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用拖拉机存放待用期间如何正确保管(论文文献综述)
王先知[1](2020)在《华北平原规模化农业龙头企业的生产设施配置及布局研究 ——以山东省平原县“鲁望模式”为例》文中研究说明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自古以来十分重视农业的发展。粮食作为农业的初级产品,它不仅仅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须品,更是关系到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实行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然而,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小规模、分散化的家庭经营模式逐渐无法适应现代化和规模化农业的发展需求以及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的需求。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离开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进而选择进城镇务工,农村未来的土地如何耕种的问题将关系到我国粮食安全以及农业现代化和规模化的推进。在此背景下,为了适应新时期下的农业生产需求,我国提出要加速推进发展规模化、集约化的新型农业生产主体,粮食生产型农业龙头企业作为新型农业生产主体的一种,既满足现代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的需求,又满足我国提升粮食产量,保障粮食安全的内在需求。但是,我国针对这一新型农业生产主体的转变,尤其是规模化农业龙头企业,由于生产设施配置标准滞后于农业现代化和规模化的发展,导致许多企业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由于生产设施与生产规模的不匹配进而影响整个生产效率,粮食产量和质量得不到有效的提升。因此,对于规模化农业龙头企业的生产设施配置研究既可以为农业生产设施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一定的数据支撑,同时对于促进现代农业合理有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从对“规模农业”、“规模化农业龙头企业”等概念进行辨析,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阐述研究农业生产设施合理配置的价值和意义;梳理了国内外相关理论的研究进展,为生产设施配置的研究奠定了基础。其次,通过梳理我国建国至今的农业粮食生产设施的演变历程,总结出了影响我国农业粮食生产设施发展的四大因素:一是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农业机械化改革等一系列国家主导政策;二是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三是农村生产力的提升;四是农业生产组织方式的转变。第三,通过分析平原县规模化农业的发展条件和生产特征,借鉴“耕作半径”理论,实现平原县的二级生产单元构建,得出一级单元61个,测算后得出单元面积为1.84.2万亩;二级单元7个,测算后得出单元面积为14.224.6万亩。同时在各级生产单元的划分基础上配置相应的生产设施类型、用地指标和空间布局引导。综上,基于平原县“鲁望模式”的研究总结一套以“千亩”生产单元规模指标为核心,以耕作半径为基础的设施体系及布局模式,以期为华北平原地区的粮食生产转型和生产设施配置提供借鉴。
赵雪峰[2](2020)在《H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研究》文中提出农机安全监理是顺应农业机械化潮流,应运而生的行业,主要是通过宣传教育、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检查整治等方式消除农业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的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在机构改革、职能整合的大背景下,为适应新形势,提升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增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强化农业机械安全性能,预防和减少农机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对H市当前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进行了研究。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与比较分析法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查阅大量资料和农机监理行业内部资料的基础上,重点探讨了 H市农机安全监理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并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全文共分六章:第一章绪论,第二章介绍了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第三章介绍了 H市农机安全监理的现状、已采取措施、工作成效,第四章总结了国内外农机安全监理的先进经验,第五章对H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提出多项建议,第六章结语。本文认为,农机安全监理事关农机化事业,农机监理需要为农机化发展营造领导重视、社会关注、部门参与的良好氛围。在机构改革的大背景下,农机安全监理在做好“规定动作”即做好常规业务工作的基础上,应该更加注重“自选动作”即监理执法和安全宣教,把工作重心向行政执法上转移。提出了要从宣传、服务、业务、人员等方面进行强化,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监理水平,即要开拓宣传教育渠道,利用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平台、“农机安全生产月”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夯实农机监理业务,巩固牌证物资管理成果,不断推进变型拖拉机整治,在工作过程中注意留痕;做好惠民惠农服务,包括继续深入开展免费实地检验,加快推进农机政策性保险普惠,全面推广农机“双优”加油卡;打造专业执法队伍,对现有农机监理执法人员进行各项培训,吸引人才充实农机监理执法队伍,开展农机专项整治,以工作促进步,填补农机事故处理经验缺乏的短板。