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监管中的激励冲突与调整(论文文献综述)
李斐[1](2020)在《国家审计监督与金融风险防范关系研究 ——基于银行的实证分析》文中认为金融的核心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金融风险产生的显着负面效应会影响经济和社会安全,进而危及国家安全。目前,间接融资仍是我国金融市场的主要融资手段,银行作为金融媒介,一直是金融市场中最为庞大的经营主体,对银行开展审计监督是国家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我国的治理体系中,审计监督是一项综合性的监督活动,这种综合性特点决定了国家审计监督内容的广泛性,在监督方式、监督内容等方面与其他监管机构存在一定差异。国家审计具有独立性和综合性特点,能够发挥站位高、视野广、覆盖全的优势,在提升金融机构经营稳健性、防范金融风险和打击金融犯罪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面对金融发展的新形势和金融监管的新要求,国家审计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本文对国家审计影响银行业金融风险的理论依据、实践经验、作用方式、实现路径和实施效果等方面使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方法开展系统性分析,既有理论意义又有现实意义。首先,本文通过对银行风险、金融监管、国家审计等方面的相关研究文献进行梳理,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本文研究的切入点。其次,深入系统研究国家审计防范银行风险的理论和实践依据,以及国家审计在银行监督方面存在的优势。通过分析审计机关开展金融审计的实践经验,论述审计机关影响银行业金融风险的作用方式和实现路径,并尝试搭建国家审计防范银行风险的理论框架。然后,基于审计机关在职责权限以及影响银行风险的作用机制和实现方式,分别针对全国性银行风险、地方性银行风险以及区域银行风险进行实证检验,考察国家审计功能发挥的效果,为审计机关实现银行业金融风险防范目标提供经验证据。最后,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分析目前国家审计存在的不足,探讨国家审计防范银行风险实现方式的改进,完善实现机制和途径,促进国家审计作用发挥的最大化。本文的研究结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国家审计监督对于全国性银行的风险防范呈现“∧”字型特征。在审计实施的第二年,由于审计公告形成的民众监督与银行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形成的合力,国家审计作用的发挥最为明显,能够显着降低银行的经营风险。国家审计对于违法案件的查处也体现了“∧”字型特征,在案件查处后的第二年表现出对银行风险的显着抑制作用。第二,审计方式对于银行风险具有显着影响。银行在一年中连续多次接受国家审计的情况下,受到审计的威慑力和影响力会更强,原有的高风险业务和违规业务操作模式惯性能够得到及时纠正,对于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督促力度更大,体现出国家审计更有效的防范银行风险作用。同时在“审计风暴”热度减退的情况下,审计结果公告仍然具有较强的威慑力,在促进金融机构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第三,国家审计监督在防范地方性银行风险方面体现出一定的中介效应。国家审计功能发挥能够有效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并通过政府治理水平的提升有效降低地方银行的信贷风险,提升整体资产质量,政府治理起到了中介效应。这种中介效用在提升地方银行盈利能力和资本充足率方面也有所体现。第四,国家审计具有防范区域银行风险的作用。国家审计的经济处罚职能和审计建议职能均与区域银行风险均存在显着的负相关关系,说明国家审计职能的有效发挥能够监督公共资金的使用情况,减轻了政府干预银行信贷资金的动机,提升了政府治理水平,促进政策的有效执行,为地方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第五,加强国家审计的“逆周期”监督有助于防范银行风险。金融风险体现出一定顺周期性,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会使银行对借款人的偿债能力过分乐观,会放松信贷政策,降低信贷标准。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加强“逆周期”的审计监督,揭示风险隐患有助于银行风险的防范。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从金融审计的职能和定位、审计方法发展、组织模式优化、人才培养以及公告制度创新等方面,探讨了国家审计防范金融风险实现机制和途径的改进,提出政策建议,以满足新时代国家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一是要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对市场的分析和预判,提前感知金融市场风险,发挥审计的预防性作用,不但要能“治已病”,还要“防未病”。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和提出解决方法,达到审计纠偏和风险防范的效果,发挥建设性作用。二是要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分析研究时,发挥动态风险跟踪和监测功能,提高金融审计对风险识别的前瞻性、精准度和有效性。