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下游水资源开发利用与水环境综合治理构想

东江下游水资源开发利用与水环境综合治理构想

一、东江下游水资源开发利用及水环境综合治理构想(论文文献综述)

张茹,楼晨笛,张泽天,黄晓荣,谢晶,郝齐钧,张岚斌,李怡航,刘小玲[1](2022)在《碳中和背景下的水资源利用与保护》文中研究指明实现水资源高效智慧的利用与保护,是国家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促进低碳技术发展和环境保护,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共性关键基础。为此,本文从水资源科技发展对碳中和的重大促进作用视角出发,回顾总结了水资源利用与保护的历史和战略发展趋势,阐明了水资源利用对开拓清洁能源应用潜力、促进国家能源结构低碳化的关键作用,研究了水资源利用与保护对于缩减碳源、提高碳汇的天然优势,并从规划运行智慧化、生态能源一体化、空间利用充分化、设计建造绿色化和改造发展统筹化等五大发展方向,系统凝练了智慧水利信息网络及反馈调控、多源信息监测体系及一体化模式、特殊地下空间利用及地下蓄能设施、生态水利工程及零碳水电站系统、中小型水电站改造并网及离网型水风光互补系统等高效智慧利用与保护水资源的技术方法。研究成果对长江黄河等重要流域保护、推进国家水资源利用重大战略工程实践、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均具有重要促进意义。

马向明,赵嘉新,魏冀明,胡秀媚,文艳[2](2021)在《万里碧道:生态文明背景下广东河湖水系水-岸协同治理的探索与实践》文中研究指明生态文明背景下我国河流水系的治理摆在了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广东在近年治水经验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提出了建设万里碧道的战略构想。万里碧道在理念认识、制度设计、设计范式三个方面,初步探索形成一条水—岸协同治理的新路径:在理念方面基于全面系统认识河流水系的价值,提出以流域为单元的水—岸协同共治,促进河流廊道沿线社会—生态系统的耦合;制度方面通过"1+3"的顶层设计,依托河长制推进协同治理;设计方面基于河流四维属性创新跨专业协同、过程适应的设计范式。

马向明,邱衍庆,黄本胜,王浩,陈俊昂,刘霞,肖宇,牛丞禹,马满林[3](2021)在《万里碧道: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广东生动实践》文中提出治水兴水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高质量规划建设万里碧道代表着广东在生态文明背景下系统治水兴水的新方向。为全面介绍和展现广东万里碧道规划建设的丰富理念内涵,本刊编辑部以"万里碧道"为主题组织学术笔谈,邀请了9位专家学者就万里碧道规划建设的理念、目标、任务、方法等方面进行探讨。作为10年前广东绿道和现在万里碧道总体规划的项目总负责,马向明认为绿道作为广东将生态修复与社会服务功能相结合的大型网络连接工程,开启了广东线性开敞空间的建设;碧道以流域为单元,将治水与治岸结合,营建功能复合的河流廊道,促进沿线社会-自然系统的优化调整与耦合。碧道既是绿道经验的继承和发扬,又进一步延伸拓展,碧道在功能上更为复合、在协同制度上进行了创新、在理念上引入了时间维度。从绿道到碧道,展现了广东线性开敞空间建设从网络连到系统耦合的发展。邱衍庆谈及广东万里碧道规划建设以保护与恢复河流自然生态为首要原则,通过明确万里碧道建设负面清单,结合不同碧道类型因地制宜发挥人工力和自然力,引入时间维度强调分阶段推进碧道建设等方式,做到"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万里碧道"。同样聚焦于碧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黄本胜提出通过河流生态系统健康评估发现主要生态问题提升有针对性的修复措施,构建河流生态廊道予以生态系统足够的空间的时间,同时强调河道生态形态保护与恢复、水生生物保护与恢复以及生态流量的保障等进行河流生态保护与修复。王浩从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构建的视角出发,强调万里碧道对优化广东省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格局的重要作用。依托万里碧道建设河流生态廊道有助于构建全省完整生态安全格局,以水为纽带促进区域空间"缝合",为新时期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和资源配置的探索了路径。刘霞认为万里碧道建设是创新广东水利规划设计理念和工作方式的良好契机,创新水资源开发利用理念推行节水减排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创新水利工程建设治理推进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等系统治理,促进水利规划设计理念升级。堤防是碧道建设主要空间载体和基础性功能框架,起着关键性作用。陈俊昂从堤防建设形式与功能演变的视角切入,提出堤防建设必须从空间、资源调控、社会治理能力等方面为碧道建设提供支撑条件,才能更好达到碧道建设愿景。肖宇从多元视角分析万里碧道对大都市连绵区的作用,指出河道是大都市连绵区内营造连续优质公共空间的"最后选择"。在知识经济时代,依托河道建设的万里碧道因为能提供丰富的生态、社会平等、美学与健康的文化价值,对大都市连绵区的生态环境和公共空间营造显得尤为重要。牛丞禹指出为线性开敞空间,万里碧道聚焦于解决生态问题、融合了更多生态设计理念、对生态资源价值转化更为高效和多元,碧道充分借鉴绿道的经验和教训,提供了一个新的以流域为完整地理单元,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广东解决方案。马满林着重对河流生态健康评估方法进行介绍,强调以"流域为单元",划分两级评估单元,以水域和陆域生态系统为评估对象,建立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评估,把脉河流各类"病因",找准"病根",有针对性提升系统治理对策和工程措施。

