道项目的宣传和有效服务的提供、多渠道的资源动员、抗衡行政控制的新策略的运用,以及与企业、社区志愿者之间的联盟关系建构等策略,最终形成了各行动者之间相互合作、相互监督的微公益实践关系网络,由此保障了专业社会工作在场域中的实践自主性。本文的结论是,在社区公益服务领域,社会组织或社会工作的新场域之所以得以生成,是我国社会治理创新、各领域行动者拥有的惯习和社会资本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基层党委和政府的“多方主体协同合作”的新思维,企业、商家与社区居民践行公益的理念和惯习,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策略,无不为新场域的生成提供了支撑和动力。在创新社会治理和社区治理的未来实践中,在政府购买服务的同时还必须注重政府社会职能的转变,从而为“政社分工与合作”的体制和政府与社会组织之平等的伙伴关系的建构提供制度的保障。与此同时,要积极推动社会服务资金来源多样化的多元主体的供给模式,借此不断拓展社会工作服务的新场域,以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个性化的社会服务需求。

二、理论获得实践权的条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理论获得实践权的条件(论文提纲范文)

(1)从入场、对话到合作:驻所社会工作者的实践策略研究 ——基于上海市Y机构8名驻所社会工作者的深度访谈(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导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问题与意义
        1.2.1 研究问题
        1.2.2 研究意义
    1.3 文献综述
        1.3.1 驻所社会工作的相关文献综述
        1.3.2 场域理论运用的相关文献综述
        1.3.3 对已有研究的简要述评
    1.4 概念界定与研究框架
        1.4.1 概念界定
        1.4.2 研究框架
        1.4.3 论文结构
    1.5 研究方法
        1.5.1 研究方法的选择
        1.5.2 研究对象的选择
        1.5.3 研究资料的收集
        1.5.4 研究资料的分析
    1.6 研究伦理
第2章 多元主体并存的监所实践场域分析
    2.1 驻所社会工作者进驻监所实践场域的必然条件
        2.1.1 “派社会工作者进驻特殊场域”的政策驱动
        2.1.2 社会工作者“助人自助”的价值引领
        2.1.3 监所青少年“社会融入”的需求导向
    2.2 监所实践场域内各行动主体的惯习
        2.2.1 监所民警的“安全监管为先”
        2.2.2 驻所社会工作者的“服务输出为主”
        2.2.3 监所青少年的“平稳度过即可”
    2.3 惯习指引下各主体间的互动关系
        2.3.1 监所民警与驻所社会工作者之间的主动与被动关系
        2.3.2 驻所社会工作者与监所青少年之间的给予与被给予关系
        2.3.3 监所民警与监所青少年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2.4 本章小结
第3章 “退而取之”:入场阶段的生存策略
    3.1 生存策略的生成起因---场域位置边缘化
        3.1.1 角色认知模糊
        3.1.2 服务协议的支持力度不足
    3.2 生存策略的生成原则---惯习的更新
        3.2.1 “惯习积淀”影响下的能动性反应
        3.2.2 惯习与场域“脱节”带来的自发性改变
    3.3 驻所社会工作者“退而取之”的生存策略
        3.3.1 “妥协”:承担行政性任务
        3.3.2 “借力”:借助主题活动平台
    3.4 本章小结
第4章 “定中有变”:对话阶段的适应策略
    4.1 适应策略的生成背景---场域位置的转移
        4.1.1 场域资源难以获得
        4.1.2 服务规范化程度低
    4.2 适应策略的指向标---资本的转换
        4.2.1 “资本”与“场域”双向制约下的资本转换
        4.2.2 “资本即能量”思想下的资本转换
    4.3 驻所社会工作者“定中有变”的适应策略
        4.3.1 服务输出:坚守“专业底线”
        4.3.2 创新服务方式:“线上+线下”
        4.3.3 资源再生:调动青少年的能动性
    4.4 本章小结
第5章 “合力聚力”:合作阶段的发展策略
    5.1 发展策略的生成缘由---服务共识的“后遗症”
        5.1.1 成效评估难以展开
        5.1.2 驻所社会工作者能动性缺乏
    5.2 发展策略的驱动因素---依附性关系的产生
    5.3 驻所社会工作者“合力聚力”的发展策略
        5.3.1 “弥补缺憾”:建立社所衔接机制
        5.3.2 “自主聚力”:多渠道整合社会资源
        5.3.3 争取更多的场域空间
    5.4 本章小结
第6章 结论与反思
    6.1 研究结论
        6.1.1 行动主体在监所实践场域中存在“互利共生”的客观关系
        6.1.2 “生存、适应、发展”实践策略有助于监所实践场域的良性留存
    6.2 相关问题的讨论
        6.2.1 “生存、适应、发展”实践策略对服务效果的影响
        6.2.2 违法/涉罪青少年在监所场域内话语权的缺位问题
    6.3 推动驻所社会工作者实践策略完善的建议
        6.3.1 完善基础的制度性保障
        6.3.2 建立多方主体的沟通交流机制
        6.3.3 构建多方联动的服务体系
        6.3.4 培育驻所社会工作者的优势惯习
    6.4 研究贡献与研究不足
        6.4.1 研究贡献
        6.4.2 研究不足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 驻所社会工作者的实践策略研究被访者的访谈提纲