三是通过建立管理中心,信息共享平台和信息交互渠道等方式,建立进一步优化审计组织模式,达到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实施审计项目的动态、集中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和效果的目的。四是通过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业务实战能力培训等方式,打造一支讲政治、高素质以及掌握丰富金融知识的专业化金融审计干部队伍。五是创新审计公告制度,探索发布金融市场风险分析报告,增强金融审计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强化国家审计在防范金融风险中的作用。本文的主要贡献为:(1)丰富和深化了国家金融审计的理论研究。本文基于国家审计理论,从国家审计的职能定位出发,论述了国家审计防范银行业金融风险的基本依据,阐述了国家审计的作用方式和实现途径,从而构建完整的理论框架,夯实国家审计防范金融风险的理论基础。(2)提供国家审计防范金融风险的直接经验证据。由于可获取的公开数据有限,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国内关于国家审计,尤其是国家金融审计方面的实证研究。本文为国家审计防范银行风险提供了新的经验证据,丰富了国家审计的实证研究内容。(3)多层次研究国家审计防范银行风险的作用。在考虑领导体制、政府治理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差异的情况下,通过实证分析获取各级审计机关影响银行风险方面的实现路径,进一步丰富金融审计防范金融风险的研究。
王蕊,李宗航[2](2020)在《金融科技助推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模式转型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互联网金融不断暴露的行业风险问题表明现行的监管模式存在诸多不足。近年来,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为互联网金融监管模式转型提供契机。本文在对相关概念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总结了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包括信息技术不完善、监管信息不透明、监管主体不明确及监管机制不完善等。然后,基于交易成本、信息不对称以及激励相容等理论,进一步剖析了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存在的原因。再次,围绕存在的问题,提出金融科技助推互联网金融监管转型的创新路径,包括借助5G技术简化监管程序、引入区块链实现监管信息透明、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完善社会征信体系、依靠人工智能明确监管主体、运用大数据建立互联网金融预警机制等。最后,提出金融科技背景下创新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政策建议。
孙涛,蔡英玉[3](2019)在《委托代理、激励机制与信托公司治理》文中研究说明基于多项任务委托代理模型,本文研究了我国信托公司经营和治理过程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激励机制,认为存在股东与经营者之间、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监管机构与经营者之间等多重委托代理关系,经营者同时面临着股东权益最大化、投资者权益最大化、控制风险等多项目标。理论与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信托公司经营者的薪酬水平与公司业绩、超额投资者收益率显着正相关,与超额资本充足率不存在显着关系。说明由于现行监管措施无法对经营者进行有效激励约束,导致经营者将过多精力和资源花费在提高股东回报和投资者收益方面,而忽视了防控风险,不利于公司和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宫超[4](2016)在《对金融监管中的激励冲突与调整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人民手中闲置资金的不断增多,人们处理手中限制资金的方式也呈现出了多样化的特征,除了存储在银行外,还会购买一些证券、基金与保险等方面的金融产品。但就金融市场目前的发展现状来看,其在监管制度等诸多方面都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解决。
尹守成[5](2015)在《金融监管中的激励冲突与调整》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在经济上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人民手中有了越来越多的闲置资金。人们处理手中的闲置资金的方式也越来越多,除了放在银行里做储蓄之外,还会购买证券、基金、保险、信托等金融产品。即使这样,金融行业的发展仍然不完善,在金融监管制度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建立健全金融监管机制,完善金融各项制度是现阶段金融发展的重点。
邓智勇[6](2013)在《刍议金融监管中的激励冲突与调整》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30余年以来,经济快速发展,居民收入不断增长,人民手中闲置资金不断增多。对于手中剩余的闲置资金,人民开始进行除了储蓄之外的诸如证券、外汇等多种金融投资。而对于目前的金融市场而言,发展仍旧不完善,并且对于金融监管制度始终存在着各种问题。因此,建立健全金融监管机构,在当前的金融投资中显得迫不及待。