通过以上途径,力图为H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提供可行性改变方案,推动H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吴鸣[3](2019)在《司法犯罪圈生成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犯罪圈”概念虽为人们熟知,但学界对“犯罪圈”的见地莫衷一是,对评判的对象也惟恍惟惚。有关“犯罪圈”的观点与理论存在诸多不同看法,源于立法与司法的不同出发点与立场。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定罪与量刑是刑事司法实践面临的两大问题,在界分“立法上”司法圈与“司法上”的犯罪圈概念的前提下,有利于研究刑事司法中划定罪与非罪界限的现状,即“司法犯罪圈”的实际范围。“司法犯罪圈”的形成,不仅是在个案上如何确定刑法条文含义的问题,而且是在现有条文的基础上考察法条目的和案件事实,怎样平衡刑法的法益保护与人权保障机能,合理界分罪与非罪的问题。所以,在近年来社会各界出现各种设立刑法新罪“立法建言”的热潮里,在民众对各类备受关注的司法案件高呼“同案不同判”的质疑中,以及在学界对部分刑法修改内容“立法虚置”、“象征性立法”的批评下,研究刑事司法中犯罪圈的形成机理,有利于追寻刑事司法应当以怎样的方式达至更公平、公正、高效、更利于刑法目的之实现。本文综合运用了比较、实证、经济分析、价值分析、博弈学理论等方法,围绕“司法犯罪圈”这一核心概念有序展开。首先,对立法犯罪圈与司法犯罪圈加以界分,厘清二者的区别与联系,以匡定文章的真实研究对象;然后对司法犯罪圈的构成要素和形成原理加以剖析,以厘清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路径;再以立法犯罪圈为实际参照,通过对司法犯罪圈的立体解剖,从不同司法参与者对犯罪构成的不同认识、对刑事法律的不同解释、对刑事政策的不同理解、对刑事法规的不同运用,动态地展示司法犯罪圈的形成过程与具体形态。本文除导言和致谢之外,共分为六章,各个章节以层层递进的方式,逐步展开各层犯罪圈的形态与特征的论述。绪论旨在对文章的选题缘由和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方法、研究立场、创新之处做出提示性的说明。第一章,司法犯罪圈之争及相关疑问。对任何概念而言,都必须明晰其定义和范畴,学界对于犯罪圈的概念本身存在不同的认识,来自于对犯罪圈范畴的不同理解。犯罪概念本身具有复杂性,也涵摄了刑事司法的多重价值要素,犯罪圈作为刑法确定罪与非罪的界限,是兼具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标准的弹性概念。本章梳理了有关犯罪圈的不同观点及争议,即我国刑法学和社会各界对“犯罪圈”的研究较为混乱,以至于我们对犯罪圈本身的缺乏准确的认识,这也是造成学界对犯罪圈是否合理、刑事法律修订是否得当、刑罚范围是否适宜等问题存在诸多纠缠、争议任意一方都不能说服对方的重要原因之一。要解决学界有关犯罪圈大小是否恰当的“肯定论”与“否定论”这一问题,应当从研究的本质起点出发,在相同的论域中对犯罪圈开展研究,而且应当在相同的参照下加以评判。第二章,司法犯罪圈概念之提出。本章旨在回应这一现状:即,学界对犯罪圈的认识与理解混淆了“立法犯罪圈”和“司法犯罪圈”的概念,前者是刑法条文规定的犯罪的集合,是指刑事法律通过成文法的形式确定的刑法值得科以处罚的行为所构成的应然的犯罪圈;而后者是经刑事裁判确定的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所构成的集合,是实然的、实际处断的犯罪圈。司法犯罪圈具有独立存在的意义,它不仅能反映出司法者通过刑事法律的适用,如何通过自己对犯罪构成的认识、对刑事政策的理解、对刑事法律工具的运用,而且体现了司法者在罪刑法定原则下主观能动地确定具有刑事可罚性的反社会行为的过程与结果,调整与平衡国家、社会与个人利益间的冲突。这就体现了立法犯罪圈与司法犯罪圈的区别与联系:立法犯罪圈是刑法宣示的罪与非罪的界限,司法犯罪圈是司法裁定的罪与非罪的范围,二者并非完全重合,应然的立法犯罪圈与实然的司法犯罪圈可以互为参考和对照。第三章,司法犯罪圈的生成方式、运行要素及价值意义。如果说第一、二章已经确定了研究的意义、研究对象的比对样本和具体内容,那么,一方面本章从研究对象即司法犯罪圈内部出发,从司法犯罪圈的生成基础即司法定罪出发,阐释刑事立法的开放性使司法犯罪圈具有适度的灵活性,刑法原则的限制性又为司法犯罪圈设定了必要的界限,在此基础上,司法上的出罪与入罪作为罪与非罪间“灰色地带”的调整方式,调适着刑法介入社会生活的合理范围。另一方面,由于任何刑事法律制度或法规都不会在真空中发挥作用,尽管立法规定了犯罪的种类,也决定了司法犯罪圈应然的规模,但对实然状态的司法犯罪圈而言,包括司法主体的认识预判、刑事政策的实际影响、社会因素和诉讼规则在内的各要素,都对司法犯罪圈的形态与范围起到了实质的影响,是司法犯罪圈运行的重要要素。对司法犯罪圈及其生成机制的研究,从理论上而言,能够反映出立法犯罪圈与司法犯罪圈之间互为参照、相互影响的关系。在司法博弈场中,司法犯罪圈通过司法主体对刑法价值选择、利益平衡、关系协调的动态化博弈,彰显了刑事法律对社会关系精密调节的目的,在罪刑均衡的博弈原则中展示了刑法解释与适用上的关系协调。在实践层面,司法犯罪圈体现了司法协调运作的具体过程与原理。通过司法的协调运作,不仅能在一定程度上修补立法缺陷,使司法试错机制更加圆融,而且能以直接、鲜活的方式反应刑法现代化改革的实际需求与方向,使刑法不断地实现自我完善,以适应变化的社会生活。第四章,生成中的司法犯罪圈。通过前几章的系统性分析,使我们对司法犯罪圈的形态、结构与基本构成有了整体的认识。任何可能进入司法犯罪圈的行为都必须经由各诉讼环节的顺次筛选,而在各环节皆有不同程度、方式的司法出、入罪。司法犯罪圈因不同司法主体对犯罪构成的不同认识,通过对刑事规范的不同理解与运用,对司法犯罪圈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本章通过S省C市近五年来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真实数据统计与分析,以及博弈论的建模分析,展示出侦查机关于司法犯罪圈生成过程中:在社会本位刑法观下通常采用形式解释的解释方法,在国家本位刑事政策下采用非体系性解释的方法,在司法效益预期下采用目的解释的方法,以至于在诉讼规则限制下如何形成的出罪认识;在刑事政策影响下对刑事法律的入罪理解与适用,以及在社会本位刑法观下坚持的入罪倾向。第五章,运行中的司法犯罪圈。出于对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综合考虑,以及对犯罪嫌疑人正当权利的保障,公诉机关对可能构成犯罪的行为范围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纠偏”。本章以法经济学为分析工具,展示出检察机关通过审查不起诉、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案件分流,变更罪名起诉的变通,是在刑法价值考虑下、在刑罚功能思忖下,通过功利主义刑法立场下的实质解释,以及倒置推理模式下的以刑释罪;具体体现为在刑事可罚性审查下的司法出罪,刑事政策作用下的特别司法出罪,以及存疑案件的特殊程序性出罪。第六章,司法犯罪圈的定型。审判机构对案件的定性及判决具有终局性的效果,并划定司法犯罪圈的范围。整体而言,在我国刑事司法多层解释体系下,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两高”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解释和各级地方性解释对定罪标准的统一,在很大程度上稳定了司法犯罪圈的形态及范围;而在刑法功能的综合考量目的下,审判机关也能通过个案适用刑法的实质解释,尤其在刑事立法暂时缺位的前提下,对空白罪状的具体解释与适用,以及刑法附典的司法补充,对个案罪与非罪的的处理得以个别化的调整。在此过程中,特殊刑事政策的影响、媒体舆论宣传、社会变动、科技发展、刑事科学技术滞后等因素的作用,都可能影响审判机构对犯罪构成的理解与认识,需要审判机关通过罪刑均衡的权衡,对刑法以刑释罪的具体解释与适用,在现代法治社会愈发复杂的法律体系中通过体系解释、公众参与的协商解释等刑法的适用解释方法,智慧、合理地调整罪与非罪的边界。结语旨在简要回顾司法犯罪圈形成的过程及机理,最终回归司法犯罪圈与立法犯罪圈之关系,概括了司法犯罪圈生成过程中的司法博弈原理及各自问题的根源,强调了司法犯罪圈形成机制之本质。