(2)大学生实习实践权益保护的困境与实现路径——基于浙江省60所高校章程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浙江省样本高校章程中关于实习实践权益保护的基本情况
二、样本高校章程中关于学生实习实践权益保护的主要问题分析
    1.学生实习实践权规定不明确。
    2.学生实习实践权益的规定不齐全。
    3.大学生实习实践的保障内容不具体。
三、大学章程中学生实习实践权益保障的实现路径
    1.牢固树立“学生本位”的理念,厘清权益的具体内涵。
    2.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形成权益保障的合力。
    3.健全非讼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学生权益救济制度。

(3)社会工作嵌入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合法性形成与演化(论文提纲范文)

一、研究缘起
二、合法性形成:社会工作在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实践权的获得
    (一) 对现有民族工作“工作效果”评价取向的遵循
    (二) 民族社会工作者专业性与本土性角色的互构
    (三) 社会工作在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实践空间与边界的明晰
三、合法性演化:社会工作行动框架在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外在结构的生长

(4)赋权还是剥权:司法社会工作介入我国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制度的困境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导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1.2.1 研究目的
        1.2.2 研究意义
    1.3 文献综述
        1.3.1 关于合适成年人制度的研究
        1.3.2 关于司法社会工作介入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制度的研究
        1.3.3 关于少年司法领域的权力研究
        1.3.4 关于司法社会工作的赋权实践研究
    1.4 研究视角:赋权理论与实践
        1.4.1 赋权理论的发展脉络
        1.4.2 赋权理论的实践应用
    1.5 相关概念界定
        1.5.1 司法社会工作
        1.5.2 剥权
        1.5.3 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制度
    1.6 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1.6.1 研究方法的选取
        1.6.2 研究机构和访谈对象的选择
        1.6.3 研究方式:案例研究
        1.6.4 研究资料的分析
        1.6.5 创新之处
第二章 B市C机构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制度的实践现状
    2.1 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制度的本土实践现状
    2.2 B市C机构的合适成年人服务的实践情况
第三章 B市C机构司法社会工作介入制度实践的困境分析
    3.1 宏观层面—政策制度的执行
        3.1.1 制度实践中的漏洞
        3.1.2 公检法机关对资源的控制
    3.2 中观层面—社会工作机构
        3.2.1 社工机构的自主性低
        3.2.2 社工机构自身发展的限制
    3.3 微观层面—司法社会工作者
        3.3.1 司法社工的弱势专业地位
        3.3.2 司法社工的资历经验不足
第四章 制度实践中的权力关系分析
    4.1 多元角色主体间的权力关系
        4.1.1 公检法机关与社会工作机构
        4.1.2 公检法机关与司法社工
        4.1.3 社会工作机构与司法社工
    4.2 应然与实然状态下的权力关系
第五章 研究结论与反思
    5.1 研究结论:实践的制度困境
        5.1.1 制度文本层面合法化困境
        5.1.2 服务主体层面专业性困境
        5.1.3 多方主体的角色位置困境
    5.2 研究反思:贡献与不足
        5.2.1 本研究的贡献
        5.2.2 本研究的缺陷与不足
        5.2.3 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
    附录1 涉罪未成年人访谈提纲
    附录2 司法社会工作者访谈提纲
    附录3 公检法权力机关办案人员访谈提纲
致谢