张大凯[7](2012)在《东北亚金融监管的区域性协调与合作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东北亚各国相互间经济联系的渐趋密切、贸易和金融自由化的不断发展,近年来,东北亚区域金融一体化趋势日益明显,货币金融合作逐渐被提上了各国的议事日程。在这一背景下,研究东北亚金融监管的区域性协调与合作这一课题,对于东北亚区域货币金融合作以及促进中国的金融发展和国际化均具有推动作用。从东北亚角度看,由于金融监管的协调与合作是金融合作的基础性环节,因此,探讨如何通过金融监管的协调与合作来推动区域内货币金融合作的更进一步发展并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成为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从中国的角度来看,在区域金融一体化的情势下,研究如何通过加强与区域内其他国家的金融监管合作这一课题,对于我国防止金融传染的冲击、维护金融稳定、循序渐进地开放金融市场、实现金融自由化以及提高人民币的国际地位等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虽然,在亚洲金融危机后,学术界和政策界对东北亚货币金融合作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较为广泛的研究和讨论,而且在实践中,东北亚货币金融合作也初步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对于东北亚金融监管的协调与合作,目前学术界尚没有专题性的系统研究,本文的选题,旨在填补这一学术研究的空白。本文运用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将金融监管的一般理论与东北亚区域金融发展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分析了东北亚区域金融一体化、区域金融合作以及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的现状,并根据区域金融监管合作的相关理论以及欧盟所提供的国际经验,力图探讨并解决有关东北亚区域金融监管合作的两个问题:(一)“为什么,,的问题,即东北亚金融监管的区域性协调与合作的背景和原因;(二)“怎么样”的问题,即东北亚地区应该在哪些方面、如何进行金融监管的区域性协调与合作。首先,本文在概括和评析金融监管理论的基础上,结合东北亚区域货币金融合作与金融一体化的实际情形,分析了东北亚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的背景和原因。根据早期的金融监管理论,政府之所以要实施金融监管,主要是因为金融领域广泛存在的市场失灵,例如,信息不对称、金融负外部性、金融传染、金融垄断等。金融领域的市场失灵造成金融体系的脆弱性,严重的时候甚至导致金融危机,鉴于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地位,该理论主张政府应该介入金融领域,实施金融监管,以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金融监管理论后来的发展,便是出现了“监管失灵论”,该理论认为,政府金融监管的目的并非完全是维护金融体系之稳定,更重要的是为了维护相关利益集团的私人利益。金融监管不但会导致市场效率的损失,而且不当的监管往往成为金融体系不稳定的根源之一。因而,该理论主张放松金融监管的同时,强调市场纪律在维护金融体系稳定中的作用。区域金融一体化导致了市场失灵和监管失灵的区域化,主要表现为:(一)信息不对称更为突出;(二)金融负外部性的区域化,如金融危机的区域性传染;(三)各国监管者之间的利益和激励冲突,例如监管竞争和监管“争下游”;(四)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在现实的金融世界中,市场失灵和监管失灵的区域化已经成为导致区域金融不稳定的主要因素,自1990年代以来发生的一些主要金融危机,都具有金融传染的特征。与此同时,市场失灵和监管失灵的区域化,也是阻碍区域金融一体化进一步深化的重要因素。尽管随着经贸联系的密切和各国金融自由化改革,出现了金融一体化的趋势,但是,诸如重复监管、各国监管者之间利益冲突、监管标准的千差万别等因素将极大地妨碍着区域金融一体化和区域资源优化配置的实现。由此,在区域经济和金融一体化的趋势下,区域内各国非常有必要进行金融监管的协调与合作,以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深化区域金融合作、推进区域金融一体化。欧盟是当今世界区域金融一体化的一个典型例子,欧盟的实践表明了在区域金融一体化发展过程中进行金融监管区域性协调与合作的必要性。近年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货币金融领域的一些合作,使得在东北亚地区也萌生了金融一体化发展的趋势。在此背景下,一般意义上的市场失灵和监管失灵的区域化在该地区也开始表现了出来,成为东北亚地区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的具体原因:(一)金融危机的区域性传染,例如1997年的东亚金融危机;(二)不同的监管标准妨碍着区域内金融机构的跨国进入;(三)东北亚地区业已开始的货币金融合作的推进,离不开金融监管的区域性协调与合作。其次,本文重点分析了东北亚地区应该在哪些方面、如何进行区域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的问题。鉴于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推进区域金融合作及一体化发展的目标,本文认为,东北亚区域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东北亚区域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的机制构建;(二)东北亚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的路径,包括银行业监管的区域性协调与合作,证券业监管的区域性协调与合作。