朱亚坤[4](2018)在《农用拖拉机自动转弯路径与执行机构研究》文中提出拖拉机作为田间作业的主要农业机械,其无人驾驶技术是目前研究的热点。其中,拖拉机自动驾驶路径的规划对作业的质量和效率有着重要影响,是研究的重点。目前,田间试作业的无人驾驶拖拉机在地头自动转弯技术方面还有所欠缺,仍需要人为操作换向,直线作业时操作人员也要在拖拉机上,以便到达地头需要转弯时进行人工和自动驾驶的切换,由人工操作完成拖拉机的换行转弯。研究拖拉机在地头自动转弯的路径规划算法和执行机构可以为自动转向驾驶提供设计基础,提高田间作业的自动化、智能化,进一步提高田间作业精度,降低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本文对农用拖拉机的转弯原理和转弯策略进行了分析,综合考虑拖拉机转弯半径、作业幅宽和地头转弯空间,提出了经过多次前进-后退来完成指定作业幅宽掉头的转弯策略。把农用拖拉机简化成具有阿克曼转向原理的矩形模型,在不忽略车身结构尺寸的前提下,针对前轮导向和后轮导向,分别建立基于后轮轴中心点和基于前轮轴中心点的转弯运动学模型。依据农用拖拉机地头转弯策略及运动学模型,根据在有限的空间内完成指定作业幅宽的掉头目标要求,以前进-后退交替次数和作业幅宽误差作为寻找较优路径的判断条件,利用MATLAB设计了农用拖拉机在地头的转弯路径算法,该算法包括搜寻、前进-后退计算、寻优和生成轨迹图。利用MATLAB软件对设计的地头转弯路径规划算法进行了仿真分析,其结果表明能对不同的作业情况完成最优转弯路径的寻找,可以为无人驾驶农用拖拉机地头自动转弯路径规划提供设计基础。为了直观的输出算法程序运行结果,利用GUI模块设计了地头转弯路径寻优界面。为了能够按照规划路径转弯,在对博马-1104的原转向系统和现用自动转向执行机构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两种自动转向执行机构的设计方案,通过分析,选择了并联液压转向器方案。通过对PID控制、比例控制和PD控制的分析,确定PD控制作为自动转向的控制方法,并进行了仿真分析,结果表明PD控制可以更快的达到平稳,超调量较小。为了方便拖拉机转弯,减小转弯时的转动幅度,设计了一种转向辅助装置,以实现拖拉机的原地转向。通过计算和应力分析确定其结构,利用ADAMS软件分别对升降和转向运动进行了运动学分析,结果表明机构运行比较平稳,在转向时并不是以一个固定的转向中心进行转向的。利用ANSYS Workbench进行了应力分析,结果显示杆机构所受应力在其许用应力范围内,表明设计的机构在结构上基本合理。
王桂品[5](2018)在《从农具词使用情况看农业生产方式变迁 ——以河南省固始县为例》文中指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化进程中的语言问题成为学者们关注的热点之一。在语言项目的更替中,农业中变化、消亡的词语较为引人注目。本研究以河南省固始县为例,通过梳理文献及实地考察,对当地农具词进行分类,采取入户问卷调查与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调查分析了该地区农具词使用情况、使用态度、农具词使用与相关社会因素的关系、农具词使用变化反映的生产方式变迁及其影响因素,以展现农业生产方式变迁的轨迹。从知晓率和使用率来看,当下农具词语可分为三类:常用农具词,式微农具词和其他农具词。知晓率和使用率都较高为常用农具词;高知晓率和低使用率为式微农具词;知晓率和使用率都较低为其他农具词。其他农具词代表了传统和现代两种农业生产方式的两端——隐退和出现;式微农具词表明传统以人力、畜力为动力的农业生产方式的逐渐衰落及旧式农业机械的被取代;常用农具词显示当下农业生产方式所处的阶段——传统与现代的交叉期,这种交叉并不是中点的交汇,而是机械赶超人力、畜力的交叉。农具词语使用的社会特征差异明显,并主要反映在传统农具词和新兴农业机械词上,年龄、常住地、受教育程度、职业等社会因素都与农具词语使用密切关联。从年龄层面来看,对传统农具词的知晓和使用度随年龄的增长而上升;对新兴农业机械词的知晓度则呈随年龄增长而下降的趋势。从常住地层面来说,距离村庄越近,对传统农具词的知晓和使用越好;距离村庄越远,对新兴农业机械词的知晓度越好。从受教育程度层面来说,受教育程度越高,对传统农具词的知晓度和使用度越低,对农业机械词的知晓度和使用度越高。从职业层面来看,在传统农具词的知晓和使用上,学生、工薪阶层、农民之间依次呈上升趋势。农具词语使用情况反映了农业生产方式日益机械化、现代化的发展进程,展现了农村人口日益多元的生计方式,以及农业生产劳动力老龄化等问题。农业生产方式由传统向现代的变革,农机研发技术的进步,居住环境从简陋、粗犷到日益精致的变化,人们观念由拘于个体向看向全体的转变,以及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引导,都是促使农具词语使用发生变化的因素,通过这些变化,我们能更好的看到农业生产方式的变迁轨迹。
许昌市人民政府[6](2018)在《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文中认为许政[2018]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省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康学良[7](2018)在《重庆市农业机械化高技能人才培养现状及模式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在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扶持下,尤其是自2004年1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来,我国农业机械化事业向深度和广度上快速发展。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以来,客观上也加快了土地流转,特别是《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渝农发[2016]172号)文件的下发,为农业机械的应用提供了有利条件。随着农业机械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农机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农机保有率及动力总数达到了新高度。