陈川,曾金凤[4](2021)在《基于GIS技术的东江源区寻乌水河道演变及其影响分析》文中研究说明利用水背水文站2010—2020年固定大断面的实测资料和水背站附近水下地形测量资料,采用GIS技术,构建了用于河床变化分析的水下断面地形数据库和水背站附近水下地形三维模型,分析寻乌水干流水背水文站段河道单断面的时空冲淤变化和河道冲淤变化情况,查找了影响因素及变化带来的影响,结果表明:GIS技术是研究河道地形变化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寻乌水干流水背站断面2010—2015年多年平均河底高程下降0.75 m, 2015—2020年多年平均河底高程下降0.52 m。河道河床在2010—2020年主槽地形呈冲刷之势,平均下切深度1.27 m。电站拦沙、河道采砂及废弃矿山综合治理成为该段河道地形变化的主要因素。河道逐年下切会增大河流槽蓄量,增加污染物在下游河道的回荡时间,进而使水质恶化。同时,河床剧烈演变有可能触发跨河桥梁险情甚至引起沿河路基被掏空、岸堤坍塌等。

李冠城,侯敏驰,李梓君,黄鹤,穆桂珍[5](2021)在《珠江流域“十三五”水污染防治成效与经验》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水质的提升与改善是"十三五"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关键。本文分析了"十三五"期间珠江流域三大主要水系和珠江三角洲的水质治理成效,从实施水污染治理重点专项、全面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加强工业农业水污染防治和推进珠江三角洲典型水体综合治理四方面总结了珠江流域"十三五"期间的水污染防治经验,以期为"十四五"期间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参考。

张禾裕,徐文海,李思聪,唐铁,杨青林[6](2021)在《广东省内流域生态保护补偿问题及政策建议》文中指出广东省内流域各区域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重重。建立规范化和科学化的省内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是解决广东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具体政策问题的迫切现实需求。本研究全面分析了广东省流域基本情况、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类型、特点,梳理出当前广东省内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的主要问题;结合国内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的法律法规、实践和制度现状,提出符合广东实际的省内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优化建议。

广州市人民政府[7](2021)在《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文中研究说明广州市人民政府文件穗府规[2021]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2021年6月25日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落地,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孙翔,王玢,董战峰[8](2021)在《流域生态补偿:理论基础与模式创新》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流域生态补偿是以水资源保护为主线,有效平衡流域经济发展与水质保护关系的经济激励手段。根据流域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取合适的流域生态补偿模式,对于我国开展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流域生态补偿存在补偿主体不明晰、补偿标准测算方法不一致、补偿方式不灵活、补偿实施与受益不统一、补偿政策设计不完善等问题。为此,应明晰责任主体与水权归属,整合统一标准测算方法,灵活使用补偿方式,建立多元生态补偿机制,完善优化政策设计。

高慧忠,刘慧,许凤冉,张春玲,李想[9](2021)在《基于熵权法的跨省水生态补偿标准测算与资金分配——以东江流域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生态补偿标准测算与资金分配是建立跨省水生态补偿机制的难点和关键问题,需要结合试点以来的实际保护投入和保护效果,根据补偿性质的不同,分别计算直接成本补偿量和机会损失补偿量,再将直接成本补偿量分配到水源区各区县。建立基于跨省断面水量水质和投入效益的补偿量计算模型与资金分配的熵权模型,以东江流域跨省生态补偿试点为例,计算得到江西省东江源区水生态保护年补偿量31.86亿元,其中直接成本补偿量11.06亿元,并按37.2%、32.2%、30.6%的比例分配给源区寻乌、安远、定南三县。此结果高于《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的协议》的补偿金额,可为我国实施跨省水生态补偿中优化补偿标准和资金使用,实施差别化补偿方式提供支撑。