在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机制的构建与创新方面,基于对东北亚主要国家中国、日本和韩国的监管体制及当前东北亚金融合作进展的分析,比照欧盟的实践,本为提出,东北亚区域监管协作机制构建与创新过程中,需要注意:双边机制与区域性多边机制的相互结合、正式机制与非正式机制的相互补充、分阶段循序渐进地深化、区域内的机制与区域外的机制的相辅相成。更具体地,可以考虑,分三个阶段逐步确立东北亚金融监管的区域合作机制。在第一阶段,应继续完善已有的双边监管协作机制,包括实施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签订双边金融监管合作协议等。在第二阶段,逐步形成区域性金融监管合作机制的基础,包括就构建东北亚区域监管合作机制各国所达成的共识、构筑各国监管者之间交流与合作的平台等。第三阶段是区域性多边金融监管合作机制的形成和完善阶段,包括建立东北亚金融监管区域性合作的组织机构,发展适合东北亚实际情况的有效监管标准和规则,最终确立东北亚区域金融监管合作机制。在银行业监管的区域性协调与合作方面,本文首先对中国、日本和韩国的银行业监管、特别是对外资银行监管进行了实证比较。在此基础上,本文分析并指出了东北亚银行业监管协调与合作的路径。特别地,东北亚国家需要继续完善本国的银行业监管,并且逐步引入《巴塞尔协议》等国际银行监管标准,在这个过程中,相互之间扩大金融市场对区域内其他国家金融机构的开放,从而形成东北亚国家银行业监管协调与合作的基础。然后结合欧盟的成功经验,确立东北亚银行监管协调与合作的原则,例如最低一致原则、相互承认原则、母国监管原则等,最终,在市场准入、资本金要求、资本充足率等方面实现东北亚银行业监管的协调和统一。在证券业监管的区域性协调与合作方面,本文从证券机构监管、证券交易监管、上市公司监管尤其是信息披露三个方面对东北亚各国证券业监管进行了比较分析。在此基础上,以东北亚债券市场发展和股票市场一体化为背景,探讨了东北亚证券业监管的协调与合作问题。当前,东北亚各国证券监管协调与合作表现两个层面,其一是证券监管当局之间的协调与合作,例如,区域内各国证券监管当局之间通过签署“证券监管合作备忘录”形式进行的合作。其二,近年来,东北亚各国尤其是中日韩的证券交易所积极开展合作,相互加强了信息的交换和技术的交流。根据东北亚证券市场一体化发展的趋势,本文认为,东北亚区域证券监管协调与合作的努力方向包括下面三个方面:(一)继续加强相互之间的信息交流,深化双边监管合作;(二)在上述基础上,逐渐实现区域内的证券监管的协调和统一;(三)区域内各个交易所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本文的创新之处有二。第一,本文将金融监管相关理论与区域金融一体化相结合,提出了市场失灵区域化和监管失灵区域化概念,并认为,表现为区域金融传染、重复监管、监管真空以及监管者利益与激励冲突的市场失灵和监管失灵的区域化,为区域金融监管的协调与合作提供了理论依据。第二,本文在东北亚区域经济、金融渐趋一体化的背景下,首次提出并系统研究了东北亚区域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问题,从而填补了国内在该领域研究的一个空白。当然,由于主客观的原因,本文的不足之处也是显见的。其中特别需要提出的是,因为东北亚金融合作才刚刚起步,金融监管方面的合作尚处于学术探讨层面,相关的合作行动十分鲜见,因而,本文在实证研究方面略有不足,当然,这也为今后就此课题进行更深入研究提供了一个方向。
安伟华[8](2010)在《金融监管中激励相容制度的构建》文中研究表明本文从构建激励相容的金融监管制度的背景入手,介绍了金融监管中激励相容制度的理论研究现状,并用博弈的方法分析了金融监管的激励冲突,最后引出了金融监管中激励相容制度的内涵和具体政策措施。一是金融监管的透明度建设;二是监管体制改革和监管制度的合理安排;三是完善金融机构的内部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陈阳[9](2009)在《中国有效金融监管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对经济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达到这一目的,不仅需要市场机制发达的自我调节和自我稳定功能,还需要政府进行灵活有效和及时适度的干预。金融监管作为经济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其主要作用在于保障金融体系安全高效运行,依法维护金融市场公开、公平、有序竞争,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投资者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在于金融市场存在着诸如垄断、外部性以及信息不对称等市场失灵现象,作为政府提供的一种纠正市场失灵的金融制度安排,金融监管的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提高金融体系的效率和稳定性。本文从金融监管理论入手,首先对金融监管的内涵和一般理论进行探讨和界定,并从制度经济学角度对金融监管制度安排做了深入研究,给出了金融监管制度的理论定义。然后运用博弈论、制度经济学、比较经济学、信息经济学、成本与收益等基本理论,对金融监管制度体系的构建进行了探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中国现实金融监管制度进行了创新性探讨,包括:构建一个有效金融监管制度的完整分析框架;提出建立在共同目标基础上的合作博弈是金融监管的最优选择;认为政府金融监管治理必须建立在构建金融机构自律的内在机制及执行机制基础上;指出了一个有效的金融监管制度,必定是一个多层次的金融监管体系等思想主张。