(5)农村社会工作中实践权的构建和维护(论文提纲范文)

一、项目背景
二、政府的支持和接纳是社会工作实践权的基础和力量源泉
    1. 政府是实践权的守门人
    2. 政府是项目资源的最大提供者
三、村庄干部的配合是社会工作实践权落地展开的支点
    1. 处理好与村庄工作的关系
    2. 维护社工工作的独立性
四、服务对象的认同最终决定社会工作实践权的实现
    1. 理解和顺应服务对象的价值追求
    2. 理解村民经济行为上的理性和非理性
    3. 妥善处理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

(6)社工服务机构参与社区治理的结构框架与行动逻辑 ——以深圳市M社区为个案(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导论
    1.1 提出和研究意义
        1.1.1 问题提出
        1.1.2 研究意义
    1.2 文献综述
        1.2.1 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相关研究
        1.2.2 社会组织自主性相关研究
        1.2.3 以往文献述评
    1.3 研究方法
        1.3.1 研究方法的选择
        1.3.2 实地研究的进场问题
        1.3.3 资料收集方法
    1.4 本文架构
第2章 理论视角与分析框架
    2.1 理论视角
        2.1.1 政府治理下的监管-控制理论
        2.1.2 社会组织视角下的行动-自主理论
        2.1.3 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视角下的发展理论
    2.2 分析框架:结构式自主
第3章 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的深圳实践
    3.1 改革开放视阈下深圳社会工作发展的历史脉络
        3.1.1 深圳社会工作发展的缘起
        3.1.2 岗位制购买模式及其限度
        3.1.3 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化实践
    3.2 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现实进路
        3.2.1 政策背景
        3.2.2 服务内容
        3.2.3 绩效评估
    3.3 案例介绍:M社区的“前世今生”
    3.4 本章小结
第4章 “平等的限度”:社区服务中心时代的行动悖论
    4.1 “平等并行”的社区治理结构
        4.1.1 社区各主体在社区中的治理功能与角色定位
        4.1.2 社工服务机构进入社区的结构性困境
    4.2 势孤力薄:S社工机构的现实处境
        4.2.1 “惟命是从”:权力压制下话语权缺失
        4.2.2 “渐行渐远”:信任缺失下关系疏离
        4.2.3 “滥竿充数”:弱专业下服务量化为本
    4.3 在地化情境中结构与自主的双重困境
        4.3.1 “步履维艰”:“过度干预”下的结构困境
        4.3.2 “束手待毙”:“投机取巧”下的能力困境
        4.3.3 双重困境背后的原因分析
    4.4 本章小结
第5章 “差异化合作”:党群服务中心时代的逻辑转化
    5.1 “党委领导”的社区治理结构
        5.1.1 制度变迁后社区各主体的职能与地位
        5.1.2 社工服务机构进入社区的结构性优势
    5.2 关系转向后X社工机构参与社区治理的行动策略
        5.2.1 “主动请缨”:双赢导向下社区认可的提升
        5.2.2 “积少成多”:内外结合下信任关系的促成
        5.2.3 “有的放矢”:多维互动下共享平台的构建
    5.3 在地化情境下结构与自主“并行不悖”
        5.3.1 结构优化:有序分工与协同合作
        5.3.2 自主发展:主动投入与专业建构
        5.3.3 并行不悖:“合作共建”模式的形成 465.4 本章小结
    5.4 本章小结
第6章 “结构式自主”:一个整合性的行动逻辑
    6.1 不同社区治理模式的生成逻辑
        6.1.1 平行结构与能力不足:“单一管理”模式的生成
        6.1.2 党的整合与优势发挥:“多元共建”模式的生成
    6.2 “结构式自主”:社工服务机构参与社区治理的一种整合性行动逻辑
        6.2.1 社区治理结构:从平行主体到党组织整合的逻辑演化
        6.2.2 内外自主性的结合:在外部制度空间下提升专业自主
        6.2.3 扁平化关系型治理网络:基层社会治理中政社关系的重塑
    6.3 本章小结
第7章 总结与讨论
    7.1 研究结论
    7.2 本研究创新与不足
    7.3 进一步研究的议题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