广大用户对于农机具新技术、农机的驾驶、操作、维修技能的需求愈发强烈,对农机技术服务人员的维修水平要求也越来越高,农机技术服务人员水平有限问题愈发凸显。重庆市农业机械化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方面存在的问题很多,在农业机械化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方面存在的问题也相对突出,本篇文章通过文献对比法研究了国内外农机化人才培养模式现状,通过问卷调查法和案例分析法摸底重庆市农业机械化人才现状,并通过对重庆市农机高技能人才培养现有的几种模式较细致的研究,了解了重庆市农机高技能人才现有培养模式的基本情况,分析得出现有培养模式下存在的问题,最后从机理设计、实施方法及措施、制度保障措施几方面构建出重庆市农机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有参考性和指导性意义的建议。
方杰[8](2017)在《谈农业机械的保管工作》文中认为农业机械是进行田间作业的现代化工具,价值比较昂贵,尤其是进口的农业机械,轻则几十万,多则百万以上,而且田间作业的季节性很强,为了不误农时,必须使农业机械处于良好状态,所以,懂得农业机械在停放期间的损坏原因和正确保管农机具是非常必要的。
孙跃杰[9](2016)在《洛阳156工业遗产群历史研究与价值剖析》文中提出我国目前对于近现代工业遗产的研究仍然处于推进“遗产化”的过程中。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工业遗产受到关注,得到保护,从地方政府、学界到设计界都在不断探索如何“活态”的保护这些城市文化特色,但对于新中国成立后的现代工业遗产认识的仍然存在明显的滞后,特别是对于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五年计划内建设的工业项目,“156项目”是我国现代工业的开端和奠基,它特有的时代特色、历史价值、社会文化价值与科技价值尚待进一步认识和挖掘。洛阳一直以古都着称,新中国成立后,洛阳以“新兴工业城市”的定位成为河南省内首屈一指的工业基地,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批八个新兴重点工业城市之一。“一五”时期的“156项”工程有6个项目落户洛阳,涉及奠定新中国工业基础的能源电力行业、机械制造行业和有色金属行业三大行业,其产品为新中国的工业、农业做出过杰出贡献。其内部有严谨的居住、教育、商业、科研用地规划,至今保存有相对完整的城市肌理和风貌建筑。作为新中国工业遗产的典范,对于洛阳156工业遗产群的研究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可以为我国现代工业遗产的研究奠定基础,也可为全面深入我国现代工业遗产研究领域提供参考。本文梳理了洛阳作为依托于6个国家156重点项目而规划建成的新兴工业城市的历史和六个156项目的建设历史,分析了作为工业遗产群的洛阳涧西现代工业遗产的构成和现状,从工业遗产群的角度推进对于洛阳156工业遗产整体性的遗产化认知。本文利用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我国近现代城市工业遗产保护体系研究》课题组于2014年提出了《中国工业遗产价值评价导则(试行)》对洛阳156现代工业遗产进行了价值评价,一方面验证了该导则的普适性,同时根据研究对象的时代性和地域性特点,修正增加了适合自身研究阐释条文,并构建了洛阳156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理论体系。同时从城市遗产保护和城市文化构建的角度,比较理论研究结果与现状之间的差异,研究其完整性与“群”的突出价值,揭示以洛阳156时期工业遗产为典型代表的我国现代工业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的误区和问题所在。从而对比研究得出的价值评价结果和目前洛阳实施的关于工业遗产的保护现状,发现作为存量丰富,构成复杂的洛阳156工业遗产在尚未进行更深入的价值评价和遗产认知的情况下就迅速消逝的原因。进而在对其进行深入的本体价值评价和再利用潜力研究的基础上的,分别就厂区和历史街区两种不同类型的场地环境,探究工业遗产厂区与建筑改造再利用的规范性工作程序和因地制宜的再利用模式。
魏巧云[10](2014)在《生物质发电秸秆供应链物流成本研究》文中认为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使用秸秆的情况在不断减少,秸秆资源大量被浪费在田间村头,甚至出现了被大量焚烧的局面。生物质发电能大规模地利用秸秆资源,产业化程度较高,是目前利用秸秆最有效的途径。为此,国家通过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法规的颁布实施,来推动了我国生物质发电产业的快速发展。但生物质发电企业燃料收集困难,燃料成本居高不下,成为影响生物质发电的一大瓶颈。秸秆供应链物流成本是燃料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分析秸秆供应链物流成本具有较好的现实意义。本论文从供应链的角度,对发电秸秆的物流成本进行研究。首先阐述了发电秸秆供应链物流成本的构成,并对各环节及其物流成本现状进行了分析。针对各功能环节的成本影响因素进行了问卷调研和因子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实证数据研究了不同打包方式下秸秆机械收获成本、不同收集模式下的运输成本,以及不同储存方式下的储存成本等内容。研究结论主要包括:(1)秸秆物流成本受几个主要关键因子的影响;(2)在秸秆机械化收获过程中,虽然大打包系统的机械拥有与运作成本高于小打包系统,但秸秆收获总成本大捆形式比小捆形式更具有优势;(3)简单型和复杂型收集模式下秸秆的运输费用计算方法不同,资源岛到电厂(岛外)运输要考虑秸秆压缩处理,压缩后再运输可提高运输车辆的装载量,可明显降低运输成本,但是并不一定能有效降低总的物流成本,运量一定时,50公里是选择是否压缩的一个临界运距。(4)结合农村道路可达性差、道路等级不一的实际情况,建立了秸秆储存点选址的混合整数规划模型。(5)电厂使用的生物质燃料种类数和燃料的储存方式对总物流成本的影响:采用投资小而简陋的储存方式可以减少供应链中储存和处理环节的成本,从而带来整个生物质物流成本的大大节约,而且这种节约远远超过了由于使用简易的储存方案而导致的材料损失和处理成本的增加;(6)简易的储存方案由于易引起秸秆热值降低和存在健康和火灾方面的风险,对于燃料紧缺的区域要慎重;(7)使用简陋的储存方案时,应尽可能使用价格较低廉的生物质燃料;而多种类生物质途径可以减少所需的储存空间,适用于储存空间有限储存损失较少的昂贵的储存方式。本研究首次构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生物质发电秸秆供应链物流成本的关键影响因素指标体系,并通过因子分析找出了关键影响因子,丰富了生物质发电燃料成本分析的理论基础;将秸秆收获成本纳入到生物质发电秸秆供应链物流成本中,并对各项成本组成进行了详细估算,为实际中秸秆收购价格的制定提供了依据;综合考虑收集模式和运输服务方式两个因素进行秸秆运输成本分析,从而使对运输成本的优化分析能更好地反映实际情况。结合不同的储存形式和储存多种类秸秆进行了储存成本优化分析,为储存设施的建设和储存成本改善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指导方向。通过秸秆供应链功能环节物流成本的研究,为建立合理的秸秆供应链物流体系提供了理论基础,从而有助于解决我国生物质发电过程中存在的燃料成本过高、燃料供需矛盾等问题,有利于生物质能企业更好地优化和控制成本,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优势。研究结论也可以为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有关生物质发电产业的政策和法规提供理论参考。