陈曦[10](2008)在《中国金融监管寻租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金融是国家经济的命脉,而金融监管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障金融系统安全、稳健、高效运行的必要制度。今天的金融安全已经上升到了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金融监管无疑是保障金融安全最重要的制度安排。金融监管领域中的寻租活动极大地影响监管效率的发挥和有效监管的实现。尽管经过多年改革,但我国金融监管领域的寻租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如今,国外金融监管寻租已经酿成严重的金融危机、经济危机、监管危机,我国金融监管寻租也让国内金融市场危机四伏。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此次金融危机给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以诸多关键启示,危机中后期的国际金融监管改革进程和方向,也为我国完善金融监管提供了一定的经验借鉴。研究金融监管寻租问题,提出治理金融监管寻租具体的制度改革与创新路径,成为研究者的当务之急。建议相关部门建立侧重惩罚的激励机制,除官方监管机构外,引入多元的金融监管主体,提高监管透明度,完善行政赔偿与责任追究制度,促进金融机构严格自律弱化他律。此外我们应该注意的是,改变监管框架只是完善金融监管的部分内容,而强化监管者的执行力建设亦是题中应有之意:我们应该比以往更加注重监管政策的执行力建设,因为即便是趋近于完美的制度如果没有得到良好执行,也只是空谈。
二、金融监管中的激励冲突与调整(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金融监管中的激励冲突与调整(论文提纲范文)
(1)国家审计监督与金融风险防范关系研究 ——基于银行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思路和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关于银行风险 |
一、银行风险产生原因 |
二、银行风险影响因素 |
第二节 政府行为与银行风险 |
一、金融监管的作用 |
二、政府治理对银行风险的影响 |
第三节 国家审计影响政府治理研究 |
第四节 国家审计对金融风险防范的作用 |
一、国家审计的实现方式 |
二、国家审计与微观银行风险 |
三、国家审计与宏观金融安全 |
第五节 文献评述 |
第二章 基本理论 |
第一节 银行业风险 |
一、风险含义及分类 |
二、风险状况分析 |
三、风险测度方法 |
第二节 银行监管体系 |
一、银行监管制度背景 |
二、改革开放后银行监管发展 |
三、银行监管现状及问题 |
第三节 国家审计基本依据 |
一、法律法规方面 |
二、历史经验方面 |
三、现实需要方面 |
第四节 国家审计防范银行风险的功能分析 |
一、国家审计与其他监管部门职能区分 |
二、国家审计功能定位 |
三、国家审计的实践与发展 |
第五节 国家审计影响银行风险的作用机理 |
一、国家审计作用方式 |
二、国家审计实现路径 |
第六节 国家审计理论基础 |
一、公共受托责任理论 |
二、新公共管理理论 |
三、免疫系统理论 |
四、国家治理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家审计监督与全国性银行风险 |
第一节 引言 |
第二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二、模型设定 |
第四节 实证分析 |
一、描述性统计 |
二、回归分析结果 |
三、稳健性测试 |
第五节 进一步分析 |
一、国家审计频次的影响 |
二、审计结果公告的影响 |
三、对其他风险因素的影响 |
四、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家审计监督与地方性银行风险 |
第一节 引言 |
第二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数据来源 |
二、变量与模型设计 |
第四节 实证分析 |
一、统计性描述 |
二、回归分析结果 |
三、稳健性测试 |
第五节 进一步分析 |
一、对银行盈利能力影响 |
二、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 |
三、不同地区审计效能差异 |
四、银行上市后影响因素变化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家审计监督与区域银行风险 |
第一节 引言 |
第二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数据来源 |
二、变量与模型设计 |
第四节 实证分析 |
一、统计性描述 |
二、回归分析结果 |
三、稳健性测试 |
第五节 进一步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完善国家审计防范银行风险的实现机制 |
第一节 突出预防性和建设性作用 |
第二节 优化金融审计方法 |
一、推进大数据分析方法的应用 |
二、强化动态风险跟踪和监测 |
第三节 完善金融审计组织模式 |
一、做好组织模式的顶层设计 |
二、促进上下联动与协同效应 |
第四节 加强金融审计人才培养 |
第五节 创新金融审计公告方式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创新 |
三、研究局限 |
四、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3)委托代理、激励机制与信托公司治理(论文提纲范文)
一、研究缘起和文献背景 |
(一)股权结构对金融机构治理的影响 |
(二)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治理的影响 |
(三)金融机构治理中的激励约束 |
二、模型分析 |
(一)模型假设 |
(二)模型求解 |
1.代理人行为分析 |
2.委托人行为分析 |
3.均衡解分析 |
(三)激励约束有效性分析 |
1.激励充分的情形 |
2.激励不足的情形 |
三、实证研究 |
(一)变量选取 |
1.被解释变量。 |
2.解释变量。 |
3.控制变量。 |
(二)模型设计 |
(三)实证分析 |
1.样本选择。 |
2.描述性统计结果。 |