(7)论社会稳定风险防范中社会工作介入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一、前言
二、理论基础
三、研究案例
四、研究发现
    (一) “空间”准入:让渡—承接机制
    (二) “社工”嵌入:三社联动机制
    (三) “社工”介入:工作启动机制
    (四) 服务开展:专业工作机制
五、启示与建议
    (一) 启示
        1.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是特殊领域, 政府准入相对严格, 社会工作组织要做好充足准备, 政府要善于发现和培育合格的社会组织。
        2.社会工作组织的载体作用不可替代, 主要体现在对资源的整合、为专业化服务提供基本平台方面, 对现有机制的嵌入能力是关键。
        3.必须激发服务对象的参与意愿, 这种参与不是单纯的接受服务、获得支持, 更重要的还是激发其对自我价值的重新认识, 自我发展。
    (二) 建议
        1.设立社会稳定风险防范专项, 发现和培育具有风险防范专业能力的社会工作组织
        2.建设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环境, 助推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双嵌入”机制成熟
        3.建立利益相关者、政府、媒体构成的三维互动机制, 方便社会工作组织精准介入
六、结语

(9)多元主体及其互动性:我国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的实践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政府主导、多元共治:社区矫正实践场域中的主体关系
二、边界与互动:协同目标导向下的社会工作与社区矫正
三、系统论下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研究的三大视角
    (一)社会工作本位的研究及问题域
        1. 社会工作介入社区矫正的路径研究
        2.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实务研究
        3. 区域发展模式及比较研究
        4. 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研究
        5.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本土化发展研究
        6.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中的文化敏感性
    (二)司法本位的研究及问题域
        1. 司法系统对社会工作专业的认知、接纳、认同及合作
        2. 司法系统对社会工作专业介入的需求及链接专业服务资源的路径
        3. 司法系统对社会工作服务的限制
        4. 司法行政系统中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三)互动本位的研究及问题域
        1. 司法系统与社会工作服务协同机制的构建
        2. 社工与案主的角色认知与互动
        3. 社会互动分析范式
四、建议
    第一,从研究发展层面看,我国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研究应该重视研究体系的建构。首先,以问题为研究导向。
    第二,从政府制度设计层面看,应建构合理的制度体系去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优势。
    第三,从专业发展层面看,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要在多元互动中(尤其是与政府协同)实现自身的本土化发展。