曹建廷,赵钟楠,田英,王尔菲耶,张越,陈媛媛[10](2021)在《水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中权益相关方权利义务架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梳理有关法律法规和研究成果对水流权益相关方界定的基础上,分析水流权益相关方的权利义务架构体系,并结合实际案例说明了权利义务架构的实际表现。结果显示: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对水流所有权界定明确,水流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水流使用权主要通过取水许可制度实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组织和个人获得水流使用权。水流所有者依法拥有对水流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作为自然资源公共利益代言人更负有水流保护的职责。水流生态保护补偿是水流使用者应尽的义务,水流使用者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有关法规,保障水流的流量和质量及生态系统健康。水流生态保护补偿应对履行了水流生态保护义务的主体进行激励,并主要对水流生态服务供给者的发展限制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以及超出应尽保护义务的生态环境正外部性进行合理补偿。建议进一步加强政府在水流生态补偿中的主体地位,真正将生态补偿资金分配到微观层次的资源使用权主体,构建水流生态补偿的长效机制,有序开展常态下重点蓄滞洪区生态补偿。

二、东江下游水资源开发利用及水环境综合治理构想(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东江下游水资源开发利用及水环境综合治理构想(论文提纲范文)

(2)万里碧道:生态文明背景下广东河湖水系水-岸协同治理的探索与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1 背景
    1.1 广东解放后治水历程
    1.2 问题与挑战
    1.3 小结:传统治水模式难以应对日益复杂的水治理问题
2 万里碧道:广东协同治水新探索
    2.1 已有经验与启示
    2.2 万里碧道的内涵与主要任务
    2.3 全省碧道的建设蓝图与计划
3 万里碧道建设的战略目标和创新
    3.1 万里碧道建设的战略目标
    3.2 广东万里碧道的创新
结语
图片来源

(3)万里碧道: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广东生动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绿道到碧道:从网络连接到系统耦合I马向明
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万里碧道I邱衍庆
    1以生态保护与修复为基础任务
    2明确负面清单避免建设性破坏
    3因地制宜发挥人工力和自然力
    4引入时间维度打造滨水活力经济带
广东省万里碧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策略I黄本胜
以万里碧道建设支撑广东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构建I王浩
    1 通过碧道建设为构建广东国土空间保护格局“破题”
    2以水为纽带探索区域空间“缝合”的新模式
    3在保护中发展和在发展中保护,对新时期国土空间格局构建和资源配置的思考
谈碧道建设与堤防演变I陈俊昂
    1堤防的历史演变
    2堤防实现碧道建设愿景的支撑条件
    结语
以万里碧道建设为契机,创新水利规划设计理念I刘霞
从价值、权利和文化视角看万里碧道在大都市连绵区的作用I肖宇
    1河道是大都市连绵带内营造公共空间的“最后选择”
    2万里碧道生态价值在于以流域视角平衡纯经济视角
    3万里碧道社会价值在于平等,给予所有人以普惠性享有美好生活环境的权利
    4依托万里碧道,有条件培育全新的“河流文化”
万里碧道:生态文明下广东线性开敞空间建设的新探索I牛丞禹
    1绿道是广东为解决快速发展所带来环境问题进行的思考与实践
    2万里碧道是基于地理单元特征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广东解决方案
    3从绿道到万里碧道是对生态文明理念实践的不断深入和完善
探索“流域为单元”的河流生态健康评估方式,通过碧道建设实施流域综合治理I马满林
    1对应省内主干河流及行政区划,分级划分流域健康评估单元
    2以水域和陆域生态系统为评估对象,建立流域生态健康评估体系
    3识别二级评估单元的生态健康问题,实施与行政区对应的流域综合治理

(4)基于GIS技术的东江源区寻乌水河道演变及其影响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 河道概况
2 资料和方法
3 河道演变分析
    3.1 河道断面冲淤分析
    3.2 水背水文站区域水下地形变化分析
    3.3 水背水文站区域水下地形冲淤变化分析
4 河道演变影响因素分析
    4.1 水背水文站实测水文资料分析
    4.2 南龙电站对河道泥沙、河床冲淤的影响
    4.3 生态修复治理的影响
    4.4 河道采砂的影响
5 河道演变影响分析
    5.1 对水质的影响分析
    5.2 对跨河大桥、河岸及防洪堤的影响
6 结论

(5)珠江流域“十三五”水污染防治成效与经验(论文提纲范文)

背景与意义
“十三五”期间珠江流域水质治理成效
    珠江干流水质治理成效
    珠三角水质治理成效
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经验总结
    实施水污染治理重点专项
    全面贯彻落实河(湖)长制
    加强工业农业水污染防治
    推进珠三角典型水体综合治理
结语

(6)广东省内流域生态保护补偿问题及政策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1 省内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的实践现状
    1.1 流域基本情况
    1.2 流域水资源状况
    1.3 省内流域生态补偿的实践现状
2 省内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的类型与特征
    2.1 省内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的类型
        (1)按流域规模
        (2)按政府介入程度
        (3)按补偿效果
    2.2 省内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的特征
        (1)灵活的水质考核目标
        (2)充分运用市场激励
        (3)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补偿机制
3 省内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的显着问题
    3.1 全省系统性生态补偿机制尚未构建
    3.2 生态补偿标准不明确,补偿方式及要素单一
    3.3 生态补偿资金筹集困难,资金设定缺乏定量科学依据
    3.4 非政府组织及公众参与度不够
4 省内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建议
    4.1 尽快出台省级生态补偿法规
    4.2 构建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
    4.3 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实现补偿机制社会化
    4.4 建立流域生态补偿长效保障体系