3.实证分析结果。 |
4.稳健性检验。 |
四、结论和建议 |
(4)对金融监管中的激励冲突与调整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金融监管现状分析 |
二、金融监管中的激励冲突 |
三、调整金融监管冲突的政策 |
(5)金融监管中的激励冲突与调整(论文提纲范文)
一、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情况 |
1. 没有健全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 |
2. 金融监管缺乏具体内容和手段 |
3. 金融监管指标体系不健全 |
4. 缺乏全民监管金融体系的思想 |
二、金融监管中的激励冲突 |
三、激励相容制度冲突的调整 |
1. 加强金融监管的透明度建设 |
2. 激励相容制度的具体安排 |
四、总结 |
(6)刍议金融监管中的激励冲突与调整(论文提纲范文)
一、当前社会的金融监管状态 |
(一) 对于当前的中国而言, 金融监管的法律体系不健全。 |
(二) 对于目前中国所颁布的各种例如《保险法》、《商业银行法》、《金融机构管理规定》的法律而言, 银行的监管法律缺乏可操作性, 并且对于当前进行金融监管的具体手段、监管的内容、组织体系、如何处理金融交易中由风险产生的各种问题并无明确的立法。所以, 在金融风险对金融投资者造成严重影响的同时, 没有适合参照的法律, 进而无法对遭受金融风险的金融投资者进行适当的维权。 |
(三) 对于发达国家而言, 多年金融市场的发展历程, 早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于本国金融市场的金融监管制度, 并且在经过多年不断调整和完善的过程当中, 已经日益奔向程序化与标准化。同时, 指标体系早已经从跨越表内业务过渡到表外业务。而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 同时期早已经发展到全方位、多领域、高层次当中。相较于中国当前的金融监管体制, 我国的指标体系极其不健全, 并且缺乏标准化和系统化。 |
(四) 金融监管主要强调的是金融监管当局与金融监管的对象和社会监管力量多种监管共同结合的金融监管。 |
(五)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脚步的加快, 对于国外资本的引入明显加快。 |
二、金融监管激励相容的理念构建 |
(一) 多年来, 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以其巨大并且普遍的破坏力直接制约了全球经济的发展速度, 各个国家的政府承担了绝大部分的金融机构的损失。 |
(二) 对于金融监管中激励相容制度的现状研究,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能够有效地约束监管者的行为。 |
三、金融监管制度下激励相容制度的冲突 |
(一) 监管部门与社会公众。 |
(二) 监管当局与金融机构。 |
四、调节金融监管中的激励冲突的措施 |
(7)东北亚金融监管的区域性协调与合作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1.1.1 东北亚经济、金融一体化趋势及货币金融合作 |
1.1.2 金融监管协作与东北亚金融稳定 |
1.1.3 中国与东北亚区域金融合作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1.2.1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2 对已有研究的评论 |
1.3 创新、不足之处及结构安排 |
1.3.1 创新之处与不足 |
1.3.2 结构安排 |
2 金融监管相关理论综述 |
2.1 基于市场失灵的金融监管理论 |
2.1.1 信息不对称与金融监管 |
2.1.2 金融外部性与金融监管 |
2.1.3 与市场失灵有关的其他金融监管理论 |
2.2 基于政府失灵的金融监管理论 |
2.2.1 金融监管的反思理论 |
2.2.2 自由金融业主张 |
2.3 金融监管理论的新近发展 |
2.3.1 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及政府监管与市场纪律的平衡 |
2.3.2 跨国金融监管的相关理论 |
2.3.3 宏观审慎监管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3 东北亚金融监管区域性协调与合作的背景分析 |
3.1 东北亚经济一体化趋势及区域经济合作 |
3.1.1 东北亚区域经济一体化与区域经济合作 |
3.1.2 东北亚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前景 |
3.2 东北亚金融一体化及货币金融合作 |
3.2.1 区域金融一体化概述 |
3.2.2 东北亚金融一体化发展 |
3.2.3 区域金融一体化和金融监管的区域协调与合作 |
3.3 东北亚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的原因分析 |
3.3.1 区域金融传染与东北亚金融监管的区域性合作 |
3.3.2 监管失灵的区域化与金融监管的区域性协调与合作 |
3.3.3 金融监管协作是东北亚金融合作的基础性环节 |
3.4 本章小结 |
4 区域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的经验借鉴:以欧盟为例 |
4.1 欧洲经济一体化及货币金融合作 |
4.1.1 战后欧洲的经济一体化 |
4.1.2 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货币与金融合作 |
4.2 欧盟金融监管的区域性协调与合作 |
4.2.1 欧盟金融一体化及其对金融监管的挑战 |
4.2.2 欧盟金融监管的协调与合作 |
4.2.3 全球金融危机后欧盟金融监管的新发展 |
4.3 欧盟经验对东北亚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的启示 |