二、农用拖拉机存放待用期间如何正确保管(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农用拖拉机存放待用期间如何正确保管(论文提纲范文)
(1)华北平原规模化农业龙头企业的生产设施配置及布局研究 ——以山东省平原县“鲁望模式”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粮食安全问题倒逼规模化农业发展 |
1.1.2 规模化农业发展推动乡村生产方式转型 |
1.1.3 乡村生产设施发展滞后于乡村生产方式转型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对象及概念辨析 |
1.3.1 研究对象 |
1.3.2 概念辨析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技术路线 |
1.6 论文的主要创新 |
第2章 相关理论与研究综述 |
2.1 规模农业研究进展 |
2.1.1 国外研究综述 |
2.1.2 国内研究综述 |
2.2 农业龙头企业研究进展 |
2.2.1 国外研究综述 |
2.2.2 国内研究综述 |
2.3 农业生产设施研究进展 |
2.3.1 国外研究综述 |
2.3.2 国内研究综述 |
第3章 我国农业粮食生产设施的发展历程 |
3.1 我国农业粮食生产设施的发展阶段 |
3.1.1 起步阶段:1949—1958 年合作模式下的传统型粮食生产设施 |
3.1.2 初级阶段:1958—1982 年集体模式下的机械化粮食生产设施 |
3.1.3 过渡阶段:1982—1994 年家庭模式下的小型粮食生产设施 |
3.1.4 中级阶段:1994—2004 年市场化模式下的中大型粮食生产设施 |
3.1.5 高级阶段:2004—至今多元化模式下的现代型粮食生产设施 |
3.2 我国农业粮食生产设施发展的影响因素 |
3.2.1 国家政策的推动 |
3.2.2 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 |
3.2.3 农村生产力的不断提升 |
3.2.4 农业生产组织方式的转变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平原县“鲁望模式”下的粮食生产设施配置及布局研究 |
4.1 规模化农业转型下平原县“鲁望模式”解读 |
4.1.1 平原县规模化农业的发展条件 |
4.1.2 “鲁望模式”的规模化生产特征 |
4.2 平原县农业生产单元的构建 |
4.2.1 一级农业生产单元的构建 |
4.2.2 二级农业生产单元的构建 |
4.3 平原县农业生产设施的配置研究 |
4.3.1 农业生产设施的配置原则 |
4.3.2 农业生产设施的配置体系 |
4.3.3 农业生产设施的配置规模 |
4.4 平原县农业生产设施的空间布局引导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5.1 主要研究结论 |
5.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论文发表及科研情况 |
(2)H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农业机械 |
2.1.2 农机事故 |
2.1.3 农机安全监理 |
2.2 理论基础 |
2.2.1 事故致因理论 |
2.2.2 法治政府理论 |
2.2.3 新公共服务理论 |
3 H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现状分析 |
3.1 H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目前采取的措施与成效 |
3.1.1 所采取的措施 |
3.1.2 取得的成效 |
3.2 H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
3.2.1 农机监理宣传不到位 |
3.2.2 农机事故处理经验少 |
3.2.3 农机监理安全隐患多 |
3.2.4 农机监理人员执法难 |
3.3 H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分析 |
3.3.1 宣传形式固化缺乏创新 |
3.3.2 多头管理导致权责不明 |
3.3.3 农机安全监理阻力大 |
3.3.4 法律法规不完善不健全 |
4 国外与国内其他地区农机安全监理的经验借鉴 |
4.1 国外农机安全监理概况 |
4.1.1 美国:各司其职的安全管理模式 |
4.1.2 日本:严格执行检测鉴定制度 |
4.2 国内其他地区农机安全监理概况 |
4.2.1 盐城市:重视农机监理执法 |
4.2.2 保定市:定期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演练 |
4.2.3 徐州市:重视农机安全宣教 |
4.3 经验借鉴 |
4.3.1 重视农机安全执法 |
4.3.2 加强农机事故处理 |
4.3.3 加强监理队伍建设 |
4.3.4 推进农机规范管理 |
5 加强H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的对策建议 |
5.1 拓宽宣教渠道加强农机安全宣教 |
5.1.1 借助主流媒体扩大社会影响 |
5.1.2 宣教方式搭上“互联网”列车 |
5.1.3 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
5.2 夯实基础业务突出农机规范管理 |
5.2.1 巩固农机牌证管理成果 |
5.2.2 推进变型拖拉机综合整治 |
5.2.3 全面推进痕迹化管理 |
5.3 做好为民服务打造惠民服务品牌 |
5.3.1 开展免费实地检验服务活动 |
5.3.2 加强推进农机政策性保险 |
5.3.3 推广使用农机双优加油卡 |
5.4 打造专业化农机监理执法队伍 |
5.4.1 组织执法人员培训 |
5.4.2 开展农机专项整治 |
5.4.3 提升农机事故处理能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3)司法犯罪圈生成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意识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本文创新 |
第一章 犯罪圈之争及相关疑问 |
第一节 犯罪圈概念的解读 |
一、犯罪圈概念的界定 |
二、犯罪圈观点的争议 |
第二节 有关犯罪圈争议的分析 |