(8)流域生态补偿:理论基础与模式创新(论文提纲范文)

一、流域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
    (一)公共产品理论
    (二)产权交易理论
    (三)外部性理论
    (四)博弈理论
    (五)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理论
二、流域生态补偿的分析框架构建
    (一)补偿主客体
    (二)补偿方式
    (三)补偿标准和补偿总金额
    (四)补偿机制
三、流域生态补偿的国内外实践及其启示
    (一)国外流域生态补偿典型案例分析
    (二)国内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实践进展
    (三)流域生态补偿模式探索
        1. 跨不同级别行政区域的情形
        2. 上下游间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的情形
        3. 流域水质治理时期不同的情形
四、目前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存在的不足之处
五、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优化策略
    (一)明晰责任主体,确定水权归属
    (二)整合现有标准,形成测算指南
    (三)活用补偿方式,拓宽资金渠道
    (四)建立多元机制,引导资金流向
    (五)完善政策设计,提供法律支持

(9)基于熵权法的跨省水生态补偿标准测算与资金分配——以东江流域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1 跨省水生态补偿标准测算与资金分配方法
    1.1 水生态保护与建设成本分析
        1.1.1 直接保护成本测算方法
        1.1.2 间接发展机会损失测算方法
    1.2 基于水量水质与投入效益的跨省补偿量测算模型
    1.3 水源区资金分配的熵权模型
2 水生态保护补偿标准测算与资金分配
    2.1 东江源区概况和补偿试点实施进展
    2.2 水生态保护与建设成本测算
    2.3 基于跨省补偿机制实施成效的补偿量测算
    2.4 补偿资金分配
3 结 语

(10)水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中权益相关方权利义务架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水流权益相关方的法律界定
    1.1 水流所有者
    1.2 水流使用者
2 水流权益相关方的权力义务架构及其实际表现
    2.1 权利义务总体架构
    2.2 在水流保护工作中的权利义务
        2.2.1 水流所有者的权利义务
        2.2.1.1 水流所有者权利
        2.2.1.2 水流所有者的义务
        2.2.2 水流使用者的权利义务
    2.3 在水流生态保护补偿中的权利义务
        2.3.1 水流所有者的权利和义务
        2.3.2 水流生态服务供给者的权利和义务
        2.3.3 水流直接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
        2.3.4 水流生态服务受益者的权利和义务
3 水生态保护补偿案例中实际架构
    3.1 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
    3.2 广东省东江流域水权交易补偿
    3.3 蓄滞洪区生态补偿
4 结 语

四、东江下游水资源开发利用及水环境综合治理构想(论文参考文献)

  • [1]碳中和背景下的水资源利用与保护[J]. 张茹,楼晨笛,张泽天,黄晓荣,谢晶,郝齐钧,张岚斌,李怡航,刘小玲. 工程科学与技术, 2022(01)
  • [2]万里碧道:生态文明背景下广东河湖水系水-岸协同治理的探索与实践[J]. 马向明,赵嘉新,魏冀明,胡秀媚,文艳. 南方建筑, 2021(06)
  • [3]万里碧道: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广东生动实践[J]. 马向明,邱衍庆,黄本胜,王浩,陈俊昂,刘霞,肖宇,牛丞禹,马满林. 南方建筑, 2021(05)
  • [4]基于GIS技术的东江源区寻乌水河道演变及其影响分析[J]. 陈川,曾金凤. 人民珠江, 2021(10)
  • [5]珠江流域“十三五”水污染防治成效与经验[J]. 李冠城,侯敏驰,李梓君,黄鹤,穆桂珍. 环境保护, 2021(19)
  • [6]广东省内流域生态保护补偿问题及政策建议[J]. 张禾裕,徐文海,李思聪,唐铁,杨青林. 上海国土资源, 2021(03)
  • [7]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J]. 广州市人民政府. 广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S2)
  • [8]流域生态补偿:理论基础与模式创新[J]. 孙翔,王玢,董战峰. 改革, 2021(08)
  • [9]基于熵权法的跨省水生态补偿标准测算与资金分配——以东江流域为例[J]. 高慧忠,刘慧,许凤冉,张春玲,李想. 水利经济, 2021(04)
  • [10]水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中权益相关方权利义务架构研究[J]. 曹建廷,赵钟楠,田英,王尔菲耶,张越,陈媛媛. 水利经济, 20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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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下游水资源开发利用与水环境综合治理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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