4.4 本章小结 |
5 东北亚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机制创新 |
5.1 金融监管体制与金融监管区域合作机制 |
5.1.1 金融监管体制概述 |
5.1.2 金融监管体制与区域协作机制 |
5.2 东北亚国家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与比较分析 |
5.2.1 中、日、韩金融监管体制发展 |
5.2.2 中、日、韩等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比较 |
5.3 东北亚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机制构建分析 |
5.3.1 东北亚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机制构建现状 |
5.3.2 东北亚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机制探析 |
5.4 本章小结 |
6 东北亚金融监管的区域性协调与合作路径 |
6.1 东北亚银行业监管的协调与合作 |
6.1.1 东北亚银行业监管比较分析 |
6.1.2 东北亚银行业监管的协调与合作 |
6.1.3 东北亚存款保险制度的协调 |
6.2 东北亚证券业监管的协调与合作 |
6.2.1 证券业监管概述 |
6.2.2 东北亚证券业监管的比较分析 |
6.2.3 东北亚证券业监管的协调与合作 |
6.3 本章小结 |
7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主要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金融监管中激励相容制度的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一、构建激励相容的金融监管制度的背景 |
二、金融监管中激励相容制度的研究现状 |
三、金融监管的激励冲突分析 |
1、社会公众与监管当局的博弈 |
2、监管当局与金融机构之间的监管博弈 |
四、激励相容制度的构建 |
1、金融监管中激励相容制度的内涵 |
2、激励相容制度的政策措施 |
五、总结 |
(9)中国有效金融监管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主要内容 |
1.3 研究方法 |
1.3.1 制度经济学分析方法 |
1.3.2 信息经济学分析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金融监管的理论评述 |
2.1 金融监管的历史演进 |
2.1.1 监管的思想追溯:自由市场秩序与政府干预 |
2.1.2 金融监管的历史演进 |
2.2 金融监管的内涵与范畴 |
2.2.1 金融监管的内涵界定 |
2.2.2 监管的经济学本质 |
2.2.3 金融监管理念的外延 |
2.3 金融监管理论体系 |
2.3.1 金融监管相关理论:捕获论 |
2.3.2 金融监管相关理论:公共利益学说 |
2.3.3 金融监管相关理论:经济监管理论 |
第3章 有效金融监管体系分析 |
3.1 有效金融监管制度内涵 |
3.1.1 新制度经济学相关理论 |
3.1.2 有效金融监管制度定义 |
3.1.3 有效金融监管制度功能 |
3.1.4 有效金融监管的制度安排 |
3.2 有效金融监管基本理论 |
3.2.1 有效金融监管制度的提出 |
3.2.2 有效金融监管制度结构体系 |
3.3 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的演进与变迁 |
3.3.1 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的演进 |
3.3.2 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的内涵 |
3.3.3 多层次有效金融监管体系的构建 |
第4章 有效金融监管制度框架 |
4.1 有效金融监管制度评述 |
4.1.1 有效金融监管制度是各种力量持续动态均衡的外在表现 |
4.1.2 有效金融监管制度应符合激励相容原则 |
4.1.3 有效金融监管制度应具有自律机制 |
4.1.4 有效金融监管制度应进行成本收益分析 |
4.2 有效金融监管制度:动态博弈均衡 |
4.2.1 博弈论视角下的制度分析 |
4.2.2 金融监管制度的博弈观 |
4.2.3 有效金融监管制度分析 |
4.3 有效金融监管制度:激励相容机制 |
4.3.1 金融监管体系中的信息约束 |
4.3.2 激励相容机制 |
4.3.3 政府主导下的金融监管及其治理 |
4.4 有效金融监管制度:成本收益均衡 |
4.4.1 金融监管成本 |
4.4.2 金融监管的收益 |
4.4.3 成本收益均衡 |
4.4.4 成本收益均衡下的金融监管模式 |
4.5 有效金融监管制度:自律机制 |
4.5.1 金融机构自律的经济学内涵 |
4.5.2 金融机构自律的基础及功能 |
第5章 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金融监管制度选择 |
5.1 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的缺失与改进 |
5.1.1 金融业高速发展下掩盖的金融监管缺失 |
5.1.2 金融危机背景下的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的改进与选择 |
5.2 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策略选择 |
5.2.1 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未来的一种必然趋势 |
5.2.2 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金融监管面临严峻的国际化挑战 |