一、犯罪圈的概念研究应在相同论域中开展 |
二、犯罪圈的范围评价应在相同参照下进行 |
第二章 司法犯罪圈概念之提出 |
第一节 司法犯罪圈的理论基础 |
一、刑事司法领域的犯罪圈概念 |
二、刑法宣示的罪与非罪的界限 |
三、刑事司法裁定罪与非罪的界限 |
第二节 司法犯罪圈的实质构成 |
一、司法犯罪圈的前提是犯罪构成的充足 |
二、司法犯罪圈的结果是刑罚边界的划定 |
三、司法犯罪圈的内里是犯罪本质的判断 |
第三章 司法犯罪圈的生成方式、运行要素及价值意义 |
第一节 司法犯罪圈的生成方式 |
一、司法犯罪圈的生成基础 |
二、司法出罪与司法入罪 |
三、司法犯罪化与非犯罪化 |
第二节 司法犯罪圈的调整方式 |
一、“司法出罪”的体现与表达 |
二、“司法入罪”的实现与表征 |
三、“存疑案件”的司法实践 |
第三节 司法犯罪圈的运行要素 |
一、司法主体的认识预判 |
二、刑事政策的实际作用 |
三、社会环境的多重影响 |
四、诉讼规则的程序限制 |
第四节 司法犯罪圈的价值意义 |
一、立法犯罪圈:司法犯罪圈生成的规范基础 |
二、司法博弈场:司法犯罪圈生成的社会范式 |
三、刑法适用解释:司法犯罪圈生成的实践方法 |
四、司法犯罪圈是司法协调运作的具体实现 |
五、司法犯罪圈是刑法改革需求的实践反映 |
第四章 生成中的司法犯罪圈 |
第一节 侦查机关对刑事规范的理解与运用 |
一、“轻罪”的司法入罪趋势 |
二、特别案件的司法出入罪 |
三、经济犯罪的司法出罪趋势 |
四、职务犯罪之动态司法出入罪 |
第二节 侦查机关对犯罪构成的认识与判断 |
一、诉讼规则限制下的出罪认识 |
二、刑事政策影响下的入罪理解 |
三、社会本位刑法观下的入罪倾向 |
第三节 侦查主体对解释方法的选择与适用 |
一、社会本位刑法观下的形式解释 |
二、国家本位刑事政策下的非体系性解释 |
三、司法效益预期下的目的解释 |
第五章 运行中的司法犯罪圈 |
第一节 公诉机关对刑事规范的认识与运用 |
一、刑事可罚性审查下的司法出罪 |
二、刑事政策作用下的特别司法出罪 |
三、存疑案件的特殊程序性出罪 |
第二节 公诉机关对犯罪构成的理解与分析 |
一、刑法价值考虑下的出罪抉择 |
二、刑罚功能思忖下的出罪甄别 |
第三节 公诉机关对解释方法的选择与应用 |
一、功利主义刑法立场下的实质解释 |
二、倒置推理模式下的以刑释罪 |
三、程序性司法出入罪的法经济学分析 |
第六章 司法犯罪圈的定型 |
第一节 审判机关对刑事规范的认识与适用 |
一、多层解释体系下定罪标准的统一适用 |
二、刑法功能综合考量下的个案调整 |
三、刑事立法暂缺位时的能动司法 |
第二节 审判机关对犯罪构成的理解与判定 |
一、刑事政策影响下的司法入罪倾向 |
二、社会因素作用下的司法出入罪调整 |
三、刑事诉讼程序规范下的司法出入罪 |
第三节 审判机关对解释方法的选取及适用 |
一、罪刑均衡考虑下的以刑释罪 |
二、现代法治环境下的体系解释 |
三、公众参与下的互动协商解释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4)农用拖拉机自动转弯路径与执行机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课题的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拖拉机路径规划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2 自动转向执行机构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3 转弯策略 |
1.3 主要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3.1 主要内容 |
1.3.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地头转弯路径规划算法 |
2.1 拖拉机转向原理 |
2.2 拖拉机转弯运动学模型 |
2.3 算法整体结构 |
2.4 前进-后退计算与搜寻 |
2.4.1 前进-后退计算 |
2.4.2 搜寻 |
2.5 寻优及仿真分析 |
2.5.1 寻优 |
2.5.2 仿真分析 |
2.6 寻优界面 |
2.7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农用拖拉机自动转向系统 |
3.1 博马-1104拖拉机转向系统原理 |
3.1.1 原转向系统 |
3.1.2 现用自动转向执行机构 |
3.2 自动转向执行机构方案 |
3.2.1 节流调速 |
3.2.2 并联液压转向器 |
3.3 自动转向系统的硬件 |
3.4 转向控制方法 |
3.5 实验研究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拖拉机转向辅助装置设计 |
4.1 转向辅助装置设计 |
4.1.1 整体设计要求 |
4.1.2 结构设计 |
4.1.3 杆尺寸确定 |
4.2 机构运动学分析 |
4.2.1 几何模型建立 |
4.2.2 模型设置 |
4.2.3 结果分析 |
4.3 机构有限元分析 |
4.3.1 模型设置 |
4.3.2 结果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总结与展望 |
5.1 总结 |
5.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5)从农具词使用情况看农业生产方式变迁 ——以河南省固始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缘由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相关概念界定 |
1.3.1 农具词 |
1.3.2 农业生产方式 |
1.4 文献综述 |
1.4.1 词语使用情况调查研究 |
1.4.2 农具变革与生产方式变迁的研究 |
1.5 研究设计 |
1.5.1 研究思路 |
1.5.2 研究方法 |
2 河南省固始县农具词使用调查研究 |
2.1 调查点概况 |
2.2 调查词表和问卷的制定 |
2.2.1 调查词表的制定 |
2.2.2 问卷的制定 |
2.2.3 调查的实施和方法 |
2.2.4 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
3 固始县农具词使用分析 |
3.1 农具词概述 |
3.1.1 传统农具词 |
3.1.2 农业机械词 |
3.2 农具词使用情况调查 |
3.2.1 农具词知晓度及其使用情况概述 |
3.2.2 代表性农具词使用情况与相关因素分析 |
3.2.3 农具词使用情况的其他因素分析 |
3.2.4 农具词使用态度 |
3.3 小结 |
4 农具词使用变化反映的生产方式的变迁及相关因素分析 |
4.1 农具词使用变化反映的生产方式的变迁 |
4.1.1 农业生产的变迁 |
4.1.2 生计方式的变化 |
4.1.3 劳动力结构的变化 |
4.2 农具词使用变化反映的农业生产方式变迁的影响因素分析 |
4.2.1 生产方式变革 |
4.2.2 科技进步与传播 |
4.2.3 居住环境的变化 |
4.2.4 保存观念的变化 |
4.2.5 各级政府的引导 |
5 结语 |
5.1 研究结论 |
5.2 研究思考 |
5.3 研究不足及努力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访谈提纲 |