(10)社会工作服务新实践场域的生成路径探析 ——以S市H镇微公益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1.1.1 研究缘起
        1.1.2 研究意义
    1.2 文献综述
        1.2.1 微公益的相关研究
        1.2.2 布迪厄的场域理论与社会工作研究
        1.2.3 我国专业社会工作发展路径的有关研究
        1.2.4 对已有研究的简要评析
    1.3 核心概念与研究框架
        1.3.1 核心概念界定
        1.3.2 研究框架
    1.4 研究方法
        1.4.1 研究方法的选择
        1.4.2 研究伦理
        1.4.3 研究对象选取和可行性分析
        1.4.4 研究策略——过程-事件分析法
    1.5 论文结构
第2章 H镇专业社会工作的原场域
    2.1 政府部门、用人单位与社会工作者同构的实践场域
    2.2 “用人单位要求”和“定期考核评估”的场域运作规则
    2.3 “按行政指令做事”和“依需求开展服务”的惯习
    2.4 本章小结
第3章 微公益项目诞生的动力
    3.1 制度驱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配套运营管理办法要求
    3.2 自身动因:社工组织管理者与社会工作者基于自身惯习的判断
        3.2.1 基于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认识作出的判断
        3.2.2 基于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目标认识作出的判断
        3.2.3 基于自身服务经验作出的判断
    3.3 资源条件:社会资本与经济资本的积累
        3.3.1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提供了经济资本
        3.3.2 先前服务实践中累积了社会资本
    3.4 本章小结
第4章 微公益的实践权争取与“社企共建”的实践关系网络
    4.1 项目实践权争取的策略
        4.1.1 主动争取用人单位的业务许可
        4.1.2 多渠道宣传微公益项目
        4.1.3 注重沟通服务对象和合作伙伴
    4.2 “社企合作”的实践网络
        4.2.1 社会工作者的多渠道动员
        4.2.2 企业、商家和志愿者的无偿参与
    4.3 社工、企业、商家和志愿者行动策略的背后逻辑分析
        4.3.1 社会工作者的策略与惯习、客观结构及资本的共同作用
        4.3.2 企业、商家和志愿者的参与:惯习与入场规则变化的共同作用
    4.4 本章小结
第5章 H镇社工委的“进场”与“政社关系”网络的建构
    5.1 社工委的“进场”:“政社”合作的试水
        5.1.1 社工委:登门取经与正式邀请
        5.1.2 社工组织:应邀共商大计
        5.1.3 “政社合作”的项目
        5.1.4 “政社合作”的背后逻辑
    5.2 行政控制与反控制斗争
        5.2.1 社工委的行政控制
        5.2.2 社会工作者与社工组织的“三连”抗衡策略
        5.2.3 行政控制与反控制的背后逻辑
    5.3 “政、社、企”合作构建的微公益实践关系网络
        5.3.1 “政、社、企”的相互合作与监督
        5.3.2 “多方参与,合作共赢”的实践规则
        5.3.3 合作构建实践关系网络的背后逻辑
    5.4 本章小结
第6章 结论、讨论与建议
    6.1 研究结论与讨论
        6.1.1 微公益实践场域的生成路径
        6.1.2 微公益实践场域的生成逻辑
    6.2 研究局限与研究展望
        6.2.1 研究局限
        6.2.2 研究展望
    6.3 培育构建我国专业社会工作新实践场域的有利条件的建议
        6.3.1 注重推动政府社会职能的转变
        6.3.2 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经验提炼
        6.3.3 探索构建社会服务资金来源多样化的多元主体供给模式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1
附录2
附件

四、理论获得实践权的条件(论文参考文献)

  • [1]从入场、对话到合作:驻所社会工作者的实践策略研究 ——基于上海市Y机构8名驻所社会工作者的深度访谈[D]. 李丹阳. 华东理工大学, 2021(08)
  • [2]大学生实习实践权益保护的困境与实现路径——基于浙江省60所高校章程的实证分析[J]. 金劲彪,刘斌. 江苏高教, 2020(01)
  • [3]社会工作嵌入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合法性形成与演化[J]. 张微,卢时秀.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04)
  • [4]赋权还是剥权:司法社会工作介入我国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制度的困境分析[D]. 张艳荣. 中国政法大学, 2019(01)
  • [5]农村社会工作中实践权的构建和维护[J]. 陈志军,李建红. 邢台学院学报, 2019(01)
  • [6]社工服务机构参与社区治理的结构框架与行动逻辑 ——以深圳市M社区为个案[D]. 黄景莲. 华东理工大学, 2019(01)
  • [7]论社会稳定风险防范中社会工作介入机制[J]. 杨芳勇. 社会工作, 2018(04)
  • [8]整合社会工作视角下流动儿童社区融入研究——以N市D街道某公益创投项目为例[J]. 田鹏. 社会工作与管理, 2018(02)
  • [9]多元主体及其互动性:我国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的实践与研究[J]. 阙跃平. 社会政策研究, 2018(01)
  • [10]社会工作服务新实践场域的生成路径探析 ——以S市H镇微公益为例[D]. 陈雯雯. 华东理工大学, 20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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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取得执业权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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