5.2.3 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路径选择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0)中国金融监管寻租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的背景 |
1.1.2 选题的意义 |
1.2 国内外理论研究综述 |
1.3 本文的主要创新 |
1.4 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 |
第2章 金融监管寻租理论引论 |
2.1 金融监管寻租理论研究综述 |
2.1.1 金融监管理论综述 |
2.1.2 金融监管寻租理论研究综述 |
2.2 金融监管寻租理论概念界定 |
2.2.1 金融监管的定义 |
2.2.2 金融监管寻租定义 |
2.3 金融监管寻租的成因 |
2.3.1 金融监管租金的形成 |
2.3.2 金融监管寻租主体分类 |
2.3.3 金融监管设租行为类型 |
2.4 金融监管寻租治理原则 |
第3章 金融监管演变与寻租的发展 |
3.1 金融监管寻租的社会背景 |
3.1.1 漫长的经济体制转型时期 |
3.1.2 经济人思想启蒙 |
3.1.3 金融监管的法制缺陷 |
3.1.4 金融机构经营模式变迁 |
3.1.5 社会监督发育不良 |
3.2 金融监管寻租发展史 |
3.2.1 银行业监管寻租的历史与现状 |
3.2.2 保险业监管寻租的历史与现状 |
3.2.3 证券业监管寻租的历史与现状 |
3.3 金融监管寻租的危害 |
第4章 金融监管领域寻租的形成机理 |
4.1 金融监管寻租的形成 |
4.1.1 监管俘获论 |
4.1.2 市场干预论 |
4.1.3 利益集团论 |
4.1.4 超额利润论 |
4.1.5 监管随意论 |
4.1.6 监督不力论 |
4.1.7 体制失衡论 |
4.2 监管创租机制分析 |
4.2.1 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监管者无意创租 |
4.2.2 利益集团与路径依赖:监管者被动创租 |
4.2.3 “看不见的脚”:监管者主动创租 |
4.3 金融监管领域中租金的来源 |
4.3.1 根本来源:国有资本产权不明晰 |
4.3.2 直接来源:界限模糊的双轨制 |
4.3.3 重要来源:隐性存款保险 |
4.3.4 信息不对称 |
4.4 金融领域中监管寻租的分析层次 |
4.4.1 租金的初次分配——内部寻租 |
4.4.2 租金的再分配——外部寻租 |
4.5 寻租对金融监管的影响 |
4.5.1 寻租的负面效应 |
4.5.2 寻租的中性效应 |
4.5.3 驳寻租“有益”论 |
4.6 监管者寻租的效用模型 |
4.6.1 监管寻租效用模型建立 |
4.6.2 监管者寻租过程实证分析 |
4.7 促进寻利与促进寻租的制度比较 |
4.7.1 寻利与寻租的比较 |
4.7.2 制度的作用 |
第5章 抑制金融监管寻租的制度缺陷 |
5.1 金融监管的激励机制分析 |
5.1.1 委托-代理的激励冲突 |
5.1.2 监管主客体激励冲突 |
5.1.3 金融监管利益相关方博弈分析 |
5.2 金融监管中的关联监管与关联监督 |
5.2.1 金融监管关联特征 |
5.2.2 对金融监管的关联监督 |
5.3 垄断的金融监管市场 |
5.3.1 金融监管体系官本位 |
5.3.2 非专业金融监管机构边缘化 |
5.3.3 金融监管垄断的严重危害 |
5.4 抑制寻租的市场化手段 |
5.4.1 加快市场化进程,缩小租金规模 |
5.4.2 促进社会监督市场化 |
第6章 治理金融监管寻租——制度改革与创新 |
6.1 建立侧重惩罚的激励机制 |
6.1.1 激励机制的基础:保证金融监管部门合理待遇 |
6.1.2 建立监管者财产申报核查制度 |
6.1.3 侧重惩罚的激励机制 |
6.2 引入多元的金融监管主体 |
6.2.1 我国金融监管改革的经验和教训 |
6.2.2 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路径 |
6.3 提高监管透明度 |
6.3.1 良好的金融监管治理的内涵和原则 |
6.3.2 提高我国监管透明度的制度安排 |
6.4 完善金融监管的行政赔偿与责任追究制度 |
6.4.1 我国行政赔偿现状 |
6.4.2 国外行政赔偿借鉴 |
6.4.3 完善我国金融监管行政赔偿制度 |
6.5 促进金融机构形成有效的自律机制 |
6.5.1 有效自律机制的内涵 |
6.5.2 完善金融行业自律机制的路径 |
6.6 金融危机给金融监管体系的启示 |
6.6.1 金融危机给我们的启示 |
6.6.2 金融危机中后期的监管改革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四、金融监管中的激励冲突与调整(论文参考文献)
- [1]国家审计监督与金融风险防范关系研究 ——基于银行的实证分析[D]. 李斐.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2]金融科技助推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模式转型研究[J]. 王蕊,李宗航. 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03)
- [3]委托代理、激励机制与信托公司治理[J]. 孙涛,蔡英玉. 东岳论丛, 2019(12)
- [4]对金融监管中的激励冲突与调整分析[J]. 宫超. 中国集体经济, 2016(31)
- [5]金融监管中的激励冲突与调整[J]. 尹守成. 现代经济信息, 2015(14)
- [6]刍议金融监管中的激励冲突与调整[J]. 邓智勇. 现代商业, 2013(08)
- [7]东北亚金融监管的区域性协调与合作问题研究[D]. 张大凯. 东北财经大学, 2012(06)
- [8]金融监管中激励相容制度的构建[J]. 安伟华. 新西部, 2010(10)
- [9]中国有效金融监管制度研究[D]. 陈阳. 吉林大学, 2009(07)
- [10]中国金融监管寻租问题研究[D]. 陈曦. 吉林大学, 20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