附录二 :本文所涉及的一些农具实图 |
附录三 :调研笔记 |
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7)重庆市农业机械化高技能人才培养现状及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第二节 重庆农业机械化发展面临的新机遇与挑战 |
一 重庆市农业机械化发展面临新的机遇 |
二 重庆市农业机械化发展面临新的挑战 |
第二章 农业机械化高技能人才的界定及分类 |
第一节 农业机械化高技能人才的定义 |
一 人才的定义 |
二 农业机械化高技能人才 |
第三章 国内外农业机械化人才培养模式现状分析 |
第一节 国外农机人才培养模式现状分析 |
第二节 国内农机人才培养模式现状分析 |
第四章 重庆市农机化人才教育培训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一节 重庆市农业机械化基本情况 |
一 重庆市农业机械化人才培养现有模式 |
第二节 开展的培训情况 |
第三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 农业高技能人才总量不足,知识技能老化 |
二 培养对象素质总体不高 |
三 培养体系不健全 |
四 农业机械化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相对滞后 |
五 传统院校农机专业毕业生不愿意从事农机专业相关工作 |
第五章 重庆市农业机械化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模式研究 |
第一节 机理设计 |
第二节 培养模式 |
一 搭建“基地+高校+继续教育”农机高技能人才的培训模式 |
第三节 培养模式实施方法和提升路径建议 |
一 设立重庆市农机化高技能人才领导管理体系 |
二 构建农机化高技能人才的评价与激励方法体系建议 |
三 农机化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的提升路径和模式 |
四 农机作业的装备档次和水平的提高路径和模式 |
五 农机作业的质量和效益水平的提高路径和模式 |
第六章 重庆市农机高技能人才发展规划体系及保障体系 |
第一节 农机化高技能人才的发展规划体系 |
第二节 农机化高技能人才职业教育培养的发展规划体系 |
第三节 农机技能人才作业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制度 |
第四节 为农机化高技能人才做出特殊贡献的表彰与奖励制度 |
第五节 经费保障体系 |
一 政府经费保障 |
二 争取农机生产企业资金投入 |
三 争取社会组织自筹经费 |
第七章 总结与研究展望 |
第一节 总结 |
第二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9)洛阳156工业遗产群历史研究与价值剖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缘起 |
1.1.1 我国城市高速发展与城市文化遗产的濒危 |
1.1.2 我国工业遗产的研究与文创产业领域的发展为我国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提供了契机。 |
1.1.3 关于新中国建立后的社会主义现代工业遗产研究任务紧迫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1.2.1 当前国外关于工业遗产的研究发展概况 |
1.2.2 当前国内工业遗产学术领域的研究发展概况 |
1.2.3 当前关于新中国现代工业遗产的研究概况 |
1.3 研究的目标、意义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意义 |
1.3.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研究框架及创新点 |
1.4.1 研究的对象与研究内容 |
1.4.2 研究内容及框架 |
1.4.3 创新点 |
第二章 “156 项目”与洛阳城市变迁历史 |
2.1 新中国156项工业与城市建设背景 |
2.1.1 新中国156项工业建设的大背景 |
2.1.2“一五”时期新兴工业城市建设概览 |
2.1.3“一五”时期典型新兴工业城市规划概览 |
2.2 一场从零开始的造城运动——新兴工业城市洛阳的发展轮廓 |
2.2.1 洛阳在建国初期城市发展的基础状况 |
2.2.2 新时代的开创——新中国156项工程选址洛阳后第一期城市规划 |
2.2.3 充实与提高——20 世纪80年代后洛阳城市发展 |
2.3 洛阳(涧西区)156 时期城市发展详解 |
2.3.1 洛阳涧西区工业择址 |
2.3.2 作为新兴工业城市的洛阳涧西区规划详解 |
2.3.3“苏联模式”or“洛阳模式”?洛阳市初期城市规划成果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洛阳“156 项”工程建设历史研究 |
3.1 洛阳“156 项”工程建设历史概览 |
3.1.1“156 项”工程在河南省的建设情况 |
3.1.2 洛阳“156 项”工程总体状况 |
3.2 洛阳“156 项”工程电力工业方面的建设——洛阳热电厂建设历史 |
3.2.1 洛阳热电厂建厂背景 |
3.2.2 洛阳热电厂建厂历史 |
3.2.3 洛阳热电厂“一五”时期建设实践 |
3.3 洛阳“156 项”工程机械工业方面的建设——洛阳滚珠轴承厂建设历史 |
3.3.1 洛阳滚珠轴承厂建厂背景 |
3.3.2 洛阳滚珠轴承厂建厂历史 |
3.3.3 洛阳滚珠轴承厂“一五”时期建设实践 |
3.4 洛阳“156 项”工程机械工业方面的建设——洛阳第一拖拉机厂建设历史 |
3.4.1 洛阳第一拖拉机厂建厂背景 |
3.4.2 洛阳第一拖拉机厂建厂历史 |
3.4.3 洛阳第一拖拉机制造厂“一五”时期建设实践 |
3.5 洛阳“156 项”工程机械工业方面的建设——洛阳矿山机器厂建设历史 |
3.5.1 洛阳矿山机器厂建厂背景 |
3.5.2 洛阳矿山机器厂建厂历史 |
3.5.3 洛阳矿山机器厂“一五”时期建设实践 |
3.6 洛阳“156 项”工程船舶工业方面的建设——河南柴油机厂建设历史 |
3.6.1 河南柴油机厂建厂背景 |
3.6.2 河南柴油机厂建厂历史 |
3.6.3 河南柴油机厂“一五”时期建设实践 |
3.7 洛阳“156 项”工程有色金属工业方面的建设——洛阳有色金属加工厂建设历史 |
3.7.1 洛阳有色金属加工厂建厂背景 |
3.7.2 洛阳有色金属加工厂建厂历史 |
3.7.3 洛阳有色金属加工厂“一五”时期建设实践 |
3.8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洛阳156工业遗产分类构成分析 |
4.1 洛阳156工业遗产构成体系框架的构建 |
4.1.1 基于生产与辅助设施分类的洛阳156工业遗产构成 |
4.1.2 基于物质与非物质层面的洛阳156工业遗产构成 |
4.1.3 洛阳156工业遗产构成体系 |
4.2 洛阳156工程生产厂区遗产构成与现状分析 |
4.2.1 洛阳156工程生产厂区物质遗产构成 |
4.2.1.1 洛阳156工程工业厂区整体规划 |
4.2.1.2 洛阳156工程工业厂区建筑研究 |
4.2.1.3 洛阳156工程厂区生产线与生产设备 |
4.2.1.4 洛阳156工程厂区大型构筑物 |
4.2.2 洛阳156工业生产厂区非物质遗产构成 |
4.2.2.1 洛阳156工业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及技术创新 |
4.2.2.2 洛阳156工业企业管理 |
4.2.2.3 洛阳156工业遗产档案 |
4.2.2.4 洛阳156工业企业文化与企业精神 |
4.3 洛阳156工程配套设施遗产构成与现状分析 |
4.3.1 洛阳156工程配套科研高教遗产 |
4.3.1.1 洛阳涧西工业区高校和科研院所整体风貌 |
4.3.1.2 洛阳涧西工业区高校和科研院所典型案例研究 |
4.3.2 洛阳156工程住宅街坊建筑分析 |
4.3.2.1 洛阳156苏式街坊初始建设情况概览 |
4.3.2.2 洛阳156苏式街坊典型案例研究 |
4.3.3 洛阳156工业遗产其他配套设施 |
4.3.3.1 商业配套构成 |
4.3.3.2 文教卫生设施 |
4.3.3.3 对外接待建筑 |
4.4 整体大于局部之和——洛阳涧西工业区整体风貌 |
4.4.1 城市功能分区与路网绿化 |
4.4.2 广场景观与沿街整体风貌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洛阳156工业遗产本体价值评价初探 |
5.1 洛阳156工业遗产价值评价的理论前提 |
5.1.1 工业遗产价值评价目标与意义的明确 |
5.1.2 国内外关于工业遗产价值评价的研究 |
5.1.3 天津大学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的研究进展 |
5.2 洛阳156工业遗产价值剖析 |
5.2.1 基于工业建筑单体的洛阳156工业遗产价值评价 |
5.2.2 基于工业厂区完整性的洛阳156工业遗产价值评价 |
5.2.3 基于工业遗产群的洛阳156工业遗产价值评价 |
5.2.4 工业遗产价值评价的地域性与时代性特征 |
5.3 洛阳156工业遗产分级保护构成层级 |
5.3.1 国内学界关于工业遗产分级保护的理论探讨 |
5.3.2 洛阳156工业遗产分级保护体系的构建 |
5.3.3 基于遗产群理念的洛阳156工业遗产保护名录初建 |
5.4 洛阳156工业遗产保护现状与困境 |
5.4.1 遗产or地产——在用中的庞大厂区 |
5.4.2 保护or拆迁——老街坊的尴尬境地 |
5.4.3 民生改善的呼声与遗产化认知的艰难推进 |
5.4.4 保护路径的缺乏与起步缓慢的文创产业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洛阳156工业遗产保护与再利用探索 |
6.1 洛阳156工业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的动因与目标 |
6.1.1 洛阳156工业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的动因与原则 |
6.1.2 洛阳156工业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的目标与发展模式 |
6.2 洛阳156工业遗产厂区部分的改造再利用探索 |
6.2.1 以营建城市副中心为目标的旧厂区整体更新规划——以洛阳第一拖拉机厂为例 |
6.2.2 厂区整体搬迁促成的旧厂区整体更新规划——以洛阳铜加工厂为例 |
6.3 洛阳156时期工业遗产历史街区部分的改造再利用探索 |
6.3.1 长春路历史街区街区复兴方案 |
6.3.2 老街坊的活态保护——以10号街坊和36号街坊为例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10)生物质发电秸秆供应链物流成本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研究对象的界定 |
1.3 研究文献综述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生物质发电秸秆供应链物流成本构成及现状分析 |
2.1 生物质发电秸秆供应链主体及功能环节构成 |
2.2 发电秸秆供应链物流成本构成 |
2.3 我国生物质发电秸秆供应链物流成本现状分析 |
2.4 我国生物质发电秸秆供应链物流成本存在的问题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生物质发电秸秆供应链物流成本影响因素研究 |
3.1 物流成本影响因素的初步确定 |
3.2 调研问卷的设计、发放与回收 |
3.3 秸秆供应链物流成本影响因素因子分析 |
3.4 信度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生物质发电秸秆收获成本研究 |
4.1 秸秆收获量分析 |
4.2 农业机械成本的组成与估算 |
4.3 不同捆包方式下秸秆收获成本研究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生物质发电秸秆运输成本研究 |
5.1 秸秆运输车辆选型分析 |
5.2 简单型收集模式下的运输成本研究 |
5.3 复杂型收集模式下的运输成本研究 |
5.4 生物质电厂秸秆运输成本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生物质发电秸秆储存成本研究 |
6.1 秸秆储存点选址分析 |
6.2 储存成本模型构建 |
6.3 不同储存方式下秸秆供应链物流成本实证研究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创新之处 |
7.3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作者简介 |
四、农用拖拉机存放待用期间如何正确保管(论文参考文献)
- [1]华北平原规模化农业龙头企业的生产设施配置及布局研究 ——以山东省平原县“鲁望模式”为例[D]. 王先知. 山东建筑大学, 2020(11)
- [2]H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研究[D]. 赵雪峰.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3)
- [3]司法犯罪圈生成机制研究[D]. 吴鸣.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1)
- [4]农用拖拉机自动转弯路径与执行机构研究[D]. 朱亚坤. 太原理工大学, 2018(09)
- [5]从农具词使用情况看农业生产方式变迁 ——以河南省固始县为例[D]. 王桂品. 新疆师范大学, 2018(08)
- [6]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J]. 许昌市人民政府. 许昌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8(06)
- [7]重庆市农业机械化高技能人才培养现状及模式研究[D]. 康学良. 重庆三峡学院, 2018(03)
- [8]谈农业机械的保管工作[J]. 方杰. 农机使用与维修, 2017(01)
- [9]洛阳156工业遗产群历史研究与价值剖析[D]. 孙跃杰. 天津大学, 2016(11)
- [10]生物质发电秸秆供应链物流成本研究[D]. 魏巧云. 中国农业大学, 2014(09)